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卖通平台预售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全球速卖通平台(“平台”)预售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平台预售正常运营秩序,根据《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全球速卖通平台规则》等相关规则和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预售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预售产品工具的平台卖家。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预售,指卖家提供一个商品或者服务方案,通过预售产品工具聚集买家订单,按照事先约定将商品和(或)服务提供给买家的一种销售模式。

第四条 预售产品工具,是指平台为支持卖家进行预售销售,而提供的系统产品工具。

第五条 预售商品,指卖家使用预售产品工具发布的商品。

预售商品的宝贝详情页面显示商品预售价(商品预售价即为商品全款),并显示商品发货时间;

仅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显示系统打标字样,而未使用预售产品工具的商品,不属于预售商品。

第六条 预售用户,是指特定卖家和特定买家。

特定卖家,是指按照预售模式使用预售产品工具销售预售商品的平台卖家;

特定买家,是指购买预售商品的平台买家。

第七条 预售商品价格,是指预售商品的售卖价格。

 

第三章 准入

第八条【预售卖家/商品准入条件】目前平台将定向邀约优质卖家使用预售产品工具(优先邀请金银牌、JBP、Mall商家),邀约名单由平台自行确定。收到定向邀约的卖家/申请加入预售的商品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并通过各商品对应类目的审核,平台不承诺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品可全部审核通过

(一)卖家基础资质要求

店铺类型:官方店、专卖店、专营店

运营能力:了解预售玩法,有稳定供应链货源,遵守平台规则

运营资质:近365天内,好评率>92%、SNAD<5%、NR和成交不卖率低于二级行业均值,且未出现因处罚累计扣分12分及以上的情形

(二)针对部分商品,要求卖家符合海外仓卖家要求,即拥有自建仓或三方仓,并已加入平台海外仓发服务。

(三)商品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商品标题、图片和描述等均符合平台要求。

 

第四章 经营

第九条【商品发布】

(一)商品发布:目前仅支持收到定向邀约的卖家使用预售产品工具发布预售商品,并按照行业及商品的实际需求自行设置发货时间,最长时间为1年。

(二)商品编辑:商品价格、库存以及发货时间等基本信息均可修改;若商品处于平台营销活动期间则禁止编辑。针对已成交的订单则以买家下单当时设置的发货时间为准,不随后期的修改而变更。

(三)物流考核:订单在预售期间(即,发货时间到期前)不计入上网率考核范围内,但到期仍未发货的则依据平台处罚规则计入成交不卖。建议您结合产品的特性预留足够的调整空间,选择设置满足发货能力的时间。

(四)预售结束:卖家可选择手动结束,也可随设置的发货时间到期后自动结束。

第十条【库存管理】

卖家备货库存需大于等于实际成交订单量,若因缺货导致售后纠纷,由卖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支付流程】

预售交易方式为全款支付,放款时间遵循平台规则的一般规定(但提前放款不适用于预售商品订单)。

注:预售商品不可加入购物车;但存量购物车内由现货转为预售的商品(即,在卖家使用预售产品工具设置预售商品生效前,该商品已被买家加购),买家可以与其他商品合并支付,此时将会影响到合并支付订单的放款时间

 

第五章 市场管理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与违规处理】预售卖家均应遵循以下行为规范:

(一)  卖家所发布商品必须符合品牌资质要求,不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  发货时间以商家后台商品发布页面设置的发货时间(即,订单页面呈现的发货时间)为准,在规定发货时间内卖家必须完成发货、合格履约,超时发货将按平台《全球速卖通"成交不卖"规则》(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r5bC89dG81.htm?spm=5261.8113681.0.0.1d7070faOI2r68)进行处理。

(三)  遵守平台的任何其它适用规则;若违反的,平台有权按照平台规则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预售产品工具权限收回】

(一)  若卖家近2个自然月,店铺好评率低于92%或SNAD大于5%,平台将收回预售产品工具权限(即,该卖家的所有商品将不允许申请使用预售产品工具)。

(二)  若卖家违反本预售规则任何条款,或者未按平台要求使用预售产品工具的,平台有权随时收回预售产品工具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