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分销客(分销模式)市场服务规则
(供应商版)
2019年第1版
1688分销客(分销模式)市场(以下简称“分销客市场”)是1688主要为分销客(分销模式)(以下简称“分销客”)提供专业货源服务的平台,集结海量源头供应商和头部优质分销客卖家,助力分销客解决货源难题,助力供应商实现1688网站外全渠道代理拓展和高效分销。供应商确认加入分销客市场后,阿里巴巴将会通过API接口方式将供应商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图、标题、属性、详情等)开放给合作的分销客。分销客市场的合作分销客由阿里巴巴根据分销客入驻标准确定并审核入驻,阿里巴巴有权单方调整分销客入驻标准,并据此增加、变更或减少具体合作的分销客范围,具体以阿里巴巴实际公布为准。
一、入驻须知
1、供应商达到分销客市场入驻标准后,可申请入驻,入驻成功后,其商品有机会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API接口推送给分销客市场的合作分销客,获得1688网站外的推广机会及更多交易机会。
2、合作分销客通过分销客市场向供应商下单,如符合“一件代发”场景,将自动创建分销关系,并能享受分销场景下所有的优惠和权益。
3、阿里巴巴现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分销客市场代理招商服务,申请流程及相关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4、阿里巴巴有权根据运营的需求、入驻供应商的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等因素拒绝、退回、中止或终止供应商的入驻申请;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家相关规定,不定期更新招商和选品的标准。
5、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信息、资质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一旦发现信息、资质或文件虚假,相应供应商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阿里巴巴将不再与之进行合作。
6、供应商使用分销客市场相关服务暂时无须向阿里巴巴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但阿里巴巴保留收费的权利,当阿里巴巴公布收费方案后,如供应商仍继续使用服务,则就后续使用服务部分应按收费方案支付服务费用。
二、入驻条件
供应商入驻分销客市场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
1、 供应商要求
1) 为阿里巴巴中国站诚信通会员。
2) 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需符合的条件。
2、供应商在入驻期间需持续保持符合上述规则,如有不符一经发现,阿里巴巴有权取消其入驻资格及相应权益。
三、供应商声明及保证
1、保证符合分销客市场的全部入驻条件。
2、供应商了解并同意,其入驻分销客市场,即视为同意分销客通过API接口方式调取供应商在分销客市场发布的符合条件的全部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图、标题、属性、详情等),同步至分销客的销售渠道(包含但不限于分销客自建的网络交易平台、买家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店铺、微信、微博、QQ等)进行发布(以下简称分享铺货),且合作的分销客完成分销铺货后,一旦完成销售,及可通过API接口直接对所铺货的商品向供应商下单购买;商品一经分销客下单购买,供应商有义务完成分销商下单时的商品服务承诺,无论该商品是否退出分销客市场,否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即取消供应商的入驻资格,并按照供应商所加入的相应买家保障服务(含子服务)执行赔付。
3、供应商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加工、生产、销售其参加分销客市场的商品,且其销售的全部商品不存在商品质量瑕疵和/或权利瑕疵,商品信息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权利授权分销客使用全部的商品信息,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如因其行为、任何商品信息或所销售商品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或引起任何索赔、诉讼,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免责,且阿里巴巴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入驻资格,并按照供应商所加入的相应买家保障服务(含子服务)执行赔付。
4、供应商应当遵守分销客市场所支持的相应交易方式及规则,如实按期发货,根据分销客的要求开具相应合规发票(如需),并积极协助合作的分销客处理与其买家产生的各类交易纠纷。
5、供应商承诺,以免费合作为原则与合作的分销客建立分销关系,不通过分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申请代销、传淘宝、关联宝贝、订单回流、代销下单、商品代发货、商品退换货、商品图片授权使用、买家保障服务等服务环节)向合作的分销客收取额外的代理合作等费用。
6、供应商了解并同意,其加入分销客市场后的相关推广等权益内容,由阿里巴巴根据其运营规划自行决定,并以阿里巴巴的实际安排为准。
7、如供应商报名参加分销客市场所组织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应同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要求,并全面履行在相应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
8、供应商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阿里巴巴和分销客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阿里巴巴,并应切实维护网络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的活动。
9、供应商保证不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阿里巴巴及其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合作伙伴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供应商是否实际获得利益,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相关合作,并按阿里巴巴中国站网站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10、供应商保证严格遵守前述声明和保证,如有违反,阿里巴巴有权取消其入驻分销客市场的资格并公开其相关违规行为,同时阿里巴巴有权依照供应商接受的阿里巴巴的各类协议、规则对供应商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开设的网络店铺进行处理并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如对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则将足额赔偿阿里巴巴及其他关联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11、与分销客市场相关商标、logo、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等均属阿里巴巴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模仿。
四、退出规则
1、如供应商因违规导致其阿里巴巴中国站账号被关闭等,则阿里巴巴将直接清退供应商。
2、如供应商违反本规则的任何规定、分销客市场的其他规范或阿里巴巴中国站的其他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分销客市场相关合作,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规则及其他协议、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3、无论因何原因终止合作,对于供应商退出分销客市场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供应商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4、双方均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分销客市场相关合作,但合作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各方仍应继续履行。
五、附则
1、本规则自阿里巴巴发布之日起生效。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阿里巴巴于供应商过失或违规时放弃本规则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供应商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3、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时地修订与更新,相关更新后的规则在公布之日起的7日后生效,如供应商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主动向阿里巴巴书面通知申请退出分销客市场,如供应商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更新后规则的全部内容。
4、1688将严格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充分尊重合作方的自主经营权利。如您发现1688员工存在违反上述合作原则的不当行为,可以通过如下监督邮箱【competition-compliance@alibaba-inc.com 】反映问题,1688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