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云享会商城商家出售假冒商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8日
更新时间:2024年6月04日
一、定义
出售假冒商品,包括出售假冒商品和出售盗版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指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即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出售的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出售盗版商品,即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游戏、音像作品和软件等。
二、违规情形与日常监控
第一类 商家被官方认定出售假冒商品
1.1 国家机关认定为假货:盒马平台收到来自国家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通知、行政调查结论、司法判决等材料认定商家出售假冒商品;
1.2 权利人认定为假货、盗版商品:盒马平台收到来自权利人官方(品牌方、生产商、品牌方直接授权的维权代理机构、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的维权机构等)的通知、鉴定报告等证据认定商家出售假冒商品。
第二类 商家所售卖的商品未通过平台抽检
2.1 三方机构鉴定商品存在异常:商家所出售的商品经盒马认可的三方机构检验出具检验鉴定/鉴别报告,结果为:商品与品牌官方公示正品工艺特征不符,或类似结论;或盒马平台组织定期/不定期抽检中,盒马委托第三方检测或鉴定机构对商品进行检测或鉴别,商品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或鉴别结果为不通过。
2.2 未获得相关授权:盒马平台组织定期/不定期抽检中,盒马向权利人或其代理机构询证,发现权利人从未向商家授予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三类 商家涉嫌/疑似出售假冒商品
3.1 涉嫌出售权利人未生产/未发布的商品:商家涉嫌出售权利人未生产且未授权实体生产的商品;或商家涉嫌出售权利人未发布的商品。
3.2 涉假客诉且商家无法有效举证:商家所出售的商品被客户多次以“假冒商品、盗版商品”为由,向盒马进行投诉,且商家无法提供有效授权资质和采购链路凭证的情形。
3.3 与涉嫌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存在强关联:商家所出售的商品被消费者以“假冒商品、盗版商品”为由,向盒马/媒体/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等进行投诉,经盒马核实后,发现与其他确认销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店铺经营的商品属于共同进货渠道,或其他与涉嫌出售假货具有较强相关性,或使盒马认定商家存在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3.4 存在售假风险且商家无法有效举证:经盒马识别,商家所出售的商品存在假冒/盗版风险,且商家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与商家所售商品相关的真实、有效的授权资质和采购链路凭证的情形。
3.5 与正品存在显著差异: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或出售商品,存在假冒商品风险。以普通人认知水平,通过对商品与样本商品在当前市场流通的最新批次进行比较,发现其外包装或者内容有较大出入,且不属于官方声明的旧批次包装。
3.6 与假冒商品存在诸多相似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或出售商品,存在假冒商品风险。以普通人认知水平,通过对比发现商品与已经被判定为假冒的商品存在多个相似点,或商品页面信息与公众已知、社会公开的假冒商品存在多个相似点。
3.7 自认假冒商品:商家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商家承认销售假冒商品的,且商家无法提供真实、有效授权资质和采购链路凭证。
三、具体处理措施
1.
盒马平台有权根据违规类型采取以下管理/处罚措施:
违规类型
| 管理/处罚措施
|
商家被官方认定出售假冒商品
| 【罚款100万元、下架商品、冻结店铺、清退店铺、支付宝账户管控】
|
商家所售卖的商品未通过平台抽检
| 【罚款100万元、下架商品、冻结店铺】
|
商家涉嫌/疑似出售假冒商品
| 【罚款5000元、下架商品、冻结店铺】
|
2.
盒马平台有权视违规类型及具体情况采取【公示警告、扣除违约金、罚款、账户权限管控、经营权限管控、违规商品或信息管控、关联影响处理】、盒马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管理/处理措施。与此同时,如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况属实,商家应按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之规定,积极处理侵权投诉与用户售后事宜。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
四、申诉
1.
商家可根据《盒马云享会商城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范》的约定方式提出。
2.
申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涉诉商品型号的可追溯至权利人/出版社/品牌方的合法进货凭证(例如:购物发票、电子订单、采购合同、生产厂家订/出货单、报关单、与进货凭证相对应的付款流水单等);涉诉商品型号的可追溯至权利人/出版社/品牌方的合法品牌授权(例如: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生产厂家委托/授权销售凭证、授权链体系凭证等)。
【具体处理措施】
盒马平台有权视违规类型及具体情况采取扣除违约金、罚款5000元或100万元、查封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删除商品、下架商品、冻结店铺、清退店铺、关联影响等管理/处理措施。与此同时,如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况属实,商家应按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之规定,积极处理侵权投诉与用户售后事宜。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
【规则解读】
一、通常哪些行为属于“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指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即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出售的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出售盗版商品,即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游戏、音像作品和软件等。
二、如何判定“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违规行为?
为防范售假、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盒马平台有权不定时对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店铺信息、交易行为等进行随机抽查,结合官方通知、检测报告等证据,并以普通人的知识水平标准独立判断商家是否涉嫌销售假冒或盗版商品。为免歧义,盒马平台作出判断不以实际收到投诉或样本等任何事项为前提。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即视为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盒马平台有权根据协议及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
盒马平台收到来自官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品牌方、生产商、品牌方直接授权的维权代理机构等)的通知、鉴定报告、行政调查结论、司法判决等证据 ;
2.
用户投诉并经盒马平台认定商品为假冒/盗版后,商家未申诉或经申诉仍不能证明该商品为正品 ;
3.
商家主动承认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
4.
盒马平台委托第三方检测或鉴定机构对商品进行检测或鉴别,商品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或鉴别结果为不通过;
5.
以普通人认知水平,通过对商品与样本商品在当前市场流通的最新批次进行比较,发现其外包装或者内容有较大出入,且不属于官方声明的旧批次包装;
6.
通过信息层面等基本信息,判断为假冒或盗版商品;
7.
按照商品品牌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的真假鉴别方法进行鉴别,怀疑样本为假冒/盗版商品;
8.
有其他合理依据认为商家所售商品为假冒或盗版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