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赊销服务协议

【协议版本号:20211130】

 

本协议由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简称“您”或“卖方”)与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共同缔结,双方本着共同创建和维护跨境贸易诚信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订立本协议。

 

【签约声明】

一、您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基本信息、联系信息、资料信息及本协议全部声明及条款,特别是加重加下划线的内容),一旦您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或实际已接受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履行义务)的,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本协议内容包括签约声明、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关于“OA赊销服务”、“信用保障”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信用保障服务规则》(简称 “服务规则”)等。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相关名词、释义未做解释的,以《信用保障服务规则》《信用保障合作协议》或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已发布的其他规则/与阿里巴巴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您同意阿里巴巴可根据运营需求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及/或变更,并以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买方签署《信用保障交易合同》(简称“交易合同”)等,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服务,并向阿里巴巴提交终止协议的申请。

 

【协议正文】

一、 定义

1.1 信用保障交易合同:简称“交易合同”,即您与阿里巴巴国际站买方(简称“买方”)通过登录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签署的、包含出口贸易条款(含品名、数量、价格等交易信息)和保障条款等内容的国际贸易(买卖)合同。

1.2 信用保障服务:又称“保障服务”,即您与买方达成交易合同,承诺按约向买方履行合同交货义务;当您发生违约行为(未能按约定的“发货日期”发货;及/或,未按约定质量要求供应产品、移交物权凭证、提供单据/证书等文件、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产品的价值产生重大损失、或导致双方已知或应知的交易的主要商业目标无法达成)时、您承诺向买方退还全额已收合同款,买卖双方约定的退款金额(以投诉举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或其他指定的款项(部分退款以买方接受卖方违约行为为前提),具体金额以阿里巴巴根据相关证据做出的判责为准。信用保障服务的具体定义以《信用保障合作协议》为准。

1.3 赊销交易合同: 指买卖家约定以OA(即赊销)方式达成的信用保障交易合同。

1.4赊销交易服务:买卖家在Alibaba.com上达成赊销交易合同后,卖家允许在发货后买家延期付款,阿里巴巴为此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持,该等技术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提供的专区展示、专用标识、专属搜索、以及展示合作保司提供的赊销保障等服务。卖家应严格审查买家资信,并对赊销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负责,阿里巴巴不对买卖家在赊销交易中产生的一切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1.5赊销保障:即您在赊销交易合同中给予买方延期付款权益后,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基于对应的赊销交易合同向您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相关保险的条款、保障内容以保险公司向您提供的保险凭证(或类似文件)为准,请您务必仔细阅读相关保险内容、自行判断/识别交易风险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负责。您理解并认可,阿里巴巴不对您与买家之间因订立赊销交易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风险负责赊销保障由阿里巴巴合作第三方保险公司提供,且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费用,如您对赊销保障中理赔等相关服务环节有任何疑问,应直接与该保险公司联系或咨询,阿里巴巴不为合作的第三方保险公司进行保证或担保;您也可以自行上传通过其他渠道已经获取的出口信用险服务保单/凭证,此时赊销保障的有效性依赖于您持有的其他渠道的保单/保险凭证。

1.6 买家赊销额度:指您向买家提供的一种赊购限额,该限额可用于该买家与您达成赊销交易合同。但无论该买家在此交易之前是否具备足额赊销额度,只要您与买家达成赊销交易合同,即意味着您认可买家具有足够的赊销额度。

1.7 自行掌握限额:被保险人自行掌握限额是保险人自动赋予被保险人的、在出口项下(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订单除外)对特定买方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具体额度金额以产品页面展示为准。

1.8“税费”包括所有联邦、州、省、地区、县、市、地方或外国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税、使用税、许可税、消费税、商品和服务税、增值税、印花税或转让税、出口税、进口税、附加税费、核定税、关税、收费,及可能被征收、核定、评估或扣缴的任何性质的税费或费用及所有利息、罚金、罚款或其他额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税种(i)根据毛利润或净利润征收的税款,(ii)特许经营税,或(iii)财产税、个人财产税或租赁税(统称为“例外情况”)。各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承担前述例外情况的纳税义务。

1.9 税务机关:指负责并有权强制执行、收取、审计、评估、管理或开征任何税款或就任何税收做出任何决定或裁决的,任何地方的任何政府、州、市或任何地区性、地方性、州级或其他层级的财政、海关、消费税或一般税征收当局、部门或官员。

 

二、 开通和授权

2.1 您应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资质和条件

2.1.1 正在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商家会员服务”;或者,完成阿里巴巴国际站认可的企业和/或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

2.1.2销售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不属于虚拟服务类包括货运服务类等非实物商品,且具有销售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产品的全部合法权利。

2.1.3 可正常通过信用保障体系相关审核,并同意阿里巴巴可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决定授予、撤销及管理信用保障额度。

2.1.4 您及您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下的法人或企业)无不诚信记录。

2.1.5满足阿里巴巴要求的其他条件。

2.2 您保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始终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且同意阿里巴巴可单方判定您是否符合全部或部分准入条件。您违反任一约定条件,阿里巴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3您一旦开通赊销交易服务后,您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的全部商品将有机会进入专区,且全部商品将有机会被圈选,并进行相关标识。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达成赊销交易保障效果:(1)接受阿里巴巴合作的第三方保险公司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或(2)在开通服务(1)基础上,自行上传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保单/保险凭证。一旦您和某买家通过上述第(1)种方式首次成功达成赊销交易合同后,后续您与该买家只能选择第(1)种方式达成赊销交易合同。

2.4 如您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有多家商铺(或多家关联店铺),当您开通本服务后,上述店铺对应的被保险人将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同一个。

 2.5您承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和数据(合称“信息”)均真实准确。若您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造成纠纷、或被国家有权机关处理的,您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6 为了帮助阿里巴巴确认您符合准入条件,您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同意签署《阿里巴巴诚信体系服务协议》并接受诚信体系服务,该协议在本协议成立时即成立并生效。您理解并同意,出于为您提供该诚信体系服务的需要,您在享受各项服务期间,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巴巴有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及(或)加工、使用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联系信息、交易信息、履约信息和相关证件等信息),及可以直接向合法保存您信息的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采集您的信息,以便阿里巴巴用于与您相关的信息核实、风险评估和防范等目的。

2.7 您同时授权阿里巴巴有权查阅您的诚信体系服务相关各项信息和信息加工成果,作为保障资格及保障额度的评估参考;该授权在保障服务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因任何原因导致您的诚信体系服务暂停或终止的,阿里巴巴即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您的保障服务,您同意此种情况下阿里巴巴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应由您承担。

2.8 您发起的赊销交易合同需要买家确认后才能生效,且须遵守阿里巴巴信用保障交易合同的有关要求。

2.9您发起赊销交易合同时,您知悉并同意阿里巴巴将您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的相关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等提交给第三方保险公司用于向您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将审核相关交易合同以及买家的信用情况,并有权在超出允许卖家自行掌握限额的时候要求卖家向第三方保险公司发起额度申请;第三方保险公司有权独立审核相关额度申请。如您与买家订立的赊销交易合同总金额超出了第三方保险公司同意审批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则超出部分的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相关保险内容和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第三方保险公司授予您的保险凭证或相关文件。

2.10如您提供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代理报关方式出口货物,您须满足第三方保险公司对此附加的特别约定和要求,具体要求请您仔细阅读第三方保险公司授予您的保险凭证或相关文件。

三、 卖方权利义务

3.1 您应及时按照阿里巴巴要求向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履行本协议所需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本人或您有权代表的人(含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质信息、交易信息、产品信息、验货信息、自营出口信息、受国家有权机关处罚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信息、联系信息、银行账单、水电账单等;您在此授权阿里巴巴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可自行或通过其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获取及使用这些信息;该类信息(特别是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企业资质信息)发生变更时,您应及时通知阿里巴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且阿里巴巴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为便于阿里巴巴对您资质和产品的审核并更高效完成相关订单的交易,您理解并同意,在享受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及/或一拍档服务商/财税服务商提供的各项服务期间,您授权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或一拍档服务商/财税服务商为提供服务的需要依法采集、获取、保存、整理、及/或加工、使用您的信息(包括主体信息、联系信息、交易信息、供应商信息、履约信息、税务信息、财务信息、通关信息、诉讼信息、货物运输车辆位置信息、监管机构信息、您与合作伙伴的合作信息和相关证件信息等);且上述您的信息,您同意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向一拍档服务商/财税服务商基于服务的目的进行信息披露和共享,您同意阿里巴巴可与相关主管机构(海关、质检、税局、外管、公安等部门)共享。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3.2 您应使用您本人有权使用且符合准入条件的帐号登录阿里巴巴国际站以自己的名义签署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独立发布产品信息、与买方签署交易合同、及使用一达通服务。如您提交的信息、资料或文件有瑕疵、不完整或虚假,您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3 您对所售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所售产品具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或其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及认证,并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的质量标准等,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和缺陷。

3.4 您应确保所售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非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产品(您具备相关资质的除外),非阿里巴巴国际站或一达通禁售产品(具体可查阅《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适用的《信用保障服务规则》、一达通相关服务规则、相关公告或通知),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垫付退款、海关查验和处罚、退关退货、运输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3.5 您应按约定履行信用保障服务,实现保障承诺,以维护您、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商业信誉。您知悉并理解OA赊销可能存在的包括买家不能按期付款在内的一切风险,并应具备与买家达成赊销交易所需的一切必要风险识别、赊销常识和风险承担能力

3.6 您同意赊销交易合同为您与买方之间达成保障交易的唯一凭证,您应本着诚信原则签署赊销交易合同,并确保交易合同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交易内容有任何变动,您应当立即更新交易合同并得到买家确认。您因缔约过失、未能提供准确信息或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买方或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7 您同意,所售产品质量和数量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且交易合同约定产品不得违反网站有关商品管控的相关规定;

3.8 交易成立前,基于买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数据和支付数据),您将独立授予买家赊销额度。3.9 交易合同成立后,您应督促买方按交易合同指定付款路径支付所有款项,并按流程进行相关操作;违反本条约定的,阿里巴巴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因赊销交易合同项下收支款项的处理导致阿里巴巴、一达通、或其关联公司损失或有可能造成损失的,您应先行赔偿,之后由您向过错方(如有)追偿。

3.10  当您有义务按交易合同的约定或按纠纷调处决定向买方退还全额已收合同款,买卖双方约定的退款金额(以投诉举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或其他阿里巴巴指定的款项(部分退款以买方接受卖方违约行为为前提),具体金额以阿里巴巴根据相关证据做出的判责为准时,您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支付到退款用指定账号,以便阿里巴巴按本协议约定将款项退至原付款账号;买家原付款账号不明的,您应当协助查明。对于赊销交易合同中买方已支付的款项,您承诺将严格遵照《信用保障合作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3.11对于买家未能按期付款引发的一切风险或纠纷,您有权利凭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向其他渠道的保单/凭证上载明的保险人申请理赔。因买家是否使用赊销服务由您自行独立决策,故阿里巴巴对于买家不能按期支付赊销交易合同款项引发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做任何纠纷调处或判责。

3.12 达成赊销交易合同后,您应该在出运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向第三方保险公司的出口申报,申报的金额应与出运应收账款金额一致;除非买家另行确认,否则出运要件(例如收款人地址)应与赊销交易合同一致。此外,您在Alibaba.com上向保险公司进行出口申报后,不应再以其他方式或向其他保司进行重复申报或投保,否则引发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您承担。

3.13 基于保险条款,您(被保险人)基于第三方保险公司自行掌握限额项下授予的买家额度而产生的赊销交易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美元,若第三方保险公司变更自行掌握限额及最高理赔限额的标准,将提前【7】天在Alibaba.com上或通过邮件等方式通知您。第三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比例为90%,保险公司审批结果另有约定的除外。详细说明请以您与保险人之间的保单凭证为准,开通OA赊销服务后,您可以到MA后台-交易管理-OA赊销服务进行保单凭证查询。

3.14您和所有成功开通并使用赊销交易服务的商家将共同收到保险公司关于最高赔偿限额的约束,即所有商家累计接受赔付超过保险公司设定的最高赔偿限额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任何赔付申请。因此,为保障您的权益,您有义务仔细阅读保险凭证,或向保险公司联系获取最新的最高赔偿限额或可理赔限额等情况。

3.15您不得将本协议、交易合同、阿里巴巴服务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否则阿里巴巴可立即中止或终止服务和/或本协议。

3.16 您应当善意、合理、谨慎地履行本协议、交易合同的通知义务。当您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事件时,您应立即通知阿里巴巴,否则阿里巴巴可立即暂停、撤销您的保障额度,中止或终止服务和/或本协议。

 

四、 阿里巴巴权利义务

4.1 在收到您的签约申请后,阿里巴巴有权独立判断决定同意或拒绝您的申请。

4.2 在收到您的签约申请并审核同意后,阿里巴巴可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相关位置加注并展示“赊销交易”相关标识及将来可能增加的其它特别标记。

4.3 阿里巴巴可根据运营需要随时优化服务和相关功能,但对您使用服务后的访问量、产品销量、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等不作任何担保与承诺。

4.4 移动互联网定制网页或客户端所能实现的功能与普通万维网的存在差异,阿里巴巴可根据运营需要优化、调整、暂停或取消移动互联网上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4.5 阿里巴巴基于独立判断有合理理由怀疑您可能存在损害买方、第三人、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利益的,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且您应赔偿因此给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的损失。

4.6 阿里巴巴有权向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您的信息及纠纷调处过程保留的证据,且您同意授予阿里巴巴向该类机关提出查看及索要案件信息的权利。

4.7 您违反本协议或《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的,阿里巴巴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交易合同、公开您的潜在或实际不诚信行为、暂停或终止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展示您的保障额度、暂停或终止提供垫付退款服务、中止或终止相关阿里巴巴服务协议等措施。

4.8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阿里巴巴及/或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协议构成违约而被终止相关服务的,则阿里巴巴有权将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4.9 对于成功达成的赊销交易合同,阿里巴巴将在您进行首笔外汇和订单关联时,按照关联的赊销交易合同金额的0.5%在您Alibaba.com上的出口账户中收取技术服务费,费率以您在相关赊销交易合同订立页面上展示为准。如果遇到余额不足的情况,您需要主动购汇完成服务费的缴费;同时,阿里巴巴有权从您在Alibaba.com上的其他账户(包括关联账户)中扣取服务费。若阿里巴巴决定变更收费标准,将在相关赊销交易合同订立页面提示您。

4.10 您应负责并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应缴纳的税费。除非另有说明,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所有款项均未包括可能被政府机构征收的任何税费。如果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服务费按相关适用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税费,则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服务费需要增加以上税费以确保阿里巴巴收到服务费含税全额。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仅当您能够提供充足证据以证明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服务费按法律规定可以免税时,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服务费无需增加以上税费。

4.11您根据本协议应付给阿里巴巴的所有款项都不能扣除代扣代缴的税费。如果本协议项下您应付给阿里巴巴的任何款项需要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则您(A)需向阿里巴巴支付额外的服务费,使得扣除被代扣代缴的税费后阿里巴巴实际收到的净额不变,(B)按照适用的法律向管辖的税务机关全额缴纳税费,以及(C)尽快向阿里巴巴提供已向管辖的税务机关代扣代缴税费的正式纳税凭证。

五、 免责及不正当利益

5.1 您理解并同意: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交通管制、叛乱、暴动、国内混乱等)或其他非归咎于阿里巴巴的原因致使阿里巴巴延迟或未能履约的,阿里巴巴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2 您不得向阿里巴巴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一旦上述情形发生,您应按不正当利益对应的金额或人民币50万元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阿里巴巴支付违约金,且阿里巴巴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六、 协议生效和转让

6.1 自您登录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点击确认接受本协议,满足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通过阿里巴巴相关审核时,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6.2 您同意,阿里巴巴可根据自身业务运营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公司,转让将以书面方式(阿里巴巴国际站公告或电子邮件等)通知予您。

 

七、协议终止

7.1 通知解除:任何一方有权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7.2 阿里巴巴单方终止权:如您违反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协议或服务规则,阿里巴巴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协议或规则进行处罚。

7.3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对在协议终止以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义务、责任或损失,您都应独立承担责任或继续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其他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的适用。

8.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3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款、违约金、银行费用等)收支的阿里巴巴内部账务记载(包括书面记载和alibaba.com系统记载),Alibaba.com Hong Kong Limited及/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制作或保留的您收退款等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文件以及Alibaba.com Hong Kong Limited及/或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催收记录、凭证等,均构成有效证明您与Alibaba.com Hong Kong Limited及/或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证据。

8.4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如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结束】

 

附件1:

 

授 权 书

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阿里巴巴的关联公司

 

        我方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我方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照我方与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签署的《OA赊销服务协议》的约定,依阿里巴巴的指示直接对我方(含本人/公司以及本人/公司指定)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通用资金账户、或充值账户中的余额及关联快捷银行卡/银行账户内资金进行款项冻结、扣除和支付。该《OA赊销服务协议》中止或终止的,不影响本授权书效力。

      特此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