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协议(供应商版)

 

版本号:2021年第1版                                                                                                                                                                              发布日期:2021年8月5日

一、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服务的法律实体应商 简称为"供应商"或“用户”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签署。 

二、协议内容
2.1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内容,均表示用户已同意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用户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服务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阿里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各类规则。这些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基于不断提升服务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阿里云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对于用户权利义务有实质性影响的变更将至少提前7天以用户可以接收到的途径通知予用户,修订一经生效即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用户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通知阿里云并停止使用服务,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3.1 阿里巴巴中国站:指阿里巴巴提供技术支持的域名为www.1688.com(或阿里巴巴指定的其他网址,下同)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

3.2“阿里云企业采购平台”:简称“企业采购平台”“采购平台”,指阿里云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基础上搭建的采购交易互通平台,以更高效的寻源工具,系统化的采购服务,通过引入各大知名企业的采购需求,促成线上交易,实现采购商的采购目标,提升供应商的订单成交及信用积累,采购平台使用的域名包括但不限于go.1688.com以及其他阿里巴巴不时启用的域名。

3.3“企业采购平台服务”:简称“采购平台服务”或“服务”,是指由阿里云通过阿里云企业采购平台及技术系统向用户提供的采购寻源、询报价等互联网信息发布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3.4“支付宝账户”:指用户使用支付宝相关服务时由支付宝公司为用户所提供的编号,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3.5“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6天/日”:均指自然日,本协议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四、服务资格
4.1用户使用采购平台服务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并经阿里云审核通过(阿里云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为服务中的企采商用户(经阿里云同意的除外);
(2)绑定有效的支付宝账号并支持在线交易;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店铺(如有)近90天的纠纷率低于0.03%,且纠纷笔数小于2笔;
(5)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且无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情形;
(6)按照阿里云要求提供相应经营、生产、加工资质相关证明文件;
(7)按本协议要求支付技术服务费(可免费报价的情形除外);
(8)其他阿里云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4.2用户应根据阿里云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书等证照及其他资料,如用户无法提供阿里云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阿里云有权拒绝用户的服务申请。

4.3 用户保证始终具备上述条件,保证不以第三方的资料申请服务,同时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通知阿里云并更新有关资料,如阿里云有合理怀疑且用户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阿里云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4.4用户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如因用户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用户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阿里云(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用户负责全部赔偿。

4.5鉴于本服务有严格的用户资质要求,用户不得将其服务资格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五、服务内容

5.1为供应商精准推送采购商真实需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搭建供应商与大企业合作通道,提升订单成交。

5.2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等需要,阿里云保留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阿里云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阿里云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六、用户的声明与保证

6.1用户保证满足并持续符合采购平台的全部服务条件,具备采购交易相关经营资质。

6.2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加工、生产、销售其向采购商提供的商品,且其销售的全部商品不存在商品质量瑕疵和/或权利瑕疵,商品信息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严格履行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及服务承诺,依法履行开票义务。如因供应商的行为或所销售商品造成采购商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或引起任何索赔、诉讼,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阿里云及其关联公司免责,且阿里云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按照供应商所加入的相应买家保障服务(含子服务)执行赔付。

6.3用户应当严格遵守采购平台所规定的相应询报价规范、以及相应交易方式与规则,并积极配合阿里云处理各类交易纠纷。

6.4用户了解并同意,采购平台所提供的相关推广等权益内容,由阿里云根据其运营规划自行决定,并以阿里云的实际安排为准。

6.5如用户报名参加采购平台所组织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应同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要求,并全面履行在相应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

6.6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阿里云和采购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阿里云,并应切实维护网络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的活动。

6.7用户承诺不对采购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阿里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采购平台上阿里云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6.8用户承诺遵守阿里云为运营、维护企业采购平台制订的各项规则、规范以及阿里云发布的其他规则的规定。

6.9 用户保证严格遵守前述声明和保证,如有违反,阿里云有权取消其采购平台服务资格并公开其相关违规行为,同时阿里云有权依照用户接受的阿里云的各类协议、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如对阿里云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则将足额赔偿阿里云及其他关联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6.10用户在报名参与采购平台中买家发布的招标项目时,会获取买家授权阿里云发布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用户承诺因此行为获取到的个人信息仅用于该招标项目,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

七、阿里云的权利与义务

7.1 采购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信息的服务平台。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阿里云成为用户在采购平台上与其他用户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阿里云仅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不对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用户因进行交易、提供或获取有偿服务而产生的相关税负(如有),均由用户自行负责支付。

7.2在用户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阿里云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采购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7.3阿里云有权针对不同用户就采购平台服务设定不同的服务使用条件、收费标准、考核标准,并根据业务规划进行不时地调整,服务仅向符合使用条件及考核标准的用户开放,用户应按照阿里云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

7.4对于用户在采购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阿里云有权在不经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同时根据本协议及采购平台相关规则、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的规定对用户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阿里云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侵权内容的信息;阿里云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阿里云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阿里云有理由相信属于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阿里云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7.5 阿里云有权对用户在企业采购平台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如发现其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信息删除等处理。

7.6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阿里云有合理理由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阿里云除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外,并有权在企业采购平台公布用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7.7用户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阿里云出于提供服务及保护用户权益之目的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阿里云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录入、发布于企业采购平台内(含内部平台系统)及其中国站店铺内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八、服务费
8.1
用户使用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一:《企业采购平台收费规则》的要求向阿里技术支付技术服务费。

九、协议终止
9.1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15日,以本协议“第十条”约定之方式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9.2阿里云单方解除权:如用户不再符合服务使用条件、违反企业采购平台的任何规则、服务条款、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本协议其他任何约定,阿里云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

9.3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9.4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9.4.1协议终止后,阿里云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其服务使用期间任何与之相关的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4.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用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9.4.3如用户在协议终止前在企业采购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阿里云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十、有效通知

10.1 阿里云向用户发出的任何通知,可采用电子邮件、页面公开区域公告、个人网络区域提示、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等方式,且该等通知应自发送之日视为已向用户送达或生效。

10.2用户同意,用户向阿里云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发至阿里云通过企业采购平台对外正式公布或以10.1条所述方式告知用户的电子邮件、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或使用其他阿里云认可的其他通知方式进行送达。 

十一、有限责任

11.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云在此明确声明,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11.2 阿里云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1.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阿里云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1.4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以外,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阿里云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11.4.1 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

11.4.2 通过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11.4.3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11.4.4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11.4.5 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11.5阿里云没有义务为用户保存其存储于企业采购平台的数据以及用户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任何数据,也不承诺上述数据的保存期限。因用户自行删除数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用户不再继续使用本服务或本协议终止等情况时,用户数据可能丢失而不可恢复,基于上述原因,阿里云提醒用户自行对相关数据进行备份,阿里云没有义务为用户保存数据或恢复丢失的数据,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数据丢失所造成的损失。 

十二、知识产权

12.1用户了解并同意,除非阿里云另行声明,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所有商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阿里云或其关联公司所有。

12.2 用户应保证,除非取得阿里云书面授权,对于上述权利用户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等的行为。

12.3本服务涉及的Logo、企业采购平台等文字、图形及其组成,以及本服务相关其他标识、徵记、商品和服务名称均为阿里云或其关联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或著作,未经阿里云书面授权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十三、反不正当利益

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阿里云及其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合作伙伴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用户是否实际获得利益,阿里云均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并按阿里巴巴中国站网站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同时阿里云有权要求用户按以下两项中的较高一项支付违约金:a.用户提供的不当利益的总和;b.人民币10万元;若用户前述行为触犯刑法的,阿里云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

14.1用户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用户相关信息及其商品资料展示在企业采购平台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阿里云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户同意阿里云不对任何其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资料对其它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14.2 除本协议及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五、争议解决及其他

15.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云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5.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5.3 阿里云于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5.4 阿里云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转让将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对此不持有异议。

 

附件一:《企业采购平台收费规则》

 

《企业采购平台收费规则》

 

一、为明确用户需向阿里技术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相应计费、结算等内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二、技术服务费计算

1. 用户使用企业采购平台相关服务,供应商应通过订购下列报价服务包向阿里技术支付技术服务费

名称

类型

服务内容

服务期

价格

单次报价

单次报价

一次报价

报价完成即止

20

超值报价包

包报价次数

l  共130张报价券

l  在线客服

报价券有效期为一年,用完即结束服务

1000

无忧报价包

包服务期

l  无限次报价机会

l  铂金会员同等权益(以平台页面公布为准)

l  小二一对一服务

一年

6000

2. 计费规则说明:

(1)只要供应商就询价单进行报价,且符合本规则约定的付费条件,即应向阿里技术支付技术服务费,不论供应商报价后是否与采购商达成交易,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均将不予退还。

(2)供应商撤销报价后又针对同一条询价单再次报价,暂仅按一次报价收取技术服务费。

(3)如买家主动撤销询价单,则已经收取的报价费,阿里云平台会返还相应的报价机会予以补偿;相关报价机会,请在“企采商工作台-商机响应-报价管理”中查看。

(4)阿里云有权根据企业采购平台业务运营需要,制订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红包激励、限时免费报价等),并通过企业采购平台通知有关用户。

3. 阿里云有权针对企业采购平台业务运营情况,不定期地调整上述计费标准与规则说明,并将通知用户,如用户继续使用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则视为对调整后的内容不持异议,并应履行相应付费义务。 

三、费用结算

1. 供应商可根据其实际报价需求选择订购报价服务包,其中:单次报价和超值报价包成功订购后1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供应商账户,有效期一年,可叠加使用;无忧报价包成功订购后1个工作日内生效,有效期一年;供应商账户内报价券消耗完毕或服务到期时,供应商将无法继续进行报价(本规则规定的可免费报价的情形除外)。

2. 供应商如委托第三方购买相关报价服务包,则供应商承诺并保证其了解和信任第三方,且第三方亦了解和同意接受供应商委托,为供应商订购;否则,如阿里云被第三方告知该等订购非经第三方同意,则阿里云有权立即冻结供应商的账户(账户冻结期间,供应商将无法继续进行报价,不论该报价是否免费,下同),而无须事先通知供应商,其中,无忧报价包的服务有效期不会因冻结时间而延长。自供应商的账户被冻结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应提供充足证据证实第三方事先同意为其订购,否则供应商需自其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自行将相应款项退还第三方。,除非第三方同意供应商可不退还这部分款项。

3. 供应商承诺并保证用于其报价服务包订购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否则阿里云有权配合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账户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随时冻结供应商的账户等,而无须事先通知供应商。

4. 供应商购买报价服务包后,技术服务费金额将显示在询价单详情页面,供应商每点击报价一次,系统会再次提示该次报价所需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继续报价,如继续报价则企业采购将按自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包中相应扣除报价券(购买无忧报价包的供应商除外)。

5. 供应商同意,报价明细、技术服务费扣费等数据以企业采购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准。

6.供应商账户里如有红包的,供应商应根据每个红包对应的使用规则使用。红包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使用后不可开票。

7.供应商应充分预估其实际报价需求并确定购买报价服务包档位,购买完成后,不得申请退款。

8.如供应商因严重违反《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协议(供应商版)》而被阿里云单方终止合作的,阿里云有权取消供应商未消耗完毕的报价服务包,供应商对此不持异议。 

 

四、其他

1. 用户了解并同意,阿里云有权根据企业采购平台业务实际情况调整本规则相应内容,并以公告方式进行通知,相应调整将于公告指定日期生效,用户应及时查看。如用户不同意相关调整,应立即停止使用采购平台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采购平台服务的,则视为其同意调整后的规则内容。

2. 本规则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协议(供应商版)》内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企业采购平台服务协议(供应商版)》中也未进行定义的,则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