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合同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您点击接受本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合同即意味着您使用的账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合同约束。如果您对本合同的条款有疑问,可向乙方业务经理咨询,乙方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乙方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酒店业务合同
(版本:8.0)

 

甲方:                                           (简称“酒店”)

乙方:浙江未来酒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酷飞在线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单称“未来酒店”或“酷飞”,合称“乙方”)

   

未来酒店和酷飞分别运营“菲住酒店联盟旗舰店”、“淘酒店专营店” 等多家店铺,均可独立为酒店提供技术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名词解释

1.1菲住:是指未来酒店旗下运营的单体酒店集合预订系统,拥有统一的品牌运营体系、会员体系。

1.2用户:是指预订酒店服务的个体。

1.3会员:通过购买菲住会员卡,获得菲住会员资格,享受会员权益的用户。

1.4店铺规范:包括本协议附件二、及乙方在EBK后台公告、站内通知等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甲方应予以遵守并定期关注更新情况。

1.5飞猪平台:指网址为www.fliggy.com(或平台运营方根据实际业务调整的其他URL)的网站及其客户端。

1.6飞猪规则:指所有飞猪平台规则频道(rule.fliggy.com,或飞猪根据业务调整的其他URL)、论坛、帮助中心等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二、合作内容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将甲方的日历房/套餐等商品信息通过乙方开设的店铺及其他销售渠道展示给用户,甲方按客房销售价与底价的差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同意按照店铺规范及售卖渠道的规则(如在飞猪平台所产生的订单应遵守飞猪规则)执行日常运营方案。甲方如对售卖渠道有限制,应事先告知乙方。

2.2就展示的甲方日历房/套餐等商品信息,乙方接受用户的预订委托并向甲方预订客房,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以及乙方店铺展示的商品规格)向用户提供客房服务。

2.3甲方使用乙方EBK产品发布底价客房商品,乙方将在甲方提供的底价的基础上结合营销策略以及市场波动情况给出客房的售价及预订条件。甲方认同以乙方确定的指导销售价对客人进行客房销售。甲方发布的底价均不含甲方因参加乙方组织的营销活动所应承担的相应费用,营销活动产生的费用将在底价上做相应的扣除。

2.4甲方可自行选择是否开通信用住服务,供符合信用住资格的用户在预订时选择。甲方申请开通信用住服务需经过相关培训、考试,且最终以乙方确认为准。如用户预订时选择信用住服务,甲方应按照信用住标准为用户提供入住服务,包括用户可在酒店先消费后支付,且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

2.5乙方仅以普通大众一般的注意义务对甲方发布内容进行形式审核,甲方作为商品提供方,应承担甲方商品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订房合作

3.1日历房

3.1.1[代运营]乙方为甲方提供订单维护、客服咨询、人员培训、日常维护的服务。用户通过乙方店铺预订甲方发布的客房,乙方收到预订信息后将预订信息传输给甲方,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乙方在EBK管理后台公告内容为准)完成订单的确认。如甲乙双方有保留房约定时,在保留房数量范围内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信息的同时,视同甲方实时确认该订单有房。对于保留房数以外的预订,甲方需按照普通订单确认的流程及时间确认订单或拒绝订单。甲方须根据用户预订信息为用户提供相应客房。

3.1.2[末单确认]如甲方价格变更、满房或担保条件变更等需提前通知乙方;在乙方收到变更通知之前产生的订单(以用户提交订单时间为准),甲方应按原价格、房态及担保条件等进行确认;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按照变更后的价格、房态及担保条件等执行。

3.2套餐

3.2.1用户可通过飞猪平台在线预约或电子兑换码预约方式对已购买的套餐产品进行入住预约。甲方需确保发放的电子兑换码可正常使用,且在未预约的情况下可随时退、过期退。

3.2.2对于电子兑换码的有效期、使用时间、预约方式、入住须知、其他使用规则等,甲方须以电子邮件或EBK的方式发送给乙方,电子兑换码使用规则经乙方确认后甲方不得修改。

3.2.3电子兑换码的核销数据以乙方店铺后台数据为准。乙方有权对用户入住信息进行抽查,如果有发现甲方套取用户核销码不提供服务的情况,甲方须支付乙方该笔造假交易订单金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

3.3信用住

信用住是供用户在飞猪平台预订酒店入住时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的一种服务,包括线上信用住和线下信用住。入住期间实际产生的房费和杂费将在用户离店后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发起扣款。其中,杂费是指用户在实际入住酒店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房费外的其他额外消费。

3.3.1用户信用住订单实际入住并离店后,甲方将用户信用住订单需支付的实际房费金额发送给乙方,乙方发送给飞猪,飞猪向支付宝发出划扣指令,支付宝从用户的相关账户中划扣相应房费至乙方收款账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后支付给甲方。

3.3.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酒店星级档次标准综合评定杂费信用付额度,若杂费消耗超过额度的,超出额度部分乙方不予垫付。

3.3.3若用户需要续住的,则甲方须要求用户在线另行下单,方可允许用户续住。原有订单发起正常结账扣款,不能与续住订单合并扣款,如发生此类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3.3.4一旦用户NO SHOW或GUARANTEED NO SHOW,甲方应如实将用户NO SHOW或GUARANTEED NO SHOW的信息记录传送至乙方系统,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房费。

3.3.5在满足相应的垫付条件时,飞猪会将相应的房费及杂费在限定的额度内先行垫付给乙方。相应地,乙方在收到飞猪的垫付款项后,会将垫付款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之间的垫付条件如下:

1)用户离店后,甲方应在30天内(自用户离店之日起算)发起扣款申请;

2)支付宝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有权单方确定并修订该时间)从用户的账户中成功划扣实际房费及杂费至乙方收款账户。

3)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真实、有效、合规且符合乙方要求的用户入住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入住人身份证信息、PMS截图、水单等)。

4)在甲方酒店前台办理入住的登记人姓名必须与用户在乙方店铺下单预定时填写的入住人姓名相一致。

5)截至统计日,甲方坏账率低于5%。坏账率计算公式:坏账率=未从用户账户追账成功的订单数/甲方已发起扣款指令的订单总数。其中,未从用户追账成功的订单数是指自甲方信用住首次上线之日起(不限于本合同的期限,下同)的订单中,未自用户账户中扣款成功的信用住订单总数;甲方已发起扣款指令的订单总数,是指自甲方信用住首次上线之日起,甲方发起扣款指令的所有信用住订单总数。

6)订单是真实订单,不存在异常或风险。甲方需确保其发起扣款指令的订单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交易异常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等)。

当用户信用住订单同时满足上述六个垫付条件时,则视为信用住订单扣款失败,进入乙方信用住垫付流程,乙方可以在收到飞猪的垫付款时将相应款项先行垫付给甲方。

甲方理解并同意,上述垫付条件同样为飞猪平台向乙方垫付的条件。如遇飞猪平台垫付条件调整的,上述垫付条件会随之调整,调整后的垫付条件,乙方将在后台发布,一经发布即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替代上述垫付条件。

一旦乙方在未成功划扣到用户款项的情况下将用户的信用住订单费用垫付给甲方,甲方对用户应付款项的债权随即转让给飞猪,由飞猪向用户追偿已垫付的费用。

3.4协议保留房

甲方可选择向乙方提供酒店保留房N间(具体以系统录入的数量为准),在保留房数量内的订单乙方可直接确认用户下单有房。

四、EBK使用及酒店客房基本信息

4.1 EBK账号操作规范

4.1.1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过程中,须使用EBK账户配合其自设的密码登录。账户密码由甲方自行保管,因账户涉及乙方商业信息及消费者利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将终止对该EBK账户提供服务。通过EBK账户完成的操作、行为或承诺均视为甲方行为或已获得甲方充分的授权。

4.2酒店资质及信息规范

4.2.1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合作的,需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并确保信息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若本合同期限内,资质信息等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变更后的资质,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2.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房间类型、价格、库存图片、商家介绍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合法合规,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前述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于EBK后台进行修改,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套餐内容由甲方通过邮件方式发送乙方。

4.2.3甲方了解并同意,为了提高酒店基础信息的发布效率,乙方或乙方关联方可能会提供既有酒店信息供甲方匹配参考。但该信息仅供甲方参考,乙方或乙方关联方并不保证该些信息完全准确,甲方需仔细核实该些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交修正;若一致,则点击提交。一旦甲方点击提交,即视为甲方对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确认无误,若后续因该等酒店基础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引发买家投诉的,甲方应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4.3系统对接

4.3.1系统直连(可选):即甲方的酒店前台管理系统(PMS)与乙方系统实现商品信息和订单交易等数据的即时交互。如甲方选择系统直连(自行直连或通过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直连接口运营商来实现),甲方需依照乙方及第三方运营商的要求为实现系统直连提供所需的设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接口要求的电脑作为接口机等)。甲方必须保证此接口机专机专用,不得安装除乙方指定系统之外的其他任何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不访问与乙方指定系统无关的IP地址)。甲方承诺将接口机安放在电脑房并保证接口机24小时开机以确保乙方指定系统的正常运行。

4.3.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数据传输不准确的(包含但不限于无故不履行合同内容、酒店端网络故障、酒店员工操作不规范等),甲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用户及乙方一切损失

4.3.3甲方同意将订单后续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入住状态、入住价格、入住时间、离店时间等)准确传输返回给乙方。

4.4知识产权授权

4.4.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甲方同意免费授予乙方可在相关展示推广页面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商标、logo、文字、图片等)进行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翻译(如为满足海外用户的浏览需求进行翻译)及可再许可第三方基于上述目的及方式使用的权利。如因甲方提供的前述信息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个人信息合法权益)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时,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赔偿。

4.4.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基于达成合作目的使用甲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商品数据、合作方数据、客户数据、财务数据等。

五、市场推广

5.1甲方同意乙方通过自身宣传或其他多种渠道为甲方拓展散客资源。甲方授权乙方在其网络店铺或其他推广渠道使用甲方的酒店名称、商标、商号、品牌、LOGO等信息。若甲方对售卖渠道有限制的,请在本合同中说明。

5.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基于达成合作目的使用甲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商品数据、合作方数据、客户数据、财务数据等。

六、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6.1[合同相对性]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与用户才是酒店住宿服务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若甲方与用户在履行酒店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或用户在享受客房服务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乙方不应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2[商品更新]鉴于酒店客房具有时效性及易逝性的商品属性,为避免客房因价格新鲜度不足发生滞销、客户流失、收入不及预期,同时也避免技术投入无法收回、难以实现合作目的等原因,为确保客房顺利售出,甲方承诺客房底价定价公允、真实、不虚高,包括但不限于开放房型、产品组合、价格政策、促销、及其他相关预订条件等。

6.3[纠纷处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被用户投诉或被飞猪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渠道处罚,乙方有权按照其与飞猪签署的合同及飞猪平台规则和/或其他销售渠道规则及自身判断先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金、赔偿用户损失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将应向甲方结算的房费或杂费(涉诉订单或其他订单)中扣除前述赔偿金。若不足扣除的,甲方授权乙方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但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的垫付不意味着乙方需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所有垫付的款项。

6.4[交易真实]甲方需确保其发起扣款指令的所有信用住订单、其他所有订单均是真实的,不得自行或与用户、其他任何第三方串通进行虚假交易,套取乙方/飞猪及/或关联公司垫付款、飞猪平台红包、花呗的额度款项等(虚假交易的认定以乙方或飞猪认定为准)。若甲方有本条行为,乙方有权暂停结算对应订单的款项。同时,甲方同意乙方/飞猪有权撤销该交易,并将交易款项返还至用户原付款账户,对于甲方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红包、花呗额度款项等),甲方需统一返还给乙方,再由乙方返还给权利方;若前述交易款项已支付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同意乙方通过飞猪平台向支付宝发出指令,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当于交易款项金额至用户原付款账户,扣除相当于套取款项至权利人账户。同时,每发生一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一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5[订单核实]甲方同意,就信用住订单所涉的扣款金额等信息,乙方有权与订单所涉酒店门店直接核实,甲方认可门店的核实结果,对此不持异议

6.6[到店无房]预订成功的订单或保留房范围内的订单用户到店,甲方无法提供,则甲方应直接按照飞猪规则中实价有房保障规则提供服务保障。如甲方未向用户提供前述实价有房服务保障,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依照飞猪平台规则对用户的赔付、违约金等),甲方应负责等额赔偿。

6.7[禁止切客]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用户取消在乙方的预订,转而以其他方式入住。如甲方存在上述情形,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与甲方的合作,且甲方应立即将未结算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就乙方的预期可得利益,乙方将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当用户直接向甲方要求延住时,甲方应引导用户通过乙方重新预订。甲方未能按照此约定处理的,视为切客。

6.8[不可抗力]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道路中断、恶劣天气、电信中断、停水停电和设施故障等影响用户入住体验的特殊情形,则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提示用户注意。甲方同时有责任直接向用户发出相关信息。

6.9[数据安全]双方承诺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严禁向第三方渠道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6.10[活动报名]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可以视飞猪平台活动情况为甲方报名参与包括但不限于“百亿补贴”等大型营销活动,共同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优惠,甲方有机会获得相关流量支持。

七、费用结算

7.1订房技术服务费

   7.1.1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乙方按客房销售价与底价的差额收取技术服务费。

   7.1.2乙方将在扣除应付服务费后将剩余房费、杂费支付给甲方。甲方可选择如下结算方式:

第一种:支付宝结算。结算支付宝账号以系统中甲方最新填写的为准。结算时间为T+3。即乙方将在收到用户房费之日(T)的3天后将已收到的房费扣除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支付至甲方支付宝账户。(若甲方通过EBK主动设置其他结算周期,则最终以EBK设置的结算周期打款)

      第二种:银行账号结算。结算银行账号以系统中甲方最新填写的为准。乙方在基准日1天后操作打款(若甲方通过EBK主动设置其他结算周期,则最终以EBK设置的结算周期打款),但是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对公转账时间为准。

7.2发票

7.2.1房费发票开具:甲方需向客房商品采购方开具房费发票,具体开票信息与金额以EBK系统传输的数据内容为准:

7.2.2甲方根据EBK系统传输的售价金额直接向住店用户开具房费发票,甲乙双方完成费用结算后,若甲方需要服务费发票的可在系统后台发起申请,由乙方给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7.2.3对于客人产生的杂费部分的发票,均由甲方按照客人实际支付的杂费金额开具发票。

7.2.4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预约发票”功能,便于用户在离店前提前开具发票。

八、反不正当竞争条款及保密条款

8.1合同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另一方或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违约方同意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按(a)人民币20万元;或(b)违约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守约方赔偿。

8.2乙方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合作方的自主经营权利。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乙方监督邮箱:Fliggy-hegui@alibaba-inc.com反映问题,乙方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8.3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合同合作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乙方向甲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失效。


九、违约责任

9.1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入住凭证、入住信息、结算数据等不准确,乙方有权不予结算所涉费用(若尚未结算)或要求甲方退还多结算的费用(若已结算),并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多结算金额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9.2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酒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签约时承诺函等材料、商品价格、库存等)不真实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万元/次作为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直接损失的,乙方有权继续追偿。

9.3对于甲方存在任何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利息等,乙方有权从应结款项中直接扣除(若有),应结款不足扣除的,乙方有权继续追偿。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有效期:甲方接受合同之日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设上限。如一方有异议的,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可能基于服务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将提前7天以邮件或公告形式通知甲方后生效。如甲方不同意该变更的,有权终止本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且该通知应在乙方所载的变更事项正式生效日之前到达乙方。

10.2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人及有效沟通邮箱如下:

甲方接口人:以系统中更新的联系人信息为准。

乙方接口人:菲住;邮箱:futureBSH@futurehotel.com

10.3在合同期内,任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合作,但需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合同终止后,对于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甲乙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算相应费用。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5 特别说明:虽本合同乙方有两家公司,但每家公司分别独立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处)

 

 

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浙江未来酒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未来酒店盖章处)

 

酷飞在线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酷飞盖章处)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支付宝授权书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公司授权贵司按本公司与浙江未来酒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酷飞在线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统称“合作方”)共同缔结的《酒店业务合同》及其附件(如有)的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依合作方的指示直接对本公司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

 

附件二:菲住品牌合作规范

菲住品牌合作规范

 

酒店与未来酒店签署了《酒店业务合同》,并申请加入未来酒店旗下品牌“菲住®”酒店联盟的,未来酒店授权酒店可在自有或合作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酒店内等方式)推广“菲住”酒店联盟,发展“菲住”会员。酒店需要遵守菲住品牌合作规范。

一、品牌使用授权规范

1.1“菲住”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归未来酒店所有。

1.2合作期间未来酒店授权酒店基于《酒店业务合同》目的使用“菲住”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菲住的标识(仅指“菲住酒店联盟”),但酒店使用前应就使用场景、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获得未来酒店的书面确认。

1.3酒店承诺,为保护“菲住”相关知识产权并维护“菲住”成员酒店的共同特征及声誉,酒店将遵守未来酒店不时修改和调整的服务内容及运营指导。

二、会员增值服务

为向菲住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强化会员心智,从而增大酒店销量,菲住酒店联盟会员权益包括“买贵必赔”、“延时退房”等,由酒店自愿报名参加,报名后需要遵照服务相关规则执行。

三、服务考核及措施

3.1根据EBK后台公示的规则对酒店上一个考核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规则如有修改将在生效前15日进行公示),考核结果不达标的,酒店商品将从菲住店铺下架,转而由酷飞为酒店提供技术服务(不含菲住品牌标识、会员增值服务相关内容),届时酒店将无法获得菲住标识带来的流量;若在后续的考核周期中重新达标的,酒店可以重新入驻菲住店铺及享受相应的品牌流量及技术服务。

3.2酒店自愿选择向会员提供“买贵必赔”服务的,应保证发布的商品价格符合价格保障标准中的价格要求,否则未来酒店有权对酒店不符合买贵必赔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3.3酒店应保证会员权益商品交易均为真实交易,不存在酒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以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服务规则,与买家线下退货退款,或者与酒店的关联利益体进行特定商品的关联交易等不正当行为,因此造成菲住损失的,菲住有权向酒店追偿。

四、会员发展

4.1酒店可推广未来酒店“菲住”会员卡发展菲住会员。会员卡销售方案(如会员卡结算价、指导价等)和/或激励方案(如会员卡销售奖励、订房奖励等)以未来酒店后台公告的内容或酒店在商家后台报名的活动规则为准。

4.2针对酒店发展的会员,酒店作为住宿服务提供方可在获得会员同意后构建自有会员体系,对会员进行必要的营销推广。

4.3酒店发展“菲住”会员过程中的费用由酒店承担。酒店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利益、未来酒店利益和声誉,否则未来酒店有权要求酒店更正相关行为、单方面提前解除合作以及要求酒店赔偿损失等。

4.4酒店须遵循未来酒店的销售指导价进行会员卡销售,销售指导价以未来酒店后台公告内容为准,若经未来酒店书面同意,酒店可变更价格。

4.5“会员日”为菲住酒店联盟与酒店共同举办的会员权益营销活动,酒店同意参与并根据《“菲住”会员日活动招商规则》为菲住会员提供酒店预订折扣等权益。

五、菲住会员卡结算

5.1酒店可以根据未来酒店系统公告的会员卡类型和结算规则自行选择对应的售卡方式,双方根据未来酒店系统公告的结算规则或酒店在商家后台报名确认的活动规则进行结算。

5.2若未来酒店新增和/或变更会员卡类型或结算规则的,未来酒店可通过发布系统公告的形式通知酒店,酒店可根据公告内容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会员卡推广业务。

5.3若酒店开启分账功能,则酒店需确保酒店的推广人员按照未来酒店要求完成相应签约动作。

六、开发菲住会员的奖励

酒店发展的菲住会员通过未来酒店渠道预订酒店房间且实际入住的,酒店可获得如下激励:

6.1如该会员入住酒店酒店的,未来酒店将按照结算底价(扣除酒店出资优惠活动)的3%对当笔订单进行佣金减免。

6.2若酒店同时报名了未来酒店售卡和/或订房激励活动的,则酒店有权按照相应的活动规则获取售卡奖励和/或订房奖励并应根据收到的奖励金额向未来酒店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