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联盟平台之推广者规范


为保障饿了么联盟平台推广者(以下简称为“推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联盟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饿了么联盟平台服务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联盟平台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等变更本规范并在饿了么联盟平台上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推广者,推广者应及时查看。如推广者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如推广者继续使用相应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范。


1.       定义

1.1  推广客户:使用饿了么、口碑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数字化营销推广服务系统或其他包含广告发布、营销推广等信息推送服务,以推广其品牌、网站、产品、店铺、商品和服务等的单位或个人。

1.2  推广者:使用联盟平台的服务,享有推广资源并为推广客户提供信息发布、营销推广、广告发布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1.3  服务商:使用联盟平台的服务,在平台上设计招商方案、发布招商活动等向推广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商,亦包含在平台上设计渠道分发方案、对接推广渠道、媒体和推广者等向推广服务方提供服务的服务商。

 

2.       推广者规范

2.1  推广者应遵守联盟平台关于媒体入库的备案管理要求:

1)   推广者应按要求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交推广资源备案信息文件;

2)   推广者提交推广资源备案后,平台有权进行入库审查,入库审查过程中平台仅做形式审查,不表示平台有能力或有义务对推广者提交信息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确认;推广者提交的推广资源通过平台的入库审查,亦不代表平台为推广者和/或该推广资源提供任何背书或承诺;

3)   推广者应且仅应在备案审查通过的推广资源内向饿了么、口碑及其推广客户提供信息发布和营销推广服务,未经平台明确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推广资源。

2.2  推广者不得随意删减、修改推广代码和推广页面。

2.3  推广渠道不得出现流量异常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   通过奖励、诱导点击、弹窗、自动模拟用户行为或其他形式产生非正常的浏览、点击、交易行为;

2)   通过病毒、木马、恶意插件或未经授权软件捆绑安装、强设首页、劫持地址栏、浏览器或页面、篡改用户信息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流量劫持;

3)   其他平台有合理理由证明的流量分布异常(如流量来源、分布等)的情况。

2.4  推广资源的媒体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1)   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府政策等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牵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   仿冒品牌官网、冒用品牌标识或域名进行推广,或使用其他令用户误认为获得被推广品牌官方授权的描述、介绍;

3)   含有为用户点击推广优惠内容、执行搜索、浏览网站或查阅电子邮件提供奖励的计划内容;

4)   要求浏览其推广渠道的用户(无论是否有购买意愿)点击推广内容时进行注册、购买或使用其服务、产品;

5)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推送信息、群发发送垃圾邮件信息等使用暴力营销手段;

6)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对推广客户权益造成伤害、对用户体验造成损害、对平台合作秩序造成扰乱等平台有合理理由认为不合适的行为。

 

3.       媒体规范

3.1  若推广资源是网站、网页端、软件、应用程序、小程序的,则申请备案的媒体资源应符合如下要求:

1)   网站/应用内容建设完备、定期维护和更新,可正常访问,且页面上不得布置过多弹窗影响浏览者正常访问,且弹窗要一键关闭;

2)   不得在页面内容50%以上是由推广信息和/或广告组成的页面,和无实质性内容的页面(如:爬虫抓取的页面等)进行推广;

3)   不得在已经下架/已不存在、恶意下载(包括但不限于静默下载、诱导下载、捆绑下载)的应用上进行推广;

4)   网站/应用内的运营内容和经营方式需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惯例。

3.2  推广资源内执行推广服务的推广位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未经平台事先同意,推广位不允许进行非独占性推广;

2)   推广信息在推广位上的展现时间需在10秒以上;

3)   不得将推广信息伪装成所在页面的正文内容,或使推广信息与所在页面其他内容区分不明显;

4)   推广信息的展现要完整,不得被推广渠道内的其他内容遮挡或取代;

5)   推广位在未展现情况下,页面不得加载推广位,且页面上推广位的加载次数不得大于展示次数。

3.3  若广告位为弹窗形式,则应符合如下要求:

1)   禁止以连续或较高密度地弹出推广信息窗口的方式推广(即独立用户24小时内,浏览目标网站时,弹出的窗口有平台合作推广信息3个及以上,或弹出的所有各类推广信息5个及以上,不包括浮窗);

2)   禁止通过弹窗形式推广搜索结果页面;

3)   禁止采用强制弹窗的方式直接将推广信息展现在用户当前浏览的页面前,只能采用背弹(不覆盖用户当前浏览页面)或退弹(退出时弹出推广内容)的方式进行投放;

4)   弹窗推广的窗口应提供关闭或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确保一键关闭,且标识所在位置不得引导用户误操作;

5)   推广者每天只能向每个访问的独立用户弹出最多3次相同的推广内容,不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6)   禁止根据用户相关的搜索词进行相关内容的直接弹窗。

 

4.       通用规范

4.1  【违法违规】服务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条例、政府政策、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禁止行为: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行为。

2)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不正当限制竞争或垄断行为。

3)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4)    未能依法履行登记、履约等确保公司合法合规存续及经营的行为,或未能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纳税义务等合法合规经营的行为。

5)    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商和/或其人员策划、参与或实施了如下违法违规行为:对饿了么平台及其服务人员、商户(不仅限于饿了么平台入驻商户,下同)、饿了么用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实施暴力、威胁、恐吓、抢夺、殴打、辱骂、伤害、恶意诋毁、散布谣言、发布不实讯息、污蔑性言论、参与聚众斗殴、抗拒执法、打击报复举报/调查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6)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给饿了么及其关联方、商户、用户或第三方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行为。

4.2  【发生利益冲突】服务商与合作商户、饿了么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饿了么及其关联方的正式员工、外包人员等,如渠道经理、运营人员等)及其关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与该员工有密切联系的人员)之间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与饿了么员工及其关联人员发生任何利益往来,包括但不限于礼品馈赠、资金来往、旅游宴请、个人借贷等。

2)   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主动索取或给予合作商户任何形式的现金、支票、回扣、佣金、购物卡、礼物馈赠、纪念品或其他有现金价值或服务的行为。

3)   服务商向饿了么员工及其关联人员发生非公司间的利益来往(包括但不限于物品买卖、股份转让、有偿兼职、技术/运营分成等)的行为或国家明令禁止的赌博娱乐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棋牌、麻将、赌球等)。

4)   未经事先报备饿了么平台,同意与平台在职员工以任何形式进行合作,聘用或以任何形式与因违规被饿了么平台辞退的员工进行合作。

4.3  【弄虚作假】服务商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与平台开展合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平台有权扣除该部分虚假数据所影响的服务费用,情况严重的,平台有权终止与服务商合作并拒绝支付一切尚未结算的费用。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商在争取与饿了么和/或饿了么平台商户的合作过程中,提供或伪造、变造虚假文件或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文件、合作伙伴资料等),明知或应知合作接洽过程中的不合规或不利因素而掩饰或隐瞒,从而影响平台对双方合作关系的判断和/或平台正常运营秩序。

2)   未经饿了么平台授权,服务商对饿了么合作方(包括平台潜在或目标合作方)、政府机构等第三方做出不符合实际的承诺,或虽经授权但服务商的承诺内容已超出平台的明确授权范围,从而使饿了么或饿了么平台合作方面临舆情风险的行为。

3)   服务商以任何形式进行业务数据造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刷销量、上线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平台补贴,参与或协助商户或第三方套利套现或创设虚假交易套取平台补贴等。

4)   服务商仿冒饿了么平台或饿了么平台合作方的名义或身份,以发表不实言论、提供不符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未经平台授权虚构活动、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饿了么商标标识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饿了么形象受损或使其面临舆情风险。

4.4  【违反保密义务】服务商应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平台事先明确同意,不得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平台接洽和合作过程中获得的饿了么及其合作方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在与饿了么平台合作期间所签署的平台协议和平台规则,以及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饿了么及其合作方相关的账号体系和账号信息、招商方案、价格信息、渠道信息、用户和/或商户数据、经营数据等;以及服务商在与饿了么平台合作期间从饿了么合作方所获得的店铺/商品的价格信息、销售信息、活动信息等。

 

5.       违规认定与处理

5.1  平台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推广数据进行排查,抓取异常推广数据并进行分析。对有初步证据显示推广者违反本规范的,平台将综合推广者的违规次数、恶意程度、影响范围和损害后果等情况,合理判断后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发送警告通知,责令整改;

2)   在联盟平台上暂停/关闭可能涉及违规的推广资源;

3)   暂停结算款项;

4)   在账户余额中暂扣/扣除违规推广所涉及的款项;

5)   暂时/永久关闭推广者账号,中止/终止合作。

5.2  平台认定推广者涉嫌违规的,平台会给推广者发送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推广者被采取的临时措施、涉嫌违规的行为类型、推广者可采取的申诉途径和要求等。

5.3  推广者按联盟平台要求进行申诉的,平台将审核并校验推广者提供的申诉材料,以复盘系统排查出的异常数据,进一步作出是否违规的最终判定。如涉及纠纷,在国家相关部门处理过程中,平台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违规认定依据。推广者同意,平台有权按照平台规则和行业惯例独立判定推广者提出的申诉是否成立。申诉成功的,涉嫌违规不成立,会解除临时措施且不记入违规次数,亦不会执行其他处理措施。申诉不成功或逾期未申诉的,平台将认定违规成立,并按规范进行处理。

5.4  平台会基于其独立认定的事实,独立确定要采取的正式处理措施,相应临时措施在正式处理措施执行的同时解除。

5.5  推广者同意,平台对证明推广者涉嫌违规的证据保管期限为平台通知涉嫌违规之日起算60个自然日。

 

6.       附则

6.1  上述推广者的规范要求亦适用于推广者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外包人员及其他有用工/雇佣/合作关系的参与推广者与联盟平台之间合作的代表推广者的人员,该等人员的推广行为等同于推广者的推广行为。

6.2  本规范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具体条款内容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6.3  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饿了么联盟平台服务协议》等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未进行定义的,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