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大陆付费会员(即中国大陆出口通、全球宝、行领通或金品诚企会员服务中用户)(简称“您”或“卖方”)与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Alibaba Singapore”),Alibaba.com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baba Hong Kong”)及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Alibaba Singapore 以及Alibaba Hong Kong, 统称“阿里巴巴”)共同缔结,双方本着共同创建和维护跨境贸易诚信经营环境的愿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订立本协议。
【签约声明】
一、您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基本信息、联系信息、资料信息及本协议全部声明及条款,特别是加重加下划线的内容),一旦您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或实际已接受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履行义务)的,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本协议内容包括签约声明、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关于“信用保障”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信用保障服务规则》、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等相关规则。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署本协议,表明您同时理解和接受《信用保障合作协议》(见附件1)、《信用保障服务规则》(见附件2)、《信用保障交易合同卖家履约规则》(见附件3)中的全部内容,以及后续平台以公告方式向卖方发布的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续升级内容及服务规则调整。
四、您同意阿里巴巴可根据运营需求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及/或变更,并以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买方签署《信用保障交易合同》(简称“交易合同”)等,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向阿里巴巴提交终止协议的申请。
【协议正文】
一、
定义
1.1.
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 指在信用保障服务基础上,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的卖方在订单满足各项服务的生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获得阿里巴巴国际站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无忧退货保障服务、拒付综合服务升级版、信用保障额度升级版、到货保障服务以及后续其他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布的服务。
1.2.
无忧退货保障服务(“无忧退服务”):指针对满足本协议第四条“无忧退货保障服务”规定之内容的交易,由阿里巴巴提供的退货保障综合服务。
1.3.
拒付综合服务升级版:指在拒付综合服务的基础上增加拒付综合服务额度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后续公告的其他服务的升级版拒付综合服务。
1.4.
信用保障额度升级版:指在信用保障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信用保障服务额度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后续公告的其他服务的升级版信用保障服务。
1.5.
到货保障服务:指卖方承诺所有符合条件的订单按照其与买方约定的交期按时发货,否则卖方须根据第七条的约定,通过发放平台优惠券的方式赔付给买方,旨在通过到货保障服务提升阿里巴巴国际站交易履约严肃性及确定性,提升卖方品牌信誉。
1.6.
其他定义与本协议附件中的定义保持一致。
二、
准入和授权
2.1 您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资质和条件,可以申请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具体申请结果以阿里巴巴独立根据您的申请以及平台整体经营情况、商业发展策略等综合因素自主决定):
2.1.1 符合《信用保障协议》中约定的全部资质和条件;
2.1.2 阿里巴巴认为您应符合的其他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1)卖方须通过阿里巴巴的风险筛查,风险筛查主要评估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纠纷退款率、拒付率、纠纷仲裁率、按时发货率等;
(2)卖方不存在欺诈、平台违规、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3)卖方当前在阿里巴巴国际站没有因纠纷退款或拒付而产生的欠款。
(4)卖方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2.2 您保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始终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阿里巴巴有权判定您是否符合全部或部分准入条件,如您违反任一约定条件,阿里巴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3 您承诺您因申请或使用本服务所提供的一切信息和数据(合称“信息”)均真实准确。若您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造成纠纷、或被国家有权机关处理的,您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4 为了帮助阿里巴巴确认您符合准入条件,您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同意签署《阿里巴巴诚信体系服务协议》并接受诚信体系服务,该协议在本协议成立时即成立并生效。您理解并同意,出于为您提供该诚信体系服务的需要,您在享受各项服务期间,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有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及 (或)加工、使用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信息、交易信息、履约信息和相关证件等信息),及可以直接向合法保存您信息的任何主体(包括 但不限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采集您的信息,以便阿里巴巴用于与您相关的信息核实、风险评估和防范等目的。
2.5 您同时授权阿里巴巴有权查阅您的诚信体系服务相关各项信息和信息加工成果,作为保障资格及保障额度的评估参考;该授权在保障服务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因任何原因导致您的诚信体系服务暂停或终止的,阿里巴巴即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您的保障服务,您同意此种情况下阿里巴巴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应由您承担。
三、
卖方权利义务
3.1 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以信用保障服务为基础,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您同意接受《信保服务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全部卖方权利和义务。
3.2 卖方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满足第四条规定的无忧退货保障生效条件的订单会自动生效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不满足无忧退货保障生效条件的订单,卖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
3.3 卖方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创建日期在准入之后的订单,可以生效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卖方退出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创建时间在退出之后的订单不再生效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对于在退出之日前已经创建的交易订单,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仍然可以生效。
3.4 卖方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或信用保障服务的订单,在已支付或已关联外汇前,可以修改为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在已支付或已关联外汇状态下,不可以进行修改。
四、
无忧退货保障服务
4.1 买方通过阿里巴巴国际站从卖方购买的商品,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由于以下原因导致买方发生退货且最终退至阿里巴巴指定地点的,阿里巴巴将向卖方提供本协议4.4条限额内的保障。
(1)买方或收货方所收到的商品与卖方所宣传、展示的不符;
(2)买方或收货方所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在保障范围:
(1)买方或收货方被认定为未收到货、或收到货为空包的情形;
(2)买方或收货方因产品破损、包装破损及包装脏污而导致退货;
(3)商品没有问题情况下,买方单方主观原因导致退货情形;
(4)卖方少发漏发情形中的少发漏发部分;
(5)商品的自然消耗或磨损;
(6)买方收到的货物与订单销售商品明显不一致导致的退货情形;
(7)买方或收货方认可并接受的有问题商品。
(8)卖方及其代表的犯罪或故意行为;
(9)卖方或买方的串通、勾结、欺诈行为;
(10)战争、军事行为、恐怖事件、罢工、骚乱、盗窃、抢劫;
(11)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
(12)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污染;
(13)地震、雷击、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4)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保险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失;
(15)关联企业之间的相互索赔;
(16)罚款、惩罚性赔款;
(17)因纠纷退款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18)卖方承诺免费维修的费用。
4.2 无忧退货保障服务生效条件:
(1)
卖方已开通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
(2)
订单中的所有商品在无忧退货保障服务支持的品类范围(以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为准)内;
(3)
订单金额、币种、发货目的国在无忧退货保障服务支持范围内(以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为准);
(4)
订单不涉及虚假交易或欺诈等高风险行为;
(5)
当月无忧退货保障服务订单的汇总金额在月度限额范围内,限额由阿里巴巴国际站为每个卖方制定;
(6)
满足阿里巴巴认定的其他条件。
4.3 无忧退货保障服务期间
(1)保障起期:卖方完成全部发货的时点。
(2)在保障期间内的每笔交易自买方“确认收货”次日零时起30个自然日内(“保障期间”),买方可发起无忧退货保障流程。前述“确认收货”时间以阿里巴巴国际站的系统数据为准。
(3)保障期间自卖方完成全部发货的时点最长不超过180天。
4.4 无忧退货保障服务保障规则
保障金额以订单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定值依据,并且单个订单的保障金额不得超过阿里巴巴规定的金额(以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为准)。每笔订单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障金额范围内以实际损失为限,对未实际发生的损失、涉及海外销售侵权商品、假货、二手商品以及违反阿里巴巴国际站禁限售规定的商品的不予保障。
针对阿里巴巴审核后需退货的商品,卖方应敦促买方按阿里巴巴的时效规定,通过阿里巴巴指定的物流商,或自行安排物流商,将商品交付阿里巴巴国际站在退款页面上指定的地址,且经阿里巴巴及/或第三方机构质检,未有除外情形的,卖方方可享有保障服务、对于保障范围内的金额无需退还。
针对每一笔无忧退货保障服务订单,阿里巴巴所保障的货值和物流费用的承诺以一次为限,且阿里巴巴有权针对因本保障服务所产生的自身损失购买保险。买方可于该订单下首次使用官方物流免费退运。使用官方物流的寄运,部分采用上门揽件服务,针对非使用上门揽件的商品,卖方需将商品送达官方物流的指定接收点。但是,针对使用非官方物流寄送,或发生二次及以上的退运,阿里巴巴不承担相关物流费用。各国官方物流网点,及退货仓网点详见产品公告,后续如有变更,将通过指定官方渠道(站内信、邮件、或弹窗等)通知。
买方未按照前述要求提出无忧退货保障服务申请或未寄送货品(除非阿里巴巴许可不用退寄商品),或所寄送商品与订单所购商品不符,导致阿里巴巴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阿里巴巴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垫赔责任;买方寄送货品使用非官方物流的,在寄送途中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方自行承担。使用官方物流的,如在寄送途中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阿里巴巴承担垫赔责任。
整件项目商品需要退货时,其赔偿金额以订单实际支付金额为限。无忧退货保障服务的保障范围不包括买方享受的任何形式的优惠,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红包、店铺优惠券、金币或其他权益等;且对于属于保障范围的,待阿里巴巴确认收货后并核定损失后承担保障责任。
卖方向阿里巴巴提出保障请求,阿里巴巴在本合同或后续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中列明的保障限额内承担保障责任,超过保障限额的部分由其他具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负责赔偿,阿里巴巴不负赔偿责任。
阿里巴巴履行保障责任后,商品所有权归阿里巴巴或其合作机构所有。
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故意制造退款纠纷,或在未发生退款纠纷的前提下谎称发生了退款纠纷的,或存在其他骗取无忧退货保障款的欺诈行为,阿里巴巴不承担保障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5 其他约定
卖方与买方达成的协商退款,以及买方拒付(包括信用卡拒付、paypal拒付等)退款,不在保障范围内。
您授权同意阿里巴巴因业务需要,将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身份,交易、订单、物流、阿里巴巴国际站仲裁、质检等相关数据传递阿里巴巴的相关合作方使用。
卖方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可在无忧退服务专区单独退出无忧退货保障服务,退出后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不再包含无忧退货保障服务,若无其他约定或说明,拒付保障服务升级版、信保额度升级版等其他权益不受影响。
五、
拒付综合服务升级版
5.1 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在每个服务周期内可额外获得10000美元的拒付综合服务升级额度(具体额度以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为准)。
5.2 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的订单,会优先消耗拒付综合服务升级额度;拒付综合服务升级额度不足的,可消耗拒付综合服务基础额度。
5.3 拒付综合服务升级版的服务范围、服务周期、服务额度使用规则、服务资格生效条件等内容与《信用保障规则》中拒付综合服务的约定内容保持一致。
六、
信用保障额度升级版
6.1 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可获得信用保障升级额度,信用保障升级额度为信用保障基础额度的1.5至4倍,具体额度由阿里巴巴综合考虑卖方实际情况制定。
6.2 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的订单,会优先占用信用保障升级额度;信用保障升级额度不足的,可占用信用保障基础额度。
6.3 信用保障额度升级版的额度使用规则与《信用保障规则》中有关信用保障额度管理的约定内容保持一致。
七、
到货保障服务
7.1 商家权益及责任
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的卖方确认并同意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订单开通本服务。卖方未按时发货及/或未按时到货,买方发起逾期赔付申请且成立的,卖方需向买方进行逾期赔付,赔付金额为订单金额的10%(向上取整至个位数,$100封顶)。赔付金额将以一张平台优惠券的形式发放给买方,买方在获取平台优惠券90天内使用,则阿里巴巴向卖方追偿相应金额;买方未使用,阿里巴巴不向卖方追偿。
阿里巴巴将为开通到货保障服务的卖方的所有商品打标专属标识,并不定期为卖方/商品提供会场资源等权益。
在承诺保障期间内,卖方的逾期发货订单可暂时不再根据平台交易违规处罚规则等相关规则进行扣分处罚。但“按时发货率”依然纳入星等级考核指标,逾期未发货仍然计入“异常履约”行为考核。
7.2 到货保障服务生效条件
(1)
选择特定的到货保障路线及买方收货目的国:具体路线和收货目的国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公告为准;
(2)
到货保障订单限制:当且仅当该等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中的全部商品均为RTS商品;
(3)
到货时效保障:根据卖方设置的发货时间和到货保障路线的运输时效,自动计算相关订单到货日期并提供到货保障。
7.3 符合到货保障服务适用条件的信用保障订单的类型包含:
(1)
买方直接下单的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
(2)
买方/卖方起草的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
(3)
样品单;
不包含:
(1) 信用证类型的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
(2) OA赊销类型的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
(3) e收汇订单以及e订单。
7.4 赔付规则
(1)买方赔付申请入口开放条件:
按时发货保障:约定发货日期时,如订单有“逾期发货”标识,开放赔付入口,需买方主动申请方可获得赔付。
到货保障:约定到货日期时,如订单货物没有到货(以平台获取的tracking信息为准),开放赔付入口,需买方主动申请方可赔付。
(2)保障入口开放周期:
按时发货保障:自订单赔付入口开放之日起,至该笔订单确认收货+30个自然日关闭入口。
到货保障:自订单赔付入口开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关闭入口。
(3)保障发放标准:
按时发货保障:发放订单金额的10%平台优惠券,100美金封顶
到货保障:发放订单金额的10%平台优惠券,100美金封顶
(4)追偿标准:
按时发货保障:买方在获取平台优惠券90天内使用,则阿里巴巴有权向卖方追偿相应金额;买方未使用,阿里巴巴不追偿。
到货保障:约定承运商为阿里物流提供的到货保障路线或阿里巴巴公告指定的线下快递的:卖方未发货或未按时发货的,买方在获取平台优惠券90天内使用,则阿里巴巴有权向卖方追偿相应金额;买方未使用,阿里巴巴不追偿。卖方按时发货的,由阿里巴巴承担赔付责任。
特别说明:如无法获取物流轨迹或使用UPS末端派送服务,则即使订单按时发货,买方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并使用平台优惠券后,阿里巴巴也有权向卖方追偿相应金额。
(5)关于保障&纠纷的特殊说明
保障申请每个订单仅能发起一次,赔付成功后保障入口关闭。
买方仍然可以在获取平台优惠券后通过发起退款申请,流程与现有纠纷调处流程完全一致。
如买方发起纠纷退款且关闭订单后,买方不可再发起到货保障申请。
(6)如因买方自身原因(地址有误、未配合清关、延迟签收等)导致逾期发货或逾期到货,阿里巴巴有权驳回买方的保障申请。
7.5 平台优惠券使用规则:
(1)
定义:平台优惠券是平台通过活动/或赔付等形式向买方账户发放的,能够抵扣平台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总金额的优惠券。
(2)
平台优惠券抵扣规则:
●
平台优惠券仅用于抵扣平台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款项 ,订单款项包含货物金额、物流金额,买方服务费除外;
●
平台优惠券支持与卖方折扣、物流减免、卖方优惠券叠加使用,使用平台优惠券抵扣的订单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买方服务费)必须大于1USD;
●
每笔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只允许买方消耗一张优惠券,每张优惠券仅能支持一笔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使用;
●
每张平台优惠券只能使用一次,如单笔抵扣金额小于平台优惠券金额,则该笔抵扣成功后,该券剩余金额失效。
(3)
结算规则:
买方使用优惠券成功支付信用信用保障服务或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后,此笔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的卖方将收到全部的订单金额的款项,其中一笔款项为买方实际支付金额,另一笔款项为阿里巴巴支付或阿里巴巴代逾期发货的订单卖方给此笔信用保障服务或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订单的卖方的平台优惠券的等值金额。
当支付方式为TT时,操作“关联资金“,平台优惠券等值金额的款项即时到账;当支付方式为线上支付(例如VISA、Mastercard、e-checking、Apple Pay、Google Pay 等)时,平台优惠券等值金额的款项与买方支付的款项同时到账。
7.6 其他注意事项
卖方和/或品在活动页面上的排序由阿里巴巴根据运营需要、商品及订单活跃度等情况综合排序,每天进行动态调整。阿里巴巴具有该等排序的完全自主决定权。
卖方应充分了解本服务所涉相关规则并遵照执行。如经核实卖方有提供虚假产品/公司认证证书等信息或存在其他违规、作弊等情况,除依照相关网站规则处理外,阿里巴巴有权立即取消该卖方的服务资格、并对卖方处罚。
八、
阿里巴巴权利义务
8.1 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以信用保障服务为基础,使用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您同意阿里巴巴享有《信保服务协议》第四条中约定的全部阿里巴巴权利和义务。
九、
免责及不正当利益
9.1 您理解并同意: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 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交通管制、叛乱、暴动、国内混乱等) 或其他非归咎于阿里巴巴的原因致使阿里巴巴延迟或未能履约的,阿里巴巴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9.2 您不得向阿里巴巴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一旦上述情形发生,您应按不正当利益对应的金额或人民币50万元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阿里巴巴支付违约金,且阿里巴巴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十、
协议生效和转让
10.1 自您登录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点击确认接受本协议,满足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通过阿里巴巴相关审核时,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10.2 您同意,阿里巴巴可根据自身业务运营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公司,转让将以书面方式(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或电子邮件等) 通知予您。
十一、
协议终止
11.1 通知解除:任何一方有权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1.2 卖方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后,可以自主选择退出该服务;在退出该服务后的30日内,卖方不得再次申请准入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退出后卖方应根据附件1《信用保障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信用保障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如卖方首先退出信用保障服务,本协议约定的信用保障服务升级版亦同时终止。
11.3 阿里巴巴单方终止权:如您违反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协议或服务规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协议或规则进行处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卖方未通过国际站风险筛查,风险筛查评估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纠纷率、拒付率、纠纷仲裁率、按时发货率等
(2)
虚假交易被平台处罚
(3)
阿里平台金融产品逾期
(4)
工商或税局状态异常、税局稽查等违法违规案件
(5)
法院失信,海关失信
(6)
法人刑事涉案记录
(7)
在拒付服务中提供虚假抗辩材料;
(8)
恶意串通买家进行拒付申请;
(9)
卖方故意、恶意骗取拒付综合服务款项或存在欺诈行为;
(10)
卖方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站或一达通相关交易规则的行为
11.4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对在协议终止以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义务、责任或损失,您都应独立承担责任或继续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
其他
12.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的适用。
12.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仲裁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2.3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款、违约金、银行费用等)收支的阿里巴巴内部账务记载(包括书面记载和alibaba.com系统记载),Alibaba Hong Kong及/或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制作或保留的您收退款等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文件 以及Alibaba Hong Kong及/或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催收记录、凭证等,均构成有效证明您与Alibaba Hong Kong及/或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证据。买方申请退费的行为被系统审核通过后,无论阿里巴巴任何主体实际操作退款,皆可视为阿里巴巴完成退款的行为,阿里巴巴任一主体可向您起诉追偿,阿里巴巴任一主体完成追偿后,其他主体不再就同一订单另行起诉。
12.4 卖方的联系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以卖方提交于签署本协议前已经提交于阿里巴巴国际站或后续不时更新的信息为准,双方同意通过邮寄及/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该地址送达。上述送达地址系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中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且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立案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及执行程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上述卖方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进行送达,因卖方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2.5 阿里巴巴国际站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合作方的自主经营权利。如发现阿里巴巴国际站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监督邮箱【 competition-compliance@alibaba-inc.com 】反映问题,阿里巴巴国际站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12.6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如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2.7 本协议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正文结束】
附件1:《信用保障合作协议》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