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服务等级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12月1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简称 “SLA”)规定了阿里云向客户提供的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及赔偿方案。
特别提示您,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不适用于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公测、邀测、免费的功能及版本。
1. 定义
1.1. 服务周期
以一个自然月作为服务周期。
1.2.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按照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1.3.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当某一分钟内,若设备到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平台的连接请求和上下行消息均失败,或设备和播放器到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平台的有效视频请求均失败,或所有API调用均失败,则视为该分钟内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不可用。所有服务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不可用分钟数。特别的,若某分钟内总请求数小于100,则该分钟不计入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1.4. 月度服务费
客户某一阿里云账号下所有在订单有效期内的License按服务周期分摊到当月的费用累加作为该账号的月度服务费。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法
服务可用性按照客户服务周期维度进行统计,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服务可用性 =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 × 100%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
2.3. 除外情况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请求失败或服务不可用:
(1)阿里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阿里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客户未遵循阿里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调用平台服务器接口返回非5xx错误的请求(5xx是系统异常),例如请求太频繁被限流,或者网路不通;
(8)非阿里云原因引起的网络不可达异常;
(9)设备消息或播放用量超出服务限制引起的;
(10)不可抗力引起的。
3. 赔偿方案
3.1. 赔偿标准
根据客户某一阿里云账号下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月度服务费用的25%(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5.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0% |
低于95.0% | 月度服务费用的25% |
3.2. 赔偿标准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4.其他
阿里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阿里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阿里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如您继续使用物联网智能视频服务(标准版),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