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在您确认同意下述《猫猫币推广服务协议》(“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您在线点击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同意本协议,即意味着您当前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如您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不理解,您可以向天猫平台客服进行咨询,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接受本协议或其中的任何条款,请您切勿进行后续操作。
猫猫币推广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2日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商业环境,共同打造活动心智,增加活动影响力,商家与我们共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我们向商家提供推广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签约主体及生效适用
1.1本协议由杭州喵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本协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我们”)与您共同签署。
1.2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我们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报名申请参与猫猫币2.0活动通过之时起生效。
1.3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们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所有我们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并通过系统公告等形式向您告知。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猫猫币2.0活动相关服务。您继续使用任何猫猫币2.0活动相关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用户:手机天猫APP用户。
2.2 商家:参与猫猫币2.0活动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商家。
2.3 平台:仅指手机天猫APP(不包括淘宝及天猫PC端)。
2.4 猫猫币:指手机天猫APP平台特有的一种积分营销工具,持有猫猫币的手机天猫APP用户能够通过购买参与猫猫币2.0活动的商品享受多种优惠(例如平台商家给予的折扣优惠等)。
2.5 猫猫币2.0活动:指由我们为商家在平台销售商品提供的一种营销推广服务,商家报名参与猫猫币2.0活动,并自主选择提报猫猫币抵扣比例,经平台审核通过后,用户购买带有与“猫猫币”服务相关标识的活动商品,平台将根据商家提报的可抵比例扣除用户猫猫币用于抵扣商品价款。
2.6 推广服务费:指我们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应得的费用。
2.7 有效订单:指用户在平台上与商家成功交易且已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的订单,排除尚在交易中的订单、因各类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订单以及发生全部退货退款的订单。
关联利益体:指与商家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与商家有从属、股权等经济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商家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公司、企业或个人。
2.8 关联交易:商家向其自身或其关联利益体销售特定商品。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分销商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核心利益方与供货商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核心利益方为同一人;
(2)商家销售特定商品给商家关联利益体;
(3)商家与买家在登录信息、收货信息、注册认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邮箱、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公司信息、注册IP等)以及其他方面有任何关联,包括但不限于同机登陆等。
2.9 关联公司:是指控制其中一方或被其中一方所控制、或与一方主体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管理权。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商家义务
3.1 您通过天猫活动招商平台报名参与猫猫币2.0活动,选择提报参与活动的商品及猫猫币抵扣比例,经审核通过后视为提报成功,活动期间内我们将针对已提报成功的商品开展猫猫币2.0活动推广,帮助您向用户提供猫猫币抵扣营销推广服务。
3.2 针对参与本协议约定的猫猫币2.0活动且符合《手机天猫APP单端营销活动商家流量值支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支持条件要求的商家,我们将以其提报参与猫猫币2.0活动时自主选择的“猫猫币抵扣比例”所对应该商品的优惠金额为基数,按照《规则》规定的标准计算并向您赠送相应流量值。您可根据《规则》相关规定将我们赠送的流量值用于兑换特定的平台流量资源。
3.3 基于以上我们为您提供的一系列营销推广服务,即通过活动开展、用户优惠、活动推广等,帮助您通过参与猫猫币2.0活动,获得更多的商品曝光,您同意向我们支付相应的推广服务费。您同意授权我们,在用户确认收货后向您的商家支付宝账户发送指令,将推广服务费从您的商家账户扣回。
3.4 我们向您收取的推广服务费用不包含您实际向用户提供让利部分的金额,即单个有效订单的推广服务费为,您提报猫猫币2.0活动时自主选择的“猫猫币抵扣比例”所对应该商品最大优惠金额,扣减用户购买活动商品时使用猫猫币实际抵扣的商品优惠金额后的剩余款项。单个有效订单推广服务费低于商家提报猫猫币2.0活动时自主选择的“猫猫币抵扣比例”所对应该商品最大优惠金额,最低为0元,推广服务费用金额以具体有效订单计算为准。
3.5 若您与我们关联的所有账户余额资金不足以扣回根据本协议约定我们应收取的推广服务费,则您应在收到平台提示后及时在相关支付宝账户中转入充足资金,我们将自动进行扣款操作扣除应收推广服务费。
3.6 您了解并同意,平台有权根据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调整推广服务费结算标准或变更《手机天猫APP单端营销活动商家流量值支持规则》相关条款,相关变更我们将以系统公告等形式提前告知,请您关注相关信息。
3.7 我们为您提供的推广服务支持仅用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我们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确定订单是否满足条件,任何刷单、自买、关联交易等我们认定的非正常商业订单我们有权不提供推广服务。
3.8 您应保证其参加活动的特定商品自活动报名起,至活动结束均符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天猫商户服务协议》、《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否则我们有权决定取消您的活动参与资格、您无法获得我们提供的推广服务支持,您也不能享受猫猫币2.0活动其他优惠政策和相关营销资源。
3.9 您已知悉并确认,如您参与猫猫币2.0活动时所提报的商品,同时参与淘宝及天猫平台其他收取服务费的推广活动(不包括“闪购活动”、 “尝鲜直降活动”、“新客直降活动”等手机天猫APP单端营销活动),则其他活动中所收取服务费的基数为该商品商家后台订单详情页展示的“商家实收款”。(例:商家提报的商品参加聚划算活动价为100元,同时支持猫猫币抵扣优惠10%,该商品将按照100元为基数计算聚划算的技术服务费。)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涉及技术产品的资料以及关于本合作的任何信息,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4.2 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披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反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3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 您保证其参加活动的、特定商品发生的交易均为真实交易,不存在您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以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服务规则,与买家线下退货退款,或者与您的关联利益体进行特定商品的关联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如因您存在上述不正当行为给我们或平台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们及/或其关联公司全部损失。
5.2 我们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合作方的自主经营权利。如您发现我们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我们监督邮箱【competition-compliance@alibaba-inc.com 】反映问题,我们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5.3 本公司并非银行、第三方担保支付或其他金融机构,本协议约定之猫猫币2.0活动亦非金融业务。
第六条 退出服务和终止
6.1如活动商品因任何原因下架、删除的,或商家您及/或特定商品不符合报名准入条件,则我们有权终止本协议。
6.2 商家违反《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天猫服务协议》、《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规则将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活动,且我们有权对违规商家、商品、订单不予提供推广服务支持。
6.3 因商业环境的复杂多变,为实现平台、商家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及商家均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商业策略,如商家主动退出猫猫币2.0活动服务,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经提前15天告知商家,我们亦可终止提供猫猫币2.0活动相关推广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您的行为导致我们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第三方主张权利,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平台或我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我们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7.2 如我们认定您的行为已经或者将必然导致我们或第三方遭受损失(包括我们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垫付款在内的上述所有情形),您同意我们从您的商家账户余额/保证金内扣减,或指示支付宝公司自您的商家支付宝账户中划扣。如仍不足支付的,我们可直接抵减您在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您同意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审理该争议。
8.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猫猫币2.0活动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活动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3 我们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协议或本协议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通过法定程序公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我们不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