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极有家门店代付产品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约定申请开通门店代付功能的法律实体(下称 “甲方”、“商家”或“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站空间由乙方提供,丙方为门店代付功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乙方和丙方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淘宝”)。
一、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1.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自您的申请获得淘宝通过之时在您与和淘宝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1.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提前七天通知您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行为规范。淘宝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起七日后开始对您生效。
二、相关定义
2.1极有家:指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一站式家装家居电商平台,域名为jiyoujia.com。
2.2支付宝:指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为alipay.com,本协议项下的代付通过支付宝进行。
2.3消费者:指注册、使用淘宝账户并通过极有家向商家订购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单位。
2.4门店:指商家的线下实体门店,线下实体门店的经营主体需与商家的经营主体一致,即门店的所有者系商家。
2.5“1+N”分阶段交易:指极有家装修服务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消费者通过极有家订购装修服务,该装修服务的付款由系统分为“1+N”个阶段:“1”为电子凭证宝贝付款,此付款在消费者订购时在线通过支付宝交易进行;“N”为按照具体装修阶段分期付款,目前系统的具体装修阶段可分为3个阶段(水电施工、泥木施工、油漆加安装)或4个阶段(设计服务、水电施工、泥木施工、油漆加安装),如后续系统的装修阶段有变更,则以消费者订购时系统实际展示的装修阶段为准。
2.6门店代付产品:为解决消费者在极有家线上大额支付的问题而由淘宝提供的“1+N”分阶段交易的线上与线下打通的支付方案,该支付方案通过门店使用门店的支付宝账户代消费者向商家付款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功能以实际提供的为准。本协议中可简称为“产品”。
三、服务开通
3.1您申请开通服务需至少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1您需为入驻极有家的商家。
3.1.2您已签署《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且已缴纳不低于3万元的保证金。
3.1.3您已按要求添加门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门店营业执照、门店地址、门店现场照片、门店工作人员照片、门店用于代付的支付宝账户等,具体要求的信息以系统实际要求的为准)。
3.2您符合第3.1条的条件并不代表您的服务申请一定能获得通过,淘宝有权在申请开通服务的商家中择优选择。如您的申请通过淘宝审查的,服务将于系统对接完成后由淘宝给予正式开通,具体开通日期以淘宝实际操作为准。
3.3您需向淘宝提供淘宝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资料、门店相关信息等资料,并在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淘宝。您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服务与费用
4.1门店代付产品服务流程主要如下:消费者拍下极有家装修服务下的预约定制类宝贝,即可生成一个电子凭证订单;消费者到商家指定门店(或消费者与商家协商确定的门店)对电子凭证进行核销;门店使用其专门用于核销的淘宝账号(以下简称“核销账户”)进行核销后,将给订单打上与门店核销账户关联的门店标(即“store ID”);消费者到该具体门店后通过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线下支付相应阶段的款项,该门店的导购员及/或其他工作人员在确认收到消费者的相应款项后操作“线下收款”,将等同于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门店代付支付宝账户(该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资料应与门店或商家信息一致)支付到商家支付宝账户(即商家入驻极有家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4.2门店在进行代付操作后,款项将由门店的代付支付宝账户支付至商家的支付宝账户,其中,一定比例的代付款项将直接到账,一定比例的代付款项将冻结在支付宝担保账户中,该部分被冻结的款项需由消费者点击“确认收货”后才能到账,如消费者未主动点击“确认收货”的,则在代付后30天自动确认收货到账。目前代付款项冻结比例为10%(具体以系统实际冻结的比例为准),淘宝有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该比例进行调整而无需另行通知或额外征得您的同意,但淘宝确认,冻结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
4.3除淘宝明示的收费业务(如有)外,淘宝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暂不收费。如未来淘宝向您收取合理费用,淘宝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4.4、如届时淘宝收取相应许可使用费的,您应在淘宝通知的期限内按照淘宝接受的方式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您逾期支付许可使用费或支付的费用不足的,淘宝有权终止对您的服务,并依法追偿损失及/或赔偿。
五、商家权利义务
5.1商家确保其拥有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门店代付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线下实体店经营资质等。同时,商家保证向淘宝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如因商家提供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包括但不限于门店信息不实、代付支付宝账户填错等),而给商家或任何主体带来损失的,由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商家须就其销售的商品及/或服务承担销售者责任,确保商品及/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因商品及/或服务原因导致的消费者索赔或权利人索赔,商家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如果造成淘宝或淘宝关联公司的损失,商家应进行全额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金额、律师和诉讼费用和恢复商誉的费用。
5.3商家应切实践行向消费者作出的任何承诺。商家因违反相关协议或其他规范性内容,导致支付宝停止为商家提供服务的,相关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5.4商家同意淘宝有权在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和/或支付宝要求的情况下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淘宝、支付宝、政府监管部门等进行核查,具体需要核查的信息以淘宝、支付宝、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一般情况下淘宝应及时告知商家获得该等信息的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名称及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但有关机关要求保密的情况除外。
5.5 商家理解并同意在其业务场景、交易系统(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业务违规、网站或系统存在漏洞、被植入木马病毒或其他恶意代码等)可能影响到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或商家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侵犯了阿里巴巴旗下网站、淘宝或淘宝关联公司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誉、知识产权等)的,乙方有权要求商家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收到淘宝通知后商家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则淘宝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6商家同意并确保其门店及门店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其代付支付宝账户,并对任何通过上述账户完成的操作或交易承担后果和责任。
5.7商家及其门店应在确认确实已收到消费者线下支付的相应款项后,再通过产品发起代付,将等同于消费者所支付的金额从门店代付支付宝账户支付到商家的支付宝账户。如因误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代付的支付宝账户非门店实名认证的账户、支付的金额与消费者支付的金额不同、收款账号非商家的支付宝账户等)而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商家及/或门店自行承担。其中,如代付的金额低于消费者支付的金额的,商家及/或门店应在当天及时予以补足。
5.8商家确认,如消费者通过极有家订购装修服务时属于“1+N”分阶段交易且选择了门店代付的,则即使商家及/或门店与消费者线下签署的装修合同的付款条件、付款进度等与本协议约定不同的,商家及/或门店同意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本协议项下“1+N”分阶段交易的方式进行付款及处理交易纠纷。
5.9商家同意,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解决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淘宝有权根据淘宝规则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纠纷,如淘宝根据淘宝规则认为商家应向消费者进行赔付的,则有权根据《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约定使用您的保证金向消费者进行赔付,或根据您的授权通知支付宝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中将相应款项划扣给消费者。
5.10您不得向淘宝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您同意淘宝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您按(a)本协议总价款的30%;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淘宝赔偿。
六、淘宝权利义务
6.1淘宝负责与门店代付产品服务相关的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6.2淘宝负责受理涉及门店代付产品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
6.3 淘宝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关联方,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届时淘宝将通过页面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七、保密
7.1各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对方的人事、经营、管理、财务、客户、业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的一切资料、文件、图稿、材料、信息( 以下简称为“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非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前述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方,也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作与本协议之履行无关的其他用途。否则,保密信息接收方应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保密信息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保密信息接收方须保证其员工知晓和遵守本条款的前述义务,如果保密信息接收方员工违反前述义务视为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该义务。但是,任何一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专业顾问或者在法律、法规、法庭命令、传票或其他类似法律程序或监管要求规定时披露或为了诉讼目的而披露。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均有效。保密期内,如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对其他方及其关联公司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或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其他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经守约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九、免责及有限责任
9.1本协议项下的淘宝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9.2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淘宝对您的身份、资质、履约能力、服务等行为或您自行上传、发布或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淘宝成为您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参与方,淘宝亦无义务参与您与消费者之间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处理等活动。因您及您的门店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及您的门店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9.3其他淘宝对本协议项下淘宝服务有限责任的约定,依照《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有关淘宝责任限制和免责的条款执行。
十、协议终止
10.1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0.1.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或《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0.1.2通知解除:任何一方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您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十一、其他
11.1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件一: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家授权贵司按本商家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淘宝”)共同缔结的《极有家门店代付产品服务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淘宝的指示直接对本商家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支付和划扣。
授权人(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