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条款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同意/确认本协议,或以盖章/签字方式签署本协议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饿了么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主体】如您通过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协议,您应当确保您所使用的商家账号已完成实名认证,并且您已经取得实名认证主体的全部授权,您以甲方名义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性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签约动作】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饿了么另行书面签署即于您与饿了么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使用饿了么平台服务的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饿了么平台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您应立即停止签约程序,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并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

【默认签约】您使用饿了么平台服务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申请、登陆、修改、使用等)均表明甲方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等作为纠纷的抗辩理由。

《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                          

一、总则

1.1 本协议为商户(本协议中所称甲方、您均指商户)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二,与乙方一合称“乙方”)就商户使用饿了么平台相关服务签署的协议。

1.2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饿了么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任一平台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账款管理服务合同》等)及所有饿了么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商户的各类规则(可于饿了么资质与规则频道(现域名为h5.ele.me/service/agreement/)和商户后台的“规则中心”查看,相同规则的内容如有不同,以饿了么资质与规则频道显示为准)。所有饿了么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饿了么平台各处所称“商户协议”“网上订购合作协议”“主合同”均指本协议。甲方同意本条所述的所有协议组成部分

1.3 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商户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饿了么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商户同意饿了么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以在线更新并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饿了么更新协议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在饿了么平台进行公示,商户应及时查看相关公示信息,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果商户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通知饿了么,饿了么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解约。如商户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饿了么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二、定义

2.1 饿了么平台:指乙方提供网络信息及技术服务的平台,包括网址为www.ele.me的网站,或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URL的网页和乙方客户端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客户端中的饿了么频道、饿了么在淘宝经营的频道、入口等)、饿了么商家客户端及饿了么商家后台系统等,以下简称饿了么平台。

2.2 饿了么:指乙方及/或基于饿了么平台实际向商户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包括:部分区域的运营合作商等。本协议由乙方代表饿了么签署。

2.3 饿了么服务:是指由饿了么在饿了么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此相关的软件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户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2.4 配送团队:是指乙方通过物流配送订单分配管理系统自动为甲方匹配的,实际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配送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配送团队”)。

2.5 用户:指于饿了么平台进行购物并将所购商品或服务用于消费的任何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6饿了么平台规则:指饿了么平台已发布/推送及后续发布/推送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规范、解读、公告等,具体以饿了么平台实际展示的内容为准。

三、账户使用以及信息的提交

3.1 甲方在使用饿了么服务的过程中须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饿了么平台及客户端并以商户名义进行相关操作,甲方应妥善保管、管理所有的用户名、密码以及绑定手机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用户名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

3.2 商户亦可以通过相应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登录,甲方确认并同意该手机号码验证登录以及相关的操作行为已获得甲方的有效授权,且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如手机号码发生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3.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设置建立商家后台账号体系用于甲方旗下品牌或门店的管理,除非甲方有明确声明之外,甲方账号体系内,所有账号的操作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3.4 甲方同意:甲方下属的供应商账号有权在商家后台,通过填写、勾选、点击等方式确认该账号下属所有门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门店信息、门店绑定结算账号、合作方案、饿了么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同时,各门店有权在商家后台,通过前述方式确认自己门店的相关信息,甲方不持异议。

3.5 除饿了么存在过错外,甲方应对其账号(含全部下属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门店信息、门店绑定结算账号、双方合作方案、甲方门店合作方案、饿了么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负责。通过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或已获得甲方充分授权。如因各账号之间操作发生的纠纷应当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4.1饿了么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物流配送订单分配管理服务、推广相关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或其他相关服务。

4.2饿了么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时开发新的产品和功能,商户可选择自行开通相关服务,新的产品和功能及相关服务仍适用本协议,如双方就相关产品或功能签署了相应的服务协议的,则优先适用相关服务协议。甲方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有),具体以商户通过后台实际开通和使用的服务为准。

4.3 鉴于饿了么平台的多样性特征,为了帮助甲方获得尽可能多的交易机会,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4.3.1甲方同意饿了么同时为甲方开通全部或部分的饿了么平台门店,包括但不限于:饿了么外卖平台、与饿了么合作的第三方平台。

4.3.2甲方同意饿了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甲方在饿了么平台所开设门店的店铺、商品或服务在乙方合作方经营的第三方平台上的展示,饿了么基于相应平台的要求可对展示方式进行适应性调整。

4.3.3 甲方知悉并同意:甲方仅可在符合相应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求的范围内,享受乙方以及相关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上述服务。如果甲方不需要上述服务的,应向饿了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饿了么确认后自该平台下线。

4.4上述饿了么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由乙方根据乙方内部业务划分或乙方与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的协议约定分别向甲方提供,实际提供方以直接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主体为准并由该主体与甲方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其中乙方作为ele.me域名和饿了么及其相关移动客户端的所有者,通过网站和移动客户端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甲方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乙方一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甲方收费,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由乙方二/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及开具发票。

、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

5.1 饿了么为商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此相关的软件服务等,并根据商户所选择服务,向商户收取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具体以双方确认为准。

5.2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选择饿了么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基于饿了么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向甲方收取或代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5.3当交易订单送达后,按双方确认计费标准从计费基数(以系统显示为准)中进行划扣。扣除甲方应向饿了么支付的服务费后剩余的结算费用,饿了么按照约定向甲方结算。

5.4结算方式为在线结算。结算周期为以饿了么平台系统实际展示为准。

5.5若甲方对结算数据存在异议,应在每笔费用核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饿了么提出书面数据核对要求,由双方共同核对并确认最终结算数据,如无法核实的则以饿了么提供数据为准。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未提供合理有效的其他结算数据的,视为甲方认可饿了么数据。

5.6 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须准确,如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饿了么。如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甲乙双方结算业务的账户设置过渡账户、子账户等,甲方应协助饿了么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相关账户的设立,否则,由此造成的款项延误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7 甲方向饿了么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后,由饿了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其中直接由乙方二提供服务的,发票由乙方二向商户开具;由乙方关联公司/乙方合作方向商户提供服务的,发票由该主体直接向商户开具。

5.8乙方结合市场环境或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形,可能会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模式、服务费用计费标准等)进行更新、升级。更新、升级后的服务模式将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或其他信息展示方式告知甲方后在相应时间生效,如涉及服务费用的变更饿了么将提前至少7天在饿了么平台公示。甲方更新通知生效后继续使用饿了么提供的服务的,视为甲方同意更新后的服务模式,甲方应当依据新服务模式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并配合该等更新、升级;甲方不接受更新后的服务模式的,应当及时通知饿了么,乙方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部分或全部解约,但双方需对协议终止前已提供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

五、甲方权利义务:

6.1资质信息

6.1.1甲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保证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备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饿了么提供的相关服务;同时甲方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6.1.2 甲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及入驻标准向饿了么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品牌授权、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甲方应当确保前述信息和资料以及向饿了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开设门店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认可饿了么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饿了么评估判断为准。饿了么仅在符合条件(经饿了么审查通过)的商品品牌、类目等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资质经平台审核通过后,甲方应及时将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的资质证明文件等信息置于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

6.1.3 甲方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资质、提交或上传的上述资料或信息内容等发生变化的,或甲方门店实际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饿了么并及时向饿了么提交变更后的信息,确保本条所述的门店内容、门店经营资质等是最新的、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给甲方自身及饿了么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1.4 如商户未根据实际经营范围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或无法按照约定提供、变更或补充相关准入资料信息的,或超出自身经营范围在饿了么平台售卖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饿了么有权拒绝店铺的上线或商品的展示;如为在营店铺,则饿了么有权采取下架相关商品、关闭/下线店铺、单方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饿了么遭受损失的,商户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6.2甲方确保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并符合相应广告、宣传、说明中展示的所有内容及承诺。甲方应当履行商品/服务销售者责任,依法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根据饿了么要求提供相应权利、资质证明文件。如因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用户、饿了么或相关第三人损失、投诉、索赔的,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饿了么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饿了么造成的损失。

6.3 门店运营

6.3.1商户同意并理解其应在可提供配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在饿了么平台营业,但若该时间段内配送团队运力不足或出现其他无法配送的情形时,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乙方有权临时将相关门店调整为“休息中”或下线状态。如商户对此有异议的,可选择继续营业,此时商户应当负责自行配送订单货物,并承担相应配送责任。

6.3.2 甲方对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发布信息,包括:店铺信息(如店铺公告、店铺描述、联系电话等)、商品信息(如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描述、图片、文案信息等)、促销信息以及相关服务信息。甲方应当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及行为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发布违禁品交易相关信息或虚假广告,所发布的信息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存在欺骗和误导用户的情形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饿了么有权立刻删除相关内容,停止向商户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户承担。

6.3.3甲方应自行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维护、调整。若甲方需委托饿了么进行维护或调整的,应提前向饿了么提供需要修改的信息并保证信息准确。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准确或变更信息提交不及时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3.4 商户应当及时处理订单,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保证在接收到来自于饿了么平台的用户订单后,按饿了么平台规定的订单处理时限完成订单商品的制作、分拣、打包,并确保对商品的分拣、打包正确、完整、安全、规范。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包括商户因此遭受的损失、用户以及饿了么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商户与用户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

6.3.5发票开具:甲方应向用户提供与实际支付货品金额等额的发票。

6.3.6订单费用支付方式:本协议有效期内,饿了么平台为甲方提供在线支付服务,甲方门店订单均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与用户进行订单结算。

6.3.7 门店关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自身经营调整或其他原因计划下架在饿了么平台上门店的,应当提前30日于相应门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关停信息,并对于门店关停前接收的订单完成履约及相关交易保障责任且与饿了么的款项结算完毕后,方可依据约定关停门店。否则,饿了么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6.3.8 价格以及营销活动

6.3.8.1 甲方应当保证商品在线标注的价格真实、准确,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且遵循市场规律。商户自主发起并组织实施营销活动或参与平台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做出的活动承诺。

6.3.8.2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商品及/或服务的推广方式。饿了么会根据市场需求及商户经营情况等不时发起营销活动,并根据各活动的整体策略确定开放报名的商户范围及活动商户的优选维度,获得报名资格的商户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报名(或通过市场经理委托报名),选择报名活动的商户应确保始终符合营销活动基准规则、所报名活动招商规则及其他活动相关要求。为共同保障用户体验及活动秩序,报名审核通过后,未经饿了么同意,商户不得无故中止/终止与饿了么就该营销活动所开展的合作。另外,甲方授权饿了么将甲方店铺中符合活动条件的商品或服务纳入饿了么平台活动中,如甲方不同意的,应书面通知饿了么对特定促销活动予以下线处理。促销涉及到的销售折扣、成本费用等(统称“促销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饿了么有权视具体活动经营效果等情况以饿了么平台系统定期自动结算的方式按照具体联合活动内容给予甲方在特定活动期间其承担的促销费用以部分服务费用折扣的方式减免。

6.3.8.3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按照约定或承诺实施(不论活动方案、项目是否下线或甲方已停止营业)或导致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变故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饿了么。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投诉、行政机关处罚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若由此给饿了么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进行赔偿。

6.4 诚信义务

6.4.1 甲方承诺使用乙方服务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出现以下行为: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平交易原则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行为。

2) 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利用饿了么平台的特殊性,进行任何损害饿了么、其他经营者、用户利益、或违反饿了么平台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伪造订单、提升商户排名、骗取饿了么商户活动补贴费用及用户活动补贴费用、虚构销量、违规套现、利用系统漏洞获取利润、对用户消费欺诈等。

3) 甲方无国家规定的相关登记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主体资格、税务登记、食品类经营许可证等)或相关资质存在缺陷的;甲方未经营实体店铺或甲方实体店铺不符合行业检测/认证/许可标准的。

4) 诱导/伪造甲方门店页面内反馈或评价;唆使/诱导用户改变真实评价。

5) 滥用饿了么平台服务保障;商品/服务/设置的活动价格异常;设置虚假活动。

6) 违规再上线。

7) 以任何手段或措施(如明示或暗示用户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可通过饿了么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将饿了么平台特定类目下的交易转移至其他类目,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饿了么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或减少向饿了么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

8) 其他不符合饿了么平台规则的行为、或其他损害饿了么平台、用户和其他商户利益的行为。

6.4.2 甲方应维护饿了么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贬低、诋毁其他经营者,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饿了么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在饿了么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6.4.3 如甲方或其员工存在本协议第6.4条相关约定的,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且饿了么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收回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优惠(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费率优惠等)、置休门店、取消活动、门店下线、扣除结算费用、解除本协议等措施的一种或多种,同时因甲方及/或其员工违规行为造成饿了么或第三方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全额损失的赔偿责任,甲方未按照饿了么要求赔偿损失的,饿了么有权自指令相关第三方自甲方账户中直接扣取相应费用,甲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取的,饿了么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

6.5商户认可并接受饿了么基于提升消费者体验及平台商户经营能力,从品牌、店铺等维度对商户经营进行的考核及饿了么所制定并公示的相关考核标准,并承诺在考核中诚实守信,不对考核结果弄虚作假。如商户违反前述承诺或在考核中最终未能达标的,商户同意饿了么可终止本协议。

、饿了么权利义务

7.1 饿了么应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见本协议及其附件。

7.2 若甲方需要发票,甲方需在账单出具的次月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票申请(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在线发起、邮件、盖章申请函件等),乙方在收到开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如甲方未申请或提供的开票信息虚假、错误等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相关服务由乙方合作方提供,该部分服务费用系乙方合作方委托乙方收取,并由乙方合作方向该商户开具发票。商户同意,因乙方合作方与商户在合作、结算、开票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由乙方合作方与该商户自行解决。

7.3 技术支持:饿了么向甲方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在饿了么平台设立的门店经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饿了么应予以解决,以保证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甲方因技术问题无法管理门店后台的情况下,饿了么可基于避免商户损失扩大的目的代为管理。

7.4 甲方理解并同意,因饿了么平台系统升级、调整、滞延或配送团队运力变更等情况,可能致使短时间内饿了么无法按本协议内甲方的选择提供相关服务,如发生本条所述情形,饿了么确保将尽快安排进行技术修复(以下称“修复期”)。甲方理解并同意,修复期间内饿了么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模式以保障甲方订单的正常履行,其他服务模式将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告知甲方,若甲方对其他服务模式有异议的,应当告知饿了么并立即停止使用饿了么提供的服务,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该其他服务模式,修复期内双方按其他服务模式对应的技术服务费计费标准进行计费,并于修复期届满后自动恢复至本协议原定的服务模式及对应技术服务费计费标准。若因饿了么平台系统升级、调整等情况致使短时间内无法按甲方的选择终止本协议一项或多项服务的,饿了么将尽快安排进行技术修复,具体服务终止时间以饿了么平台实际提供为准,服务终止日之前产生的服务费用甲方应当向饿了么正常支付。 

7.5 以推广甲方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饿了么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甲方的商品/服务进行相关宣传介绍或推荐/推广活动。甲方对上述行为表示认可,并免费许可饿了么在前述宣传推广中使用甲方及其旗下门店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及门店的品牌、LOGO、文字、图片、商标等,并有权对上述权利进行再授权。本条所述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

7.6 饿了么有权对甲方拟在饿了么平台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审核,饿了么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内容或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予以删除或拒绝发布,但双方确认,饿了么的前述审核、删除不为饿了么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甲方根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7.7 如任何第三方就甲方、甲方的商品/服务等向饿了么平台投诉,甲方应当负责解决该投诉。

7.8甲方同意饿了么通过信息推送、平台公示、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送合作信息或通知等内容,甲方可通过任何一种联系方式确认合作信息或通知等内容,所确认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允许饿了么平台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7.9 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饿了么可对商户的商品、交易及店铺等数据进行查阅。因网上交易平台具备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等特殊性,饿了么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饿了么无需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饿了么或饿了么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平台上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某个具体商户、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信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您认可饿了么以大众一般认知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判别,饿了么可根据不同情况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商户提供服务等处理。

、数据以及信息安全

8.1 对于商户在使用饿了么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饿了么尊重并依法保护商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饿了么收集、记录的商户在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乙方,且是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商户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8.2 基于履行本协议的需要,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饿了么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且乙方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饿了么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基于本协议使用甲方以及甲方门店向乙方提供的全部信息/数据,以及乙方自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的甲方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同时,甲方保证饿了么对该等数据及信息的使用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8.3 饿了么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公开或向除乙方关联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但以下情况除外:

1) 获得甲方授权同意共享的信息。

2) 为甲方提供商品和服务所必要对外公开或提供的信息。

3) 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核查的强制要求、按照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而需提供,具体核查要求的信息以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4) 饿了么以学术研究、调研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5) 为维护饿了么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用户及其他商户的合法权益。

6) 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或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而提供。

8.4 甲方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甲方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他授权的情况下,甲方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5 甲方同意,用户向甲方提供的,在饿了么平台生成的因履行本协议约定合作而产生的用户信息的所有权归饿了么所有。饿了么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整合处理。甲方应对用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自行违法使用或者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提供、贩卖。

8.6甲方向饿了么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商户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8.7 除商户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商户同意不对饿了么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饿了么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饿了么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8.8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多经营数据的参考,饿了么可能会将甲方经营情况与其他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如经甲方向饿了么申请,饿了么可将分析结果提供给甲方进行参考。甲方同意并授权饿了么可从事本项分析行为并使用与甲方相关的经营数据,同时,也可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其他商户。但甲方理解并同意,饿了么输出的分析结果仅供甲方参考,如甲方使用分析结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与饿了么无关。

8.9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

9.1 甲方理解并同意,除非饿了么平台另行声明,饿了么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数据、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以下简称“全部资料”)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属于饿了么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饿了么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9.2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标识指“饿了么”,以及“饿了么”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或任何类似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商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或任何特定描述能使第三方识别乙方的,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乙方标识。

9.3甲方理解并同意,在使用饿了么平台时上传、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软件以及表演等为甲方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甲方理解并同意饿了么通过饿了么平台所上传、发布的所有内容的著作权无偿授权给饿了么,包括但不限于存储、使用、发布、复制、出租、展览、展示、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修改、改编、汇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等权利。对于与著作权相关的任何及一切人身权利,甲方在此明确承诺将不予主张或放弃,或者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一并授权给饿了么使用。

甲方同时授权饿了么有权以饿了么的名义单独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以上内容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并获得损害赔偿等任何方式,维权产生的费用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担。

9.4甲方保证向饿了么所提供的用于广告宣传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等)、门店商标、商号、logo等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若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人参照饿了么平台相关规则通知饿了么甲方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供对应的权属证明材料的,饿了么有权通知甲方并对门店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该等行为不视为饿了么违约,由此带来的责任与甲方及饿了么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本条所示原因,甲方接到饿了么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参照饿了么平台相关规则申诉。甲方理解并同意,饿了么不对重新上线前甲方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9.5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销毁任何带有饿了么标识的物品外包装或宣传资料等,并不得再使用饿了么标识以及其他拥有合法权利的软件、网站名称、网站内容、电子文档资料等,否则,饿了么有权向甲方追究侵权责任。

、消费者保障

10.1 甲方了解并同意甲方是用户保障的责任主体。甲方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商品以及服务、开展经营活动,并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具体以饿了么平台规则为准)。

10.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同意在用户选择商户所发布的相关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后,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即成立。

10.3甲方同意当饿了么受理用户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在饿了么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甲方同意饿了么可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判定甲方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退款或赔付义务。在判定甲方应对用户进行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情况下,甲方同意饿了么可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自甲方的保证金(如有)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支付给消费者,饿了么亦可使用自有资金或应结算货款代甲方向消费者进行支付,同时饿了么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甲方进行追偿。

10.4 如甲方违反消费者保障义务的,饿了么有权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停止向商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向商户进行结算、下架相关商品、关闭店铺等措施,如因此导致饿了么遭受损失的,商户还应赔偿饿了么相应损失,同时饿了么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协议的终止

11.1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存在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双方另有约定时,甲方不得行使单方解约权。如甲方依据本条款约定通知解除本协议的,须通过向饿了么提出申请,并在商户店铺首页显示该店铺即将终止经营的公告信息,三十天(30)后本协议终止。

11.2 符合以下情形的,饿了么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2.1 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11.2.2 商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或饿了么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的一种或多种。

11.2.3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饿了么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

11.2.4商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如门店丧失主体资格,则饿了么将停止为该门店提供服务)

11.2.5商户在饿了么平台的实名认证信息发生变更/失效的。

11.3 在使用饿了么服务(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内容等)的过程中,如商户或商户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业务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饿了么有权立即终止商户继续使用饿了么的任何服务(包括关闭商户于饿了么开设的所有店铺等),饿了么及饿了么各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商户的任何合作关系并

11.3.1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11.3.2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11.3.3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行为。

1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饿了么有权提前30日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书面及本协议约定方式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某些服务。饿了么以本条所述方式提前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某些服务的,则双方结清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费用或单项服务发生的费用后,双方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11.5 协议终止后,饿了么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商户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甲方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亦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商户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1.6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履行相关善后义务:

(1)饿了么有权删除平台上甲方已发布的信息,且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2)本协议终止前甲方已与用户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3)如饿了么已经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就已经提供的服务向饿了么支付费用;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理解并同意饿了么保存甲方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如商户在本协议终止前在饿了么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饿了么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5)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如甲方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饿了么有权将甲方的平台账户余额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一定金额冻结,用于解决服务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用户投诉进行赔付;待纠纷解决后,饿了么将冻结款项解冻。

11.7有效期届满后,若不存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且饿了么未要求您须就与饿了么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同时您须满足饿了么所公示的入驻条件的,则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继续执行至前述事宜发生之时。

十二、违约责任                          

12.1 商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饿了么除有权根据约定对甲方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支付、关闭/下线门店、取消或要求甲方返还饿了么提供的各项优惠资源等)外,商户还应根据本协议向饿了么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商户须赔偿饿了么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1、饿了么因行政处罚、生效判决、法定标准范围内的调解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款;

 2、饿了么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饿了么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12.2 商户因产品质量或出售假冒商品等被社会媒体爆出较大负面舆情或店铺经营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饿了么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商户除应当赔偿饿了么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外,饿了么还有权要求商户支付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作为违约金。

12.3因饿了么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包括未及时付款,且在商户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的,应承担因此给商户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经饿了么同意单方终止本协议或停止/变相停止其在饿了么平台在线店铺经营造成饿了么损失的,饿了么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返还双方合过程中甲方门店享受的资源对价,该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优惠、营销补贴、流量支持、运营支持、系统改造成本等,损失无法统计的按照人民币2000元/店为标准计算。

12.5 如甲方店铺未依据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提供商品/服务,或甲方店铺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但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备案或审批的或虽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备案或审批但未在店铺内公示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导致饿了么遭受损失的,饿了么有权向甲方索赔。

12.6所有甲方应当承担的损失以及违约责任,饿了么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如逾期支付的,饿了么有权自双方来往款项中扣除,或指令第三方从甲方账户中予以扣除,若金额不足以抵扣的,饿了么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十三、不可抗力及有限责任

13.1由于双方不能预见或避免并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政府行为或指令(包括行政部门命令、广告整治等)、罢工、暴乱,起义,骚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部分变更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书面报告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可选择另行投放或协商解决。

13.2 饿了么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饿了么服务前已充分了解饿了么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饿了么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甲方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13.3 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病毒侵袭,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银行等第三方原因,导致饿了么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饿了么违约,但饿了么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3.4 饿了么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饿了么成为甲方在饿了么平台上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饿了么仅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相关服务,不对甲方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13.5 饿了么依据法律法规对甲方所提交的资质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的,并不意味着饿了么对甲方店铺经营商品/服务类型或范围的确认或许可,如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甲方自行承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饿了么对甲方因信赖审查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3.6甲方授权饿了么代甲方对用户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并承担赔付责任。当饿了么代甲方向买家进行赔付时,甲方认可饿了么以大众一般认知对交易纠纷进行的判责及判责结果,如最终证明饿了么判责有误或赔付金额过高,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甲方同意自行向受益买家追偿,不向饿了么追责或主张任何权利。

十四、通知以及送达

14.1 甲乙双方如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对方。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给自身及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变更方承担。

14.2 甲方保证向饿了么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甲方在开设门店时生成的用于登陆饿了么商家后台查看平台公示、接受系统消息及时信息的账号(包括子账号)也将作为甲方的有效联系方式。

14.3饿了么有权通过甲方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甲方有效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饿了么平台公告,向甲方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甲方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甲方的账号发送即时信息、系统消息等。电子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十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鉴于协议方于饿了么平台履行服务协议,因此协议方认可服务协议履行地为饿了么平台经营地上海市普陀区,并一致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六、其他

16.1 饿了么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商户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饿了么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

16.2 饿了么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商户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6.3 本合同包含饿了么与商户之间就本文件中所标之合作内容的完整理解和约定,它并取代所有先前的口头和书面的约定。任何上述先前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均被取消,但已经发生的权利不应被损害。

16.4 双方均为独立民事主体。本协议的签订在甲乙双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并非饿了么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饿了么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事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事宜,或对双方关系进行不实宣传。否则,饿了么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饿了么赔偿饿了么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附件一:《禁止商业贿赂协议》;附件二:《配送技术服务协议》;附件三:《食品安全协议》; 附件四:《合作方案》

 


 

附件一:禁止商业贿赂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签订《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共同在本协议规定下开展业务:

一、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董事、关联公司、顾问、代表、商业合作伙伴等)为销售商品/服务、获取交易和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贿赂饿了么(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董事、关联公司、顾问、代表、商业合作伙伴等)的行为。

1.2 本协议所称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服务或其他财产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假借折扣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乙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以及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培训或安排子女入学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等。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2.1 甲乙双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正常开展业务,禁止一切商业贿赂行为。甲乙双方对合同所涉业务往来予以监督,若发生饿了么认定的商业行贿行为,甲方应就贿赂财物的认定、数量等积极配合饿了么调查、提供证据。

2.2 饿了么员工或其家属/亲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甲方及其员工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亦不得接受甲方或其员工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员工或其家属赠送的财物或其他利益。饿了么鼓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投诉、举报前述行为,并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调查。对于甲方的协助,饿了么将视情况给予甲方更多的合作机会,并可酌情减免甲方的违约责任。

2.3 合作双方公司的正常礼尚往来、节日礼物馈赠,由双方公司统筹安排,不得私相授受。所有未经饿了么统筹处理的馈赠,饿了么将认定为商业贿赂。

2.4 饿了么员工或其家属/亲友对于甲方的馈赠应予拒绝;若迫于情势接受馈赠的,应于归岗后立即上报并交由饿了么处理。经饿了么统筹处理的,将不认定为受贿。

2.5 饿了么员工或其利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不得在甲方公司持股或由第三人代持股。甲方的股东、监事、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项目主管人员等系饿了么人员或其利益相关人员的,甲方应当在双方合作前书面、如实告知乙方。

2.6 甲方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优势排名或冲高销量、套取补贴等为目的,通过任何形式虚构订单,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虚假交易,自行或协同他人通过饿了么平台采取虚假购买/虚假接单的行为;

2)发现用户通过乙方客户端进行任何虚假购买的情形,不及时制止也不及时向饿了么客服或联系人反馈的行为;

3)其他通过饿了么平台下单并支付,但未发生真实配送或在甲方主导下恶意取消订单的交易行为。

甲方涉及上述行为的,饿了么可直接向用户消费款项中抵扣甲方上述行为涉及的不当利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同时,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3.1 若饿了么员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甲方及其员工索取商业贿赂或接受任何形式利益的,一经发现,饿了么有权对该员工予以警告、人事处分或开除,情况严重者,饿了么保留以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

3.2 若甲方或其员工违反本协议,视为造成饿了么实质性经济损害,饿了么除有权立即暂停服务及与甲方结算应付款项外,亦有权随时解除主协议,同时甲方需向饿了么赔偿造成饿了么损失的费用;情况严重的,饿了么保留以司法途径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四、举报监督方式

4.1 本协议双方为更好、方便的执行,提供以下信息作为双方接受商业贿赂举报的联络窗口:

乙方举报邮箱:(ele.jubao@list.alibaba-inc.com)


 

附件二:配送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与乙方已签署《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并已生效。双方同时签署本《配送技术服务协议》作为主协议的附件之一。

一、     定义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条款中对于各名词的解释及定义,并同意按照该定义履行相关义务。如具体配送服务产品变更导致以下定义发生变更的,以饿了么平台系统显示内容为准。

1.1 配送技术服务:指乙方运用多维度技术方式构建配送服务平台,于配送服务平台内协调资源,由相关配送服务提供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专送、快送等服务。甲方可根据自身的配送需求选择相应的配送产品。具体配送产品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价格、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选择具体配送产品时饿了么平台所公示的产品信息为准。

1.2 配送团队:是指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自动匹配的实际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配送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配送团队”)。

1.3 配送服务费:配送团队为门店订单提供的配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含用户消费款项内的用户实付的配送服务费用和甲方参与营销活动中所承担的配送服务费补贴。配送服务费由乙方代为收取(甲方选择自主配送方案的除外)。

二、服务内容

饿了么为饿了么平台内相关配送服务提供方的配送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的配送产品类型、配送距离及收费方式等)提供有关网络服务、信息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具体以甲方自行选择并实际使用的服务内容为准。

三、发票

配送服务费发票:若甲方采用自主配送方式,则配送服务费用对应的发票由甲方自行向用户开具,若甲方采用配送团队模式,将由配送团队向用户及商户提供与其支付或补贴的配送费等额的配送费电子普通发票。

四、权利义务

4.1用户下单并付款成功后商户应当及时接单,除非商户已获得用户同意取消订单,否则不得取消订单。因商户擅自取消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饿了么产生第三方投诉、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商户须予以赔偿。

4.2用户取消订单、退货或发生交易争议的,如因配送团队原因造成的,则配送团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以乙方平台内公示的相关赔付规则及其他类似规则为准(若有),同时,甲方可拒付当次订单对应的相应费用,同时,饿了么负责协调解决因配送团队原因产生前述问题;如因甲方自主配送或自行委托第三方配送产生的取消订单、退货或发生交易争议的,或甲方准备订单超时或甲方商品/服务问题等导致用户取消订单、退货或发生交易争议的,则相关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仍需按主协议及其附件约定向饿了么支付服务费用。

4.3 因商户原因导致订单商品与订单不符、订单商品缺失、配送过程中损毁或者遗失的,或是送达后无法食用或使用的,或对用户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导致用户取消订单或提出其他异议或索赔的,商户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4配送团队负责配送的订单,如因配送服务发生争议的,甲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按照约定及时、完整、合理地进行了订单的履约且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否则,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4.5其他未尽订单情况的责任划分,由双方另行协商,或以乙方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及其他类似规则为准(若有)。

4.6 如商户选择订单由配送团队配送,则配送团队承诺按订单约定时间及时赶至商户处取走订单商品,若因配送团队迟到而导致用户或商户损失的,由配送团队负该损失饿了么应配合用户与配送团队沟通协调,具体赔偿标准以乙方平台公示的相关赔付规则及其他类似规则为准。

4.7 配送团队保证商户商品的配送安全以及时效,在商户按约定完成打包的情况下,如因配送团队责任导致商品破损、遗失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缺失除外)或延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引发的用户取消订单、退货或索赔等),均由配送团队承担饿了么应配合用户与配送团队沟通协调,具体赔偿标准以乙方平台公示的相关赔付规则及其他类似规则为准。

4.8甲方理解并同意:由于配送团队由第三方提供,故甲方各门店因所在区域不同,将可能适配不同的配送服务,具体以各门店商家后台显示为准。同时,如门店所在区域配送团队发生变化导致该门店无法享受相应的配送服务的,为确保甲方门店的正常运营,饿了么有权变更相应的配送服务,该等变更饿了么将提前7天提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该等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饿了么,饿了么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停止配送团队服务,如甲方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使用变更后的配送服务将表示甲方接受变更后的服务。

五:不可抗力以及责任限制

5.1甲方知悉配送团队人员可能存在因天气、地震等特殊及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暴雪及政府行为)无法提供配送服务的,饿了么及配送团队不承担责任。具体无法提供配送服务的时间及恢复服务时间饿了么将通过系统提示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5.2 突发事件:若因天气原因或者活动火爆,造成订单激增,配送团队无法保证及时配送的,为了保证用户体验,经甲方事先同意后饿了么有权对甲方发生上述问题的门店进行暂时关店,待物流配送正常后恢复正常营业。

5.3 饿了么根据甲方选择的配送产品,协调相应配送资源为甲方提供与配送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不同的配送产品因配送团队、技术服务偏差等原因可能产生不同的送达完成率,且对应配送相关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也存在差异。但甲方理解并确认,饿了么及配送团队对提供的任何配送产品均不承诺百分之百的送达完成率。

5.4 饿了么及结合配送范围、配送时段、甲方的营业时间等综合因素,通过技术服务向甲方展示、提供不同的配送产品供其选择,并根据甲方选择的配送产品由配送团队提供相关配送服务。但甲方理解并确认,因特殊地理位置、特殊天气以及夜间配送时间等饿了么及配送团队无法控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饿了么及配送团队提供的服务会有所偏差。该等情况下,饿了么有权根据前述因素对相应运力、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整,如饿了么及/或配送团队因前述原因而未达到承诺的服务标准时,甲方不以此主张饿了么违约。

六.配送团队管理

6.1配送安全:配送服务提供方保证配送团队人员的人身安全、配送过程中的商品安全等,若发生配送意外均由配送团队承担,但因商户原因造成的除外。

6.2 配送装备:配送团队取货人员的着装以及装备需符合专业标准,包括取货人员的工作服、电动车、保温箱、保温包、腰包等。

6.3商户应当将在将订单交于配送团队前按照如下要求核实骑手身份

1) 出示订单内容或准确的报出订单内容;

2) 着装及装备符合配送团队的标准。

6.4本协议内与配送相关的各项责任及约定依据甲方选择的服务模式由配送团队或甲方各自承担。

6.5 甲方委托配送团队提供配送服务的,配送团队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六、其他

本《配送技术服务协议》作为主协议的附件之一,《配送技术服务协议》未约定事宜适用双方签订的主协议及其附件,本《配送技术服务协议》与主协议及其附件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配送技术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附件三:食品安全协议

为落实网络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强服务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饿了么网上订购平台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为商户(即商户)提供所享有的服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一、饿了么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饿了么平台为商户提供外卖信息服务,并负责监督管理商户食品安全。

二、饿了么负责制定并执行商户入驻饿了么平台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饿了么平台予以公开,商户应严格遵守饿了么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三、商户入驻饿了么平台提供食品类商品销售以及相关服务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四、商户应当在饿了么平台门店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如商户拟终止其在饿了么平台全部或部分门店的经营的,则应当提前三十日在相应门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后方可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终止合作。

五、商户应当在饿了么平台门店信息公示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并确保公示的信息真实。

六、如果商户提供餐饮服务的,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二)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三)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五)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七、商户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八、商户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九、商户委托配送团队提供食品配送服务的,配送团队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配送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十、商户应当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十一、商户如有违反上述约定,应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同时,饿了么有权根据商户违法行为轻重程度给予删除违法食品信息、置休、下线整改或永久下线等处理。


附件四:合作方案

1、  计费方式:

单笔订单的服务费=计费基数*费率 (%)+履约服务费(元/单)+ 增值服务费(元/单) +其他费用;

当计费基数*费率小于约定的保底价时,计费基数*费率的结果按照保底价计算;

计费基数以系统显示为准,如您的门店属于城市合作商所在区域门店,您的计费基数可能与其他区域门店不一致。

2、  特别说明:

(1)   费率、相应的保底价、履约服务费根据各门店所选择的服务方案、收费模式、门店所在区域、门店所属行业等因素不同而不同,具体以《门店信息及合作方案说明函》为准;

(2)   履约服务费可能会因订单所属时段、订单配送距离、订单是否需要冷链服务以及订单重量等订单性质不同而发生额外增加/变化,具体以饿了么商户后台展示的规则为准。

(3)   增值服务费:饿了么或饿了么的合作方基于为商户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收取增值服务费,具体以《门店信息及合作方案说明函》为准;

(4)   其他费用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3、  实际经营中,商户以及旗下门店应当根据饿了么平台规则在所选择的行业类目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商品、提供服务等),否则,饿了么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或暂停为门店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线/置休门店等),直至商户按照实际经营的行业类目重新就具体的合作方案以及收费标准重新达成一致。

 

 


 

关于饿了么商户在淘宝APP进行展示的确认承诺函

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饿了么”):

我司同意:我司在饿了么开设的网络店铺在淘宝APP各端进行展示,并同意使用饿了么为该等展示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基于前述事项,我司作出如下承诺:

1、 我司同意只有在符合淘宝平台规则、相关淘宝入驻标准且经审核通过的门店/商品/服务的情况下,才可以在淘宝APP端进行展示。

2、 我司以及我司的门店仍属于饿了么平台商户,并非淘宝APP商户;

3、 我司以及我司的门店在信息展示以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交易纠纷,应当由我司自行通过饿了么平台解决,与淘宝APP无关。

4、 一旦我司的门店不再符合入淘宝平台规则、相关淘宝入驻标准的,本函所述服务将被全部或部分终止;

5、 我司已将本文内容完整告知了我司账号下属的各门店,我司的门店知悉并同意本文全部内容并授权我司代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