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公开意见征集

背景说明:

为了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优质商品与服务,盒马APP(即“盒马平台”)将陆续引入第三方商家。为了规范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网购环境,同时也为了给诚信卖家提供健康良好的平台环境,盒马特制定本规则,并向广大用户征集意见。

如您对下述新增规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在2019年11月16日24:00前联系如下客服电话:9510217(7:00-24:00)。

待审议规则: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规范(试行)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盒马APP(即“盒马平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盒马平台开展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情况的商家。

第三条【违法行为】商家发生如下情形的,属于违法行为:

 (一)商家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不同地区小餐饮所需行政许资质以当地法规、规章为准),或商家资质已过期或被吊销,商家挪用他人资质或者伪造资质的,或其他违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规范》情形的;

 (二)商家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营业执照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的;

 (三)未登记商家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或前述登记信息不真实的;

 (四)商家未在盒马平台公示其真实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的;

 (五)商家未在盒马平台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的;

 (六)商家生产经营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

 (七)商家提供虚假店堂食及后厨照片的;

 (八)商家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络订餐信息的,包括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等;

 (九)商家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

 (十)商家未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未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十一)商家在加工过程中未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的;

 (十二)商家未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未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的,或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十三)商家在盒马平台销售的餐品未与线下实体店销售的餐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

 (十四)商家自配送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和包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保证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等安全配送义务的;

 (十五)商家未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保存、配送措施的;

 (十六)商家提供的食品/商品带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十七)商家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或者未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的;

 (十八)商家拒绝、阻挠盒马或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

 (十九)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禁止商家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严重违法行为】商家发生如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一)因食品安全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致人死亡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及较大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导致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事故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家拒不承担责任或不积极处理问题的;

(六)出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食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七)商家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八)商家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九)商家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十)商家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十一)商家因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二)其他因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严重后果,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五条【处理】 商家出现本规范中的违法行为,盒马有权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要求商家立即纠正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删除相应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同时,盒马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搜索屏蔽商品、关闭订单直至清退商家等措施,并向相关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商家出现本规范中的严重违法行为的,盒马将立即停止向商家提供平台服务。同时,盒马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六条【生效】本规范于2019 年 11 月23日首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