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国际站商家会员意向合作协议

                                                   版本号:20191216


       本协议是杭州阿里巴巴海外数字商业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阿里巴巴”或“我们”)与您(以下又称“用户”),就用户使用我们提供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商家会员技术服务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在签署本合同前,请确保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及同意各项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显示的内容。用户确认其已同意《阿里巴巴国际站免费会员资格协议》,拥有阿里巴巴国际站账号(ID)之使用权,用于登录阿里巴巴国际站及购买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各项服务。用户严格保密并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并明确同意通过用户帐号和密码进行的操作(包括发布信息资料、网上点击同意各类规则合同、网上续签合同或购买其他服务等)均应被视为用户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

       当您在线点击了确认本协议的按钮或者您实际上已与我们展开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合作,即视为您同意、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您在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协议。

 

第一条:立约背景

       为规范双方合作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与阿里巴巴就您使用我们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相关事宜,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免费会员资格协议》、《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总则》等有关内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定义

本协议中所有未有特别定义的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1、阿里巴巴国际站商家会员技术服务:指阿里巴巴向用户提供的商家会员类、商家认证类、商家数字营销类、商家工具类等软件技术服务,以具体服务订购页说明或服务条款为准。技术服务可根据订购页说明或服务条款独立或组合订购。

2、媒介资源:指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技术服务,可供用户展示指定信息的阿里巴巴国际站(alibaba.com)、阿里巴巴关联公司拥有的互联网或移动端的网站和/或软件客户端及其他未来可能新增的空间资源。

3、合作确认单:指本协议双方就商家会员意向合作涉及之合作期间、用户承诺服务额、服务产品红包激励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确认单,具体以阿里巴巴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用户可于在线确认本协议时至用户账户后台查看具体信息。

4、阿里巴巴国际站预付金账户:简称“预付金账户”,指由阿里巴巴根据用户的阿里巴巴国际站站账户为用户自动配置的账户。用户向该账户充值的行为视为用户向阿里巴巴预付服务费,预付服务费可用于用户购买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

 

第三条:合作内容

1用户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阿里巴巴技术服务对应之承诺服务额不低于合作确认单所示之额度,用户使用具体技术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类型及服务金额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签署对应具体服务协议并遵照执行。本协议项下用户承诺投放额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评估双方下一年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2、具体服务主要包括商家会员类、商家认证类、商家数字营销类、商家工具类等服务我们将根据业务情况优化或新增具体服务),并在服务前与阿里巴巴签订相应服务协议并遵照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用户线上签署本协议至用户订购具体商家会员技术服务止,具体起止日期以合作确认单记载为准。

 

第五条:声明与保证

1、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据此,用户如非为个人的,应向我们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法律效力

(1)自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用户保证

(1)用户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对其信息资料包括指用户提供、录入或选定发布的一切信息,包括产品、关键词、公司、业务、交易相关信息和资料等信息进行相应审查,并有权拒绝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应媒介资源规则及阿里巴巴的服务规范等的信息提供相应服务。

(2)用户有权利且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政策、相关媒介资源的规则、阿里巴巴的服务规范等的规定依本协议约定使用相应技术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第六条:服务价格及优惠政策

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服务标准报价、折扣。如阿里巴巴服务标准报价和销售政策更新,阿里巴巴需按具体服务协议的约定以网站公示等方式提前通知用户(因外部法律法规等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2、合作期间内,阿里巴巴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用户相应运营激励政策,如阿里巴巴将根据用户在合作期限内的实际订购的服务内容给予用户一定额度的服务产品红包(具体额度以阿里巴巴实际给予为准)等。如本协议终止,上述激励政策也相应终止。

3、用户应按每个具体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全部服务费。否则,阿里巴巴有权拒绝安排或随时终止服务的提供。

 

第七条:具体服务使用特别约定

1、用户按本协议使用我们相关技术服务及/或互联网信息推广服务,应按照各具体服务产品要求与我们提前确认相应推广信息的推广展示时间、位置,经双方协商确认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

2、用户应按照具体服务协议约定,提前向我们提供信息推广需求与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GIF文档、Flash形式)。否则我们有权拒绝安排服务的提供或在收到后才予安排提供,在此情形下视为我们按期履行了服务义务,排期的时间损失由用户承担。

3、我们有权根据相应服务发展等需要对相关具体服务协议进行变更,但我们需按照各具体服务协议约定以网站公示等方式提前通知用户。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用户权利义务

1、用户应向阿里巴巴提供所涉及的全部英文或中文信息资料,必须经我们审查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并由双方签署对应具体服务协议,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以双方签订的信具体服务协议为准。

2、用户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之技术服务通过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收取服务费。

3用户保证未经阿里巴巴书面盖章同意不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转售、转让或转移。用户任何擅自转售、转让或转移的尝试都将立即导致本协议的终止,对此,阿里巴巴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们权利义务

1、我们应当按照约定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按照具体服务协议确定的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具体的商家会员技术服务。

2阿里巴巴有权对用户提供或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其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明显不妥当的,有权拒绝就相关信息资料提供服务,或要求用户修改或删除相关信息资料,或由阿里巴巴直接删除相关信息资料。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对其他服务的形式、内容、规则、或相应的投放周期等保留调整、变更及撤销的权利。

3服务期内,如用户开通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使用权限的账号因自身违规行为而被阿里巴巴平台关闭的,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使用也将随之被终止。上述情形导致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使用的暂停或终止的,用户同意阿里巴巴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预付服务费,且无需承担用户因暂停或终止服务的使用而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7、与商家会员技术服务相关的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等均属阿里巴巴所有,用户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模仿。

8、阿里巴巴可根据相应服务发展等需要对相关具体服务协议进行变更,但阿里巴巴需按照各具体服务协议约定以网站公示等方式提前通知用户。

 

第九条:费用的支付

1、合作期间,具体商家会员技术服务产品的服务费用以具体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用户在订购具体服务产品时点击“确认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将自用户预付金账户中进行扣除。用户向预付金账户支付的预付金,该预付金仅可用于用户订购具体的商家会员技术服务产品,用户如未订购的具体商家会员技术服务产品,用户支付的预付金将按照用户在阿里巴巴国际站My Alibaba操作的退款申请原路径进行退款。

2用户应按每个具体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全部服务费。否则,阿里巴巴可拒绝安排或随时终止服务的提供。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用户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用户应向阿里巴巴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2、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阿里巴巴和/或其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阿里巴巴和/或其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因阿里巴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阿里巴巴应相应补偿未按约提供的服务或同等价值的其他服务。

 

第十一条:保密

1、双方同意以其对自己实质上具有相似专有价值的保密信息采用的保密方式保护另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保密信息,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水平。双方同意只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本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并且不向第三方透露、转让、销售、许可、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披露或透露此类信息或文件,除非是向为履行该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目的而需要接近此类信息或文件的该方雇员。双方将尽合理努力通知任何取得保密信息的人员此类信息为专有,并且取得该类人员同意保守该方保密信息的书面协议。

2、任何一方对其接收到的另一方的下述信息不负有本协议第十一条项下的义务,该信息能够被接收方以书面证据证明(1)为接收方独立地、未借助接收方透露信息的便利而形成;(2)接收方自第三方取得并未限制和违反本协议;(3)从公开渠道获得并未违反本协议;(4)透露方向第三方透露而未予限制的;或(5)接收方在从透露方接收之前即已知悉。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1未经阿里巴巴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LOGO,与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的字号、商标、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字号、商标、域名、任何其他标识;不得侵犯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如用户违反本款约定,则阿里巴巴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用户应赔偿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公证费及律师费等),阿里巴巴有权直接从剩余合同费中(如有)扣除该等损失,不足部分,用户仍应足额赔偿。

 

第十三条:终止

1、终止之情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2)守约方依据第十条终止本协议;

(3)合作双方均有权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

(4)合作有效期内,因用户违反本协议及/或我们的其他服务规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的规定及/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享受技术服务的,合作终止。

(5)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6)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7)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可终止本协议的情形。

2、终止后之事项

(1)本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之付款义务以及其它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2)即使本协议终止,前款约定及本协议第八条所规定之义务对双方仍具约束力。

(3)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用户在协议中止或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用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阿里巴巴海外数字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实际业务运营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相关内容,并提前公示于软件系统、网站等以通知用户。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在阿里巴巴修改本协议并生效后,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应被视作用户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用户如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停止使用服务。

2、合作双方将要签订的具体服务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协议与具体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以具体服务协议约定为准。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具体服务协议各自间相互独立,均应分别单独执行。

3、用户同意,阿里巴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予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的范围仅限于阿里巴巴之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与阿里巴巴处于同一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之下的公司。阿里巴巴转让本合同应以书面方式(包括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转让应于通知中列明的日期或通知当日生效。。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之前之所有就本协议下所规范内容的口头协商及合作协议等(如有)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