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
1.1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统计的业务单元为CPFS单个实例,如客户使用CPFS单个实例不满一个月不计算为一个服务周期。
1.2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1.3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当某一分钟内,客户所有试图与指定的CPFS实例建立连接的连续尝试均失败,则视为该分钟内该CPFS实例服务不可用。在一个服务周期内CPFS实例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1.4 月度服务费用: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就CPFS单个实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果客户一次性支付了多个月份的服务费用,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服务可用性以CPFS单个实例为维度,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服务可用性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CPFS实例有100 MB/s/TiB基线、200 MB/s/TiB基线、400 MB/s/TiB基线(智算版)三种规格,CPFS100 MB/s/TiB基线、200 MB/s/TiB基线规格的实例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0%,CPFS400 MB/s/TiB基线(智算版)规格的实例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50%。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1)阿里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等;
(2)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5)客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6)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8)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引起的(包括阿里云官网展示的所有帮助文档、控制台引导说明等),如客户未按照使用限制中推荐的操作系统、挂载方式、网络类型访问CPFS引起的;
(9)客户未遵循阿里云在运维和服务过程中的指示引起的(邮件通知、站内消息通知、短信通知、语音通知、钉钉通知等);
(10)不可抗力引起的;
(11)其他非阿里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3. 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根据每个CPFS实例的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CPF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就该CPFS实例支付的月度服务费用的100%(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实例规格 |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100 MB/s/TiB基线、 200 MB/s/TiB基线 | 低于99.90%但等于或高于99.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5% |
低于99.00%但等于或高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30% | |
低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00% | |
400 MB/s/TiB基线(智算版) | 低于99.50%但等于或高于99.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5% |
低于99.00%但等于或高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30% | |
低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0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CPFS实例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 其他
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CPFS,如您继续使用CPFS,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