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阿里云提供的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服务协议》,特别是其中以粗体下划线明显标注的条款。您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后续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条款并同意本规则的全部内容,请继续后续操作;如您对本服务规则的任何内容存有异议,请不要继续后续程序。
您继续后续操作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完全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本服务条款对阿里云和您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 “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是域名交易中卖家出售闲置域名的一种方式。即卖家将其拟出售的域名委托阿里云发布至阿里云域名交易平台,阿里云自主决定域名出售的方式和价格,并进行对外展示销售,寻求买家,促成交易。当有买家通过阿里云交易系统要购买该域名时,阿里云在分析域名交易链路、判断域名的安全性之后,阿里云将委托服务商在出售价格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成价格核算对应结算金额、转入卖家收款账户,买入该域名并交付给买家。
1-2 “阿里云”是指与用户达成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服务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以及闲置域名出售业务经营者知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3 “用户”是指通过阿里云提供的域名交易系统进行域名交易的阿里云会员,包括个人用户(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和单位用户(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1-4 “卖家”:出售、转让域名的用户一方被称为“卖家”。
1-5 “买家”:购买、受让域名的用户一方被称为“买家”。
1-6 “服务商”:是指接受阿里云委托,并协助完成向卖家付款购买域名,协助阿里云完成域名交付给买家的服务方,本协议中特指:厦门叁玖叁网络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
2-1 卖家通过阿里云平台,就特定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域名与阿里云达成出售委托,并由阿里云为该域名续费一年。
2-2阿里云将限制闲置域名的部分操作,即限制卖家和原持有人不能转出、过户、转移、下架、发布一口价、带价PUSH等。
2-3 阿里云自主决定出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等方式)、出售价格,并结合基础域名信息进行公开展示销售。买家购买域名的,阿里云向卖家按照2-4条分成比例进行结算并完成域名向买家交付。
2-4 卖家分成费用为成交的订单金额扣除阿里云续费的服务费后剩余金额的50%。阿里云将在网站(www.aliyun.com)的相关网页公示有关分成比例计算收费标准和要求,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或者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
2-5阿里云将根据卖家发布的域名情况进行展示,如买家竞拍成功的,阿里云在判断域名售价合理性、是否有频繁过户、实名认证、历史风险等条件安全之后通过系统出售给买家。
2-6 对卖家在阿里云官网发布售卖的域名,阿里云为了提升交易可能性,有权自行决策以API等形式推送至合作伙伴相关渠道展示和售卖,多个售卖渠道仅为了提升交易几率,不影响卖家在本协议项下相关权利。
2-7 阿里云对交易过程全程监管,进行多维度检查提升域名可用性。在阿里云检测过程中会对域名及买家资金、买卖双方信用进行评估,确保交易真实性。
2-8 阿里云有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本服务的功能进行增加、删减、更新、调整,或取消本服务类型。
2-9 阿里云对域名质量、用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为卖家提供销售渠道、促成交易并监管资金和交付安全等工作,其中阿里云将委托服务商向卖家支付分成费用采购域名完成域名交易。
2-10 阿里云委托服务商协助阿里云完成向卖家支付域名分成费用并完成域名持有人由卖家转移至买家的流程。
2-11 卖家理解并同意,发布闲置域名出售的行为将被视为卖家授权购买该域名的买家、阿里云、阿里云服务商,在交易完成后,作为其代表进行域名信息修改。卖家进一步同意,对其发布的闲置域名,不接受域名信息修改后的60天禁止转出域名注册商的限制。
第三条 卖家的权利义务
3-1 卖家同意并确认,卖家确认本服务条款并提交销售规则的行为,即视为卖家授权阿里云进行闲置域名出售事宜已达成一致。
3-2卖家理解并接受,系统根据规则而自动发起的交易要求,一经发起即无法撤销。卖家进一步保证,一旦域名已进入竞价阶段、买家已支付域名购买费用或系统已按照卖家和阿里云设定的规则完成域名交易,卖家不会以操作错误、反悔、价格不合理、行情变动等理由要求取消交易或提出其他类似主张,也不可以进行域名下架、价格调整、域名信息修改、域名账号间转移或域名转出阿里云等操作。
3-3 卖家应拥有可转让所发布闲置域名的合法权利,即卖家为该域名的域名持有人,或者发布前卖家已获得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授权,同时卖家应保证域名有实名认证且未被禁止发布,是可使用、可交易的。若因域名DNS被污染、特殊域名限制过户等卖家未尽到合理检查义务导致交易未能达成或交易失败的,相应后果由卖家自行承担。
3-4 所发布的闲置域名不存在权属等争议和纠纷、不存在违法违规和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3-5 所填写的域名出售信息,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一些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如果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在信息变更后及时予以更新。
3-6 卖家不得利用本服务发布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不得未经他人允许擅用他人信息。
3-7 如果卖家已经通过线下交易等方式,将域名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或具有其他卖家已不再拥有可转让该域名的合法权利的情形的,卖家应及时删除相关出售信息并按照规则承担违约金后下架相关域名出售信息。
3-8 由于技术故障、政策限制、无权交易等原因,导致买家已付款,但域名未能转移到买家阿里云会员账号下的,卖家应按照阿里云的要求给予配合,完成域名的账户间转移,或将已收到款项退还给买家。卖家不予配合的,阿里云有权进行冻结卖家阿里云账户的业务及账户余额或锁定域名等操作,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9 卖家授权阿里云将其发布的域名出售信息在阿里云合作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展示,从而提升域名成交的可能性和时效性。
3-10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用户在闲置域名交易的过程中存在欺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违反本条款及法律法规的行为,阿里云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下架所发布的域名、对域名予以锁定,禁止域名信息修改和转出、判定域名交易无效等必要操作。
3-11 用户应向阿里云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联系地址和其他可供联系的详细信息),如因联系方式提供错误造成相应后果的,由用户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12 用户不得借用阿里云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信用卡套现、洗钱等。
3-13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阿里云自身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法院,域名管理机构等)判断某些域名存在违规或违法使用情况的,阿里云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下架所发布的域名、对域名予以锁定,禁止域名信息修改和转出、判定域名交易无效等必要操作。
第四条 阿里云的权利义务
4-1 阿里云为卖家提供域名销售的系统、通道和技术服务及相关支持,但不保证卖家一定可以售出域名,卖家应理解,域名是否能出售成功,受该域名购买人的配合以及其他相关等因素所影响,例如:国家法律、政府行为、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和行为、不可抗力等。阿里云对该域名是否能销售成功,不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4-2 阿里云对于系统故障、网络延迟、卖家页面数据过期、系统反应时间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此等原因造成的交易未达成、交易失败、卖家暂停或终止规则时间延迟及后果等。
4-3卖家在出售域名过程中,应按照阿里云要求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证明保证其拥有域名的所有权及域名属于可以发布交易的范围。卖家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卖家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同时,卖家还应如实告知阿里云认为必要的所有信息,因提供信息不实所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家承担。
4-4 若出售的域名在公开展示出售信息后,在买家未购买前,卖家反悔出售的,可以按照平台规则缴纳违约金后重新获得该域名控制权。
4-5 若出售的域名符合买家需求,买家已开始竞价、买家已支付域名购买费用或阿里云已经购入域名后,卖家将不能终止出售程序。
4-6卖家不得借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套现、洗钱等活动。
4-7交易过程中,阿里云有权审慎判断卖方售卖资格,若发现卖家存在恶意扰乱交易秩序等妨碍交易的情形,阿里云将与卖家沟通协调,如若不能排除卖家问题,阿里云有权对卖家采取限制收款、限制交易、账号冻结、域名冻结等措施。
4-8阿里云不会审查卖家出售域名的意图,卖家出售域名不应使阿里云陷入任何不利或纠纷之中。如因出售域名给阿里云造成损失的,卖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0卖家变更该域名的注册人(持有人)后,若因其出售或买家使用该域名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与阿里云无关。同时,用户有义务保护阿里云免于受到任何因用户持有或使用此域名而引起的第三方诉讼、索赔或其他行为而造成的损害。
4-11 阿里云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证平台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及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4-12 阿里云将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护所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非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使用或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但以下情形除外:
4-12-1 非由于阿里云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4-12-2 由于阿里云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4-12-3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4-12-4 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后,一方为解决争议而要求阿里云提供对方相关信息;
4-12-5 第三方向用户提起侵权投诉后,用户承认投诉成立、或用户无理由不做回应、或阿里云通过谨慎判断认为投诉成立后,投诉方为后续维权要求阿里云提供用户信息的;
4-12-6 符合阿里云隐私权政策中的其他可披露情形的。
4-13 阿里云仅为卖家提供域名销售的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及便利流程,不对域名销售服务的结果承担责任。
4-14 如果阿里云自身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法院、域名管理机构等判断某些域名存在违规或违法使用情况,阿里云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所发布的域名、对域名予以锁定,禁止域名信息修改和转出、判定域名交易无效等。
第五条 不可抗力和责任承担
5-1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
5-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阿里云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卖家造成的损失阿里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5-1-2 若出现断网,攻击等意外事件,阿里云保留对服务内容、方式作出相应的调整的权利,因此给卖家造成的损失,阿里云不承担责任。
5-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阿里云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5-2-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5-2-2 用户或阿里云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2-3 用户操作不当;
5-2-4 用户通过非阿里云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2-5 其他阿里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5-3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阿里云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或域名本身存在争议给用户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5-3-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5-3-2 因使用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5-3-3 域名本身涉及的权属争议、转移争议;
5-3-4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阿里云主要经营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7-1本服务条款内容包括以上条款及阿里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用户使用该服务时,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责任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7-3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阿里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闲置域名委托出售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域名销售流程,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