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条款: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及/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1688客服渠道进行询问,1688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签约使用: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并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与1688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线上确认签署之时起生效,在您使用1688分销自动分账服务期间内持续有效。



1688商家分销自动分账技术服务协议

版本号:【20220124】

 

第一条  立约目的与签约主体

1.1 为了规范您在使用分销中心过程中自动分账服务的开通、使用等流程,明确您的权利义务,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根据阿里巴巴服务条款》、《诚信通服务协议等有关内容拟定本协议。

1.2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本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您”)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688”或“1688平台”)共同订立。

 

第二条  定义

2.1 “阿里巴巴中国站”:即1688平台,指1688主办运营的面向企业间贸易(B-TO-B)的在线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系统,包含1688网站(提供技术支持的域名为www.1688.com或1688指定的其他网址,下同)及客户端、小程序。

2.2 “分销中心”:搭建在1688商家工作台,向供应商提供选择和管理分销进货商品、查看和管理分销订单等功能,包括千牛分销、淘特分销等。

2.3 “供应商”:指在分销中心进行分销供货并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的商家(即您)。

2.4 “分销商”:指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并在下游平台销售分销商品的下游商家。

2.5 “上游订单(1688平台订单)”:指买家向分销商下单后,根据买家的订单自动回流生成的1688平台订单,或由分销商根据买家的订单自行前往1688平台向供应商下单采购的订单。

2.6 “下游订单(下游平台订单)”:指下游买家向分销商购买商品的订单。

2.7 “订单自动回流”:指下游买家下单后,同时会创建一笔上游订单,向1688平台采购商品。

2.8 “自动分账”:指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关系且经供应商授权可自动分账的分销商,如1688平台订单符合自动分账条件时,在下游买家对下游订单确认收货后将自动对1688平台订单确认收货,同时从对应的下游订单金额中直接扣除应分账给供应商的金额,并依据相关协议的约定直接扣除应支付给1688的相应费用。如订单不符合自动分账条件,则分销商应根据1688平台的交易方式自行就订单完成付款,并依据相关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2.9 “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商家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商家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第三条  自动分账服务内容

3.1 您应当符合自动分账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您已开通并使用分销中心,有自动分账业务需求;您已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关系),按照申请流程申请开通自动分账功能。

3.2 您已按照流程开通自动分账功能的,1688及/下游平台会单独或联合向您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3.2.1 基于1688分销中心的自动分账基础功能模块:自动分账的订单信息、供应商信息、分销商信息等自动分账设置管理、自动分账额度、分账授权状态等明细查询,其他由1688及相关产品、服务提供方为自动分账解决方案共同提供的技术和软件支持;

3.2.2 下游订单支付成功后,将根据分销的商品为经销商自动创建1688平台订单;

3.2.3 下游订单确认收货后,下游平台及/或分销中心将确认收货信息同步至1688平台,1688平台订单也将自动确认收货;

3.2.4 1688平台订单自动确认收货后,使用自动分账服务将自动计算下游订单金额中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金额以及依据相关协议应支付给1688的相应费用,1688平台将向支付宝公司发送指令进行实时分账,具体以1688商家工作台及/或分销中心结算金额为准。

3.3 您使用分销中心自动分账功能进行结算的,如因非1688原因导致下游订单待分账的金额不足以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或1688费用的,您同意应优先支付1688相关费用。

3.4 您使用自动分账功能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关闭自动分账功能,但是对于已经创建的下游平台订单需要您手动完成付款及相应操作。

 

第四条  自动分账使用规范

4.1 您理解并知晓,基于服务使用之必要,您认可对于您在分销中心执行的全部操作,均对您发生法律约束力,您将严格监督操作行为,确保符合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全部要求,对于其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操作、违规操作、未及时操作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相关纠纷及损失赔偿,您将负责处理并予以承担。

4.2 您声明并保证其在使用自动分账服务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4.2.1 保证所有使用自动分账的订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利用自动分账服务开展洗钱、贿赂、欺诈、陷害等非法用途;

4.2.2 应当依照自动分账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入账确认营业收入和自行缴纳税费并履行开票义务。

4.2.3 不得复制、模仿、修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自动分账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自动分账服务的源代码;

4.2.4 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自动分账和程序;

4.2.5 不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自动分账服务无关的程序或进程,或给1688服务器、服务运行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其他您对自动分账服务的正常使用;

4.2.6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1688的系统配置或从事破坏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的行为;

4.2.7 不侵犯1688和/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2.8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4.3 您理解并知晓,1688仅向您提供自动分账技术服务,分账涉及的货款及服务费金额以实际待分账订单金额为准,您应自行处理您与分销商等第三方的分账纠纷、发票开具等相关事宜。

4.4 1688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自动分账软件服务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1688进一步保留在推广分账软件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服务的提供,除非1688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自动分账协议。

4.5 1688为您提供自动分账协议项下的自动分账技术服务暂不收费,但并不排除今后就其提供的自动分账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收取费用,届时1688将通过邮件、网站公告等形式提前公布收费政策及收费规则。当1688公布收费方案后,如您仍继续使用服务,则就后续使用服务部分应按收费方案支付服务费用。该等服务费用将在交易成功后,1688通知支付宝公司进行划扣,如采用特殊交易方式导致划扣不成的,您于此确认并同意授权支付宝公司(详见附件),按照其应付费用自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中予以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4.6 1688没有义务对您使用自动分账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况,1688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1688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前提下直接暂停或终止对您提供自动分账服务,1688也可以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4.6.1 第三方通知1688,认为您某个操作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4.6.2 第三方通知1688,认为您利用自动分账服务从事违法或不当行为;

4.6.3 您不符合自动分账服务开通条件和资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的规定,使1688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1688、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诉讼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六条  信息授权与使用

6.1 您理解并认可,您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并使用自动分账功能,则意味着您同意将您的身份信息、分销商品的销售数据等信息向分销商及分销商所入驻的下游平台披露;您深刻理解并认可信息披露可能引发的问题、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及后果。

6.2 您理解并认可,为准确向您提供自动分账服务,1688将会收集您的分销商品在1688的价格、销量、订单信息等交易数据。我们会依法使用您的上述信息,非经您授权,不会将前述信息数据出售、转让、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七条  免责及有限责任

7.1 您理解和同意,自动分账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1688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分销中心的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1688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7.2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1688对您的身份、资质、履约能力、采购、销售等行为或您自行上传、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1688成为您与分销商及/或下游买家之间交易的参与方;除法律另有规定,1688亦无需参与您与供应商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处理等活动。因您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8.1 自动分账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8.1.1 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阿里巴巴服务协议》、《诚信通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自动分账协议将同时终止;

8.1.2 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688有权立刻终止自动分账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1)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协议的;

(2)您违反1688平台规则,并依据规则约定而被关闭店铺(或其他终局性的限制措施)的;

(3)您丧失主体资格。

8.1.3 您主动关闭且不再使用分销中心自动分账功能的。

8.1.4 自动分账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自动分账协议终止。

8.2 自动分账协议终止后您如继续与分销商进行分销活动将无法再使用自动分账功能,但自动分账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您仍需依照自动分账协议的约定及与分销商的约定以及其向下游买家的承诺继续履行义务。

8.3 1688可基于服务需要,变更或增加自动分账协议的履约主体,如您继续使用1688平台及分销中心的功能与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主体或新增的主体作为与您履约的相对方。

 

第九条  其他

9.1 自动分账协议自您线上确认签署之时起生效,在您使用分销中心自动分账服务期间内持续有效。

9.2 自动分账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1688与您就自动分账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9.3 您与1688均将严格遵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合作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如您发现1688员工任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可以通过1688监督邮箱【 b2b-tousu@alibaba-inc.com 】反映问题,1688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开展调查和处理。

9.4 禁止贿赂
(1)双方承诺,在彼此合作期间,禁止一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您及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1688工作人员或其家属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的,均视为侵害1688利益的行为。如查证属实,将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1688构成实质性的损害。
(2)如您有贿赂1688员工的行为,1688将停止一切合作,同时按照双方前12个月总服务金额的30%(若此金额低于10万则按10万)作为反商业贿赂违约赔偿金,该赔偿金1688有权从应付您的服务款中直接扣除,同时1688有权视具体情况追究您行贿的法律责任;如您能够主动协助1688调查并提供相应证据,1688将酌情减轻处罚。如您主动举报1688员工存在索贿、受贿、与1688或您存在暗中交易等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核实将视情节给予您奖励。
(3)如1688员工与您之间存在可能的利益冲突,或发生关联交易的行为(非正当利益输送等),如查证属实,1688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方便上款执行,特别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如下:
咨询与举报:4008545198
举报系统:
https://taotian.jubao.alibaba.com
举报邮箱:taotian-lianzheng@alibaba-inc.com  
廉正管理部是1688独立的组织,负责各类商业贿赂投诉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1688将会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调查。对于您的协助,1688将根据情况给予您更多的商业机会。


 

 

附件:授权书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商家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家授权贵司按本商家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688”)共同缔结的《1688商家分销自动分账技术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1688的指示直接对本商家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含快捷支付、绑定的银行卡等)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和扣划用以偿还本商家在分销自动分账服务下全部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