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界定责任的条款、跨境供货平台对您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跨境供货平台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客服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跨境供货平台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跨境供货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跨境供货平台推广服务协议(供应商版)
一、签约主体
1、本协议由您与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供货平台”)共同签署,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2号楼407室。
2、您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签约主体可能根据推广服务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签约主体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签约主体的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和责任。供货平台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推广服务而新增签约主体或服务主体,如您使用新增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签约主体或服务主体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签约主体的变更或新增,将公布于平台上或以其他方式(比如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供货平台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起柒(7)日后或通知中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二、定义
1、跨境供货平台:指由供货平台及其关联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SAAS化增值软件服务等相关的软件、技术支持的平台网站,为跨境供货平台上的用户提供各种模式(如供销、推广等)服务与交易的平台。跨境供货平台域名现为:distributor.taobao.global;今后若有变更,以变更后的新域名为准。
2、“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成长计划”(以下简称为“本计划”):指为提升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的跨境供销能力,供货平台推出的商品智能推广服务等增值服务计划。供货平台依本协议向成功加入本计划的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提供商品智能推广服务,为供应商通过跨境供货平台服务向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供销的商品提供推广,以及其他本协议约定的增值服务。
3、供应商: 为跨境供货平台上的采购商提供不限购的商品/服务供给及售后的法律实体,及/或委托供货平台为其商品/服务提供展示、推广服务的法律实体。供应商必须对其发布和/或交易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享有符合其主张和/或行为的合法权利,且该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若其发布和/或交易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中含有任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在发布、交易或提供服务前获得权益方认可并确保采购商、供货平台免责。
4、采购商:与供应商在跨境供货平台上建立交易及/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5、增值服务:指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服务的统称。
6、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lipay Merchant Services Pte. Ltd、Alipay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向您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您提供的账单、代收代付服务(如有)。
三、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供货平台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在您使用平台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2、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供货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供货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附件,以及所有已发布或将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本计划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合称为“相关规则”),相关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供货平台及/或其关联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时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将公布于跨境供货平台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除非您通知供货平台并明确表示不愿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否则修改后的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将于公布之日起柒(7)日后或相关规则指定的日期生效。您在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修改后继续参与本计划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增值服务即表明您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您可依本协议第十条协商解除本协议。
四、增值服务
1、只有在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先决条件”)后,供货平台才会开始向您提供增值服务(各项服务的具体开始时间以供货平台发出的通知为准):
(1)您为跨境供货平台的供应商,已完成全部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入驻申请流程、有效签署《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通过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资质审核并已开通跨境供货平台服务;
(2)您已通过在线上点击表示同意本协议或者已签署本协议;
(3)您符合本计划所要求的参与条件,且您加入本计划的申请已通过供货平台审核。
您知晓并同意,供货平台将基于您提交的申请以及您入驻跨境供货平台期间的运营、履约及服务能力等情况(合称“经营情况”)对您的申请进行综合评定,但供货平台不承诺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均能获得通过。您签署本协议即表明您同意并授权供货平台调取、存储您在跨境供货平台所发布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主体身份、资质、使用跨境供货平台服务期间的经营情况等。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供货平台根据本协议向您提供如下增值服务:
(1)提供智能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标签、标签运营或营销专区等;
(2)提供优先推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优先推荐、主动向采购商推荐您和您的商品/服务以及当采购商提出需求时优先推荐您和您的商品/服务;
(3)与商品推广相关的咨询服务:与商品推广相关的运营方案、营销建议或培训(具体以供货平台通知为准);
(4)其他增值服务:其他供货平台不时提供的与本计划相关的增值服务。其他增值服务的具体内容、功能、服务协议和规则,以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3、您知晓并确认,为保证并维持本计划的运行,供货平台可能不时调整、优化、删减或增加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的种类、内容、时间、形式、对象等,但供货平台会提前以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变更将于公告或通知中的指定时间生效。
4、您理解并同意,供货平台对您使用增值服务后可达到的推广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访问量、点击率、转化率、采购商订单数量、交易额等)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您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如供货平台向您提供运营方案、营销建议、培训材料等内容(以下合称“服务成果”),则服务成果仅供您参考,供货平台对服务成果的适用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效果不做任何陈述或保证,您应当依其自行判断决定是否采纳以及如何使用服务成果。
五、收费及支付
1、您应就增值服务向供货平台支付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照您通过跨境供货平台与采购商达成的交易金额(不包括运费)的一定比例(“费率”)计算,费率以线上签约页面公示的费率为准。
2、您确认并同意,供货平台可不时调整计费方式、形式及/或费率,但供货平台应提前一个月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
3、增值服务费采用实时划扣或其他方式收取。
4、您向供货平台支付增值服务费并确认开票信息后,供货平台将在收到确认信息后向您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六、保密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i)披露时说明是“保密”的信息;以及(ii)任何人通过合理商业判断将理解为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i)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之前已被公众所知晓或在公共领域通常可由公众所取得的信息;(ii)在向接收方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成为被公众所知晓或通常可由公众所取得的信息;(iii)在披露方披露之时已由接收方所掌握的、无保密限制的信息;或(iv)系由接收方独立开发而并未参考任何保密信息的信息。
2、接收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接收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免于被未经授权使用或无意披露。
七、知识产权
1、增值服务中所使用的或包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供货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指已经注册和未经注册的专利、实用新型、发明权、著作权、邻接权和相关权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域名、就包装设计和商业外观所享有的权利、商誉、就设计所享有的权利、数据库权利、使用和保护保密信息(其中包括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以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为获得上述权利而提交的所有申请和被授予上述任何权利的权利、上述任何权利的续期或展期、就上述任何权利主张享有优先权的权利、以及目前或将来在世界任何地方存在的或与增值服务有关的与上述任何权利相类似和相当的权利或保护形式。
2、除非供货平台另有明确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您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布、传播)供货平台的知识产权。
3、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供货平台或其关联公司所有。如供货平台向您提供服务成果,或您因本协议而取得任何服务成果,则您知晓并同意,服务成果仅供您使用且仅能按供货平台指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未经供货平台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服务成果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将服务成果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和用途。
4、您同意并授权,供货平台可为推广、宣传增值服务或履约之目的而提及您使用增值服务之事实,或复制、修改(如为适应视觉体验进行微调)、展示您及/或您的关联公司的商标、名称、商号、logo及其他标识。
八、信息数据
您同意并授权供货平台可为提供并改善增值服务或履约之目的,从跨境供货平台收集、存储、处理您在使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运营数据、交易数据等),并可为推广宣传增值服务或履约之目的而使用、公布该等数据。
九、陈述与保证
1、每一方均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其具有签署和交付本协议、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权利、权能和权限,并已为此采取了所有必要的行动。
2、您进一步向供货平台陈述并保证:
(1)您通过跨境供货平台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跨境供货平台的发布及交易要求及其他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且应当满足其基本的使用目的和功能,其标签、说明书、商品/服务描述以及任何书面形式表达的内容,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可能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缺陷。
(2)您通过跨境供货平台发布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像、图形、照片、视频、音频、产品说明和其他信息或文档,或由您或第三方代表您向跨境供货平台提供的任何媒体和格式的任何其他内容(合称为“您的商品信息”)不违反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特别是特定国家与地区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您的商品信息应与实物相符,您保证对商品描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您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生产标准、原产地、产品名称、成份、适用人群、使用注意事项、入境要求、交易限制等)应该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误导成分。
3、您知晓并确认,供货平台依本协议推广您的商品,并不代表供货平台审核、认可、批准、为您或您的商品/服务背书。您确认并同意,您应当向供货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员工赔偿因您违反第九条约定的陈述与保证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害、索赔要求、责任。
十、期限与终止
1、如您已签署的《跨境供货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立即同时终止。
2、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3、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送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届时立即终止:
(1)您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并在收到付款提醒后7日内仍未支付;
(2)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该违约行为不可补救,或者虽然可以补救,但违约方未在收到要求其进行补救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补救;
(3)符合法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4、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截至本协议终止日已经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十一、赔偿
供货平台对您使用增值服务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的损失、数据的丢失、商业中断或者其他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在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工业行动、天灾、政府或者监管机构的行为、网络或公用事业故障)致使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遭受该事件的一方无需就此承担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对对方的影响。
十三、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包括任何冲突法)。
2、凡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应向浙江省杭州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通知
1、有效联系方式
(1)您在注册成为跨境供货平台用户,并接受跨境供货平台服务时,您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2)您在注册跨境供货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平台的账号及/或子账号(如有),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3)供货平台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2、通知的送达
(1)供货平台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通过供货平台合作的通讯渠道向与您相关的账号发送信息(包括您在淘宝平台的站内信、系统消息、旺旺消息以及跨境商家平台各种沟通工具等),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十五(15)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2)对于在跨境供货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或其他现代通讯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跨境供货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在注册跨境供货平台用户时生成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3)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
(5)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其他
1、未经供货平台事先书面批准,您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让与、分包,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处置。供货平台可以将其在本协议下的部分或所有增值服务委托关联公司或指定的服务商提供。
2、供货平台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第三方,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届时将通过页面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比如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3、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或法律赋予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应构成对该等或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放弃,亦不应妨碍或限制将来行使该等或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对该等权利或救济的一次或部分行使不应防碍或限制将来行使该等或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
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或变得全部或部分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应视为已对该条款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最小程度的必要修改,以使其成为有效、合法和可予执行的条款。如果无法作出该等修改,则应视为已删除该条款的全部或相关部分。根据本条修改或删除任何条款或其部分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5、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和废止双方于本协议订立日之前就此标的作出或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承诺、保证、担保、陈述和谅解。
6、本协议任何内容均无意或不应视为在各方之间建立了任何合伙关系或合资关系,或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或授权任何一方为另一方或代表另一方作出或达成任何承诺。
附件一: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或关联公司(合称为“支付宝公司”)
我司特以此函通知支付宝公司,我司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按我司与 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的《跨境供货平台推广服务协议(供应商版)》的约定,依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及/或其关联公司指令直接对我司在支付宝公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或支付宝公司为我司代收的款项进行划扣等操作。
附件二: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或关联公司(合称为“支付宝公司”)
我司与 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跨境供货平台推广服务协议(供应商版)》,由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司通过跨境供货平台销售的商品提供智能推广等增值服务。我司同意并授权杭州天空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有权从支付宝公司收集并存储、传输和处理我司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主体身份、资质、经营情况及数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