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服务协议

                                                                                   

最新修订日期:2020年9月14日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签约主体

1.1、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可统称为淘宝)与参与淘宝平台(包括淘宝网、天猫、阿里拍卖等)网络竞价的买家(以下简称买家”)签署。

 

第二条:立约背景

2.1、为维护淘宝平台网络竞价交易秩序,规范买家与卖家(包括发布竞价商品的淘宝网卖家、天猫商家、阿里拍卖入驻机构等)的网络竞价行为,保障买家与卖家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相关规则、《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和和现有业务的规定拟定本协议。

2.2、淘宝仅向您提供网络竞价技术平台,其中,本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站空间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站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网络竞价技术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及商品相关描述(以下统称“拍品信息”)均由卖家自主发布,您通过淘宝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网络竞价且竞价成功的,您将受到您与卖家之间达成的买卖合同的约束。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时起生效。

3.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附件或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如有任何变更,淘宝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您。任何修订和新规则及流程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继续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条款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定义

4.1、网络竞价:是指卖家以竞价方式发布拍品,采用公开竞价形式,由竞价成功者最终获得拍品的交易方式。买家参与网络竞价即简称“竞拍”。

4.2、竞价成功者:指网络竞价中获胜,最终有权购得拍品的买家,亦称“买受人”。

4.3、营销活动:指淘宝组织的拍品推广活动,包括日常拍品活动和节庆促销等主题专场活动。

4.4、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条:参与网络竞价的条件

5.1、符合以下条件的买家方能参与网络竞价:

5.1.1、其已确认接受《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支付宝服务协议》,成为淘宝平台会员并绑定了支付宝账户;

5.1.2、其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用于淘宝在其出价时止付锁定拍卖保证金;

5.1.3、淘宝未拒绝其参与网络竞价的申请。

 

第六条:网络竞价服务及买家义务

6.1、淘宝同意向买家提供稳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使买家参与的网络竞价得以顺利进行;买家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

6.2、在网络竞价有效期内您确认出价的,根据卖家设置的保证金类型淘宝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动锁定相应金额的拍卖保证金;如您符合《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及流程规定的释放条件时,淘宝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释放保证金。

6.3、您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参与网络竞价,遵守相关出价、获得拍品、成交价格、拍卖保证金止付锁定/释放/赔付等各类规定。

6.4、您确认,因部分卖家的拍卖活动须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供买家(含所有参与竞拍的买家)的相关身份信息,如您参与竞拍的拍品属于该部分卖家提供的拍品,则您同意将您的身份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提供给卖家用于卖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之用,具体提供方式为:在您签署本协议后,在网络页面中填写相关身份信息。

 

第七条:买家竞拍不买的责任

7.1、竞拍成功后,买家须按照规定完成交易,不得竞拍不买。买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视为竞拍不买,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或卖家原因导致的除外:

7.1.1、在竞拍结束之时起的72小时内,拒绝按照成交价格支付拍品货款;

7.1.2、在竞拍成功且付款后,买家申请退款(拍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除外)。

7.2、为了维护淘宝平台网络竞价交易秩序,防止买家恶拍,尽量避免并妥善处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纠纷,您参与竞拍时止付锁定的保证金将为本次竞拍提供保障。如您出现竞拍不买行为,您同意淘宝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划扣您的拍卖保证金用于赔付卖家;且淘宝仍有权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对您进行处理。

 

第八条:协议终止

8.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8.1.1、买家未竞拍成功的,本协议自保证金释放之时起终止;

8.1.2、买家竞拍成功且未出现竞拍不买情形的,本协议自交易成功之时起终止;

8.1.3、买家竞拍成功且卖家在买家付款前关闭交易订单的,本协议自订单关闭且保证金释放之时起终止;

8.1.4、如买家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8.1.5、本协议(含规则)调整时,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淘宝收到您通知之日起终止;

8.1.6、淘宝有权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8.1.7、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免责及有限责任

9.1、本协议项下的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技术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对此买家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淘宝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

9.1.1、因您的浏览器不兼容、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

9.1.2、系统停机维护;

9.1.3、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9.1.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9.1.5、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2、淘宝仅向您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与卖家之间达成拍品相关的交易,淘宝并非交易的参与方,不对卖家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在淘宝平台上传的线上信息及拍品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拍品交易产生纠纷的,均由卖家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2、因淘宝与买家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淘宝和买家同意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附件: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人(含本公司,以下同)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本人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淘宝)共同缔结的《网络竞价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的约定,根据淘宝的指示直接对本人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止付锁定、释放、支付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