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货必赔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0年4月8日

本协议缔约方为阿里巴巴中国站用户(下称“卖家”或“您”)、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阿里巴巴")。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阿里巴巴中国站上关于“少货必赔服务”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下称“少货必赔服务规则”)等。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您确认在申请加入少货必赔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之前,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全部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及/或下划线形式展示的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违约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如果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阿里巴巴客服渠道咨询,阿里巴巴将向您解释相关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协议内容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一旦您确认本协议或实际使用了服务,则表示您已经理解和同意接受以下所有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3、您同意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服务的发展及规范服务的需要,随时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向其他用户提供本服务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继续使用服务标识,或继续发布商品信息等,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提供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提供服务,并向阿里巴巴提交协议终止申请。

 

二、 定义

1、少货必赔订单:指买家与您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就您支持少货必赔服务的商品在线达成交易订单。

2、少货必赔服务:指卖家在承诺遵守买家保障服务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的保障服务。具体指卖家向买家承诺,在买家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使用在线方式订购卖家出售的产品,卖家发货后,如买家收到的货品同订购数量或重量同交易约定不一致,产生短少的情况时,卖家同意根据买家选择,采取如下方案之一对买家进行补偿:(1)免费向买家补寄(补寄运费由卖家承担);(2)对短少的数量或重量的产品,卖家需向买家提供短少产品的退款服务;(3)若针对少货/重量不符商品卖家无法履行补寄义务,且买家购置批量产品为整体,部分收货可能导致无法实现买家合同目的的,则卖家需应买家诉求履行剩余商品退货退款或退款义务(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

如卖家未履行前述服务承诺而发生交易纠纷,买家可在指定期间内发起投诉申请,阿里巴巴在收到买家有效申请后,根据相关证据,有权独立判断投诉是否成立,如阿里巴巴判定买家投诉成立,则卖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向买家进行赔付,同时阿里巴巴有权从卖家的保证金中扣划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保障买家权益。少货必赔服务是卖家向买家提供的服务,卖家是该服务的责任者,阿里巴巴不是责任者。

3、短少:是指买家收到的产品(包括其配件)存在数量、重量少于交易约定的情形。

 

三、 卖家资格

1、卖家加入少货必赔服务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卖家商品应属于以下类目:(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告方式更新本类目清单)

1)男装 2)运动户外 3)内衣 4)女装 5)童装 6)办公、文化 7)数码、电脑 8)汽摩及配件 9)加工 10)橡塑 11)冶金矿产 12)钢铁 13)能源 14)电工电气 15)机械及行业设备 16)机床 17)安全、防护 18)仪器仪表 19)交通运输 20)五金、工具 21)印刷 22)通信产品 23)传媒、广电 24)包装 25)二手设备转让 26)环保 27)化工 28)电子元器件 29)灯饰照明 30)纺织、皮革 31)玩具 32)宠物及园艺 33)日用百货 34)眼镜及配件 35)家用电器 36)汽车用品 37)工艺品、礼品 38)母婴用品 39)家装、建材 40)农业 41)食品酒水 42)餐饮生鲜 43)服饰配件、饰品 44)鞋 45)箱包皮具 46)家纺家饰 47)美容护肤/彩妆 48)医药、保养 49)商务服务 50)个护/家清 51)性保健品;

(2)卖家已加入买家保障服务且保证金余额不低于3000元(卖家因开通“实力商家保障服务”而另行缴存/缴付的保证金不计入前述保证金余额,下同);

(3)卖家同意并签订《少货必赔服务协议》即本协议;

(4)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2、卖家应保证在协议期内始终具备上述条件,如阿里巴巴有合理怀疑且卖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3卖家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如因卖家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卖家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阿里巴巴(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卖家负责全部赔偿。

 

四、少货必赔服务内容和标准

在向买家提供少货必赔服务过程中,卖家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卖家同意依据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少货必赔服务的商品类目和服务申请流程)向买家提供少货必赔服务。您可就阿里巴巴审核通过的类目下的商品选择提供少货必赔服务(阿里巴巴另有要求的除外),相应商品将被标注上少货必赔服务标识。

2、卖家同意,一旦买家发现产品存在短少,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买家在平台规定时限内提出补寄或退款等处理申请,在买家明确提供少货数量前提下,卖家将按照约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但卖家有明确证据证明发货环节无短少的,买家应补充提供物流公司提供的重量证明。如买家可以提供明确的物流公司证明,可证明重量或数量确同交易订单不一致的,卖家同意阿里巴巴按照短少数量,根据在先买家同意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2)如买家在虽超出平台规定时限但仍确有证据证明卖家发货短少而提出补寄或退款等处理申请的,在买家事先提供物流公司提供的重量证明的前提下,卖家应接受按照约定方案进行处理。

(3)如买家要求补寄,则卖家应自收到买家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寄出(经买家同意除外)如为产品配件短少则就配件进行补寄,补寄运费由卖家承担。

3、卖家同意,一旦买家在签收货物后提出以“少货必赔”为由的补寄申请或赔付申请,卖家应积极配合,并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且阿里巴巴有权根据维权处理情况要求卖家进一步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卖家应自行留存寄送产品照片、发货单/快递单等凭证,以证明相关发货及时间)。

4、卖家理解和同意阿里巴巴在处理买家的“少货必赔”申请或赔付申请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材料作出判断。如因买卖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导致阿里巴巴判断错误造成损害,阿里巴巴不承担任何责任,卖家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5、如卖家未能在指定期间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材料明显无效,阿里巴巴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卖家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买家已实际支付的短少产品价款(仅为配件短少时亦应就整套产品价款进行赔偿)。此等情形下,阿里巴巴有权动用卖家的保证金或通知支付宝公司自卖家的支付宝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

五、协议生效

自卖家确认接受本协议,且已在其保证金账户中缴存/缴付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六、协议的终止

1、卖家主动申请终止:卖家可以提出终止服务申请,阿里巴巴收到申请并取消少货必赔服务标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本协议终止后,卖家申请加入少货必赔服务时所依据的服务身份资格终止。

3、通知解除:阿里巴巴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4、阿里巴巴单方终止权:如卖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或阿里巴巴的其他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协议及其他规则对卖家进行处罚。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卖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阿里巴巴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卖家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七、其他:

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基于本协议服务系买家保障服务基础上的保障服务,故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以《买家保障服务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