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阿里拍卖平台珍品“假一赔三”服务协议
一、立约背景
鉴于您同意在阿里拍卖平台为向您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提供“假一赔三”服务,为了规范您向消费者提供的上述服务,明确商家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等有关内容拟定本协议。
二、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合称“淘宝”)与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卖家 (以下简称“卖家”或“您”)就“假一赔三”服务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三、协议效力和变更
3.1、卖家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且卖家加入“假一赔三”服务的申请经淘宝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3.2、淘宝可根据法律及业务发展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假一赔三”相关服务规则(以下简称“变更事项”),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平台经营活动,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您继续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继续发布商品信息、使用“假一赔三”服务标识,则表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3.3、本协议作为《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协议未约定内容,以《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与《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不一致者,以本协议为准。
四、“假一赔三”服务内容和承诺
4.1、“假一赔三”服务是在您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的约定承诺为买家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基础上,由您选择向买家提供的一项特色服务。
4.2、商家通过招商入口报名并审核通过后,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假一赔三服务标准》的服务覆盖类目要求(覆盖类目将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假一赔三” 服务运营情况进行不时调整)在您特定商品的详情内会增加“假一赔三”标签,即表明商家承诺为其商品提供“假一赔三”服务。
4.3、您承诺支持“假一赔三”服务的商品均为真品,不存在阿里拍卖平台《假一赔三服务标准》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作者造假、材质造假、品牌造假等任一造假情形。当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您在阿里拍卖平台出售的标有“假一赔三”服务标签的商品,在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您出售的商品存在违反《假一赔三服务标准》规定的造假情形的,买家有权发起“假一赔三”赔付申请。在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情况下,您同意承担假一赔三责任:即退回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三倍(单笔赔付金额上限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承担所涉商品全部物流费用。
4.4、“假一赔三”服务作为卖家向买家提供的一项服务,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您是服务的唯一责任主体,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不对您向买家提供的“假一赔三”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当发生买家主张您的商品违反“假一赔三”服务承诺等情形时,您应积极与买家沟通协商并保证买家的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退换货要求,您应积极处理。
五、卖家未提供服务的判定
5.1、为维护消费者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淘宝将适时介入处理,具体为:
(1)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卖家出售的支持“假一赔三”服务的商品,买家在收到商品后认为该商品为符合“假一赔三”服务申请条件而发起维权申请,而卖家与买家协商未果;
(2)买家在服务申请时效内提出 “假一赔三”赔付申请;
(3)如果卖家自行确认买家的赔付申请成立,或者买家根据淘宝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且经淘宝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卖家应承担假一赔三责任。如卖家怠于承担责任的,淘宝有权通知支付宝公司依照淘宝的指令自您缴存于支付宝账户的阿里拍卖平台经营保证金、您的支付宝余额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买家。同时淘宝有权无限期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卖家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直至卖家履行了约定的义务。
5.2、您同意当淘宝受理买家提出的“假一赔三服务”维权和赔付申请时您应积极配合 ,在淘宝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买家交易的商品不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
5.3、您同意淘宝介入处理时,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并依据该材料作出判断,同时您授权淘宝有权(但无义务)依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代卖家对买家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并承担支付或赔偿责任。如因您和买家提交的证据材料导致淘宝判断错误造成损害,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5.4、卖家如需承担假一赔三责任的,即视为卖家违规,淘宝有权依照淘宝规则及《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的内容给予卖家相应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6.1、在履行“假一赔三”服务的过程中,您存在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和/或相关规则的行为时,应赔偿淘宝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但不限于:
(1)淘宝被判决须对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额;
(2)淘宝代卖家向消费者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
(3)淘宝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
(4)淘宝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6.2、淘宝依照本协议约定执行赔付、代为赔付、追索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损失等事项时将向支付宝公司发出相关指令,您授权支付宝公司依照淘宝的指令对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保证金和/或余额执行冻结、划扣等操作,详细的授权内容和操作指令依照《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
七、协议终止
7.1、出现以下任一一种情况时,本协议终止,同时您将退出“假一赔三”服务:
(1)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新的假一赔三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淘宝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3)您成功申请解冻《阿里拍卖平台——珍品频道合作协议》约定之经营保证金,且保证金余额为0,则本协议自您成功申请解冻之日起自动终止。
(4)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与保证,淘宝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7.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来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7.3、本协议终止后,您商品相关页面的假一赔三服务标识将被取消。
八、争议解决及其他
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淘宝与卖家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淘宝和卖家均同意由淘宝住所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8.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申请规则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