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欢迎您成为淘宝内容创作者!
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入驻淘宝光合平台或在淘宝平台进行内容发布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淘宝客服与我们联系。
当您根据页面提示确认本协议或实际进行内容发布时,即表示您及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若您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不理解,或您不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请不要进行勾选确认或后续操作。
淘宝内容创作者合作协议
更新日期:2025年9月10日
生效日期:2025年9月17日
第一条:立约背景
1.1为了向淘宝平台用户呈现更加丰富、优质的内容,明确您使用本服务时的权利义务,营造规范、有序的内容创作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内容创作者管理规范》、《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光合平台社区管理规则》、《淘宝网隐私政策》等平台协议及规则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签约主体
2.1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杭州淘宝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可单独或合称为“淘宝”)与您签署。
2.2淘宝通过淘宝光合平台以及淘宝允许的其他内容发布入口,向您提供基于内容发布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信息审查服务(如需)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本服务”),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甲方向您提供,相关信息审查服务(如有)由丁方向您提供,软件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由乙方、丙方向您提供。
2.3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提供者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服务提供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淘宝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淘宝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各类规则、规范、业务流程、公告、通知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3.2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或出于保护用户权益及知识产权的目的,或因技术条件、业务发展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包括如平台公告、短信、邮件、旺旺信息、系统消息及站内信息)至少于确定的生效之日7日前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第四条:定义
4.1淘宝光合平台:下称为“光合平台”,指由淘宝提供的图文、视频内容创作和发布、交流互动等技术功能服务的平台。
4.2淘宝平台:指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飞猪(域名为alitrip.com、fliggy.com、feizhu.com)、闲鱼(goofish.com)等网站及客户端,具体以《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定义为准。
4.3阿里业务平台:指已知和未来出现的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投资、控制、管理或运营的各种形式的产品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及相应网站下属子页面、PC端、移动端、轻应用/小程序、智能支持/设备对应平台、线下实体商业平台、空间或场所等,前述产品或平台名称或域名变化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4.4内容创作者:即您,又称为“达人”,指入驻光合平台,或使用本服务在淘宝平台进行内容发布的单位或个人。
4.5平台规则:指淘宝及关联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平台运营管理需要制定的包括《淘宝内容创作者管理规范》、《淘宝光合平台社区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和管理规范。
4.6关联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淘宝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关联公司。
第五条:服务内容
5.1【服务开通】您开通和使用本服务应满足光合平台或淘宝平台另行公示的基础准入条件,光合平台及淘宝平台将根据您的身份角色及您的申请决定您可以开通服务的账号类别。根据您开通账号类型的不同,光合平台及淘宝平台将向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光合平台及淘宝平台实际提供为准。部分特定功能/服务开通,您还需满足相应的开通条件或按要求补充提交信息资料、授权资料等。
5.2【内容发布】您成功开通本服务之后,可以通过光合平台或淘宝认可的其他方式在淘宝平台内进行内容创作及发布。您发布的内容将根据您的授权、设置、投稿申请及淘宝提供的产品功能等情况在在淘宝平台及/或阿里业务平台、淘宝合作的第三方网站进行展示。为便利您的内容传播,提供更好地用户体验,我们可能会将您发布的内容进行统一的编排展示,如设置“种草”版块、话题页、专题页或设置其他形式的版块名称或栏目,以及采取嵌入至其他网页作跳转展示等措施以增加传播场景。
5.3【拓展服务】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如需使用光合平台或淘宝平台提供的其他特定功能/服务的,您还需满足该特定功能/服务的准入要求(如有),并在使用对应功能/服务时另行与我们或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严格遵守对应协议、相关规则、页面说明或规范流程(合称为“特定服务规则”)等要求。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实名制与准入】:
6.1.1【实名认证】实行实名制,您在申请或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您的真实身份信息。
6.1.2【资料提供与维护】您应当符合光合及淘宝平台设置的准入条件(具体以对应平台另行公布为准),您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入驻信息与认证资料,完成信息登记,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业务开展之必要,淘宝需对您在服务开通及/或身份认证时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企业注册信息及站点信息进行备案,且淘宝保留抽查、核实、要求您补充提交、及时更新信息的权利。
6.1.3【个人信息保护】淘宝尊重并保护用户隐私,承诺将按照《淘宝网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6.1.4【昵称与头像的特别约定】鉴于您进行内容发布时,淘宝平台用户将通过您个性化的账户昵称、头像及简介、认证信息等识别您的身份,为此您保证您所使用的上述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且不得存在误导他人、与他人混淆等情形,否则淘宝有权以删除、屏蔽、修改上述信息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方式予以处理。同时,您同意淘宝为介绍光合平台或淘宝平台、或为帮助您提升您的账号影响力且如实披露您的非保密信息数据的前提下,可以在淘宝平台及第淘宝合作的三方网站中使用您的上述公开信息,如超出上述范围使用,淘宝仍将提前获得您的同意与授权。
6.2【内容授权及担保】:
6.2.1【发布者责任】您确认,您应当作为内容发布者对您上传、发布的所有内容承担全部、完整的责任,您应确保请您对在淘宝平台内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享有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权益),否则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如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之规定必须取得特定资质方可发布特定专业领域内容的,您应在发布该等内容前,向淘宝申请资质认证,按照领域类型提交相应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经淘宝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发布相关内容。
6.2.2【内容展示及授权】针对您使用本服务上传、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及其包含的人物肖像等所有构成要素,下同)均不会因为您的上传、发布行为而产生知识产权及肖像权的转让,您应当确保前述内容为您原创或已经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您理解并同意,对于第三方因您上传、发布内容向淘宝主张权利的,淘宝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直接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您理解并同意,为使您的内容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除非您与淘宝另有书面约定,针对您使用本服务上传、发布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及内容中涉及的人物肖像权等,下同),您同意您授予淘宝及淘宝关联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的、永久性的、非独家、可分许可(多层次)的权利(具体权利为,将全部或部分内容及其派生作品的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用户传播授权作品,或以其他与信息网络相关的方式使用内容所需的权利,包括现行法律项下的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广播权、汇编权、改编权等权利),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淘宝平台、阿里业务平台及淘宝合作的第三方平台,授权终端含PC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及智能支持/设备等信息网络传输设备。
6.2.3为了保障光合平台的稳定运营,维护淘宝优质内容生态,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通过任何手段、渠道获取虚假流量(如刷取内容消费数据等)或存在获取不正当利益(如骗取或套取平台激励),扰乱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等违反平台管理规定的行为;
(2)诱导欺骗用户对发布内容进行点赞、收藏、评论,或对账号进行关注;
(3)未经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授权、许可使用“淘宝”、“阿里巴巴”、“淘宝光合平台”等商标、标识及含有“淘宝特许”、“淘宝授权”、“淘宝光合平台官方”及近似含义的词语;
(4)滥用产品功能进行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批量发布重复/无意义的低质内容;
(5)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准入申请、活动报名、违规申诉等环节向淘宝提供不真实的资质、材料等;
(7)引导线下交易;
(8)其他对光合平台运营及淘宝平台内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如淘宝发现或收到第三方投诉您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第6.2.3条约定的不当行为,淘宝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您可能涉及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进行核实,并独立判断视行为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平台管理规定对您采取以下措施:要求您调整相关内容,对相关内容进行屏蔽、删除,对违规账号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功能,封禁账号直至注销处罚、公告处理结果等。对涉嫌违法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淘宝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6.3【推广行为及其限制】
6.3.1【推广合规】如您通过本服务发布的内容包含任何推广信息,您应保证您具备所需资质(如有),且有能力进行所推广商品或服务的甄别、筛选,并确保所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无假冒伪劣商品、无虚假或夸大描述,不涉及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任何强制性规定。
6.3.2【推广权限】根据您的账号类别及淘宝对您是否符合合作条件做出的判断,淘宝有权允许或者拒绝您进行推广,淘宝还有权根据您的账号类别、影响力、内容质量等因素决定是否为您开通相应的商业化权限。
6.3.3【推广限制】您了解并同意,如您以内容创作身份进行商品推广或其他淘宝允许的形式进行推广,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及相应规则(如有)。
6.4【有限责任】您了解并确认,淘宝对您发布内容进行的技术判定、筛选、审核(如有)、分发等,仅为对其内容质量、大小等美观度上的形式审查,并不表示确认您发布的内容合法、不侵权;对您发布的内容,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淘宝无须承担责任。
6.5【平台管理】您应当严格遵守光合平台、淘宝平台的管理规则及后续发布、修改的业务指南、规范及流程,淘宝可根据相关规则对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6【禁止私下交易】您使用本服务发布其他淘宝平台卖家商品信息的,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或淘宝明确同意的形式外,您不得以任何名义主动向其索要、或暗示其提供对价,或接收其主动提供的商业利益。前述对价、商业利益包括现金、非现金,提供方式可以为直接提供、资源互换形式提供等。
6.7【保密】您因同意或履行本协议,或因使用本服务而获得的有关淘宝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或信息均为淘宝的保密信息,为淘宝的专有财产。您在此承诺对淘宝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用于使用本服务之目的,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款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服务的中止或终止而终止。
6.8本条约定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如有不符或违反,淘宝有权拒绝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您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规定,尤其在因您发布的内容侵权或违法而导致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受到权利人或相关人的任何形式的追诉或索赔,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时,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使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免责。若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先行向第三方支付了赔偿或承担了其他法律责任,或向政府部门支付了相关罚款,除法律明确规定应由淘宝自行承担的以外,您应对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因此支出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支出等)进行赔偿。
7.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7.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终止及转让
8.1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本服务,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2)所有订单执行完毕后书面通知淘宝不愿继续使用本服务并停止使用本服务的;
8.2出现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淘宝有权以约定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您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等平台协议终止或解除的;
(2)若本协议项下服务以您符合特定准入要求为前提的,您丧失准入资格(包含主动退出、违规清退及其他原因)的;
(3)您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我们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合作的;
(4)您违反光合平台、淘宝平台及其关联平台相关规则且情节严重,我们依据相关规则对您的账号予以查封的;
(5)其它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协议终止/解除的情况。
8.3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协议各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淘宝均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和时间继续保存您在淘宝平台上传、发布的内容、审核的结果信息;
(3)为保障各方权利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本协议终止后,淘宝有权保留您的注册信息及本协议终止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内容发布记录等信息。如您在协议终止前在淘宝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淘宝仍可行使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2因淘宝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淘宝和您同意由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9.3本协议附件(如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淘宝内容创作者商业化收入权限
特别约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1.1为避免异议,本附件所列内容服务费特别约定仅适用于入驻光合平台并获得商业化收入权限的创作者。
1.2未入驻光合平台、或未获得商业化收入权限的创作者发布内容不适用本附件约定。
1.3光合平台鼓励内容创作者发布符合用户习惯,且符合光合平台调性的原创内容,您理解光合平台内容创作者商业化权限是淘宝向创作者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淘宝有权自行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设置服务使用的准入要求,并决定是否向用户开放商业化权限。
第二条:【商业化权限】
2.1光合鼓励创作者创作更多优质原创内容,同时为创作者提供获得商业收入的机会,帮助创作者成长为更有商业价值的内容账号。
2.2鉴于您提供的内容为淘宝平台及淘宝平台用户带来了更好的服务体验,自您符合商业化收入权限的准入条件并成功开通商业化收入权限之日起,淘宝将根据您所发布的内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质量、用户体验、内容带来的商业价值、推广效果等因素)向您支付内容服务费。在部分特殊场景下,如出现售后、退款等情形,您需返还淘宝已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2.3后续光合平台将为创作者提供多种商业激励模式,包括种草任务、商品推广、内容激励、好物体验等方式,具体以光合平台实际展示为准。
2.4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帮助您获得更多的商业收入机会,您同意并授权光合平台对您包括头像、昵称、创作者层级、性别、年龄、地域、服务领域、带货品类、消费人群及粉丝统计画像、内容消费数据(包括短视频及图文)等账号信息以及完成商业化任务所产生的数据(近30天接单数、累计接单数、商品点击数、成交人数等)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并授权光合平台向商家、服务商、其他创作者展示您的前述信息。具体数据信息及展示效果以光合平台统计及相关页面实际展示为准。
2.5结算条件:您开通商业化收入权限后,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光合平台相关协议、规则要求从事内容创作活动,您理解并同意,如下条件是您获得内容服务费的前提条件:
(1)创作者需遵守淘宝及光合平台管理规则,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违规作弊等行为;
(2)创作者发布的内容需符合光合平台的内容规范要求及商业激励具体任务的要求;
(3)创作者完成内容创作,并通过发布的内容对淘宝用户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引导商品订单成交、内容消费数据达到相关要求等。
第三条:【结算方式和收益查看】
3.1 在您满足内容服务费获取的前提条件,且符合相应的结算标准(如有)时,我们将向您结算内容服务费,具体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以《淘宝光合平台商业化收入权限管理规则》规定为准。
3.2 您可通过登陆光合平台(https://guanghe.taobao.com)-内容创作-创作收入中查看您的预估收益。
第四条:【责任限制】
淘宝按照本协议约定为您开通商业化权限、向您支付内容服务费的行为并不意味着淘宝对您的入驻条件、您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淘宝成为您向用户提供导购资讯服务、开展的推广活动的参与方,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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