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阅读】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使用全球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格式特别标识的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速卖通客服咨询。



                   全球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22年8月13日



欢迎阅读全球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

(下称“速卖通”)所提供的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本协议适用中国大陆用户。

一、确认与接受服务条款

1.1  在使用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前,用户须阅读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

 

1.2  用户承诺遵守速卖通的有关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的全部规定及速卖通不时之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注册规范、速卖通制订的与速卖通数字营销产品有关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等。该类文件及其修订的效力自速卖通平台公布七天后生效。


1.3  用户对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的使用,即意味着用户已认真阅读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现有的及不时修订的有关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的全部规定,且承诺遵守。


二、定义

2.1  用户:开通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账户,并使用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的商家。

 

2.2  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指用户经由数字营销国际账户采购,由速卖通基于平台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系统向用户提供的,支持用户按其选定的展示条件,在速卖通平台(www.aliexpress.com或速卖通指定的其他网址)的相关页面中展示用户指定供应信息的软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营销、品牌营销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其他产品组合服务等。(下称“数字营销国际服务”)

 

2.3  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账户:由速卖通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根据用户的速卖通卖家账户为用户自动开通的虚拟账户。用户通过其速卖通账号名下资金中心的除AE俄罗斯资金账户以外的国际资金账户(“国际资金账户”)资金直接对其数字营销国际账户充值进行预存(以下亦称“充值”)的行为视为用户向速卖通或其指定的关联公司预付技术服务费,预付技术服务费可用于购买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下称“数字营销国际账户”)

 

2.4  搜索关键词:由用户指定、由数字/字母/符号构成的字串(应符合任何速卖通对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搜索关键词的设置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推荐、用户自选等任何通过用户账号选择和确定的内容。

 

2.5  指定供应信息:指用户计划通过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向消费者展示或推荐的含有文字、图片、视频和链接等形式的信息,包括该等信息所含产品或服务,及该等信息所连接页面的内容。

 

2.6  商品营销:是指用户通过竞价购买搜索关键词或设定其营销展示条件后,选择速卖通提供的投放模式,获得在消费者在速卖通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时、在相关页面的搜索结果中展示用户的指定供应信息(获得搜索流量),以及获得在消费者在速卖通平台中浏览推荐商品时、在相关页面的推荐结果中展示用户的指定供应信息(获得推荐流量),并依据点击数计费或其他约定模式计费的技术服务集合。

 

2.7  品牌营销:指用户通过合约计划购买其选定的展示条件(如适用),获得在相关页面中展示用户的指定供应信息,并依据该信息的曝光量、展示时长或其他约定模式计费的技术服务集合,具体以用户创建的营销计划为准。

 

2.8  产品服务费:用户自行选择购买和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时,应按约定向速卖通支付的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费。

 

2.9  点击数:用户指定的供应信息被点击的次数,点击数的统计以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系统的统计结果为准;双方均不持异议。

 

2.10  曝光数:用户指定供应信息被观看的次数。


三、服务受理、开通

3.1  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只提供予速卖通平台经实名认证、开通类目权限且拥有速卖通卖家主账号用户。

 

3.2  用户在线提交服务订购申请并支付足额预付服务费用后,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开通,用户可自行在速卖通平台上进行信息上线操作,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

四、用户承诺与保证

4.1  用户保证在速卖通平台上发布的指定供应信息和(或)选定的关键词中不含以下任何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包括但不限于:

4.1.1    歧视性内容:向任何种族、性别、信仰、国籍、障碍缺陷、宗教信仰、年龄、语言、性取向、性别身份或财务状况的个体或群体宣传仇恨、暴力、骚扰、虐待、威胁或种族主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伤害动物。

4.1.2    诽谤性内容:污蔑、诽谤或中伤性的数字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过度使用杀戮、流血、暴力枪战或者针对人类或动物的负面描述(例如实际的或隐含的虐待或苛待的图像)。

4.1.3    亵渎性内容:亵渎神灵或晦涩难懂的数字营销内容,包括令人厌恶的措词或短语。

4.1.4    成人内容:宣传成人主题或令人不快的图形内容的数字营销内容,或以裸体为特征的内容,例如印度爱经、淫秽或色情内容,或宣传“基础知识”以及其他性游戏的内容(不包括避孕药;见下文)。

4.1.5    有年龄限制的内容:宣传或包含年龄敏感的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明确或含蓄地提及频繁或激烈暴力或者任何成人主题的内容,必须妥善投放至目标年龄人群。

4.1.6    有争议的内容:被认为是具冒犯性或令人不快或含有针对个人、个体企业或机构的人身攻击、欺凌或恐吓行为的数字营销内容。

4.1.7    欺骗性或虚假内容:含有欺骗性、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数字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欺骗性声明、优惠、商业惯例或虚假学位、认证或文件。

4.1.8    不当商业实践:不当激励下载或者操纵、过滤或伪造评论、反馈、点击或下载量的数字营销内容。

4.1.9    酒类内容:推动销售或消费的内容,或提及酒精饮料使用的内容,必须妥善投放至目标年龄人群。用于促销和/或数字营销目的的所有文本、图片、视频和音频都必须描述适合年龄的人物和场景。

4.1.10   医药类内容:促进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或治疗的内容,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当地、省以及外国(如适用)法律或法规。

4.1.11   赌博活动:禁止暗示任何赌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或抽奖活动。

4.1.12   危险活动:鼓励危险行为的内容;

4.1.13   合法性存疑:包括非法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个人隐私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信息;或宣传合法性存疑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所述合法性存疑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我们的产品上架政策  限制和禁止在 AliExpress.com 上架的任何和所有产品。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宣传成人产品和服务的产品(避孕药具除外;见下文);

2)  宣称与政府项目有联系但却没有书面的政府背书,如所附 URL 中不含有 “.gov”。

3)  利用醉酒或因其他原因而忘乎所以的个体的内容;

4)  宣传香烟(包括电子香烟)、雪茄烟、无烟烟草及其他烟草产品或烟草使用的产品;

5)  宣传用来绕过版权保护的产品或服务的产品,例如软件或有线信号解扰器;

6)  宣传主要用于销售假冒商品或从事盗版活动的产品或服务的产品;

7)  包含或提及快速致富或传销方案或优惠或任何其他欺骗性或欺诈性优惠的产品;

8)  宣传非法或消遣性毒品或吸毒用具的产品;

9)  宣传假冒、伪造或盗版产品或者宣传设计师产品的复制品或仿制品的产品;

10)宣传枪支、武器、弹药或相关配件的产品;

11)宣传特定证券或者提供或声称提供内幕消息的产品;

12)包含未经证实的事实主张和无确实根据的主张的产品;以及

13)包含或宣传任何非法行为、产品或企业的产品;

4.1.14   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或速卖通平台通过卖家规则或公告明确禁止的内容;

4.1.15   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
如果用户拟在供应信息和(或)选定的关键词包含以下内容,应获得速卖通的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提交、发布:
1) 涉及酒精的信息及产品;
2) 包含技巧游戏的产品内容;
3) 避孕产品。
用户理解并同意,速卖通仅提供相关软件服务,提供数字营销国际服务不意味着速卖通对用户指定展示信息和(或)选定的关键词的合法性、不侵权和适当性作出任何承认或背书;如果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速卖通有权立即取消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同时用户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速卖通进行赔偿。

4.2  用户保证提交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供应信息)和(或)选定的关键词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没有任何可能引人误解的陈述和虚假信息。用户同意接受速卖通电话、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速卖通有权(但无义务)要求用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一经速卖通要求,则用户应立即提供。如未能提供,则速卖通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无须退还预付服务费用余额。

 

4.3  用户保证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之效力如同其盖章及授权代表亲自签字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4.4  用户保证拥有合法的权利和授权可以销售其发布的信息资料中所涉及的产品,并自行对发布的指定供应信息和(或)选定的关键词的内容、产品、服务等以及对数字营销国际服务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5  用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应当符合本协议及其他网站规则、使用规范的要求,并保证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文件,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速卖通不会因向其提供该数字营销国际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保证注册或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时不具有任何恶意,如,不得恶意竞价、不进行恶意点击等。

 

4.6  用户在此保证,其对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的使用,不会使速卖通因为展示、排名、搜索结果提供服务、商品信息推荐服务等行为而面临或被牵涉进任何第三人提出的请求、要求、投诉、诉讼、仲裁、索赔等;如有,用户在此同意速卖通有权暂停及至终止提供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并承诺补偿速卖通因该等事件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赔偿金等),速卖通有权在用户已预付的款项中予以抵扣。


      

  4.7 税费。用户确认并同意应负责并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应缴纳的税费。除非另有说明,用户实际应付给速卖通的所有结算款项均不包括可能被政府机构征收的任何税费。如用户应付给速卖通的结算款项按相关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税费,则  速卖通有权在结算款项上额外增加相应税费并从用户国际账户中扣取。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仅当用户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应付给速卖通的结算款项按相关国法律规定可以免税时,速卖通向用户扣除的结算款项无需增加以上税费。


4.8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速卖通有权拒绝及至终止提供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用户已支付的产品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速卖通有进一步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4.9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给速卖通造成损失,用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4.10 用户因同意或履行本协议,或因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而获得的有关速卖通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商业或内部信息、均为速卖通的保密信息,应为速卖通的专有财产。用户在此承诺对速卖通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仅用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之目的,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且其保密义务不因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4.11 未经速卖通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速卖通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LOGO、与速卖通或其关联公司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或其他任何标识,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速卖通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如用户违反本款约定,则速卖通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用户应赔偿速卖通及其关联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公证费及律师费等),速卖通有权从用户预付费余额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用户仍应足额赔偿。

 

4.12  用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应遵守速卖通平台(aliexpress.com)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全球速卖通平台规则(卖家规则)》。如若用户违反,速卖通有权单方面决定不展示特定用户指定供应信息,改变用户指定供应信息的展示顺序、展示位置,限制用户使用数字营销产品技术服务的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用户作出包括弥补损失、恢复声誉在内的赔偿等。


五、速卖通的权利与义务

5.1  速卖通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其数字营销产品技术为用户提供数字营销国际服务。

 

5.2  速卖通有权在其服务器上保存所有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注册信息)。

 

5.3  速卖通有权使用用户注册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用户联系有关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事宜。

 

5.4  速卖通有权随时删除涉嫌任何违反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或网络内容的指定供应信息。如果用户的指定供应信息因为以上原因被速卖通删除,用户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

 

5.5  速卖通有权自行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恶意竞价,且可单方采取任何其认为必要的为保证竞价系统及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协议完整性及使其正常化的行为、行动、措施、警告及/或处罚等。被速卖通认定为恶意竞价者的,用户在此同意其届时接受速卖通的该种认定、行为、行动、措施、警告及/或处罚等。若对速卖通造成任何损失,恶意竞价者应该进行赔偿。若速卖通因该种恶意竞价行为而面临或被牵涉进任何第三人提起的要求、索赔、诉讼和/或仲裁;恶意竞价者在此进一步承诺,当该等要求、索赔、诉讼和/或仲裁发生时,恶意竞价者应补偿速卖通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赔偿金等。

 

5.6  速卖通可对数字营销产品用户指定供应信息和(或)关键词进行审核。如果速卖通认为指定供应信息和(或)关键词中涉嫌违反法律要求,违反本协议约定、网站使用条款或不妥当的,有权拒绝就该部分内容提供服务或要求用户修改或删除上述内容,或由速卖通直接删除上述内容而无需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六、服务内容

6.1  用户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开通后,将享受速卖通提供的以下服务:

6.1.1    用户指定供应信息将根据数字营销产品技术规则以及不同类型的数字营销产品(商品营销、品牌营销及在此基础上的营销产品组合),列示于速卖通平台指定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包含但不限于搜索结果页、首页猜你喜欢、购中异店商品推荐、订单页商品推荐、支付页商品推荐等站内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展示的诸多页面等。 用户指定供应信息是否展示、展示的顺序、展示的位置,由数字营销产品的智能数据处理系统综合用户指定供应信息、用户设置的展示条件下搜索关键词、特定人群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因素的合理匹配度,并结合用户对其指定供应信息和/或关键词预先设定的单次点击或每千次曝光价格等因素自动确定;

6.1.2    用户在此同意,商品营销类产品采取竞价机制,因此速卖通并不保证在用户设置的展示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展示范围、时间、人群等),用户指定供应信息一定能够展示,也不保证展示的效果(包括但不限于一定展示至用户指定限额消耗完毕)。同时,速卖通有权随时调整用户指定供应信息的展示位置和页面、页面规格和形式等而无须事先得到用户的同意。

6.1.3    用户知悉,每种产品分别计费,用户使用一种产品服务,并不必然意味着用户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产品服务

6.1.4    用户可以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速卖通平台,查询其指定供应信息的曝光数、点击数(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服务费预付款余额和消耗额等信息,并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6.1.5    用户可在购买的营销计划结算周期结束后的第二个自然月,根据开通的产品(或服务)协议向速卖通申请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开具相应的海外商业发票,结算周期的计算节点以美西时间为准,详情可联系速卖通客服。

6.1.6    速卖通平台根据用户选择的不同类型服务,存在三种计费模式:

1)  用户指定的供应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即形成一次点击数),系统将自 动从用户预付服务费用中扣除一次产品服务费,每次被扣除的产品服务费最高不超过用户对其指定供应信息和/或关键词预先设定的单次点击价格(“按点击付费”);和/或

2)  用户指定供应信息曝光数达到约定次数,系统将自动从用户预付服务费用中一次性扣除产品服务费,被扣除的产品服务费最高不超过用户对其指定供应信息预先设定的观看总价。(“按曝光付费”);和/或

3)  用户指定供应信息按营销计划展示约定时长,系统将自动从用户预付服务费用中一次性扣除产品服务费,每次被扣除的产品服务费最高不超过用户对其指定供应信息预先设定的展示时长总价。(“按展示时长付费”)

上述点击数、曝光数的统计均以速卖通数字营销产品系统的统计为准,双方均不持异议;速卖通平台无义务证明或披露统计的算法、归因逻辑或其他系统设置。如无特别约定,速卖通保留自行决定对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速卖通进一步保留在营销服务系统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计费模式或其它语种服务等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速卖通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服务协议。

 6.1.7    用户应保证营销账户余额足以支付产品服务费,如遇余额不足,速卖通有权拒绝向用户提供服务。


6.2  对任何由速卖通作为促销手段给予的数字营销国际服务体验机会,就服务形式、内容、规则、或相应的服务期等,速卖通保留调整、变更及撤销的权利。

 

6.3  速卖通有权根据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技术的规则、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加以更新,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6.4  速卖通不对用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后的曝光数、点击数、产品销量、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6.5  速卖通有权决定指定供应信息的展示方式、展示位置,而无需获得用户的同意,亦无需提前告知用户,包括为符合法律规定及保护消费者目的之需要,在指定供应信息上增加相关提示标识。


七、服务终止

7.1  用户向速卖通提交的注册信息在服务条款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变更,用户应在该信息变更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速卖通。由于用户未能按时通知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有关账号的使用)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7.2  用户应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申请、按规定付款、应速卖通要求提供所发布产品信息的证明材料等。否则,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7.3  用户同意支付该服务费用的行为并不保证速卖通一定要提供服务。如果用户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速卖通将提示不符合的原因,或者建议用户修改有关信息。

 

7.4  速卖通将于收到服务费用并且进行审核后依据相关规定提供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无合理理由用户不得擅自修改、暂停或终止营销计划。用户知悉,速卖通按照用户营销计划提前对资源进行预留锁定并付出人力和技术成本,如因用户的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或使速卖通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由此引发的损失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速卖通仍有权收取全部技术服务费,且有权追究用户违约赔偿责任。

 

7.5  速卖通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拒绝您的订购或暂停或终止服务:

7.5.1    全球速卖通平台向用户提供的基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布服务)   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的;

7.5.2    用户违反了本协议或全球速卖通免费会员服务协议、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的任一条款;

7.5.3    本协议或全球速卖通免费会员服务协议、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7.6  由于数字营销国际产品实行按点击计费形式、按曝光数计费或按展示时长形式,双方同意,在指定供应信息、关键词内容或用户商誉有任何瑕疵或争议(含第三方投诉等)而无法达成一致时,速卖通有权停止向用户继续提供数字营销国际服务,而退回用户营销账户(账户余额退回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者,应以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本合同终止,速卖通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八、免责条款及服务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8.1 对下列情形,速卖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8.1.1    由于任何原因导致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未能提供,除非用户能够证明速卖通在收到付费后因过错而未及时进行有关工作。

8.1.2    由于用户的过错导致用户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用户指定供应信息违反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8.1.3    因不可抗力导致速卖通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8.2  在下列情形下,速卖通有权变更、中止或注销用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权利而无需向用户发出任何通知:

8.2.1    用户违反服务条款和速卖通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用户的陈述与保证,以及在本协议中援引或者提到的任何其他规定和规章等。

8.2.2    用户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注册资料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注册信息,或者隐瞒任何重大信息,或者故意不更新有关信息。

8.2.3    用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违法或者依据有效的司法裁定和判决、政府命令等被要求注销或变更。

8.2.4    用户申请、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的过程中或用户指定供应信息存在违背有关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情形,如含有反动、违法、色情、暴力等内容。

8.2.5    速卖通有理由认为,所提供的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已导致其人员或其关联方、分支机构面临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风险。

8.2.6    通过点击链接所出现的相应用户指定供应信息的内容毁损其他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合作伙伴的服务品质或声誉,或者影响到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8.2.7    凡速卖通依据上述变更、中止或注销数字营销国际服务的,用户无权要求退款。

 

8.3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确认已经充分了解相关产品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速卖通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您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速卖通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最高不超过用户当次订购服务的技术服务费价款的10%。

 

九、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不能避免的且对用户、速卖通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立法、政府行为等。

 

9.2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如黑客攻击、网络中断等,凡出现非速卖通过错之情形的,均为不可抗力。

 

9.3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履行不可能或不能履行的,速卖通不承担责任。

 

十、服务条款的修改和解释

10.1     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速卖通有权随时根据香港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之任何部分或全部。

 

10.2     如本服务条款任何部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相抵触时,该部分视为无效,且应根据其规定目的进行解释,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按照最贴近原规定目的的方式进行修改。其它条款保留有效。

 

10.3     用户不得将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予第三方。速卖通有权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将本协议和审核规范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第三方,并以本协议约定之方式通知用户,转让于通知载明之日起生效。当出现速卖通被收购或与第三方合并等情形时,其权利义务由承继者继承。

 

10.4     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以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仅供参考,不应在解释本协议时加以援引。

 

10.5     速卖通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在速卖通平台发布,但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修改后的本协议在发布后七天生效。用户如果不同意改动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数字营销国际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有关修改。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等相关规定为准。

 

10.6     本协议中的定义不代表相关技术服务的市场名称,速卖通有权变更相关技术服务的名称、商标。对于本协议中提到的速卖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速卖通的品牌、主体名称、产品名称、各种名词的名称(如“数字营销产品”)、搜索结果的范围和URL等,速卖通均有权不时进行修改及/或变更。

十一、争议管辖特别声明

本协议项下的速卖通数字营销国际产品服务系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提供的技术支持(包括不限于软件研发、产品运营等)服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速卖通和用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双方均同意由在此服从香港法院的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