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协议

 

感谢您启用阿里云为您提供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并在同意下述服务协议后再继续启用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申请。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确认勾选并进行后续操作,本服务协议将对阿里云和您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 国家顶级域名是指“.CN”和“.中国”域名。

1-2 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CN”和“.中国”域名的注册联系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等信息(使用户提交的有关注册信息不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 通过此项服务,可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被公开,减少垃圾邮件和针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窃取等。

1-3 用户:是指自愿选择并开通阿里云提供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主体。

1-4 阿里云:指以“万网(HiChina)”为品牌的、获得ICANN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的多家关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等

1-5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指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的机构。

1-6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注的“.CN”、“.中国”、“.公司”、“.网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用户应保证:

2-1-1 用户为某个域名申请开启/关闭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前提是,其本人为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已经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合法授权,用户并对其开启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2-1-2 用户申请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不是为了任何恶意、非法之目的,并且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行为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所有可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计算机和互联网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惯例;

2-1-3 用户申请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没有侵犯阿里云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

2-1-4 用户为域名开启隐私保护服务,不会使阿里云处于违法或违约的境地。

2-2 用户理解并认可,是否开启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不影响用户应当按照CNNIC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义务。用户进一步保证,一旦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进行在线更新,否则,阿里云有权强制修改其域名注册信息以符合相关规定,或进行其它必要的操作(包括暂停域名解析(clientHold)/删除域名/转移域名等)。

2-3 用户应遵守ICANN及CNNIC、阿里云颁布或签署的与域名注册、使用、争议相关的管理政策、规定、服务协议,用户任何违反前述管理政策、规定、服务协议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相关域名的隐私保护服务被暂停直至终止。

2-4 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云将提供统一的WHOIS保护信息内容,用户不能自定义WHOIS保护信息的内容。

2-5 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云为用户提供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仅是指阿里云不会在CNNIC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用户所登记的有关域名注册信息。阿里云亦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了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注册信息不被公开。为此,阿里云有权:

2-5-1 按照ICANN的要求,将注册人真实信息进行保留并且托管到第三方;

2-5-2 按照CNNIC的要求,上报该域名的真实信息;

2-5-3 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法院、主管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权利人提供该域名的真实信息;

2-5-4 通过自行判断,对认为不适宜开启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的域名,不予提供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

2-6 用户理解并同意,域名开通隐私保护服务后,阿里云并不负责转发用户的任何电子邮件及信件(包括但不限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邮件、信件以及与该域名有关的一切电子邮件及信件)。

2-7 阿里云会根据CNNIC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类别、可隐藏的WHOIS信息字段等。此等功能的增加、减少或关闭,阿里云将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用户。

第三条  费用

 

3-1 阿里云所提供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为付费服务, 阿里云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收费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相关信息以用户购买界面和实际支付为准。如用户不同意阿里云相关文档或费用的,用户有权且仅有权停止继续使用阿里云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则视为用户完全接受阿里云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则、规范,用户应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3-2 服务续期,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届时阿里云对价格进行调整的,用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价格履行续费义务。

3-3 阿里云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3-4 用户完全理解阿里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如有)均为阿里云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终止

4-1本服务的服务期自用户接受本服务协议,开通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功能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之时止

4-2 发生下列情形的,本服务终止:

4-2-1 用户自行关闭本服务的;

4-2-2 CNNIC决定终止服务或者通知阿里云终止服务的;

4-2-3 国家主管机关、司法机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等通知阿里云终止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

4-2-4 用户提出将域名转移到其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处的;

4-2-5 该域名处于非正常状态和/或存在争议和纠纷的;

4-2-6 用户对收费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如有)到期未续费的;

4-2-7 用户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2-8 用户未按时缴费/续费,导致域名过期而服务终止。

4-2-9 申请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原持有者被修改为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或进行其他域名注册信息修改的操作。。

4-2-10 其他合理情形等。

4-3 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终止的,该域名在CNNIC的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的信息将自动还原为用户填写的注册信息。

第五条  免责与责任承担

5-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5-2 如因国家顶级域名管理办法、ICANN政策、各域名注册管理局的要求等,导致阿里云提供的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部分或全部不能执行的,阿里云予以免责。

5-3 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云将不承担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问题和责任:

5-3-1 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CNNIC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5-3-2 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5-3-3 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问题或责任;

5-3-4 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5-4 任何情况下,阿里云均不对用户使用或不使用隐私保护服务的任何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5如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或者ICANN、CNNIC的规定/政策等内容,阿里云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或有关机关做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本服务,同时阿里云还将保留追究用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而给阿里云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5-6本服务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责任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阿里云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本服务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ICANN、CNNIC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7-2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7-3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阿里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协议为准。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并自愿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进入在线国家顶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