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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账产品功能使用须知
引言
欢迎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分账产品功能(以下简称“本功能”)。请您在使用本功能前仔细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须知的任何条款,请不要使用本功能。您进入产品功能页面并使用本功能的,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功能开通
1.1 本功能目前仅支持已成为淘宝和/或天猫商家、开通闪购服务且有订单分账业务需求的商家开通并使用。
1.2 我们有权根据功能开通及使用情况不时调整开通条件,具体以本产品功能界面提示的信息为准。
二、功能介绍
2.1 分账产品功能是指我们为开通闪购服务的商家在提供闪购相关软件服务的基础上,额外提供的基于门店、商品和分账场景的分账功能。
2.2 本功能可支持商家分场景、分商品设置对门店的分账比例,可支持商家按比例和按金额设置分账方式,可支持商家灵活设置打款节点和打款方式。前述具体功能将逐步上线支持,具体以产品页面显示的为准。
2.3 本功能暂不对商家设置的分账比例或分账金额上限做限制,但商家应确保账户余额充足,如因商家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分账失败超过30天的,则产品将不再支持对应订单的分账,商家仍有分账需求的应线下处理。
2.4 订单按照商家设置的打款节点分账到门店后,如发生消费者退款的,本功能暂不支持从门店账户回退已分账款项至商家账户,消费者申请的退款金额应有商家自行承担。
2.5 如商家有调整分账设置的需求可自行至产品功能界面修改相关的设置。修改后的内容仅针对新产生的交易订单生效,已产生的订单仍会按照修改前的分账规则执行。
2.6 我们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本功能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我们进一步保留在本功能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服务的提供,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须知。
2.7 您应当严格按照本须知内容使用本功能,当您违反本须知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我们有权关闭您对本功能的使用。另外,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下线本功能,届时我们将通过千牛push、网站公告、邮件等形式提前您。
三、使用规范
3.1 商家使用本功能时知晓并确认如下要求:
3.1.1 基于分账业务规则设置,分账金额基数以待分账订单成交金额为准。商家授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根据我们的指令自动自订单成交金额或在订单成交金额实际可分额度不足时自商家支付宝账户划扣相应的款项至商家设置的门店收款账户;
3.1.2 商家应确保设置的门店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维护管理。因商家设置错误或未及时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3.1.3 商家自行确保分账规则的准确性并根据业务实际运营情况及时进行分账规则的管理和维护。商家知晓并确认基于本功能的分账逻辑以商家事前设定的触发该笔订单打款时点时商家已启用生效中的分账规则为准,且针对同一商品、同一门店、同一分账场景下仅可保留最新生效规则。商家分账规则设置操作错误等商家自身行为导致分账失败、分账错误的,商家与门店之间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诉讼等事项,应由商家独立承担,并且商家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我们免责或全额弥补我们因此遭受的损失;
3.1.4 所有订单分账金额依据商家设置的分账规则计算后“四舍五入”到“分”单位;我们仅就订单交易款项的分账结算提供服务支持,商家自行线下与门店协商处理发票开具等相关事宜。
3.2 商家声明并保证其在使用本功能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3.2.1 保证所有使用全渠道订单分账工具的交易订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符合淘宝网/天猫平台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得利用我们和/或支付宝公司提供的资金分账能力、收付款渠道等开展洗钱、贿赂、欺诈、陷害等非法用途,或利用分账工具规避其他预先设定的付款义务;
3.2.2 应当依照交易订单所产生的全部收入入账确认营业收入和自行缴纳税费并履行开票义务。
3.2.3 不得复制、模仿、修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本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本服务的源代码;
3.2.4 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3.2.5 不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本服务无关的程序或进程,或给我们的服务器、服务运行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其他商家对本服务的正常使用;
3.2.6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我们的系统配置或从事破坏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的行为;
3.2.7 不侵犯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2.8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3.3 商家理解并同意:商家是向分账角色履行订单分账义务的唯一责任主体,无论何种情况,我们和/或支付宝公司均不因分账失败、分账未成功、分账延时、分账错误等承担相应分账款项的支付义务。
3.4 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我们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我们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商家的前提下直接暂停或终止对商家提供本服务,我们也可以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并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3.4.1 第三方通知我们,认为商家某个操作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3.4.2 第三方通知我们,认为商家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或不当行为;
3.4.3 商家不符合服务开通条件和资质。
四、其他内容
4.1 您同意,我们可不时修订本须知内容,并通过产品功能页面向您公示,修订后的内容自公示生效并自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开始生效。
4.2 您因使用本功能而与我们产生争议的,您同意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本协议签署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本须知未有冲突约定的,参照《天猫商户服务协议》/《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4.4 附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户特以此函通知贵公司,本商户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公司按本商户确认的《分账产品功能使用须知》的约定,依产品服务提供方的指令直接对本商户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款项冻结和划扣等操作。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