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阿里巴巴零售通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号:2018年第1版 发布日期:2018年3月31日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零售通服务的用户(下称 “用户”、“会员”或“您”)、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技术”)、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广告”)共同订立(“阿里广告”和“阿里技术“在本协议中单独或合称为“阿里巴巴”)。
二、协议内容
2.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使用零售通服务,均表示您与阿里巴巴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零售通服务。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阿里巴巴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通过合理途径通知您的阿里巴巴零售通相关规则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您与阿里巴巴签订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阿里巴巴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因此,阿里巴巴将根据业务变化,不定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等内容,并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予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零售通服务,否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
三、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3.1“阿里巴巴零售通”:简称“零售通”,指阿里巴巴向您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是阿里巴巴中国站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包含零售通网站(域名为8.1688.com、lst.1688.com 以及其他阿里巴巴不时启用的域名)及客户端。
3.2“阿里巴巴零售通服务”:指阿里巴巴基于互联网,以包含零售通网站、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的统称(下称“服务”)。
3.3“阿里巴巴零售通商家”:简称“商家”或“卖家”,指经阿里巴巴审核通过入驻零售通,并在零售通发布商品或服务(以下商品和服务统称为商品),按照零售通的规则与用户达成交易关系的法律实体。
3.4“阿里巴巴零售通物流服务商”:简称“物流服务商”,是指为商家提供商品仓储、配送服务的服务商。
3.5“阿里巴巴零售通推广服务商“:又称“阿里巴巴零售通城市拍档”,简称“城市拍档”,指按照阿里巴巴相关规则和制度,在阿里巴巴指定区域内为零售通提供招徕潜在用户、收集用户需求、普及用户需求在零售通相关应用中的操作应用等服务,提升零售通线上成交率的法律实体。
3.6“阿里巴巴零售通用户”:简称“用户”、“会员”或“您”,指根据本协议约定开通用户资格,并通过零售通直接与商家达成在线交易的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
3.7“阿里巴巴零售通用户账户”:简称“会员账户”或“账户”,您以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账户申请开通零售通用户资格,并经审核通过后,该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账户作为您的在零售通的用户账户,您可通过该账户使用零售通的各项服务。
3.8“采购订单”:简称“订单”,指用户通过零售通提交的对商家在零售通展示商品的采购需求并支付价款后形成的订单。
3.9“阿里平台”:指包括阿里巴巴中国站、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阿里旅行(域名为alitrip.com)、阿里巴巴国际站(域名为alibaba.com)、速卖通(域名为aliexpress.com)等网站及客户端。
3.10“关联公司”:指除阿里巴巴外阿里平台的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
3.11“支付宝账户”:指用户使用支付宝相关服务时由支付宝公司为用户所提供的编号,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
3.12“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13“日/天”:本协议内所称日/天均指自然日(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四、用户资格
4.1您申请开通零售通用户资格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并经阿里巴巴审核通过(经阿里巴巴同意的除外):
(1)为阿里巴巴中国站注册会员。
(2)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3)具有自主采购或受委托采购需求的合法经营实体店铺。
(4)非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相关业务违规或风险客户(以阿里巴巴审核为准)。
(5)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需符合的条件。
4.2如您以委托采购名义提交他人的营业执照等经营主体信息以申请用户资格的,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经营主体对应的法律主体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您与该经营主体应当对您在零售通的行为承担共同且完全的法律责任。
4.3阿里巴巴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时对前述条件进行调整或补充,您应保证始终符合阿里巴巴所规定的全部用户资格条件;您应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等证照及其他资料),保证未经授权不使用第三方的资料,并在上述资料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更新;如您无法提供阿里巴巴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或有任一条件不符,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阿里巴巴保留拒绝、中止或终止用户资格的权利。
4.4经过阿里巴巴审核通过后,您可以使用用户账户登录零售通进行操作,并对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视为其自身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您应当保管好您的账户信息,未经阿里巴巴书面同意,您不得将账户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当阿里巴巴认为您不能确保账户用户名及密码安全时,可事先不通知您而冻结您用户资格。但在您提供足够的证据或保证后,阿里巴巴将予以恢复。
4.5鉴于用户资格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阿里巴巴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您的用户资格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赠与或继承。
五、服务内容
5.1经阿里巴巴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通过您的账户登录使用零售通服务,包括查询、采购、参加营销活动等服务,阿里巴巴有权针对不同用户使用零售通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设定不同的服务使用条件,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前述条件不时进行调整,服务仅向符合使用条件的用户开放,您可以实际使用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您登陆账户后零售通页面实际展示的为准。
5.2您可以根据零售通事先公示的规则,通过参加活动等方式获得红包、优惠券或其他奖励。红包、优惠券或其他奖励都具有特定的使用规则和有效期,请您不时关注您已取得的红包、优惠券的有效期和使用规则;对于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红包、优惠券或其他奖励,阿里巴巴有权单方做出独立判断,并采取冻结账户、作废红包、优惠券或其他奖励、取消相关订单等措施。
5.3零售通上展示的商品信息及包装信息均由商家自行设计、制作并通过数据端口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商家负责。阿里巴巴将督促商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使零售通内展示的商品参数、说明、价格、库存等商品信息尽可能准确、详细,但由于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且受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页面显示的信息可能在发生变动后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如您发现商品信息错误的或有疑问的,请您不要提交订单,并在第一时间告知阿里巴巴。
5.4您应当按照系统显示的结算价格支付价款,物流费用需由您另行依照零售通公布的标准支付;根据您选择的商品、价格、区域和送货方式不同,您可以根据相应物流费用减免规则,享受物流费减免的优惠。物流费用减免规则将根据物流市场情况不时调整,具体费用以您下单付款时的金额提示为准。
5.5如商家通过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您作出发货或到货期限等相关用户保障服务承诺的,您可在商家违反服务承诺时,根据商家承诺及零售通的规则行使您的权利。
5.6您应在提交订单时按照零售通的规则支付商品价款;您可以选择零售通实际支持的交易方式(包括支付宝担保交易、赊购以及零售通今后可能增加的交易方式)完成订单商品价款的支付,并遵守相应交易流程及争议处理规则;阿里巴巴有权不时调整不同商品实际支持的交易方式范围,如您不同意该等交易方式,请你不要继续下单。如您未能按照您所选择的交易方式或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支付的,阿里巴巴有权根据该笔订单的交易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笔未完成订单。
5.7商家会在商品详情页面公示某些商品的限购数量,您应在限购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如超出限购规则限制,则可能无法下单,即便您下单成功,商家或阿里巴巴均有权单方予以取消订单。除特殊说明外,上述限购数量并非仅针对单一账户,如您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多个账户下单,单笔订单数量虽未超过该商品限购数量,但通过收件地址、下单IP地址、联系电话、收货人等阿里巴巴有合理理由判断实际购买人同一或与您有紧密关联,且多笔订单合计购买数量超过该商品限购数量的,商家或阿里巴巴均有权取消相关订单。
5.8您付款后,在订单状态变更为 “卖家已发货”前有权申请取消订单。如在您下单付款之日起90日后,订单状态仍未变更为“卖家已发货”,且您未申请取消订单的,阿里巴巴有权基于维护您的权益考虑,取消该笔订单,并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但阿里巴巴取消订单将不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如商家曾向您作出发货或到货期限等用户保障服务承诺的,您可根据相应承诺的规则行使您的权利,并有权自上述订单关闭之日起15日内要求阿里巴巴提供协助。
5.9为了维护零售通的正常交易秩序,在您提交订单后、实际签收前,如您的订单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阿里巴巴有权判定为非正常订单:
5.9.1 用户一人或多人合意使用多个账户以下单不支付等方式恶意占用库存 ;
5.9.2 涉嫌帮助商家刷单或者商家自买等虚假交易订单;
5.9.3 盗取他人账户、经营信息等信息下单购买商品;
5.9.4 出现无真实贸易需求的恶意采购、恶意维权等扰乱零售通正常交易秩序行为;
5.9.5 使用软件刷单、注册帐号,或注册信息、订单详情中含任何虚假信息的账号领取、兑换优惠券、进行抽奖、抢购商品或参加活动的行为;
5.9.6 商品价格低于该商品在零售通近2个月日平均销售价格的50%(商家时间不足两个月的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商家明示的特价促销商品除外)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行为;
5.9.7 出现威胁零售通系统安全的行为;
5.9.8零售通其他规则规定属于非正常订单情形的。
5.10您同意自愿接受阿里巴巴对非正常订单进行以下任一项或多项操作,且阿里巴巴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赔付、补偿(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阿里巴巴存在过错/重大过失除外):
5.10.1 删除、取消订单;
5.10.2 通知商家不发货;
5.10.3 通知商家或物流服务商对已出库、发货的订单进行拦截、追回;
5.10.4 暂时冻结您的用户资格;
5.10.5 有权回收、或禁止、限制其使用通过非正常订单获得的优惠券、奖品等。
5.11除另有约定外,订单不论因任何原因被取消的,如需向您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支付款项的,您已支付的款项将按照您实际的支付路径原路退回给您或退还到您账户绑定的支付宝。
5.12合同成立后,商家将按承诺的发货期间发货,订单商品依您确定的收货信息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向指定收货人交付;您的收货信息(包括收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以您在零售通所提交确认的收货信息为准。因您的收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临时变更、无法联系或无人签收造成的送货迟延或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商家和阿里巴巴保留单方取消订单的权利,由此给商家及阿里巴巴造成损失的(包括配送费用的增加),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您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5.13商品送达时,您应及时收取货物,并当场对商品品类、规格、型号、数量和包装等商品表面状况及商品质量进行验收,如您发现商品存在与订单信息不符、存在质量问题等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的,应即时提出,并有权当场拒收。订单商品一经签收即视为验收和交付完成,非因确实可证的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5.14您应根据零售通的交易规则,自订单状态变更为“卖家已发货”之日起的限定期限内,对该订单操作点击“确认收货”,如您未在上述期间内收到商品的,应及时向阿里巴巴提出,否则将视为您已收到该订单全部商品,订单状态将自动变更为“交易成功”。除您提供确实可查并经阿里巴巴认可的证据外,阿里巴巴将不再处理您提出关于未收到商品的投诉。
5.15您在交易成功前发起退款申请,并经商家及/或阿里巴巴审核同意的,相应退款(如有)将按照您实际的支付路径原路退回给您,或退回到您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5.16商家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服务承诺及零售通规则提供售后服务,您可依据零售通的交易规则,在订单状态变更为交易成功或关闭之日起的限定期间内,可通过零售通发起售后申请,阿里巴巴将协助您与商家沟通解决;超过上述期限的,您应自行与商家用户协商,但阿里巴巴将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5.18您可以通过阿里巴巴设立的客服渠道或今后支持的其他渠道向商家提出开票申请,商家将按照您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红包、优惠券等抵扣金额)开具等额合规正式发票;但您应保证您提交的开票信息及付款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保证实际付款方与申请开票方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给商家及/或阿里巴巴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开票规则,以零售通公示的相关规则为准。
5.19如您在使用零售通服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与商家产生纠纷的,您可以通过阿里巴巴设立的客服渠道进行咨询和投诉。
六、您的声明与保证
6.1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零售通是一个商业贸易采购平台,而并非面向消费者的消费购买市场,故您在零售通的采购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贸易需求,且您作为非终端消费者,在零售通的交易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
6.2您理解并同意,零售通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服务的平台。除另有说明外,零售通内的商品信息均由商家自行发布,阿里巴巴不是您与商家之间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不对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法律责任,您在确认购买前,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各项风险和责任。
6.3您理解并同意,遵守零售通的全部规则、规范及阿里巴巴中国站的规则(阿里巴巴中国站的规则与零售通的规则不一致的,以零售通的规则为准),否则,阿里巴巴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根据相应规则对您作出处理。
6.4您理解并同意,零售通的城市拍档系受阿里巴巴委托提供招徕用户、为用户提供相应采购指导、需求收集、商家商品营销介绍及下单付款操作培训等服务,城市拍档与阿里巴巴之间不存在雇佣、委托、合伙等关系,应独立对其自身的前述服务内容负责,且不得以包括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授权/指定等名义从事任何操作,您理解推广服务商的身份及服务性质,并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推广服务商。
6.5你理解并同意,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阿里巴巴保留将在必要的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服务可能不时地因阿里巴巴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届时您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6.6您理解并同意,零售通系统显示的“阿里发货”“阿里巴巴指定物流服务商发货”等商品物流信息系商家对仓储物流配送方式的优化,不影响您与商家的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阿里巴巴并不因此成为与您交易的相对方,该笔订单所涉交易出现商家违约行为的,您应当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
6.7您承诺在收货时无正当理由不应拒收商品,如您拒收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您已使用的红包和各类优惠券将无法返还,如给商家或阿里巴巴造成其他损失的,您仍应负责赔偿。
6.8您声明并承诺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您从零售通采购的商品,不以阿里巴巴或者零售通的代理人、经销商、雇佣、合作等名义,或者以任何可能引起误解的方式进行销售。若您由此产生与本协议外第三方的争议均由您自行解决,阿里巴巴将不对此承担责任,给阿里巴巴造成实际损失的,你应承担赔偿责任。
6.9您理解并同意,当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阿里巴巴有权限制您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权限(包括下单、赊购、参加促销活动等),取消相关未履行完毕的订单,或者取消您的用户资格:
6.9.1短期内出现多笔非正常订单;
6.9.2无正当理由多次恶意申请退款/售后;
6.9.3通过不正当手段(如外挂工具、网络攻击等)谋取利益;
6.9.4利用商家或零售通的失误进行恶意索赔、投诉;
6.9.5非因商品质量原因,短期内多次拒收;
6.9.6您提交的用户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6.9.7您有其他影响零售通正常经营秩序或违法行为。
6.10为提高商业贸易的采购效率,您完全理解并授权阿里巴巴根据本协议及零售通相关交易规则处理您在零售通上发生的交易纠纷,同意接受阿里巴巴的判断和处理决定并予以执行。除法律另有约定外,前述授权不可撤销。同时,您理解阿里巴巴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人(非专业人士)的身份对证据进行鉴别,无法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不要求阿里巴巴对争议处理结果承担责任。
七、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7.1 个人信息的保护
阿里巴巴非常重视您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个人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阿里巴巴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阿里巴巴按照在阿里巴巴中国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阿里巴巴希望通过隐私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阿里巴巴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阿里巴巴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7.2 非个人信息保护与授权
7.2.1为方便您使用阿里平台、支付宝等其他相关服务,便于向您推荐更加适合您的商品或者服务,及便于为您的店铺提供更多推广服务,您在此特别授权阿里巴巴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零售通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非个人信息(包括店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信息等)传递给阿里平台、支付宝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阿里巴巴的合作方,并授权其在相应的网络平台上展示,或从阿里平台、支付宝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如您希望撤回上述信息使用授权内容,可通过阿里巴巴的客服渠道联系我们,并收回您的授权同意。
7.2.2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您应保证您向阿里巴巴提交的全部信息均真实准确,相关信息如有变更,您应立即修正并将变更后的信息再次提交阿里巴巴审核,相应信息以阿里巴巴审核确认后的为准;如阿里巴巴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阿里巴巴有权中止您的用户资格,直至您更新完毕相关信息,您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如因您提交的信息错误导致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您应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而造成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您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7.2.3您同意阿里巴巴及关联公司可以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站内消息或通知提醒等形式,向您及您指定的收货人、联系人发送订单信息、服务信息、商业广告信息和规则变更通知等信息,以便您及时掌握交易及商品信息,享受更好的零售通服务。如您不同意接收前述信息,可通过相关信息的指引或通过阿里巴巴的客服渠道退订,退订后,您将不会收到前述信息。
八、费用
8.1阿里巴巴为零售通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零售通明示的收费项目外,阿里巴巴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如未来阿里巴巴向您收取合理费用,阿里巴巴会通过合理途径并提前通过法定程序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您,以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8.2您因进行交易、向阿里巴巴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阿里巴巴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九、协议终止
9.1您有权随时向阿里巴巴申请注销您的用户资格,阿里巴巴将在您的全部交易订单完结后,按照相应规则注销您的用户资格,本协议随之自动终止。
9.2如您因不再符合服务使用条件、违反零售通的任何规则、服务条款、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本协议其他任何约定等原因而被取消用户资格的,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作出处理。
9.3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或您的阿里巴巴中国站会员账户被注销的,导致本协议终止。
9.4阿里巴巴因业务调整等原因,可以提前15日以本协议“第十条”约定之方式通知您后终止本协议。
9.5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9.5.1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阿里巴巴没有义务为您提供您使用服务期间的相关信息,或转发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您或第三方承担本协议有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责任。
9.5.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您已经购买但尚未收到的商品,您仍应按照合同终止前的流程和规则收货、结算及申请售后。
9.5.3协议终止后,阿里巴巴有权根据运营需要,决定是否保留您在服务使用期间的交易行为等记录,如您在协议终止前在零售通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阿里巴巴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10.1您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以及零售通相关规则的规定,对于你使用服务期间违反相关约定给阿里巴巴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2您因与本协议外第三方发生争议,或因涉嫌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查处、消费者举报、媒体曝光,给零售通及阿里巴巴造成负面影响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十一、有效通知
11.1有效联系方式:
11.1.1阿里巴巴向您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您向阿里巴巴提交的联系方式向你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常规信件或在零售通页面公开区域公告、个人网络区域提示、站内消息或通知提醒等方式。
11.1.2您向阿里巴巴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以本条第(1)项所述方式告知您的阿里巴巴联系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信息,或使用阿里巴巴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通知。您还可以通过阿里巴巴设立的客服渠道进行通知。
11.2有效送达:以电子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线上公告等)发出的书面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十二、有限责任
12.1 服务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巴巴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12.2 阿里巴巴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2.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阿里巴巴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2.4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阿里巴巴无需为您保存您存储于零售通的数据以及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任何数据,也不承诺上述数据的保存期限。因您自行删除数据,或者因不可抗力、您不再继续使用本服务或本协议终止等情况时,您的数据可能丢失而不可恢复,基于上述原因,阿里巴巴提醒您自行对相关数据进行备份,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阿里巴巴无需为您保存数据或恢复丢失的数据,您应自行承担因数据丢失所造成的损失。
十三、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3.1您了解并同意,除非阿里巴巴另行声明,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所有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以及服务相关标识、徽记、名称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阿里巴巴书面授权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13.2 您应保证,除非取得阿里巴巴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您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等的行为。
13.3你理解并同意,零售通仅面向经阿里巴巴审核通过的用户开放服务权限,故零售通上展示的全部信息(除已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公布的信息外)均不属于公开信息,你有义务对上述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阿里巴巴书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十四、反不正当利益
14.1您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合作伙伴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您是否实际获得利益,均属于严重违约,阿里巴巴均有权按照本协议8.2条约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以下两项中的较高一项支付违约金:a、违约方提供的不当利益的总和;b、人民币10万元;若违约方前述行为触犯刑法的,守约方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14.2您了解并同意,就上述您提供不正当利益的情况,阿里巴巴有权仅以普通的一般性的认识标准做出判断,并在阿里巴巴持有合理证据或怀疑的情况下采取上述单方解除协议、主张违约赔偿等措施。
14.3若阿里巴巴巴员工及/或合作伙伴(包括城市拍档)向您索贿或变相索贿,您应立即向阿里巴巴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阿里巴巴查实后将公正处理并为您保密,同时阿里巴巴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您更多的商业机会。
举报网址:jubao.alibaba.com 举报邮箱:lianzheng@alibaba-inc.com
十五、争议解决及其他
15.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5.3 阿里巴巴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对您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5.4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及服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您,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如您继续使用零售通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主体作为与您履约的相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