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年框合作协议
您在申请加入阿里巴巴国际站广告年框合作项目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诉讼管辖等条款内容,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及下划线的形式提醒您注意。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一、接受条款
1.1 签约主体
欢迎加入阿里巴巴国际站整合营销年度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年框项目”)!本协议由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以下简称“您”或“商家”)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我们”或“阿里巴巴”)共同缔结。
1.2 协议生效与协议范围
当您在线点击“确认协议”或类似同意协议的按钮或实际已经加入年框项目合作时,即表示您已理解本协议内容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现有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关于本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公告、说明和(或)通知等,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免费会员资格协议》、《Terms of Use》《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会员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各项网站规则、制度等。所有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协议的变更
阿里巴巴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其他用户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和网站相关协议、规则,变更后的协议、规则(下称“变更事项”) 将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提前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阿里巴巴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阿里巴巴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退出年框合作项目,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您将依据您届时已签署同意的相关协议规则与阿里巴巴处理您的退出事宜;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进行年框项目合作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定义
2.1 “关键词”: 指由商家指定、由数字/字母/符号构成的字串(应符合任何软件搜索关键词设置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推荐、商家自选、代运营(即商家指定代理人)选择等任何通过商家账号选择预订并经阿里巴巴确认的内容。
2.2 “指定供应信息”:指由商家提供的用于相应数字营销服务下指定位置展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产品图片、创意视频,及图片、视频所包含的产品和服务等信息内容。
2.3 “品牌推广方案”:指的是“关键词固定排名【顶级展位】服务”、“品牌专区【问鼎】服务”、“时效品牌服务”、 “顶级展位回眸服务”。
2.4 “效果推广方案”:指的是“外贸直通车服务”,及“P4P服务”与“全域引擎服务”。
2.5 “关键词固定排名【顶级展位】服务”:商家依照相关使用要求设置关键词、指定供应信息的,阿里巴巴将为商家提供指定展示信息展示相关的技术服务,具体位置为相关关键词搜索结果页面首位,具体以相关顶展服务规则为准。
2.6 “品牌专区【问鼎】服务”:商家依照相关使用要求设置关键词、创意物料并指定供应信息,阿里巴巴将根据商家设定的投放要素,综合商家指定的信息,利用信息技术计算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关键字搜索结果固定页面展示指定信息,具体以相关问鼎服务规则为准。
2.7 “时效品牌服务”:包含“时效问鼎”以及“时效顶展”,指商家依照相关使用要求圈定时效品牌面向商家人群,并设置创意物料指定供应信息,阿里巴巴将根据商家设置的投放要素,综合商家指定的信息,利用信息技术计算资源配置的结果在关键词搜索结果固定位置展示指定信息,具体以相关时效品牌服务规则为准。
2.8 “顶级展位回眸服务”:商家依照相关使用要求设置关键词、指定供应信息的,阿里巴巴会根据商家设定的投放要素,综合商家指定供应信息与关键词、互联网用户的搜索和(或)互联网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等因素自动计算商家指定供应信息展示在以下链接所述位置的可能:https://activity.alibaba.com/helpcenter/retargeting.html。
2.9 “【外贸直通车】服务”:包含“P4P”服务以及“全域引擎”服务的效果产品。其中“P4P服务”指,支持商家按其选定的搜索关键词或其他展示条件,在阿里巴巴国际站(www.alibaba .com)相关页面和(或)由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向部分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的相关页面中展示商家指定供应信息的相关软件技术服务。商家指定供应信息将根据相关技术规则,列示于阿里巴巴国际站指定的相关页面、界面、搜索结果,和(或)列示于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向部分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的相关页面。商家指定供应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软件系统综合商家指定供应信息与关键词、商家设置的展示条件内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并结合商家对其指定供应信息和/或关键词预先设定的单次点击价格、商家的预付费余额等因素自动确定。“全域引擎服务”,指由用户依照相关使用要求选择设定站外媒体平台(非国际站)的投放策略,阿里巴巴国际站根据用户设定的内容,运用算法和技术为用户指定供应信息提供一整套推广营销方案相关的软件服务。
2.10“保证金”:指商家同意缴存至阿里巴巴指定账户的一定金额,根据本协议专款专用,用以商家自主担保,最终保障商家对本协议、以及商家根据本协议进一步订购具体数字产品服务时签署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服务合同》及其具体产品服务条款的履行和遵守。保证金系商家为担保其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合同义务而出质给阿里巴巴的金钱质押,当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可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2.11 “账户投入”:年框生效期间内,年框计算规则范围内的效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P4P+全域引擎,以【营销中心-我的年框】页面约定为准)所有累计现金消耗,以及品牌广告(品牌问鼎、品牌回眸、时效品牌、顶级展位)的累计有效到款金额。
三、合作内容
商家与阿里巴巴双方友好协商,商家自愿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与阿里巴巴展开普通营销年框合作,由商家购买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PC端及/或APP端数字营销产品,数字营销产品包括“关键词固定排名【顶级展位】服务”、“品牌专区【问鼎】服务”、“时效品牌服务”、 “顶级展位回眸服务”以及【外贸直通车服务】(包含“P4P服务”和“全域引擎”服务 )等 ,阿里巴巴根据商家年度购买的数字营销产品为商家进一步提供相应服务和权益。
3.1 商家合作门槛
符合一定条件的商家可与阿里巴巴展开广告年框合作,合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商家认可并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或外国相关法律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制定和发布的项目相关要求和细则。
(2)商家未因违反相关适用国家法律法规或阿里巴巴国际站(包括关联方)相关规则处于被限制账号使用期间内,且若有如下任一违法违规行为,阿里巴巴有权拒绝与商家进行年框合作 :1) 不当交易被阿里巴巴处罚;2) 阿里巴巴平台金融产品逾期;3) 工商或税局状态异常、税局稽查等违法违规案件;4) 法院失信,海关失信;5) 法定代表人存在刑事涉案记录。
(3)其他阿里巴巴公布的相关整合营销年框规则、公告、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年框售卖规则》、《广告年框续签规则》等。
3.2 合作流程
3.2.1 符合合作条件的商家,可登陆其阿里巴巴国际站账号并进入“My Alibaba-营销中心”了解年框合作方案和权益内容。
3.2.2  进入广告年框系统,系统测算商家可签年框范围,具体测算方案参见阿里巴巴平台规则。
3.2.3 商家在线选择年框生效时间(“年框生效时间”)和具体年框合作方案;
3.2.4 商家在线签署本年框协议并同意向阿里巴巴支付年框保证金,保证金具体标准及规则请具体参见本合同第四条。
3.2.5 在年框合作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内,商家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协议。
3.2.6  若商家选择续签协议的,需签订新框协议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原年框保证金在原年框结束后退还。
3.2.7  若商家不选择续签协议的,在合同期限到期后视为投放结束,此时若商家投放达标的,阿里巴巴退回保证金,若不达标的,阿里巴巴扣除保证金。
3.2.8  在年框到期前1️个月前,且年框总金额达到广告年框升框规则要求金额的,商家可申请年框升框,需要升级年框的商家应当与阿里巴巴签订升框补充协议,具体升框规则内容参见补充协议以及阿里巴巴公布的相关整合营销年框规则、公告、通知。
3.3 商家承诺
商家承诺在自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账户投入不得低于商家前12个月账户投入总金额*1.2;若前12月账户投入总金额*1.2少于10万元的,商家承诺投入不得低于10万元,即至少满足最低普通年框档位(10万元),或以另行书面约定为准。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广告年框合作方案包含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商家在选择年框合作方案时,可根据其选择的合作方案档位,自行决定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中各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服务费金额占比,但商家订购的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的服务费金额总和要不少于商家选择的年框合作方案档位金额。商家在根据其选择的合作方案档位,自行决定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中各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服务费金额占比时,可参考阿里巴巴给的建议方案配比,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配比可能影响商家获得的具体权益情况。
(2)商家承诺在自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商家选择的合作方案档位自行决定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和效果推广方案中各数字营销产品服务的服务费金额占比,商家承诺需在一年内:
1)根据商家决定的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商家承诺完成品牌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订购、确认具体产品服务订单、签署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对应产品服务费;
2)根据商家决定的该档位下效果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商家承诺完成效果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对应金额服务费的消耗。
根据上述内容履行完相应承诺的商家,阿里巴巴将给予商家对应标准规定的特定权益,具体权益和发放规则请见线上或具体规则页面。商家承诺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的投入金额构成本年框合作的主要内容。商家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为促成本次年框合作以及在合作过程中更好地为商家提供服务,阿里巴巴在本协议签署前及签约后均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付出相应成本。如商家在本协议签署一年内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上的投入金额低于其选择的年框合作方案金额,或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商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直接将商家缴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具体规则参见本合同第四条。
3.4 商家了解并接受当承诺的年框投入高于当前签订年框金额方案,且未做升级年框操作的,商家仅享有当前签订广告年框方案所规定的权益。
 
四、保证金规则
4.1 保证金缴存
商家在线选择年框合作方案并签署本协议时,商家同意按照其前十二个月的数字营销投入金额*1.2的10%向阿里巴巴支付保证金;商家前十二个月的数字营销投入金额账户*1.2少于10万元的,以10万元计算。保证金支付至阿里巴巴指定账户,商家可登录其阿里巴巴国际站账号进入My Alibaba后台查看保证金缴存和使用情况。保证金比例默认为10%,阿里巴巴可根据商户的经营能力和履约情况就保证金扣收比例进行调整。
4.2 保证金使用
您同意阿里巴巴可按以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1)商家同意,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和遵守本协议、以及商家根据本协议进一步订购具体数字产品服务时签署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服务合同》及其具体产品服务条款。商家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以及商家根据本协议进一步订购具体数字产品服务时签署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服务合同》及其具体产品服务条款的行为,您同意阿里巴巴可直接使用您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扣除。前述商家的违约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签署本协议后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未完成品牌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订购、确认具体产品服务订单、签署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对应产品服务费
2)签署本协议后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效果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商家未完成效果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对应金额服务费的消耗;
3)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完成了品牌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订购、确认具体产品服务订单、签署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对应产品服务费,但商家订购的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未履约完而中途退款或提前解除合同的。
(2)如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致使阿里巴巴权益受损(包括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商誉受损等),或您对阿里巴巴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您同意阿里巴巴可划扣您缴存于阿里巴巴账户的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以支付您应向阿里巴巴支付的相应违约金或赔付款项。
4.3 阿里巴巴如根据本协议划扣保证金,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您并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4.4 保证金返还
商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所有承诺和义务、并根据本协议下商家进一步订购的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服务合同约定使用完全部服务即具体数字产品服务合同全部履约完成的,则阿里巴巴将相应的保证金等额返还或退回。
4.5 您同意,自商家同意阿里巴巴根据本协议约定扣除商家保证金后,阿里巴巴无须支付与您缴纳的保证金相关的任何利息、费用。
 
五、免责及有限责任
本协议项下的阿里巴巴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巴巴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在此阿里巴巴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六、协议的终止
6.1 自然终止
商家在线签署本协议后,商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所有承诺和义务、并根据本协议下商家进一步订购的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服务合同约定使用完全部服务即具体数字产品服务合同全部履约完成的,且阿里巴巴将相应的保证金等额返还给商家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6.2 商家提前终止
商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视为商家提前终止本协议,商家同意阿里巴巴可直接使用商家缴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阿里巴巴全部损失的,阿里巴巴有权要求商家进一步赔偿:
6.2.1 如您在线签署的《免费会员资格协议》、《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会员服务合同》及您的出口通、全球宝、金品诚企或行领通会员服务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6.2.2 如商家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以及商家根据本协议进一步订购具体数字产品服务时签署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服务合同》及其具体产品服务条款的行为,则本协议将立即终止。前述商家的违约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签署本协议后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未完成品牌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订购、确认具体产品服务订单、签署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对应产品服务费;
(2)签署本协议后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效果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商家未完成效果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对应金额服务费的消耗;
(3)商家在年框生效时间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其决定的该档位下品牌推广方案服务费金额占比,完成了品牌推广方案下具体数字营销产品的订购、确认具体产品服务订单、签署具体产品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对应产品服务费,但商家订购的具体数字营销产品未履约完而中途退款或提前解除合同的。
6.2.3 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阿里巴巴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直接将您的缴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1)您违反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进一步订购具体数字产品服务时签署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服务合同》及其具体产品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2)您存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的;或
(3)您违反国际站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国际站终止提供服务的。
 
七、其他
7.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排除冲突法的适用。
7.2 由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包括关于本协议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该争议交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处理。
7.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