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卖家确认接受本协议,通过阿里巴巴对于卖家相关资质的审核,且其买家保障的保证金余额不少于不少于发布类目的要求或履约保证险处于有效期且额度不少于发布类目要求对应的保证金金额(经阿里巴巴同意除外),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七、协议的终止
1、您主动申请终止:您可以提出终止服务申请,阿里巴巴收到申请并取消72小时发货服务标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但您主动终止终止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1开通闪电退款保障期间的订单中没有未完结的交易;
1.2开通闪电退款保障期间的订单中,没有未完结的投诉案件。
2、您申请加入72小时发货服务时所依据的服务身份资格终止。
3、通知解除:阿里巴巴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4、阿里巴巴单方终止权:如您违反阿里巴巴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本服务的其他规则,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阿里巴巴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八、其他
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您了解并同意,如您同时开通了多项按小时发货服务(24/48/72小时发货服务,下同),或同时开通了按小时发货服务与“交期保障服务”,在相应类目商品同时支持多项按小时发货服务,或同时支持按小时发货服务与“交期保障服务”的情况下,将按照下列原则匹配及适用相应服务(阿里巴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对于您通过店铺历史已发布的商品信息,前述商品所适用的既有按小时发货服务或“交期保障服务”状态不变;
(2)对于您通过店铺新发布的商品信息,您可自行选择该商品所支持的按小时发货服务或“交期保障服务”。
3、基于本协议服务系买家保障服务之行业化保障服务,故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以买家保障服务协议为准。
4、本协议项下服务所涉及的阿里巴巴、Alibaba、闪电退款服务、【72】小时发货服务及其他相关商标或标识、资料等之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皆为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阿里巴巴书面许可,卖家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卖家应当赔偿因此给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阿里巴巴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5、卖家同意,为使卖家更好地使用服务,阿里巴巴有权通过卖家的电子邮件、阿里巴巴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电话和(或)传真等方式向买家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附件一:《授权书》
授 权 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人/司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人/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照本人/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阿里巴巴”】缔结的《72小时发货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阿里巴巴的指示直接对本人/司(含本人/司以及本人/司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含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卡等)进行止付、支付和扣划用以偿还本商家在72小时发货服务下应付阿里巴巴的款项。
特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