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商家服务市场进行交易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淘宝责任的条款、对商家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服务市场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淘宝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淘宝商家服务市场用户交易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4131

第一条 立约背景

1.1 淘宝商家服务市场是一个主要以服务商服务为交易对象的网上服务市场,淘宝为用户提供在线交易相关的网络服务及技术支持,并结合淘宝网上交易系统为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提供便利和网络服务。

1.2 为了规范用户通过淘宝商家服务市场进行交易等各项行为,明确用户的权利义务,营造规范、有序的淘宝商家服务市场交易秩序,保障用户及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或《天猫服务协议》、《淘宝规则》、《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等内容,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 签约主体

2.1 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甲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淘宝)与用户(以下可简称)签署。

第三条 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使用了淘宝商家服务市场交易服务,即表示您与淘宝已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使用淘宝商家服务市场交易服务的行为发生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3.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以下同)、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规则》(请点击查看)、《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请点击查看)。所有附件、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附件和/或各类规则,如有任何变更,淘宝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淘宝商家服务市场交易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淘宝商家服务市场交易服务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 定义

4.1 淘宝商家服务市场:指淘宝推出的服务产品自助服务市场和管理系统(其URL http://fuwu.taobao.com/,或依淘宝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本协议中可简称为服务市场

4.2 服务商:指通过服务市场发布服务并进行服务产品在线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

4.3 服务:指服务商发布并展示于服务市场的软件应用或服务。本协议所称应用均指服务商发布并展示于服务市场的主应用,不包含其利用服务市场的相关服务能力、针对主应用的业务场景独立开发的、内置于主应用、可供用户单独订购的主应用的增值功能或服务(以下简称内购应用)。

4.4 用户:指使用服务市场或通过服务市场订购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服务市场服务和收费

5.1 淘宝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市场的服务内容包括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技术、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交易款项指令的代为发送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与此有关的软件服务(以下合称服务市场交易服务)。

5.2 就其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市场交易服务,淘宝暂时不收取费用,但淘宝保留今后进行收费的权利。

5.3 鉴于用户订购的服务商服务可能周期较长,为保障交易安全,用户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用户订购的服务期依照收费标准分期或分阶段与服务商进行结算。

第六条 服务市场交易规范

6.1 用户理解并同意,交易是用户与服务商自行达成的,其在订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之前,应自行与服务商签署相应的服务订购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6.2 由于考虑到服务商提供的收费服务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淘宝不鼓励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不设时限或次数等条件的收费服务。用户在购买服务商提供的不设时限或次数等条件的收费服务时应尤其注意应用可能停止提供或终止提供的风险。

6.3 淘宝不赞成服务商在用户使用应用过程中另行增加收费项目,但服务商有可能不遵守其与淘宝的约定在用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另行加收费用,用户在使用应用时通过应用界面的链接、收费按钮或渠道支付费用时,应尤其注意费用损失的风险。

6.4 用户应当知晓并同意,一旦用户选择订购服务商的服务,授权服务商处理其数据,即构成对服务商的数据委托处理关系。淘宝仅作为技术支持者根据用户对服务商的授权指令或为实现用户订购服务商服务的目的,将用户委托服务商处理的数据通过数据接口等同步给相应的服务商。用户应当特别注意服务商应用协议中数据授权使用部分。用户作为委托方,应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并监督服务商的数据处理行为。

如服务商应用未取得用户授权或超出用户委托处理数据的目的、方式、范围处理数据的,或存在其他不当处理用户数据行为的,或存在数据泄露的,属于服务商过错,用户可以通过服务市场客服渠道举报投诉,淘宝不对服务商数据处理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应当知晓,数据委托处理关系终止后,除达成另外协定外,应要求服务商删除数据。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 服务市场仅作为用户和服务商物色交易对象,就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服务的地点;淘宝亦不是交易的参与者,淘宝不对服务商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对于服务和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用户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用户需自行了解服务的适用性、各项内容、使用说明、收费标准、退款规则、服务有效期等情况并注意交易风险。

7.2  如用户在服务市场交易过程中与服务商就交易发生争议的,用户或服务商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与服务商自主协商;

2)使用服务市场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3)请求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4)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5)根据与服务商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如用户选择使用服务市场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用户认可并愿意履行服务市场客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服务市场规则(包括《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服务市场调处决定作出前,用户可选择上述(4)、(5)、(6)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服务市场的争议调处服务。

7.4 如用户对服务市场调处决定不满意,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用户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7.5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服务市场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服务市场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7.6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服务商违反了其与淘宝的合作协议,则淘宝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商使用服务市场相关服务。此等情况下,用户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服务商的服务。该等情况的发生属于服务商过错,相关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但淘宝将尽力督促服务商弥补用户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淘宝遭受任何损失、受到服务商、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淘宝、服务商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九条 免责和有限责任

9.1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淘宝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淘宝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淘宝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系统停机维护;

2)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2 对于服务商提供的应用,由于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尽管淘宝为应用制定了严格的检测项目,但淘宝并不控制该等应用,因此用户承认并同意,淘宝并不对该等应用的安全可靠性、可用性负责,亦不承担事先审查该等应用的义务,且不认可该等应用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类应用中获取的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淘宝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知识产权与数据

10.1 服务市场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淘宝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淘宝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任何程序或内容。

10.2  对于用户通过服务市场应用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淘宝尊重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淘宝收集、记录的用户在使用淘宝提供的服务以及在服务市场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服务商应用的使用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淘宝,且是淘宝的商业秘密。未经淘宝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擅自保存、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与转让

11.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 自然终止:如您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或《天猫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 知解除:淘宝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规定的其它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淘宝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服务。

11.3 淘宝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淘宝的关联公司,而无须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届时淘宝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第十二条 通知送达

12.1淘宝对于服务商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2用户对于淘宝的通知应当通过淘宝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淘宝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淘宝和您均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