欢迎您与淘宝全球平台服务提供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2019淘宝全球商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淘宝全球平台服务提供者为您提供的服务。

 

在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协议,立即签署”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协议,立即签署”,即意味着您使用的淘宝全球平台账户(以下称为,“淘宝全球平台账户”)在淘宝全球平台经营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包括违约的后果,并同意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约束。

 

如果您有疑问,请在您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协议,立即签署”前向淘宝全球客服人员进行询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完全理解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协议,立即签署”。

 

2019淘宝全球商户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19年9月1日

 

本协议由您(下称“商户”)及 淘宝全球共同缔结。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宝全球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户”、“甲方”或“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及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下称“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中三方合称协议方,乙方及丙方合称“淘宝全球”。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淘宝全球软件许可协议”、“淘宝全球隐私权保护政策”以及其他淘宝全球平台上已发布或将发布的条款和规则(以下合称平台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以提述方式纳入本协议。淘宝全球可以自行酌定不时地修订及重述任何有关规则,所有经修订及重述的平台规则于淘宝全球平台上公布后的合理时间内自动生效。商户在经修订及重述的有关规则发布后继续使用服务应表示商户接受修订及重述有关规则并同意受其约束

 

 

淘宝全球和商户中的任何一方以下应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注明,以下词语应具有下述含义:

 

1.1           政府机构:指任何国家,省级或者地方的政府,监管或者行政机构,分支,或者委员会,或者任何法院,法庭,仲裁或司法机构。

 

1.2           法律:指任何政府机构颁发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判决或者命令。

 

1.3           指定地区:指由淘宝全球面向的的国家或地区

 

1.4           商户材料:指商户向淘宝全球提供的任何及所有的信息、数据、文件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驻证明文件、商户上传至淘宝全球平台的信息,商户联系方式、基于淘宝全球检测及抽检要求提供的支持材料等。

 

1.5           工作日:除周六、周日和公共节假日以外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指定地区对外营业的日子。

 

1.6           限制性措施:淘宝全球根据本协议规定对商户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删除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对商户实行服务功能限制(如搜索屏蔽、店铺监管等)或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对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采取冻结。

 

1.7           淘宝全球平台:指基于“全球买、全球卖”商业理念,由淘宝全球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及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及/或手机应用程序。

 

1.8           淘宝全球平台服务提供者:包括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合称“淘宝全球”。

 

1.9           支付宝服务:包括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ALIPAY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Alipay Singapore”), 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等(以下合称“支付宝公司”),提供跨境支付结算及相关服务。

 

1.10         菜鸟: 指在淘宝全球平台与您缔结线上《跨境物流服务协议》的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菜鸟在《跨境物流服务协议》下为您提供将您在淘宝全球平台上销售商品所产生包裹运送至买家指定的中国内地关境以外收件地址的跨境物流服务。

 

1.11         关联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淘宝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关联公司

 

1.12         阿里平台:指包括淘宝全球及其关联公司运营的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阿里巴巴中文站(域名为1688.com)、阿里巴巴国际站(域名为alibaba.com)、天猫国际网站(域名为tmall.hk)、速卖通(域名为aliexpress.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阿里云网站(域名为aliyun.com)、虾米(域名为xiami.com)、云OS(域名为yunos.com)、点点虫(域名为ddchong.com)、菜鸟(域名为cainiao.com)、神马搜索(域名为sm.cn)、良心大药房网(maiyao.liangxinyao.com)、盒马(域名为freshhema.com)等网站及客户端。

 

2.              服务及费用

 

2.1            在协议期间,乙方和/或丙方内向商户提供或促使商户被提供以下服务(下称“服务”)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户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a)             互联网信息服务:乙方作为淘宝全球平台域名的所有者通过其网站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乙方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商户收费。

(b)             二级域名服务:乙方根据《淘宝全球店铺命名规范》允许商户使用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第三方的投诉或淘宝全球自用原因收回二级域名。乙方就其提供的二级域名服务暂不向商户收费。

(c)             其他服务: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要向商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2.3           丙方提供的服务及收费

(a)             订单生产及交易管理相关互联网技术与软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商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和完成支付的软件系统。丙方向商户的收取的技术及软件服务费(合称“技术服务费”)由年费和实时划扣部分两部分组成。技术服务费不包含任何税项、关税、政府征费或其他财务费用。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的具体金额基于商户所经营的商品类目确定,以淘宝全球平台公示的“淘宝全球资费标准”为准。

(b)             其他服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可能不时为商户提供给类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支付渠道接入等,除协议方另行签署、达成收费协议外,乙方就上述服务暂不向商户收取费用。

 

【年费】

(a)             除协议方另行签署协议外,年费的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以天淘宝全球公示的对应年度年费缴纳标准为准。丙方将于本协议终止或服务期届满时按照服务实际使用的期间(包括店铺因违反本协议导致的限权、搜索降权、屏蔽和监管的期间)进行年费的结算。

(b)             若您使用服务满整年,丙方根据您店铺的全年交易额进行年费返还结算;若您使用服务未满整年,丙方将按服务使用期间占全年的比例重新计算您应缴的年费和应完成的交易额,并根据服务使用期间内的交易额评估是否给予年费折扣。就因为商户违反本协议或者相关规则导致其运营店铺的权利受到限制的期间,将不予退还任何年费。

(c)             年费应由商户在服务开通前一次性缴纳。丙方收到年费全额后,服务方可开通。

 

【实时划扣费】

(a)             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上经营的每个类目适用的费率在淘宝全球平台上公布的“淘宝全球资费标准”载列。

(b)             实时划扣部分以商品支付宝交易额为基数(以支付宝软件系统记录的支付宝交易额为准),当交易订单被买家确认收货后,丙方通知支付宝公司以淘宝全球公示的对应年度软件服务费费率实时划扣。如发生退货且您无过错,丙方将根据买家和您的淘宝全球线上退款记录证实退货属实后向您退还因此退货交易实时划扣的软件服务费。若您对买家进行线下退款或不是在淘宝全球的在线系统中发生,无论您提供何种证据证明退款确实发生,丙方均不支持向您退还就退款部分已实时划扣的软件服务费。

 

【支付服务相关费用】

(a)             淘宝全球将另行通过平台公示及/或其他方式公布支付服务相关费用的费率及收取方式。

 

2.4           税:商户应负责并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应缴纳的税费。除非另有说明,商户实际应付给淘宝全球的所有款项均不包括可能被政府机构征收的任何税费。如果商户应付给淘宝全球的服务费按商户所在国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税费,则商户应付给淘宝全球的技术服务费需要增加以上税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仅当商户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商户应付给淘宝全球的服务费按商户所在国法律规定可以免税时,商户应付给淘宝全球的服务费可无需增加以上税费。除了技术服务费外,商户需自行支付任何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关税、征费或财务费用。若淘宝全球应法律的要求须向商户收取或预扣任何税项或征费,商户需向淘宝全球支付在技术服务费外的该等税项或征费。

2.5           淘宝全球有权对技术服务费及年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商户

 

3.              先决条件

 

3.1           符合淘宝全球招商政策的商户,淘宝全球会在商户满足以下所有先决条件后开始提供服务(以发出服务开通通知为示):

 

(b)             商户已经通过在线上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协议,立即签署”表示同意本协议或者已签署本协议;

(c)             商户符合“淘宝全球招商规则”的招商标准或续签标准(适用于续签的商户)载列的要求;

(d)             所有淘宝全球要求提供的证明档(下称“入驻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销售的商品品牌及类目的相关档已经提交予淘宝全球并已经淘宝全球审核通过;

(e)             商户全数支付年费及保证金(见本协议定义);

(f)              商户已经提供或授权提供了所有淘宝全球、菜鸟、支付宝和/或其关联方要求提供的为了进行其客户尽职调查程序的信息或文件;

(g)             商户已与支付宝,菜鸟签署相关协议及与淘宝全球关联公司签署其他在淘宝全球平台上开店必要的配套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i)     菜鸟跨境物流服务协议和具体服务条款;及

(ii)    支付宝支付服务协议和具体服务条款。

(h)             商户没有发生过被淘宝全球及/或阿里平台清退的情形。

 

3.2           不满足先决条件。商户在签署本协议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淘宝全球要求的所有先决条件(且未获得淘宝全球豁免),则淘宝全球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且无需对商户承担任何责任。

 

3.3           如在协议期限内,商户需变更所提交入驻证明档或要求新增经营品牌及经营类目、扩大经营范围的,则商户须符合当时最新的“淘宝全球招商标准”及淘宝全球平台上发布的要求。

 

4.              商户陈述,保证和承诺

 

4.1            商户向淘宝全球承诺与保证:

 

(i)              其愿意向指定地区的消费者作出销售,并独立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责任与风险。

(j)              其同意淘宝全球为完成基于“了解你的客户”所必须的相应审查,向支付宝提供或从支付宝获取商户注册、开户相关基本资料。

(k)             其是有效成立,存续的公司,并且有所有的公司权利去经营其业务。

(l)              其拥有合法、完全的能力和授权缔结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使用服务。

(m)           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及商业道德。

(n)             遵守与淘宝全球或淘宝全球关联公司缔结的其他协议。

(o)             遵守淘宝全球根据本协议及有关规则采取的限制性措施以及其他根据本协议第5条采取的措施。

(p)             所有向淘宝全球提供的商户材料:

(i)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误导成份;

(ii)    发生任何变更后立即通知淘宝全球;

(iii)   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并且是最新的,保证淘宝全球及淘宝全球平台其他使用者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商户进行联系;及

(iv)    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q)             商户已经满足并且会继续满足淘宝全球招商标准下的要求。

(r)              所有的商户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误导成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s)            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发布和/或销售的商品符合原产地,销售地,进口地的所有适用的法律以及标准,符合商品出入境的相关管理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t)             商户需要确保在淘宝全球平台发布和/或销售的商品是从合法途径采购并且妥善保管所有的采购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进货发票和授权函)(以下简称“采购凭证”),并在淘宝全球要求时提交给淘宝全球审阅。

(u)            其会执行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商品采取的下架、退运、召回、销毁等措施,并对消费者因为商户出售的商品导致的损失履行赔偿义务。

(v)             其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淘宝全球平台上进行任何虚假或者恶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任何恶意扰乱淘宝全球平台正常运营或者业务流程的行为。

(w)            其只雇佣支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为其提供其在淘宝全球平台达成所有交易的支付方案。

(x)             其只雇佣菜鸟为其在淘宝全球平台达成任何及所有交易的物流解决方案。

(y)             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引诱或者鼓励买家通过线下或者其他支付或结算管道支付淘宝全球平台的交易。

(z)             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并同意淘宝全球可在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上述情形时执关闭相关交易订单及/或对账户做出必要处置的措施。

 

4.2            商户同意并授权,如商户亦为阿里平台入驻商户的,淘宝全球有权向阿里平台调取商户已提供给阿里平台的商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实体身份、资质及在电商平台的经营情况。

 

 

5.              淘宝全球平台的管理

 

5.1            淘宝全球平台账户。未经淘宝全球书面同意,商户不得向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其淘宝全球账户。通过其账户完成的操作、行为以及承诺均视为商户的行为,并且商户独自承担对此产生的责任。

 

5.2            网站维护及商户管理。 淘宝全球应在协议期间内维护淘宝全球平台的正常运行。淘宝全球有权对商户施加淘宝全球平台的运营规则和/或措施,这些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aa)           商品发布类目和品牌。 淘宝全球可以根据商户营业执照(或同等文件)所载之经营范围、商户取得的品牌授权函里所列的范围、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以及/或第三方投诉或者该等档的更新自行决定或调整商户于淘宝全球平台有权发布商品的类目、种类、数量和品牌。淘宝全球仅在您的商品的类目、种类、数量和品牌经淘宝全球审查通过的情况下您提供服务。

(bb)          商品质量管控标准。淘宝全球可以根据商品生产地、销售地,买家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颁布淘宝全球的商品质量标准,并根据该等标准制定商品类目的准入及检测要求。

(cc)           类目管理。淘宝全球可以制定各类目的准入、商品发布、商品溯源及检测要求。

(dd)          抽检、鉴定及调查。淘宝全球及/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可能会不时对商户材料真伪及在售商品质量及真伪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显示商户材料具有误导性或者造假或商品存在质量瑕疵或证明为假货的,则商户应该承担淘宝全球以及其关联方检验及准备相应的检验报告所产生的费用。

(ee)           查阅及检查。淘宝全球没有义务对任何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淘宝全球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i)     对商户提供的入驻证明档和采购凭证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要求商户提供任何额外档。

(ii)    当淘宝全球收到第三方通知商户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任何侵权、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时对商户进行审查。

(iii)   当淘宝全球有理由认为商户交易或者数据可能不准确或者没有反应正当的业务操作时对商户进行审查。

(iv)    当淘宝全球有理由认为商户有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则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或者直接或者间接侵犯第三方权益时,对商户进行审查。

(e)             公布淘宝全球有权公布商户下述信息:

(i)     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上的违法或违反协议的行为。

(ii)    淘宝全球认为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或者便于消费者与商户联系处理交易及解决交易纠纷相关事宜或者遵守相关的法律的规定有必要在淘宝全球平台上公布的商户信息(如商业登记证信息)或根据消费者要求向其披露商户的联系方式等必要商户材料。

(iii)   淘宝全球有权将商户每个商品的销量、用户评价信息对外公示或作宣传推广使用,且在商户参加推广活动期间,淘宝全球有权对外公示商户店铺的活动总成交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成交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f)              信息删除淘宝全球将有权不通知商户自行删除以下信息或采取其他任何淘宝全球认为合适的措施:

(i)     以规避技术服务费用(定义见下文)为目的的信息;

(ii)    以在淘宝全球平台上炒作商户的评分、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iii)   淘宝全球相信存在恶意,误导性的,不正确的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iv)    淘宝全球相信侵犯或者可能侵犯第三方权益的信息;

(v)     淘宝全球相信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淘宝全球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信息;

(vi)    淘宝全球相信违反法律,诽谤、中伤、恐吓或骚扰、猥亵、令人反感、有攻击性、涉及政治、色情或有害于未成年人的或者和商业活动无关的信息;

(vii)   淘宝全球允许商户于淘宝全球平台发布商品的品牌、类目、种类和数量以外的商品信息;

(viii)  被买家或第三方投诉其商品,或经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认定或警告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的信息;和

(ix)    淘宝全球相信属反公共利益或可能害淘宝全球和/或其它用利益的信息。

淘宝全球在行使本条下的权利时应遵循合理裁量的原则。

(g)             信息展示。 淘宝全球可以于商户店铺内展示淘宝全球或者其关联方的推广活动信息、消费者保障内容或其他由淘宝全球设计、制作的内容或者信息。

(h)             限制性措施。如发生商户违反本协议或者商户和淘宝全球关联方的协议的约定并且在违约纠正期内未能以淘宝全球以及其关联方满意的方式纠正其违约,淘宝全球有权采取任何限制性措施。

5.3            淘宝全球将通过平台规则对平台的管理措施进行的执行进行详细规定

 

6.              消费者保障

 

6.1            消费者保障措施内容。商户承诺如下:

 

(a)             如实描述商户上传于淘宝全球平台的商品信息与实物相符,并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负有举证责任,如实描述义务应涵盖以下内容:

                  i.       买家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直接查看的商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详情页面里的文字描述及商品图片,商户与买家沟通的关于商品的任何及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详情、运输条款、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对象)应该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误导成份;

                 ii.       商户须对商品生产标准、原产地、产品名称、成份、适用人群、使用注意事项、入境要求、交易限制等其他消费者购买前需要知道的信息在店铺页面对消费者做出明确的中文说明;

                iii.       如商户开设的为品牌旗舰店、卖场型旗舰店或行业卖场型旗舰店,则商户承诺其销售的商品均来自店铺品牌商标持有人及/或其指定公司。

 

(b)             指定地区退货地址。 商户需提供一个在本协议期限内一直有效的指定地区的退货地址供买家退还任何从商户处购买的商品。

(c)             正品保证。当(i)买家购买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出售的商品,在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冒或者侵权商品或假冒材质成份商品,且(ii)买家与商户协商未果,买家向淘宝全球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且(iii)淘宝全球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商户同意向买家在七个自然日内 (i) 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及其他与本次交易和纠纷相关的费用,(ii)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并(iii)承担商品购买和退货的物流费用。对买家寄送淘宝全球进行判定而被淘宝全球判定为假货或者侵权的商品,淘宝全球可以销毁或者处置。

 

6.2            先行赔付:如商户未履行6.1条或其对消费者的承诺或者替他对消费者的义务并且未能和买家就该等纠纷达成一致,或其他任何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场景下,商户就此授权淘宝全球:

 

(i)     根据买家和商户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行使合理裁量判定双方责任;

(ii)    在判定商户需承担责任的的情况下,(a)淘宝全球有权自商家保证金、其他担保资金或交易资金中直接划扣根据应赔付买家的金额给买家,(b)淘宝全球亦有权使用自有资金代商户向买家进行支付,商户应向淘宝全球赔付淘宝全球使用自有资金赔付的等额款项,淘宝全球亦有权自商家保证金、其他担保资金或交易资金中直接划扣该等垫付资金。

 

6.3            在可归责于商户的前提下,商户应对所有因为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销售的商品产生的消费者纠纷对淘宝全球造成的损失进行弥偿,并且同意放弃一切对淘宝全球的追偿。

 

7.              保证金及支付宝商户账户

 

7.1            保证金。

(a)             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基于商户所经营的商品类目和销售的地区数量确定,以淘宝全球平台公示的“淘宝全球招商规则”或其他规则为准。

(b)             商户需于签署本协议的七(7)个工作日内在其商户账户中缴纳足额的保证金(下称“额度”)用于担保商户对本协议的履行。 淘宝全球在为商户开通服务之前将指令支付宝冻结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内相应的金额作为保证金。

(c)             金额调整或补齐。淘宝全球有权在本协议期间随时调整额度。如淘宝全球对商户保证金额度进行调整或者淘宝全球根据本协议扣除保证金,商户应在收到淘宝全球通知的十五(15)个自然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淘宝全球有权指令支付宝对商户支付宝商户账户冻结淘宝全球认为必要长的期限并限制商户从支付宝商户账户中取款。

 

(d)             违约及违法行为。 如商户违反本协议,任何商户和淘宝全球关联方之前的协议,任何适用的法律、政策或者对消费者的陈述,申明或承诺,商户同意淘宝全球有权利直接通知支付宝在保证金内划扣相应款项对买家或淘宝全球或其关联方进行赔付或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淘宝全球与其任何关联公司无需为该等划扣承担任何责任。

 

7.2            保证金解冻。商户符合如下条件的,淘宝全球将在协议终止后的第三(3)个月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宝发出指令,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

 

(a)             商户未有尚未处理完毕的可能需要扣除保证金向消费者或淘宝全球或者其关联方支付应付款的情形;

(b)             所有的消费者和商户之间的交易已经完结;

(c)             没有未处理完毕的来自消费者或者第三方的任何投诉或纠纷。

 

7.3            支付宝商户账户。发生下述情形,导致淘宝全球对第三方支付或赔偿的款项超过保证金(该等支付或赔偿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商户同意淘宝全球有权要求支付宝将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冻结或者要求支付宝将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淘宝全球以补偿淘宝全球,其关联方和/或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

 

(a)             商户破产或无力偿债,或者进入自愿或者强制的清算,或者召开债权人会议,或者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被指定破产监管人或者因任何原因不再经营;

(b)             商户因在淘宝全球平台或其关联公司网站的经营行为导致其须对外承担高于保证金余额的债务;

(c)             淘宝全球向买家先行赔付了超出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在赔付之时的保证金余额或淘宝全球遭受的损失高于损失发生之时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且商户未向淘宝全球偿付先行赔付费用或未在淘宝全球指定的合理时间内补足保证金额度的;或

(d)             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或危害淘宝全球买家用户、淘宝全球及其关联公司利益的情形。

 

7.4            不足赔付。 如保证金不足赔付任何本协议要求商户支付的赔偿时,商户应自行向有关方直接支付不足的赔付金额。

 

7.5            授权。商户在此授权支付宝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在淘宝全球认为有必要长的期限内进行冻结以及/或者扣除相应的金额。

 

7.6            担保:如商户亦为阿里平台入驻商户的,商户同意,将商户向阿里平台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其对于履行本协议的担保,如依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商户怠于向淘宝全球、淘宝全球用户履行赔付责任的,淘宝全球有权指令阿里平台的运营主体,冻结、划扣商户在阿里平台的保证金。

 

8.              免责条款

 

8.1            淘宝全球服务是按“现状”和“现存及所含一切错误的状态提供,淘宝全球不做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户认可淘宝全球不对软件缺陷或者故障承担任何责任。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淘宝全球均不对因为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或任何事件承担责任。

 

8.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淘宝全球对商户使用淘宝全球平台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数据的丢失,商业中断或者其他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损失。

 

8.3            淘宝全球平台只能被用来物色消费者,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淘宝全球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其成为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淘宝全球仅提供技术服务,且不对(i) 商户和买家在淘宝全球平台上的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ii) 淘宝全球平台上销售的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质量或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并且不承担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及全部责任。

 

8.4            当第三方以商户侵权为由要求淘宝全球删除商户信息时,商户同意淘宝全球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商户同意不向淘宝全球追究任何责任并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9.              知识产权与数据

 

9.1            授权。商户在此授予淘宝全球非排他的,全球范围的,可再许可的(限于许可给淘宝全球的关联方),免费的许可,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和展示商户提供给淘宝全球或者上传到淘宝全球平台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商标、标识、商业名称、视像、图片、影片、图案、图形、版面设计、外观设计、广告及宣传数据)(统称,“商户的知识产权”),制作其派生作品,和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用以在本协议期间内推广和销售商户的商品和商户。

 

 

9.2            数据及知识产权。淘宝全球尊重和保护商户店铺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等商户商业秘密信息。淘宝全球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淘宝全球及其关联公司所有。除您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您同意不对淘宝全球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淘宝全球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淘宝全球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9.3            数据及个人资料保护。您须严格遵守中国、制定地区以及其他所适用的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您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淘宝全球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您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它授权的情况下,您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淘宝全球隐私权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

 

商户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           诚信经营条款

 

10.1         商户及商户关联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如下行为:

(a)             向淘宝全球或淘宝全球关联企业的雇员,管理层,代理或顾问等提供或暗示在未来任何时候提供或者协助别人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贿赂;

(b)             参与任何与恐怖主义相关,洗钱或者其他违法活动;

(c)             与任何被国际或者国家经济制裁的对象有往来;或

(d)             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者可能给淘宝全球或淘宝全球关联公司声誉造成损失的行为。

 

10.2         商户违反本条约定的,淘宝全球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商户所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           信息保密

 

11.1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 指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i)披露时说明是“保密”的信息;以及(ii)任何人通过合理商业判断将理解为保密的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i)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之前已被公众所知晓或在公共领域通常可由公众所取得的信息;(ii)在向接收方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成为被公众所知晓或通常可由公众所取得的信息;(iii)在披露方披露之时已由接收方所掌握的、无保密限制的信息;或(iv)系由接收方独立开发而并未参考任何保密信息的。

 

11.2         接收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行持续两年。接收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免于被未经授权使用或无意披露。

 

12.           补偿条款

 

12.1         商户应对淘宝全球以及其关联方和他们各自的管理人员,员工,股东和代理所有因为商户的大意,疏忽,有意而为或者欺诈的行为或者不行为以及商户违反任何本协议下的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而产生或者相关的任何和所有的损失,索赔,损害,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报销)(统称为,“损失”)进行弥偿并使其免于遭受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a)             因商户违约给淘宝全球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b)             淘宝全球对任何消费者或者其它第三方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

(c)             淘宝全球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

(d)             淘宝全球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减轻或者处理因为商户的行为或者不行为对淘宝全球造成的影响所支出的费用。

 

12.2         商户对淘宝全球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另有约定外,商户应自逾期之日起向淘宝全球支付未付款项每个月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13.           协议期限及终止

 

13.1         协议期限。 对于已经开店的续约商户(如有),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新商户,本协议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或商户在线接受之日起至2020年1231日为止。

 

13.2         协议终止

 

(a)             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根据本条款以提前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商户有权透过淘宝全球在线向淘宝全球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但若在商户向淘宝全球承诺了保底交易额和/或其它业务指标,在未满足所有的业务指标前,商户不得行使单方解约权,除非另有约定。如终止通知由淘宝全球发出,淘宝全球有权在发出终止通知当天的30个自然日后开始监管商户的店铺而无须获得商户确认;如终止通知由商户发出,则淘宝全球将在确认终止通知当天的30个自然日后马上开始监管商户的店铺。各方发出终止通知截至监管开始后30个自然日期间,本协议持续生效。本协议将在监管开始后的第30个自然日马上正式终止。

(b)             如发生如下情形,淘宝全球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i)             商户提交给淘宝全球的虚假、欺骗或者假造的材料;

(ii)            商户非法泄露或使用买家个人信息的;

(iii)          商户被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经淘宝全球通知后,在淘宝全球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改善的;

(iv)           商户保证金不足额,且未能自行补齐,经淘宝全球催缴后仍未能在淘宝全球指定时间内补足的;

(v)            商户违反本协议下关于服务费的任何条款,或商户未能按期全额支付其对淘宝全球以及/或者淘宝全球的关联方的到期应付款,且在淘宝全球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

(vi)           商户在淘宝全球通知其已违反本协议的,且在15个自然日内未对该等违约做出让淘宝全球满意的补救;

(vii)         商户破产或无力偿债,或者进入自愿或者强制的清算,或者召开债权人会议,或者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被指定破产监管人或者因任何原因不再经营;

(viii)        商户在超过连续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未登录淘宝全球平台的;或

(ix)           商户无法继续满足本协议第3条的先决条件或不具备其他在淘宝全球平台继续经营或继续使用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

(x)            其他商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商户和淘宝全球的关联方的协议情形

 

13.3         监管状态。一旦本协议被终止,则商户的店铺将立即进入“监管”状态,即意味着商户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无法显示、消费者无法访问店铺或浏览店铺商品。商户仅可使用其淘宝全球账户处理纠纷以及付款予淘宝全球,其关联方,淘宝全球批准的消费者和第三方。商户需要在监管状态开始的30个自然日内处理完毕所有的纠纷,付款和结账事项

 

13.4         协议终止后事项处理.

 

(a)             本协议终止后,淘宝全球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与商户相关的数据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在淘宝全球平台的账户中以及其在淘宝全球平台上的交易),或转发任何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b)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c)             本协议终止的,商户应继续履行和处理在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任何交易、义务、纠纷。淘宝全球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取消在本协议解除时商户和消费者还未完成的交易并将本协议终止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d)             本协议终止后,商户同意淘宝全球有权通知支付宝将商户的支付宝商户账户余额进行冻结,用于解决本服务协议终止时或者终止后的商户和淘宝全球,其关联方,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之间的纠纷或赔付。支付宝账户至商户根据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处理完成所有交易、纠纷后的30个自然日内解冻。

 

14.           一般性条款

 

 

14.1         转让未经淘宝全球事先书面同意,商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及/或义务。淘宝全球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及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本协议对双方容许的承继方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

 

14.2         管辖法及争端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14.3         通知

(a)             有效联系方式。商户在注册成为淘宝全球用户并接受淘宝全球服务时,商户应该向淘宝全球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商户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商户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商户在注册淘宝全球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淘宝全球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和阿里旺旺即时信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商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淘宝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b)             通知的送达。淘宝全球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商户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淘宝全球公告,向商户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商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商户的账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淘宝全球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中国大陆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阿里旺旺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商户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商户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阿里旺旺账号等联系方式为商户在淘宝全球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淘宝全球用户时生成阿里旺旺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商户指定的邮寄地址为商户的法定联系地址或商户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商户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商户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商户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商户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商户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商户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4.4         不可抗力。如果任何一方由于在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工业行动、天灾、政府或者监管机构的行为、网络或公用事业故障)致使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遭受该事件的一方无需就此承担责任;但前提条件是受影响的一方需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之间对对方的影响。

 

14.5         不可分割。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为是违法的、无执行力的或者失效的,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容许的最大范围执行,本协议其他的条款将不受影响而仍有全部效力。

 

14.6         权利放弃。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

 

14.7         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之约定或条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署后(包括电子方式)方能生效。

 

 

 

 

 

 

 

 

 

 

 

附件一

 

 

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店(本人)特向全球网民及淘宝全球承诺如下:

一、 不参与、不加入、不组建任何交易信用炒作组织(该交易信用包括商品销量、评价、DSR评分等);

二、 不进行 任何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保证每一笔交易内容、交易信用均为真实、可信,绝无虚构、炒作行为;

三、 不发布、不传播、不推广任何有关交易信用炒作的违规信息,并积极举报此类违规信息;

四、 积极接受广大网民及淘宝网的监督,严格遵守、积极维护淘宝网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

五、 若本店违反淘宝全球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本店愿意接受淘宝全球的相应处理措施,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本店郑重承诺:本店将始终恪守上述承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全球的相关规定,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六、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指定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公序良俗及公共道德。

 

 

附件二

危险物品合规承诺书



商户已明确知晓下述内容:依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系指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淘宝全球已经制定相应的禁售规则,禁止会员在淘宝全球发布上述危险物品信息、交易上述危险物品。

本店铺郑重承诺如下:严格遵守《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并保证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 自觉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监督与执法检查活动。

二、 自觉遵守淘宝全球关于危险物品的相关禁售规则,积极开展商品信息的自检自查工作,不发布、不传播、不交易上述危险物品,依规配合淘宝全球针对危险物品开展的商品信息与交易管理工作。

三、 在商品信息发布与交易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规避有关监管部门及淘宝全球针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 若所售物品并非危险物品,但其可用于制造使用危险物品或可用于非法用途,绝不对相关危险物品的制造使用方法及非法用途进行介绍。若在交易中发现买方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立即停止与其交易,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或平台管理部门。 

商户已知晓上述义务,并作出安全责任承诺。若本人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与责任承诺,导致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或其他损害后果,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三:

 

授权书一

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

 

本商户同意接受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合称“淘宝全球”)依据与本商户签署的《2019淘宝全球商户服务协议》提供相应互联网服务。本商户亦同意接受ALIPAY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y(合称“支付宝国际”)依据与本商户签署的相关协议提供相应支付服务。淘宝全球及支付宝国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商户以“了解你的客户”为目的,收集并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企业注册信息、有效证件/证照信息、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信息(含有效证件信息)、持股大于25%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基本信息等,以上所需公司信息及所需个人信息并称“所需信息”。

 

据此,本商户授权以下主体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 1)授权淘宝向支付宝中国获取、存储其合法留存的所需信息;2)授权淘宝将上述所需信息与支付宝国际进行共享; 3)授权支付宝国际为进行“了解您的客户”目的接收、存储、处理所需信息。 淘宝将仅依据支付宝国际“了解你的客户”审查之目的收集、存储、传输所需信息给支付宝国际。支付宝国际将仅以“了解你的客户”审查之目的接收、处理、存储所需信息,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进行信息处理,详见《Alipay Privacy Policy for Merchant Services》的约定。

 

 

附件四:

 

授权书二

 

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LIPAY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等(以下合称“贵司”)

 

本商户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户授权贵司按本商户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以下合称“淘宝全球”)共同缔结的《2019淘宝全球商户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淘宝全球的指示直接对本商户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