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供应商准入标准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本规则旨在规范供应商准入行为,确保供应商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则是盒马规则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与盒马合作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章 盒马供应商准入标准

 

第三条 准入须知

 

(一)盒马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成为盒马供应商。

 

(二)盒马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消费者需求,不定期更新准入标准。

 

(三)盒马可依据后续经营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资质材料。

 

第四条 准入要求

 

(一)申请入驻盒马的资质要求《盒马供应商类目资质标准》和《盒马品牌授权标准》页面展示的要求,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书,为第三方提供的,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的,除了按照《盒马商品采购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之外,供应商将被列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

 

(三)供应商应如实提供其企业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代理运营商、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

 

(四)盒马关于供应商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供应商如变更第二款所列信息,应提前十五天书面告知盒马。

 

第五条 准入限制

 

(一)资质限制

 

1、盒马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海外直采供应商除外),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2、盒马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的入驻申请(部分类目进口商品除外),亦不接受纯图形入驻申请,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品牌限制

 

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品牌信息如有如下任一情形的,无法成为盒马供应商,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1、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2、包含行业名称、通用名称、知名人士或地名的品牌。

 

3、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含其他不宜入驻品牌的。

 

(三)企业名称限制

 

供应商企业名称如有如下任一情形的,无法成为盒马供应商,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1、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2、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

 

3、含其他不宜入驻字号的。

 

(四)重新准入限制

 

供应商如有如下任一情形的,无法成为盒马供应商,盒马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1、因严重违规、资质造假等被盒马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的。

 

2、因严重违规、资质造假等被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的。

 

3、一个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的,6个月内限制入驻。

 

第四章 特别说明

 

第六条 盒马暂未授权任何机构提供收费代理入驻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盒马规则中心为准。

 

第七条 随着消费者需求及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变化,盒马将适时通过主动邀约或开放入驻等方式与供应商共同探索新合作模式。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则自2021年01月01日起首次生效。

 

第九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十条 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