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礼品卡章程
购卡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盒马礼品卡前,请认真阅读本章程内容,务必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以粗体标注,请重点阅读。当购卡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盒马礼品卡时,即已就本章程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阅读,对章程的全部条款均无任何疑义,并对本章程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准确无误的理解,并同意遵守本章程规定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盒马礼品卡经营活动,特制定本章程。本公司、购卡人、使用人及其它当事人进行与盒马礼品卡相关的活动,适用本章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对盒马礼品卡的发行、出售、兑付、退换及注销,购卡人或使用人对盒马礼品卡的购买、使用、转让、挂失及补换等。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盒马礼品卡”为以PVC卡片、磁条卡等为载体的实物卡片或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不记名虚拟卡,不可挂失,有效期为自激活之日起36个月,仅能在激活并绑定“盒马”APP账户后使用。卡片在过期前三天会自动向系统发起延期申请,每次延期有效期为一年,可循环;卡内资金余额不计利息。不可循环充值,单张盒马礼品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
本章程所称“购卡人”指以日常生活消费为目的、直接通过本公司或“盒马”APP或盒马鲜生门店等盒马官方渠道购买盒马礼品卡的消费者,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合称为“单位”)与自然人(以下称为“个人”)。
本章程所称“使用人”指将已激活的盒马礼品卡与本人“盒马”APP账户绑定、并使用绑定后的“盒马”APP账户、在本章程约定使用范围内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章程所规定的盒马礼品卡所载附的任何权益,在盒马礼品卡售出后,该权益的权利主体仅指购买人。盒马礼品卡售出后,当购买人、使用人分别为不同主体时,使用人所享有的盒马礼品卡相应的使用权限视为已经购买人合法授权。
第二章 盒马礼品卡的购买
第四条 购卡人应直接通过本公司、“盒马”APP或盒马鲜生线下门店等盒马官方渠道购买盒马礼品卡,如购卡人在盒马官方渠道以外购买盒马礼品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购卡人或使用人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 购卡人一次性购买10000元(含)以上盒马礼品卡的,购券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券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供本公司进行登记。
购卡人为单位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购卡人为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通行证、护照等。
以上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应为购卡人本人/本单位、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
第六条 购卡人购买盒马礼品卡时不支持叠加使用盒马礼品卡、福利券、优惠券等支付。单位一次性购买盒马礼品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或单位、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本公司将不收取现金,购卡人通过银行或支付宝方式付款。
第七条 购买人在购买盒马礼品卡前,请先至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称为“协同监管平台”)https://yfk.sww.sh.gov.cn/#public/index/index查询本公司的信息对接情况和信用评级;购买即视为购买人已完成前述查询、已了解并确认接受本公司基本情况。
购卡人以任何支付方式购买盒马购物卡的,本公司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人使用盒马购物卡内金额支付购买商品时不再开具发票。
购卡人需要签订书面购卡协议的,请向本公司提出需求,本公司将与购卡人签订书面购卡协议。
第八条 购卡人在购买盒马礼品卡时,应当检查实物卡片是否完好、虚拟电子卡是否能成功绑定,如发现损坏或不能绑定的,应在购买当时明确提出要求更换卡片。
购卡人在购买盒马礼品卡的次日,可以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查询所持盒马礼品卡的余额。
第三章 盒马礼品卡的激活及使用
第九条 购卡人或使用人可持盒马礼品卡在本公司线下门店或“盒马”APP上使用。使用范围以“盒马”APP或门店公告为准,购卡人可通过9510217客服电话“盒马”APP进行查询或点击查看(《盒马礼品卡/提货券使用范围》)。
本公司调整盒马礼品卡的使用范围前,将在“‘盒马’APP首页-规则中心”进行公示,购卡人或使用人因使用范围调整要求退卡的,适用本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条 购卡人通过“盒马”APP购卡的,支付完成后,盒马礼品卡自动激活,并在订单详情页面展示礼品卡卡号和密码信息;购卡人通过线下门店现场购卡的,在购卡人现场支付完成,本公司确认购卡资金到账后,盒马礼品卡自动激活。
第十一条 盒马礼品卡必须在激活并绑定“盒马”APP用户账户后方可使用;且在绑定“盒马”APP用户账户后,不能解绑、不能重新绑定、不能跨“盒马”APP用户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人应在本章程约定范围和方式使用。使用人未按本章程或购卡协议使用盒马礼品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盒马礼品卡的使用,并有权要求购卡人或/和使用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有):
(一)购卡人或使用人未按本章程或购卡协议购买或使用盒马礼品卡的;
(二)购卡人或使用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诚实信用原则对所持盒马礼品卡进行交易的;
(三)购卡人或使用人在购买、使用、挂失、补/换卡、退卡时存在欺诈或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或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五)本公司依法核实购卡人/使用人身份信息及盒马礼品卡交易信息等,遭拒绝的;
(六)购卡人/使用人有其他损害本公司及第三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第十四条 购卡人或使用人可以通过“盒马”APP进行查询余额及消费明细业务。
第十五条 盒马礼品卡不得透支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
第十六条 使用人使用盒马礼品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资金将退还至使用人盒马账户绑定的原盒马礼品卡内。原盒马礼品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本章程第二条规定的限额的,应退还至购卡人名下的其它盒马礼品卡中,购卡人名下无其它盒马礼品卡的,将退还至使用人盒马账户余额内。
第四章 盒马礼品卡的挂失及补卡
第十七条 购卡人或使用人应妥善保管盒马礼品卡及其帐号、密码、相关身份信息。盒马礼品卡不可挂失,遗失不补。因购卡人或使用人保管不善,导致盒马礼品卡遗失、灭失或被他人冒用、恶意篡改、恶意挂失冻结等情形的,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因非人为毁损、使用人盒马账户无法使用或其他非购卡人或使用人原因导致盒马礼品卡无法使用的,购卡人或使用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凭证和无法使用的礼品卡到本章程规定的可使用线下门店场所办理补卡。
第六章 盒马礼品卡的退卡
第十九条 购卡人符合以下情形或本公司终止盒马礼品卡业务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可提供免手续费退卡服务:
(一)退卡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购卡时预留的身份信息应一致;如购卡人与使用人不一致,购卡人办理退卡的,还需要提供附使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使用人同意退卡签字确认书;
(二)退卡人应出示并交还购卡原始发票原件以及相关的付款凭证;
(三)退卡的盒马礼品卡未被消费使用;
(四)实体卡卡体应完好,且卡号密码覆盖区应未刮开或毁损;
(五)退卡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且需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单位退卡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退卡申请和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其他单位有效身份凭证)、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实体卡退卡应至现场办理,不接受电话或网上退卡。
(七)虚拟卡退卡需联系线上客服或客服电话9510217进行核实后办理。
第二十条 购卡人办理退卡的,盒马礼品卡的余额将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原购卡银行账户;如原购卡银行账户注销的,则退至办理退卡的购卡人提供的本人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中。
第二十一条 如您对本章程退卡内容有疑问或有特别需求的,请联系客服电话9510217。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在“‘盒马’APP首页-规则中心-协议专区-盒马礼品卡章程”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购卡人或使用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未经购卡人或使用人同意,本公司不会将购卡人或使用人个人信息用于与盒马礼品卡业务无关的目的;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本公司提供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盒马礼品卡以符合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 任何由本章程引起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有关盒马礼品卡以及本章程相关解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变更本章程的,将提前7日在“‘盒马’APP首页-规则中心-协议专区”进行公告,7日届满后次日即生效。如购卡人不接受修改的,有权选择是否继续购买及使用盒马礼品卡,如需退卡的适用本章程第十九条规定;若购卡人在本章程修改之后仍继续购买及使用盒马礼品卡的,即视为当事人接受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本公司与购卡人另有书面购卡协议约定的,遵从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公司负责制定、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示日次日起算第八日生效。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