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服务兼职劳务合同》


请您阅读《个人服务兼职劳务合同》全部内容。本合同由有意从事阿里平台客户服务的淘宝网注册用户(下称“乙方”)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或者“淘宝”)共同缔结,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鉴于,甲方可提供阿里平台客户服务兼职岗位。阿里平台是指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飞猪(域名为fliggy.com)、菜鸟(域名为cainiao.com)等阿里巴巴旗下平台。

乙方是淘宝网注册用户,遵守淘宝网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公告。上述协议、公告与本合同构成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时,有意从事阿里平台客户服务,同时,乙方承诺其亦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杭州市余杭区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客户服务岗位(下称“服务”)

1.1在线咨询处理、订单处理:乙方根据服务质量要求对阿里平台用户(下称“用户”或“会员”)的在线咨询及订单进行处理,并在处理中达成以下三项目的:

1. 客户关怀

2. 问题归类与受理

3. 客户满意度调查

1.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考量经合理的通知后变更1.1中提供的岗位工作内容和标准:

1.3如阿里平台用户咨询内容乙方无权限处理,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及渠道提交工单,及时转交甲方处理。

 

二、兼职劳务模式

2.1甲方提供阿里平台后台系统接口(如无另行说明,接口仅指登录后台系统的地址、工作账号和相应权限)和前期业务培训;

2.2乙方提供场地、设备、座席、通信网络等资源;

2.3乙方自行开展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承担各项指标,通过甲方提供的阿里平台后台系统接口进入阿里平台管理后台处理本合同指定的由乙方处理的阿里平台用户在线咨询及工单,接受甲方的服务、监督、管理、考核;

2.4甲方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考核,依据双方协定,按考核情况结算劳务服务费给乙方。但甲方针对其劳动者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不适用于乙方。

2.5甲方按照《云客服考核标准》的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劳务服务费的标准。甲方有权变更该标准,甲方变更后应以本合同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在乙方工作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等方式。

2.6 双方确认乙方与甲方系劳务合作关系,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乙方应自行负责及缴纳社会保险或提供其他社会福利。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提供阿里平台后台系统接口,并负责其日常维护。

3.1.2负责制订劳务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发展、服务质量、运营质量、业务流程及其相关工作的考核指标;甲方依据本条规定制定的与劳务服务有关的流程及质量、考核指标的规定对乙方有约束力,甲方并有权修改,并应于生效前书面传达乙方,包括在乙方工作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告知。

3.1.3根据甲方制定的劳务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执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稽核工作。

3.1.4甲方有权对附件内容进行修改,并应于生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标准履行本合同。

3.1.5负责乙方工作账号权限的管理。

3.1.6负责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劳务费用。

3.1.7负责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商定的由甲方负责的其它工作。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当确保其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如为在校学生,或在职人员的,应当在开展兼职活动前,自行征得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2.2 在己方场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甲方服务考核指标的约束,负责按附件及甲方提出的修改或新服务考核要求提供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考核。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业务文档、数据资料、市场信息;对可能影响甲方服务运营质量的内部工作安排须与甲方提前协商确认,对于甲方提出的紧急或重要通信任务、业务运营需求应紧密配合,并按时、按要求完成。

3.2.3保证服务提供的稳定性和质量水准。在接到甲方关于服务的指示或服务质量改进的意见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改正。

3.2.4负责与甲方平台对接的工作账号、技术设施及网络的安全性,已采取了必要的网络安全管理措施和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护软硬件;如由于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款之义务,导致用户损失或甲方平台及技术系统被第三方攻击,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2.5任何与用户的联络仅能通过该客户服务专线进行,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

3.2.6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内容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2.7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商定的由乙方负责的其它工作。

3.2.8 乙方应保证在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中遵守淘宝网的服务协议及规则、公告。同时乙方应当尤其恪守附件所列各项服务禁忌。

3.2.9 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诉讼、索赔或者行政处罚,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甲方及淘宝免责。

3.2.10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

 

四、劳务费结算

4.1详见: 云客服劳务费结算

付费形式:支付到乙方在支付宝注册账户内。

付费时间约定:甲方于在每个自然月前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根据乙方上月服务质量考核验收结果,据实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相应金额的劳务报酬。

税费:劳务报酬所涉税费由发放方代扣代缴。


五、知识产权条款

5.1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另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商誉,包括商标、商号、公司名称等;

5.2基于服务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技术或流程,无论是否已成功申请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将此等技术复制、反向编程等,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对此等技术主张或申请任何知识产权;

5.3如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技术或流程有所发展和改进(下称“技术改进”),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报酬外给予合理的补偿,则此等技术改进亦归属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就此等技术改进的转移和知识产权权利申请提供需要的支持。

5.4乙方提供的劳务成果等全部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披露。

5.5 乙方接受甲方培训所获得或在兼职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仅授权乙方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本合同期间内使用,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立即停止使用并应甲方要求销毁或返还。

 

六、隐私权保护及授权

6.1 甲方如何收集和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甲方仅会出于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收集如下信息:

(1)身份证号码和支付宝账号:当乙方通过淘宝APP扫描劳务服务报名二维码时,甲方通过乙方扫描时使用的淘宝账号读取并存储乙方的身份证号码及支付宝账号。乙方的身份证号码用于识别乙方的身份信息,乙方的支付宝账号用于甲方向乙方结算劳务费用。

(2)手机号码: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乙方应当提供手机号码进行账号绑定。

(3)人脸生物信息: 为确认乙方报名使用的身份信息及开始工作时为乙方本人,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于报名时及在甲方平台开始工作时获取并存储乙方的人脸生物信息进行实人认证。

6.2甲方不会与甲方以外的公司、个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乙方明确同意后,甲方会与其他方共享乙方的个人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甲方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乙方的个人信息。

(3)与关联公司间共享:为便于乙方在阿里平台的不同网站上提供劳务服务,乙方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甲方的关联公司共享。

6.3除非获取乙方明确同意,甲方不会将乙方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

6.4 甲方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

(1)获得乙方明确同意或基于乙方的主动选择,甲方可能会公开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为保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甲方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披露关于乙方的个人信息。

6.5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乙方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乙方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乙方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6 甲方已采取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6.7 若乙方欲变更、修改、删除其个人信息,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公布的官方联系方式联系甲方进行操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以配合。

七、排他性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经营相同或类似服务或构成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同或类似的服务。

 

八、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索赔。如违约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严重违约,包括重大服务质量事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及附件中乙方服务禁忌的有关规定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其违约前所有劳务收入(以税前金额为准)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超过违约金的金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就差额部分做出赔偿。


九、免责条款:

9.1甲方免责条款

由于突发性工作影响的财务结算流程和工作时间的调整,影响结算和费用支付,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但应积极协调,主动解决问题,且延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15天。

9.2乙方免责条款

由于甲方业务系统故障导致服务质量指标不达标在考核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保密条款

10.1 “保密信息”是甲方向乙方提供、披露的,或乙方所知悉或接触到的甲方之所有具机密或专有性质的商业和技术信息,或甲方从第三方处获得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包括:过去、当前或将来的商业、财务、产品、运营及生产的所有规划、发展规格、策略、模式、模型、预算、成本、利润信息、市场及相关信息;员工、专家、顾问、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与信息,以及前述人员与实体之专长;运算法则,方法,方式,步骤,创意,发明(无论是否取得专利),图表和其他技术信息,以及所有知识产权等;甲方培训资料、阿里平台的客户交易信息、甲方提供的工作账号及密码;以及本合同及其附件、本项目和补充协议的存在、条款及内容;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标示或专门指定为保密信息或类似字样,也无论该信息是否与本合同相关,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也不论传达方式是书面或口头、磁盘、电子邮件等电磁纪录,以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

10.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

10.3如根据法律要求、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法院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给予披露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申请适当保护措施。

10.4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被披露方公开为止。

10.5本第十条保密条款的保密协议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


十一、不可抗力

若由于天灾、自然因素、火灾、水灾、瘟疫、地震,或者封锁、公敌行为、法律和法规的限制与遵守,或者其他不受合同方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或其项下的任何义务的履行受到阻止、限制或干扰,受影响的一方在迅速通知另一方后应在上述阻止、限制或干扰期内暂免上述履行之义务,但是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避免或消除上述不能履约的原因并应于上述原因消除后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十二、合同期限、终止:

12.1乙方在线接受本合同后,本合同即在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12.2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邮件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2.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下列任何一种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服务资格:

a.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b.无法胜任工作

c.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d.给甲方或甲方人员或财产及名誉造成损害或损伤的;

12.4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在终止前归还甲方拥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或乙方所拥有或控制的、属于甲方财产或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任何记录、笔记、数据、备忘录、模型或任何性质的设备。

 

 

十三、合同完整性及修订

本合同体现了双方就合同事宜所达成的所有协议及谅解,并取代以往双方达成的与本合同事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更改或修定需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无效。

 

十四、争议的解决:

一切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都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争议方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争议通知后三十天内仍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争议一方都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杭州市余杭区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合同双方关系:

本合同双方不产生合伙、合资经营或代理的关系,各方为独立的协议一方而非受合同另一方的控制。

甲乙双方系民事劳务关系。本合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建立或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任何承诺或依据。


十六、有效通知:

本合同下所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甲方收悉为准。

甲方联系邮箱:yunfuwu@taobao.com

甲方可自yunfuwu@taobao.com邮址向乙方在淘宝网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

 

十七、其他条款

17.1 甲方有权以事先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甲方的关联公司。

17.2 本合同任何条款被法院宣布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同意除该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符合本合同目的的有效的和可执行的条款合理取代被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

17.3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本合同项下的一种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不被视为放弃本合同下其他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附件

乙方服务禁忌: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以及工作账号和密码,不得外借、转卖、泄露,或者提供给任何其他第三方操作、使用。不得通过工作账号和密码谋取不当利益。

2.不得找他人选班、代班、上班;不使用任何形式的选班器选班。

3.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如向客户营销自己的产品、向客户索要优惠等;或向客户索要与当前服务无关的任何信息,包括QQ、微信等无法核实和查阅服务情况联系方式或渠道。

4.不利用拥有的相关权限从事违约、违法或犯罪行为。

5.不泄露任何客户信息包括对话记录,用作其他用途。

6.不得辱骂、欺骗、报复客户;在公共场合,不随意评价客户。

7.服务不推诿,不随意承诺客户最后的处理结果,不得无故结束与客户的对话。

8.在服务过程中,禁止未查询系统确认会员订单状态之前,建议会员去操作确认付款或操作发货。

9.在服务过程中,禁止将云客服的内部工作账号及负责人花名透露给客户。

10.在服务过程中,禁止泄露任何公司内部的信息,包括后台系统、内部公告中的内容,以及将任何查询结果直接复制或黏贴、截图等形式发给客户。

1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表甲方发表公开言论,不得向客户散布、传播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12. 非为工作之必须,不得收集、存储、披露、贩卖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平台订单详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