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条款: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相关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相关客服通道进行咨询。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后续操作。当您按照页面提示为直播间开通打赏功能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本协议的签署和生效,以您已签署《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协议》或《阿里创作平台合作协议》且前述协议持续有效为前提。
本协议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打赏方或您使用的软件版本、设备操作系统等不同以及第三方原因造成差别,由此可能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您理解并同意,非因本平台原因导致的差别,您不会因此向平台主张或追究法律责任。
 
直播打赏-主播合作协议
 
一、协议范围
1.1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且开通打赏功能的淘宝直播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称“主播”或“您”)与杭州百纳悦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乙方”或“平台”)共同缔结。
本协议项下涉及的直播打赏功能相关的系统开发、技术支持、页面设计、互动运营、用户充值、收益分成等全部工作均由乙方及/或其关联方负责,并经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点淘好物网络有限公司授权同意,通过其开设的淘宝APP、点淘APP开展直播打赏相关的业务和服务。
 
1.2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乙方所有权利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乙方及其关联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按照法定程序发布的各类相关规则、规范、公告、通知等(以下合称“规则”),包括《淘宝规则》、《淘宝直播管理规则》、《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按照页面提示为直播间开通打赏功能,则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的,以您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点淘用户服务协议》、《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创作平台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3协议变更
为了向您更好的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平台将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会按照法定程序将相关内容公布于相关网站上或以其他合理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通过平台提供的途径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平台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经法定程序生效后您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起关闭打赏功能,则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选择继续为直播间开通打赏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主播资格
您确认,在您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及开启打赏功能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为自然人的,须年满18周岁。
 
三、合作细则
3.1您在淘宝直播平台通过开设直播间进行直播,为用户提供直播内容,并在本协议项下为直播间开通打赏功能的,平台将以您直播所获得的虚拟礼物等打赏记录为依据,向你发放一定的“淘花花”(名称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产品页面实际展示为准)作为虚拟凭证,淘花花将用于统计您在本协议项下可获得的直播打赏相关的分成收益即合作金额,具体计费标准、结算政策等以平台公示的资费规则为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您获得直播打赏相关的分成收益的具体金额以平台系统实际统计为准,可参见页面展示结果。
平台若调整相关资费和提现规则的,将依据本协议1.3条约定另行公示或向您通知。
前述“淘花花”仅为本协议项下虚拟计费凭证,不得另做他用,未经平台确认,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交易或转让他人,交易、流转等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限制账户全部或部分权限、冻结账户、注销账户、收回或不予发放全部或部分合作费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3.2打赏退款处理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如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司法判决、平台规则规定或消费者体验保障等原因,经合理评估,乙方做出对特定打赏方退还相应充值打赏费用之决策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而应退款,用户使用违法收入消费的情形等),您应当无条件就您已获得的与该特定打赏方所涉及打赏记录有关的分成收益进行退款,且您同意乙方有权在您于平台待提取的分成收益中直接扣除,如您的当期分成收益金额不足抵扣的,您应在乙方发出分成收益退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通知的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如您未按时支付的,则乙方有权在您后续产生的分成收益中予以扣除或限制您的直播间打赏功能,并进一步向您追缴。
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前述因故须退还的分成收益的具体金额以平台系统实际统计为准,可参见页面展示结果。
 
3.3结算方式 
本协议项下您可获得的直播打赏相关的分成收益即合作金额将依据本协议约定及届时有效的平台结算方式/提现规则,由乙方支付至您的淘宝直播账户所对应的支付宝账户,若您为自然人主播,则需同意并遵守以下约定:在向您支付前,乙方将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必要的税务申报信息(包括用户纳税人身份信息、服务协议、服务费金额及(或)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信息),并就您在信息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您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履行年度汇算清缴等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人权益。基于上述原因,您授权乙方获取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报税信息并接受乙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或根据您签署的《账号绑定功能使用协议》、《机构及主播/商家绑定关系管理规则》等平台协议和规则约定,由乙方支付至经您授权同意且通过淘宝直播机构后台由您主动绑定的您的机构公司账户。您确认,乙方向您所绑定的机构公司付款后,即完成了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您应依据与所绑定机构公司的约定自行与其进行相关费用结算,您与机构所产生异议、争议、纠纷的, 应由您与该机构自行处理、解决,与乙方及淘宝直播平台无涉。
 
3.4税票处理
本协议项下各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应当履行的税收缴纳或扣缴义务,并确认在向自然人付款时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各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发票开具义务。
3.5 功能开通与关闭
为保障平台消费者体验,乙方有权根据您的直播类型、内容质量、淘宝直播账户合规度等筛选优质淘宝直播账号,向其开放直播间打赏功能,亦有权根据平台规则收回所开放的直播间打赏权限。
同时,在乙方向您开放直播间打赏功能时,您仍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实际打开或关闭您直播间的打赏功能。
 
3.6合规承诺
您承诺在本协议项下所涉直播打赏合作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平台规则,确保直播内容健康、合法、优质。
您承诺针对打赏应始终秉持理性适度的原则宗旨,严禁诱导未成年人打赏,严禁使用引导暗示、胁迫、欺诈、刺激引战、诱惑、设置抽奖等手段获取大额打赏,严禁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低俗擦边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打赏。
您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与反洗钱、反诈骗、反赌博、反恐怖主义融资、经济制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打赏功能进行洗钱等任何非法活动,也不得接受他人利用或通过您的账号进行洗钱等任何非法要求。平台将自行及(或)配合监管监控本款相关行为,对异常交易或行为进行监控和调查,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暂停服务、冻结账号等措施,而不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且不承担补偿、赔偿等责任。乙方亦有权并有义务配合司法行政等主管机关对洗钱、诈骗等违法活动进行调查取证。
您确认您向平台提供的身份信息及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且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及平台的要求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
您同意,若平台发现(包括主动发现、收到第三方投诉或监管机关通知等情形)您存在或可能存在本款相关事由的,乙方即有权单方决定限制您使用全部或部分充值服务、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充值服务或对您的帐号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如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同时,平台有权保存相关信息,并向相关执法/司法机构、主管部门报告。
 
3.7系统故障及处理错误
如因系统故障等乙方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从而对您的权益造成影响的,乙方将以合理方式及时通知您,并在平台恢复或您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前提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措施导致您实际收到的“淘花花”等虚拟凭证数量少于您应获得的数量的,则乙方在确认该处理错误后会尽快将差额补足至您的账户中。相应的,如果该错误导致您实际收到的“淘花花”等虚拟计费凭证数量多于您应获得的数量时,则乙方有权从您的账户中追回差额。
 
3.8限额
您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基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障等方面的考虑设定涉及打赏的相关限制事项,包括打赏限额、次数、提现额度等。具体的限制规则以平台公示及产品页面展示为准。
 
四、责任承担及免责
 
4.1技术
乙方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打赏功能的安全性和连贯性。但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恶意的网络攻击,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影响打赏功能的提供,请您知悉并理解,该情况将不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及时通过合理方式通知您,并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轻您可能受到的影响。
 
4.2自身过错后果
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打赏功能开通过程中发生错误而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相应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须由您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前述您自身原因包括:
(1) 您的账号失效、丢失、被封停;
(2) 因您绑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或所绑定机构的银行账户或该机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您使用未经认证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使用非您本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被冻结、查封等;
(3)其他因您个人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4.3责任承担范围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不对间接性、偶然性、特殊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过错原因造成您的损失,乙方向您承担的最大总体责任和赔偿限额不应超过您于本协议项下获得的打赏相关分成收益金额。
 
4.4妥善保管账户信息
由于您的账户行为均代表您本人行为,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信息及支付信息,并对您账户行为的结果负责,在此特别提示您,勿将账户出借、赠予、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如您的账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请及时通知乙方,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乙方合理判断您的账户可能存在危及您账户安全的使用行为,基予维护您的财产及信息安全的考虑,您同意平台可以暂时中止提供相应服务,直至您本人通过可信方式要求恢复账户权限。本款乙方主动判断您的账户可能存在危及您账户安全的使用行为并采取相关措施的,不应被解释为乙方具有必须履行的义务。
 
五、违规及后果
5.1合作中断或终止情形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乙方有权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打赏功能,且无需承担因功能中断或终止而给您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或责任:
(1)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不准确;
(2)您违反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或本协议项下平台针对直播、打赏等发布的相关规则或管理规定;
(3)您所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点淘用户服务协议》、《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创作平台合作协议》终止或解除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5.2违法违规后果
本协议项下,如您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对您的管理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视您行为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对您的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罚或处置措施,包括暂时或永久封禁打赏权限、直播账号权限、暂停或终止分成收益结算、不予发放或扣回已发放的分成收益等措施。
您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账号封禁后至解禁(如有)前,您账户上剩余的淘花花等虚拟凭证将被暂时冻结或全部扣除,不可继续用于费用结算。
以下场景下,乙方有权认定您在平台待收取的分成收益或您已获支付的分成收益为无效收益,您同意乙方有权在您于平台待收取的分成收益中直接扣除,如您的当期分成收益金额不足抵扣的,您应在乙方发出分成收益退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通知的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如您未按时支付的,则乙方有权在您后续产生的分成收益中予以扣除或限制您的直播间打赏功能,并进一步向您追缴:
(1)您因违法违规直播所产生的收益;
(2)您因您自己或其他用户的作弊行为而获取的收益;
(3)因司法、行政机关执行追缴或罚没等法定程序而涉及的收益;
(4)其他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规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等而合理判断构成无效收益的情形。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一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采取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等),保证守约方免受上述事由的影响。如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平台遭受不利影响及/或公关危机的,您应积极配合平台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公司道歉。同时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损失赔偿,其中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本协议项下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失或合同款项,守约方有权经通知违约方后直接从其或其关联方应向违约方另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如乙方关联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向您或您绑定的机构所支付的服务费等,如有)中予以冻结或抵扣。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另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您即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乙方违约,但本款乙方单方解除并终止本协议的行为并不影响终止前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6.1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6.2争议解决及管辖
您因使用乙方充值服务所产生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乙方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可分性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6.4 可转让
您理解并同意,为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在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关联公司,届时将以本协议第1.3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以下无正文)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