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协议
协议版本号:20230130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本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您”)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688”或“1688平台”)共同订立。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1688平台上关于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等。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您确认在申请加入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之前,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全部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形式展示的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违约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如果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1688客服渠道咨询,1688将向您解释相关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1688对协议内容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一旦您确认本协议或实际使用了服务,则表示您已经理解和同意接受以下所有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1.3 您同意1688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在1688平台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向其他用户提供本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继续使用服务标识,或继续发布商品信息等,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提供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提供服务,并向1688提交协议终止申请。
二、定义
2.1 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是指买家在1688平台上购买带有“承诺达”服务相关标识的商品后,卖家须提供按承诺的到货时间将商品送达买家的服务。
2.2 承诺达服务相关标识:“承诺达”标识或具体时效标识,包含:(1)小时达;(2)当日达;(3)次日达;(4)隔日达;(5)两日达;(6)三日达,以及其他包含送达时效或送达承诺的标识。
三、服务内容和标准
3.1 商品下单时必须带有承诺达服务相关标识,商品和订单的透标方式及规则详见1688平台的公告。
3.2 商家已经开通承诺达服务保障且买家收货地址在商家选择承诺配送时效的区域内。
3.3 买卖双方的交易必须发生在线上,非线上的交易无法享受赔付保障。
3.4 如买家下单后更改地址或者委托商家更改地址,导致买家的收货地发生变化的,则无法享受赔付保障。
3.5 商家加入承诺达保障服务之后可以采用的运力:
(1)官方物流:卖家签署《1688官方直送保障服务协议》后由“官方物流”运力进行配送;
(2)自有运力:卖家自行配送或通过自己合作的快递进行配送。
3.6 商家使用官方物流运力履约的,因官方物流原因造成的未按照承诺的到货时间将商品送达买家的,由官方物流进行赔付;其中因商家发货延迟造成的未按照承诺的到货时间将商品送达买家的,由商家自行赔付。商家使用自由运力履约的,由商家自行赔付。
3.7 物流揽收时间、买家签收时间以物流服务商提供的物流跟踪记录的揽收时间、签收时间为准。
3.8 因不可抗力因素、部分法定节假日(包含但不限于限春节、国庆等,以1688平台公告或通知为准)造成的物流配送不及时除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重大疫情、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电信中断、黑客攻击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
四、服务履约细则及承诺
4.1 赔付发起:买家在1688平台购买带有承诺达服务相关标识的商品的订单,在超过承诺的到货时间没有收到商品的,可以通过订单中的“申请理赔”入口发起理赔。
4.2 判责标准
4.2.1 1688平台将先判断订单是否为1688“承诺达”的订单,且“当前时间-付款时间”是否超过承诺的到货时间,如果是则开放入口,否则不开放入口;
4.2.2 1688平台将判断是否有揽收和签收记录,如果均没有记录,则直接判定由商家进行赔付(因平台配送订单均有揽收和签收记录);如果有记录,则1688平台判定该运单是否在下单后更改买家收货地址为不满足赔付条件的,如果是,则理赔申请无效;如果否,则判断运单类型是否是官方物流运力配送的运单,如果是官方直送的运单且因物流原因造成的未按照承诺时间送达的则平台赔,如果否则商家赔付;
4.2.3 商家赔付的,商家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选择同意或者拒绝,超过2个工作日视为同意赔付;
4.2.4 商家拒绝赔付的,由1688平台客服判定责任,需要商家举证物流商的揽收时间和买家的签收时间等可以证明配送未超时的资料,1688平台客服根据举证材料判责,判定为商家责任的需要商家赔付,判断为平台责任的由平台赔付,判断为无需赔付的则无需赔付;
4.2.5 商家退出“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的,在保障成功退出前已经产生的订单,需要按照保障规则正常进行履约和赔付;
4.2.6 赔付标准为5元/单(如单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5元时,则赔付金额=该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
4.3 您同意一旦买家自在线下单之日起至订单交易成功或关闭前提出“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赔付申请,您需积极配合,并根据1688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请您在交易过程中保留相关凭证,如:交易合同、旺旺聊天记录、提货单、出库单、发货单等,以证明约定的交货时间与实际的发货、提货时间等】。
4.4 您理解并同意1688在处理买家的“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赔付申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材料作出判断。如因您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导致1688判断错误造成损害,1688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4.5 如您未能在1688规定或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材料明显无效,1688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您同意按照标准对买家进行赔付,1688有权直接动用您的保证金或通知支付宝公司自您的支付宝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
五、协议的生效、终止
5.1 本协议自卖家确认接受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5.2 卖家主动申请终止:卖家可以提出终止服务申请,1688收到申请并确认是否有1688承诺达在途订单,如有则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将直到全部订单已完结后终止;如卖家没有未完结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订单,则自1688取消其1688承诺达服务相关标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5.3 身份资格终止:卖家申请加入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时所依据的服务身份资格终止。
5.4 1688单方通知:1688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5.5 1688单方终止权:如卖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或1688的其他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1688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协议及其他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理。
5.6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5.7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卖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1688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卖家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六、有效通知
6.1 有效联系方式:您在注册成为1688平台商家,并接受1688服务时,您应该向1688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有效联系的状态。您在注册1688中国站商家时生成的用于登陆1688平台接收、发送站内信、系统消息和阿里旺旺等即时信息的1688账户(包括子账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1688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6.2 1688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1688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七、争议解决及其他
7.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2 您与1688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7.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您同意1688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并采取合理途径提前通过法定程序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您。
7.4 因本协议或1688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由1688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 1688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合作方的自主经营权利。如您发现1688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如下监督邮箱【competition-compliance@alibaba-inc.com】反映问题,1688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八、协议附件清单
8.1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附件一:《授权书》
附件一: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家授权贵司按本商家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688”)共同缔结的《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1688的指示直接对本商家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含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卡等)进行款项止付、支付和扣划用以偿还本商家在1688承诺达保障服务下应付买家、1688或其他方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