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综合服务市场:指由1688平台研发的,用于帮助服务商向用户介绍、宣传其提供咨询、培训等综合服务的平台,域名为fuwu.1688.com/general-service.html。
1.3 综合服务市场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指1688在综合服务市场向服务商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等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以1688实际提供为准。
1.4 综合服务商:指具有一定硬件和软件能力,可为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电商综合服务的第三方电商服务公司,综合服务商在线确认本协议并通过1688审核后即可入驻综合服务市场。
1.5 综合服务:指综合服务商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咨询等综合服务,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其中的单项或整体服务。
综合服务市场下设多个类目,暂时分为:培训咨询、质检服务、摄影设计、工商服务、财税服务、物业租赁、软件服务、网站建设、诊断服务、电子合同、定制化服务、智能硬件、企业教育、设计服务、客服外包、直播服务、学习成长、服务方案、安装服务、招聘服务、仓配物流、其他服务,1688将不时调整市场类目的种类、名称,具体类目以届时1688综合服务市场的页面展示为准。
具体定义分别如下:
1) 培训咨询:以线上视频和线下开班的方式提供人员、技能等培训服务 ;
2) 质检服务: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服务;
3) 摄影设计:视频拍摄/剪辑等服务;
4) 工商服务:公司注册、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服务;
5) 财税服务:财税相关的专业性服务;
6) 物业租赁:提供线下物业的租赁及相关服务
7) 软件服务:提供不依赖1688开放接口的第三方软件服务(含财务、报销、人力、仓储、销售、办公、分销等软件)
8) 网站建设:提供独立于1688.com域名外的第三方网站建设相关服务(含服务器、数据库、网站模板、功能开发、邮箱域名、售后等服务。
9) 诊断服务:提供诊断师对企业进行店铺诊断及辅导等相关服务。
10) 电子合同:提供电子商务合同签署服务。
11) 定制化服务:提供针对用户或平台所提出的定制化需求服务
12) 智能硬件:通过智能化硬件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13) 企业教育:提供电商运营方向课程服务
14) 设计服务:提供产品图片、结构、工业、工艺等相关设计服务,以及图片拍摄/处理等服务。
15) 客服外包:提供第三方客服服务
16) 直播服务:提供直播间场景构建、方案策划、主播支持、视频直播等相关服务
17) 学习成长:以线上视频和线下开班的方式提供人员、技能等培训服务
18) 服务方案:提供针对用户或平台所提出的场景化需求服务
19) 安装服务:提供实物商品在服务区域内预约安装的上门服务
20) 招聘服务:提供电商及企业相关人才招聘服务
21) 仓配物流:提供仓库仓储、库存管理、库内操作、干线运输、物流集散等服务
22) 其他服务:其他服务
1.6 服务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指服务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1688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缴存于服务商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并同意授权1688向支付宝发送锁定或扣划指令,在服务商违反本协议约定或1688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时用于承担违约责任的资金。
1.7 销售收入:指服务商通过服务市场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向服务商支付的可确认的服务费用。用户支付的服务费用在按照本协议约定扣除服务商应向1688支付的服务市场技术服务费后(如有)与服务商进行结算 。
1.8 用户支付的可确认的服务费用:是指在用户预付服务费用的情况下,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制定的收入确认规则分期确认收入。
1.9 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向服务商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服务商提供的代收代付款项的中介服务。支付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您与支付宝公司之间签署生效的《支付宝服务协议》之约定。
1.10 支付宝账户:指由支付宝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一个唯一的编号,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1.11 订单账款管理服务:指由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向服务商提供的“订单账款管理”服务。网商银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您与网商银行之间签署生效的《订单账款管理服务合同》。
二、入驻条件
2.1 入驻综合服务市场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2.1.1 为1688平台普通用户,通过企业名称认证,经营范围为教育培训、技术服务、人员招聘、工商服务、财务税务、检验检测、安装服务、仓配物流、物业租赁、网站建设、直播服务等,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
2.1.2 满足1688平台《1688综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对相关服务类目的规定条件:
2.1.3 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如1688对前述金额另有要求的,以1688要求为准);
2.1.4 本年度因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且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形;
2.1.5 其他1688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2.2 服务商应保证在协议期内始终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如1688有合理怀疑且服务商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则1688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3 服务商按照1688的要求提交入驻申请的相关信息及资料,通过1688的审核同意后,才可在对应入驻的综合服务市场展示。1688将对服务商在申请环节填写或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信息进行备案,且1688保留抽查、要求补充提交及时更新申请材料及信息的权利;如1688发现其提交的申请资料、信息造假的,1688有权立即根据本协议及1688平台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2.4 服务商需在入驻时填写登记有效的公共邮箱、阿里旺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前述登记信息的有效性,保障入驻期间相应信息可有效送达。如登记信息后续发生变更,服务商应及时通知1688,否则,因登记信息无效等导致相关信息无法正常送达等情况,相应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三、1688的权利义务
3.1 1688将为服务商提供工作日每天8小时的阿里平台信息支持,负责解答服务商对于服务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和咨询,并作为服务商反馈问题的官方通道。
3.2 1688将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提供联合市场推广支持,包括在1688平台内介绍合作事项等,具体资源由1688确定。
3.3 因服务商违反本协议、与1688签署的其他协议或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1688平台其他公示并生效的规则构成违约,则1688有权依据相关协议及规则将服务商的相应额度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通过向支付宝公司发出指令进行扣划。1688扣划相应保证金之后,将以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服务商,说明扣划保证金的原因及扣划金额。如保证金不足划扣的,1688有权进一步从服务商可得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费用,服务商对此不持异议。
3.4 1688及其关联方拥有1688平台所有运营数据(包括任何用户信息、用户交易信息、用户针对服务商服务的使用数据)的所有权。就服务商在服务中接触的用户数据,未经用户事先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3.5 如服务商对用户服务出现问题或出现违反本协议、1688平台相关规范的行为,除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外,服务商同意1688按本协议及1688平台相关规范进行处理并有权在1688平台、综合服务市场及(或)其他媒体予以公示。
四、 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4.1 服务商作为服务独立提供方,应当在用户使用其提供的服务之前,单独与用户另行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
4.2 服务商保证按与用户的约定为其提供服务,包括严格在用户授权范围内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不得随意操作或处理用户未确认或同意的相关权限或资料等,并承诺在提供服务时遵守本协议、《1688综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及其他1688平台相关规范(以下统称“服务规范”)。
4.3 服务商履行本协议及为用户提供服务时,不得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等)之行为(包括抄袭、非法复制、逆向工程等),如有前述不当行为,服务商应当独立进行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上述情形使1688遭受任何损失,服务商应当向1688全额赔偿,包括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4.5 服务商同意授权1688为履行本协议目的或在推广综合服务时使用其商标、标识等。
4.6 服务商不得利用1688技术接口以及基于本合作协议项下获取的1688及其关联方相关数据用于本合作协议之外的商业目的(包括单独开发应用,单独销售,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等)。如服务商发生上述行为,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行为泄露了1688及其关联方相关数据(包括任何用户信息、用户交易信息、用户针对服务的使用数据),服务商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损失。
4.7 经审核通过,服务商可以在对应入驻的综合服务市场进行综合服务信息的发布及与用户达成在线交易,服务商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应对提供的服务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其于综合服务市场发布的任何信息(包括商品)符合下列要求:
4.7.1 信息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且应真实、准确、完整;且不会出现含淫秽、不道德、欺诈、诽谤(含商业诽谤)、虚假、引人误解、恐吓或骚扰内容的信息;信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利益。
4.7.2 不应直接或间接的链接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发布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与1688平台有竞争关系的主体/网站或其产品/服务、其他1688认为不适合链接的内容。
4.7.3 不得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或病毒。
4.7.4 服务商承诺其发布或销售商品的行为符合其经营范围。
4.8 无论在入驻期间或退出综合服务市场后,除1688书面同意外,服务商均不得使用包括“官方服务商”、“合作服务商”、“指定服务商”、“阿里服务商”等相同或类似名义,不得以“第一”、“最佳”、“最优”等相同或类似字样进行宣传推广。
4.9用户已订购服务商某项服务并已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情况下,服务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依照1688的要求进行退出结算和开展善后工作。服务商应当本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原则,对已经购买服务且尚在服务有效期内的用户提供合理的赔偿或补偿。如服务商不能提供合理赔偿、补偿或与用户达成善后处置方案的,则1688有权按照1688平台相关规则协调处理并根据服务商与用户的交易纠纷情况要求服务商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服务商拒不配合的,1688有权从服务商缴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赔偿、补偿金的,则服务商仍应继续给予赔偿/补偿。
五、 保证金规则
5.1 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服务商须于本协议签署前,向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充值相应额度的保证金,综合服务商应充值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作为综合服务保证金。该保证金系服务商为担保其履行合同义务而出质给1688的金钱质押,当服务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1688可以该金钱质押优先受偿。服务商明确并同意,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出具附件授权书向支付宝公司做出授权,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1688的指令将保证金止付于保证金账户及进行其他相应处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
5.2 服务商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1688有权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5.2.1 保证金全部或部分锁定、解除锁定;
5.2.2 划扣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用于执行服务商承担的违约责任;
5.3 服务商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服务商的授权进行操作的相关风险由服务商和服务商指定的支付宝用户承担。作为支付宝公司为您或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支付宝公司未按照您的授权执行操作或执行指令错误,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法律责任,该等争议应由您与相关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4 本协议有效期内,服务商必须保持其保证金账户内的专用保证金余额不少于本协议5.1条约定的对应额度,1688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处理保证金账户内专用保证金余额,同时有权根据服务商业务发展扩大情况或服务商出现违约的情形要求服务商提高专用保证金额度。如出现前述情形的,服务商承诺于收到1688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的或提高的专用保证金。否则,1688有权视情况采取中止、终止提供服务、扣除剩余保证金、关闭账号等措施。
5.5 本协议终止后30天,最后一笔在线交易自交易成功之日起已满3个月,且不存在其他需要继续冻结保证金的情形时(包括用户订购的服务期限尚未届满、用户投诉尚未处理完毕等),无本协议或相关服务规范约定的应当扣除相应额度保证金的情形,并经1688认可后,保证金将解除锁定,如保证金被扣除且未补足的,则只退还余额部分。
5.6 本协议期内,服务商承诺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服务规范,如违反本协议或1688平台相关规范,1688有权按相关服务规范等规定处理服务商的保证金。
六、 费用结算及支付
6.1 1688综合服务市场不同类目具有不同的技术服务费收取标准,具体以《1688综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约定为准,由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用,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项目暂时不收取费用,但保留今后进行收费的权利。如1688决定调整技术服务费收取类目和标准,则1688将通过站内信、短信或网站公示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提前通知服务商,如服务商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服务商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向1688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用,如服务商不同意收费调整的,服务商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向1688提交协议终止申请。
6.2 用户订购综合服务商服务支付的服务费用由网商银行提供订单账款管理服务,在确认服务交付后,服务费用将依照本协议约定扣除服务商应向1688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用(如有)后,于服务交付次日自动汇往服务商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服务交付确认标准以《1688综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约定为准。
6.3 服务商应当依照服务销售所产生的全部销售收入入账确认营业收入和自行缴纳税费,如用户要求开具发票,则服务商应为用户开具与用户付款金额相同数额的发票。
6.4 服务商如遇用户在支付服务费用后要求退款的需求,应积极与用户协商,依照用户在订购应用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
6.4.1 在确认服务完结前,服务商可通过系统发起退款(需提前与用户协商一致);用户可通过系统发起退款申请,服务商需在14天内处理退款申请;如服务商未及时处理,系统将自动完成退款。
6.4.2 在确认服务完结后,系统目前不支持服务费用的在线逆向结算,如服务商与用户达成退款合意的,服务商应自行线下退款给用户,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服务费用的在线结算中不涉及线下退款费用 。前述情形下,基于1688已实际提供了相应技术服务,1688收取的相应技术服务费将照常计算,不再退还给服务商。
6.5 用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后,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服务商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1688在纠纷中将努力进行协调,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等判断和标准评判服务商是否为用户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服务商对此不持异议。
6.6 由于服务商违反本协议或1688平台相关服务协议或规则,1688有权下架其发布的服务信息或限制本服务功能,此类情况造成订购用户无法享受服务的,属于服务商过失,相关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6.7 如因服务商违约或服务商的其他原因导致用户或1688遭受损失的,包括服务商未与用户解决纠纷导致用户投诉、1688向用户垫付赔偿(非1688义务)或政府罚款等,则1688有权从服务商可得结算费用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费用用以赔付或抵偿损失,扣除费用不足以赔付或抵偿损失的,服务商还应当向用户或1688另行支付。
6.8 双方认可结算数据以1688确认的交易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七、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7.1 自服务商在线确认接受本协议,且符合本协议“2.1”的全部要求时,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为自生效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签并以此类推。
八、 保密条款
8.1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 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等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8.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资料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资料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资料披露方损失的,资料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8.3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9.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索赔。如违约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2 如服务商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同意及其他相关义务,均视为服务商出现实质性违约行为。1688有权在不影响本协议和适用法律提供的其他救济权利的情况下相应采取书面警告、扣除保证金等补救措施,直至单方通知解除本协议,并保留向服务商追偿的权利。
十、 知识产权
10.1 服务商确认1688及其关联公司拥有1688平台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及商业秘密等,未经1688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服务商保证其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主张,也不会向第三者宣称其拥有该等权利。本协议没有任何条款涉及到1688任何知识产权的转移。
10.2 服务商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1688的知识产权, 一旦发现任何侵犯1688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即通知1688。
十一、 协议的解除、终止
11.1 一方可根据本协议第九条及协议其他相关条款单方解除本协议。
11.2 如服务商与1688的《阿里巴巴服务条款》终止的,本协议同时自动终止。
11.3 服务商违反本协议或承诺书约定的,1688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1.4 通知解除:双方任意一方有权提前十五(15)日以书面通知对方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1.5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服务商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服务商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1.6 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如服务商和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仍在履行期限内的,服务商应当将剩余服务期限履行完毕或自行与用户达成相应的终止协议。如因终止协议引发了用户投诉或其他相关责任的,服务商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协议终止或1688单方面通知解除,服务商应立即停止在综合服务市场从事任何与综合服务相关的经营行为,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引人误解的表述、行为或暗示等。否则,服务商同意1688有权扣除保证金金额,并另行向1688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次的违约金。如给1688或1688关联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服务商需同时赔偿该等损失。
十二、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不应承担由于其控制范围之外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未能履行其本协议义务的责任。
13.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3.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十四、 双方关系
14.1 双方互为独立合作方,非对方代理人、合伙人,亦不存在任何委托、信托或相似的特殊关系;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14.2 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
14.3 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企业标识、产品标识等可能引起他人误解的信息。
十五、 特别约定
15.1 服务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支持综合服务市场的发展,1688将根据需要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予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的范围仅限于1688之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与1688处于同一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下的公司。1688转让本合同应以网站公告或书面方式通知服务商,转让应于公告或通知确定的日期生效。
15.2 1688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服务商的自主经营权利。如服务商发现1688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1688监督邮箱【competition-compliance@alibaba-inc.com 】反映问题,1688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十六、 其他
16.1 本协议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协议、安排、谅解和通信。
16.2 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时,另一方未执行或履行相关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等权利,对任何款项或表现的接受,亦不应视为放弃追究该方在先违约或其它违约的权利。
16.3 如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他条款仍应保持完全效力,双方应另行协商替换为与原条款尽可能接近的可执行条款。
附件: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我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我授权贵司按我与1688缔结的《1688平台综合服务市场入驻协议》的约定,依1688的指示直接对我(含我以及我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锁定、扣除和支付及关闭该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