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淘卡购卡协议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1 用户(以下可简称“您“)已同意并确认接受《享淘卡章程》(下称“章程”)及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猫供应链”)所公示的享淘卡购买流程及其它相关规则。

1.2 您已同意并确认基于购买享淘卡之目的签署本协议,且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3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合理变更,并在天猫供应链相关页面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对您进行特别通知。如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购买享淘卡,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和接受经公示变更后的本协议内容;如您不同意经公示变更后的本协议内容,则应立即停止购买享淘卡。


第二条 定义解释

2.1 享淘卡:指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旨在于为持卡人提供在天猫供应链相关页面(www.chaoshi.tmall.com)兑付由享淘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凭证。该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及/或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下称“享淘卡”。

2.2 用户账号:指淘宝用户账号,即您按照淘宝平台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获得的淘宝平台账号。您可将享淘卡激活后通过关联该账号进行享淘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

2.3 购买人:指使用货币资金购买享淘卡的单位或个人。

2.4 激活人:指持有并使用享淘卡激活密码激活享淘卡兑付功能的单位或个人。

2.5 持卡人:指使用已激活的享淘卡向天猫供应链实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6 激活:指激活人使用激活密码实际启动享淘卡兑付功能的行为或行为过程。


第三条 购买

3.1 您基于本协议购买的享淘卡为不记名卡。每张享淘卡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含),享淘卡不可用于提取现金或变相提取现金,也不具有透支功能及其他卡外结算功能。

3.2 若您一次性购买享淘卡超过人民币1万元(含)的,天猫供应链有权要求您及/或您的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您及/或您的代理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有效证件、个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如您及/或您的代理人无法出示前述资料,天猫供应链可拒绝购买申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等。单位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3.3 单位一次性购买享淘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天猫供应链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3.4您购买享淘卡应遵守购买时天猫供应链向您公示或出示的享淘卡支付规则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

3.5 您所购买的享淘卡仅限于兑付天猫供应链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天猫供应链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或自身经营需要调整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或其购买规则,并在天猫供应链相关页面予以公布,而不再对您另行特别通知。

3.6 您购买享淘卡应通过在线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完成付款。

3.7 您在购买享淘卡时可选择是否开具购卡发票。若您选择开具发票,天猫供应链提供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购卡后使用享淘卡兑付的商品或服务,天猫供应链及/或享淘品牌特许经营范围内商户将不再对该商品或服务负有另行开具发票的义务,但若该商品或服务随附保修服务(如3C类电子商品),则天猫供应链及/或享淘品牌特许经营范围内商户可另行开具相关票据用于提供相应保修服务。

3.8 除非本协议及章程另有规定,在您提交购卡订单且已支付购卡款项后,天猫供应链不接受您的退卡、换卡或取消购卡订单的要求,具体退卡相关规定详见本协议第五条。

3.9享淘卡经您或经您授权的第三人激活后即具有在天猫供应链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天猫供应链不提供代理激活(如有)服务。除因您或经您授权的第三人自身原因外,凡出现享淘卡激活未成功或激活后账户余额与实际数额不符的情况,您或经您授权的第三人应立即致电客服(客服联络方式记载在享淘卡背面或在天猫供应链相关页面公示)进行咨询。因您或经您授权的第三人未妥善保管享淘卡或享淘卡激活密码,致享淘卡遗失、灭失、致承载的关键信息丢失而无法激活或致享淘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10 您所购买的享淘卡一经售出,不可兑换现金,遗失不予挂失。


第四条 使用及有效期

4.1 您的用户账号及其登陆密码是天猫供应链识别您身份的唯一依据。用户账号下的任何操作均视为您真实意思表示。您需对用户账号及其登陆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承担所有责任。

4.2 享淘品牌特许经营范围内商户对您购买的享淘卡所兑付的商品或服务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4.3享淘卡可在卡激活后的三十六(36)个月有效期内有效使用。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另有约定的,享淘卡有效期按其特别规定。具体有效期详见卡面印刷日期或售卡时出示的使用说明。

4.4 逾期无效的享淘卡内仍有资金余额的,您可凭与购卡时出示的相符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向天猫供应链申请续期。

4.5 因天猫供应链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享淘卡无法正常激活或使用的,您或经您授权的第三人有权要求天猫供应链立即采取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使用功能。

4.6 您使用享淘卡兑付的商品或服务,如出现退换货导致货款全部或部分返还的,该全部或部分货款将返还至您购买享淘卡所使用的原始账户内。


第五条 退卡及收费

5.1 享淘卡购买成功后,购买人可申请退卡,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1.1 退卡人退回所购买或持有的享淘卡及与该享淘卡附带售出的其他免费或优惠权益(如有)。

5.1.2 退卡人应为购买人本人。

5.1.3退卡人应提供与原购卡人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如有),此外,单位退卡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退卡申请和单位身份证件。

5.1.4退卡人应向天猫供应链交还其要退回的享淘卡(如有)。

5.1.5 退卡人应向天猫供应链提供:购卡时由天猫供应链开具的发票原件(退卡金额为发票原件票载金额一部分的,天猫供应链应为退卡人提供退卡后的相应换开发票服务);购卡时使用的用户账号信息及购卡订单号。若购卡时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则天猫供应链将通过系统就原电子发票做冲红处理(若是部分退款的,天猫供应链将就实际消费金额给退卡人重新开具电子发票)。

5.1.6其他天猫供应链根据购卡协议或享淘卡章程规定的要求。

5.2 办理退卡时产生的运输费用由退卡人承担(如有)。除5.1外,购买人提出的退卡要求应征得天猫供应链的同意后方可办理。此种情形下,退卡需满足的条件等同于5.1之规定。

5.3 退卡费用承担及费用返还

5.3.1 符合5.1所规定的退卡情形的,退卡人因退卡而支出的合理的运输费用由天猫供应链承担。退卡人在此同意前述运输费用应由退卡人先行代为垫付。天猫供应链承诺将由退卡人代为垫付的运输费用与退卡人退卡后应获得的购卡费用一同返还至退卡人购买享淘卡所使用的账户内。

5.3.2 符合5.2所规定的退卡情形的,天猫供应链承诺将退卡人退卡后应获得的购卡费用返还至退卡人购买享淘卡所使用的原始账户内。但退卡人应自行承担退还享淘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运输费用)。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6.1 天猫供应链的权利

6.1.1 要求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遵守享淘卡购买流程规则/激活流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及其他相关购买信息。

6.1.2 对违反本协议及章程使用享淘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暂停或终止其持有的享淘卡的各项使用功能。

6.1.3 为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随卡提供的各种免费或优惠服务,有随时单方终止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的同意。

6.1.4 因停电、网络限制、通讯暂停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暂停享淘卡的激活、使用或其他相关服务。

6.1.5 对于通过非法手段窃取享淘卡,或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利用享淘卡从事非法行为或交易的情形,有权随时终止享淘卡账户的各项使用权限及功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追究前述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或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1.6 有权对本协议进行解释说明,并保留依法修改本协议的权利。

6.2 天猫供应链的义务

6.2.1 向购买人出示或公示正确使用享淘卡的相关资料,包括章程及“享淘卡激活程序”等。

6.2.2 向购买人/激活人/持卡人提供享淘卡购买、激活、使用等咨询和帮助。

6.2.3 对购买人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购买人与天猫供应链另有约定的除外。

6.2.4 天猫供应链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天猫供应链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三十(30)个自然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6.3 购买人的权利

6.3.1 在有效期内使用享淘卡。

6.3.2 就享淘卡激活、使用等相关问题要求提供解释说明和客户服务。

6.3.3 对经证实有瑕疵或使用权利瑕疵的享淘卡要求更换或补救。

6.4 购买人的义务

6.4.1 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有)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

6.4.2 未能尽到妥善管理义务,因此产生的责任或损失自行承担。

6.4.3 利用享淘卡或卡账户从事非法行为或交易,给天猫供应链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商誉损失等)应由购买人负责赔偿。

6.4.4 未依章程及享淘卡使用的相关规则规定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6.4.5 注册成功的账户下的所有行为或操作均视为购买人的行为或操作。购买人应对前述行为或操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或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7.1 除本协议及章程另有约定外,天猫供应链未依本协议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您提供享淘卡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您有权要求天猫供应链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 除本协议及章程另有约定外,您未能依本协议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享淘卡服务而给天猫供应链或第三人带来的损失,您应负责赔偿。

7.3 您与天猫供应链因买售享淘卡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天猫供应链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4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8.1 您与天猫供应链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8.2 您或天猫供应链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您与天猫供应链明确约定的合法销售返利除外)、暗扣、现金、购物卡(您与天猫供应链明确约定以享淘卡兑付合法销售返利的情形除外)、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则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表示。

8.3 天猫供应链严格禁止经办人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8.4 天猫供应链郑重提示:天猫供应链反对您或您的经办人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上述8.2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8.5 您或天猫供应链中的任何一方或其经办人违反本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6 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经办人的亲友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终止

9.1 本协议在您购买享淘卡时点击天猫供应链公示本协议下方的“同意并接受”时即行生效,表示您在天猫供应链购买享淘卡时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勿点击“同意并接受”,并立即停止购买享淘卡的申请。

9.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9.2.1 您提供的购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天猫供应链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正留存的购卡信息,而您在经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正的。

9.2.2 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天猫供应链不愿接受新协议。

9.2.3 您的卡账户或用户账号出现终止、注销情形。您的已终止或注销的卡账户或用户账号内的信息,天猫供应链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披露,或向您指定的第三方保留或披露。

9.2.4 天猫供应链认为应当终止本协议的其它情形。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0.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您发生可能影响到本协议履行的任何重大变化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分立、关闭、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等),应将该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天猫供应链。

10.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您与天猫供应链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