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资产——资产处置平台网络竞价服务协议
第一条:签约主体
1.1、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可统称为“淘宝”)与参与阿里资产——资产处置平台资产类标的网络竞价的买家(以下简称“竞买人”或“您”)签署。
第二条:立约背景
2.1、为维护淘宝网资产类标的网络竞价交易秩序,规范竞买人与资产处置机构(即“处置机构”或“竞价组织方”)的网络竞价行为,保障竞买人与处置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相关规则、《阿里资产平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和现有业务的规定拟定本协议。
2.2、淘宝仅向您提供竞价技术平台,其中,本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站空间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站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竞价技术平台上的标的物信息及标的物相关描述(以下统称“标的物信息”)均由处置机构自主发布,您通过淘宝查询、浏览拍品信息并参与网络竞价且竞价成功的,您将受到您与处置机构之间达成的买卖合同的约束。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时起生效。
3.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阿里资产平台管理规范》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附件或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如有任何变更,淘宝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您。任何修订和新规则及流程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继续参与网络竞价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条款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定义
4.1、网络竞价:是指处置机构以竞价方式发布标的物,采用公开竞价形式,由网络竞价成功者最终获得标的物的交易方式。
4.2、竞价成功者:指网络竞价中获胜,最终有权购得标的物的竞买人,亦称买受人。
4.3、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条:参与网络竞价的条件
5.1、符合以下条件的竞买人方能参与网络竞价:
5.1.1、其已确认接受《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支付宝服务协议》,成为淘宝网会员并绑定了支付宝账户;
5.1.2、其应当接受并认可处置机构发布的标的物转让公告所载的全部受让条件,如处置机构要求竞买人在参与网络竞价前须先办理入会、进行竞买登记或有其他任何前置程序的,应当依照处置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的办理,并确保本次受让应是完成竞买登记的竞买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竞买人所提交材料符合转让公告及其附件(如有)的全部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竞买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3、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规定;其保证在参与竞价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特定交易对象的相关规则、《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淘宝相关规则,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5.1.4、其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用于淘宝在其出价时止付锁定竞价保证金预缴款;
5.1.5、淘宝未拒绝其参与网络竞价的申请。
第六条:网络竞价服务及竞买人义务
6.1、淘宝同意向竞买人提供稳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使竞买人参与的网络竞价得以顺利进行;竞买人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
6.2、在竞价有效期内您确认出价的,根据处置机构设置的竞价保证金预缴款类型淘宝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动锁定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金预缴款;如您符合《阿里资产平台管理规范》、《竞价保证金规则》等相关规则及流程规定时,淘宝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转移或退回竞价保证金。
6.3、竞买人报名竞拍提供本人/本企业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用户知晓并同意:为核实竞买人身份、竞买资格、提供服务或为治理恶意串通、竞价等有违竞价公正等情形,淘宝可提供上述信息给相关机构;如公检法、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依法基于案件需要要求淘宝向其提供用户填报的身份信息,淘宝将根据要求向上述部门予以提供。
6.4、您在参与竞价前均应自行了解处置机构在淘宝上及在其自有网站(如有)发布的相关项目公告、交易条件、交易流程、竞价流程等相关内容和要求,了解了标的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认真考虑了标的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如有疑问,应通过处置机构公布的联系旺旺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询问。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买人接收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竞买人受让成功,则愿意按标的现状接收标的。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网络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5、处置机构因特殊情况有权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作出中止或撤回竞价标的物的决定,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预缴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不承担赔偿责任。标的物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处置机构可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以页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6.6、您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阿里资产平台管理规范》以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参与网络竞价,遵守相关出价、获得拍品、成交价格、竞价保证金预缴款止付锁定/释放/赔付等各类规定。在竞价期间,您不得阻挠他人叫价竞买,不得实施与其他竞买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处置机构有权拒绝您参加竞买或取消您的买受人资格,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若竞价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处置机构有权决定该项目竞价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6.7、凡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该竞买人未按照转让公告的要求完成标的物交付交接的,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买人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预缴款转作违约金,作为对处置机构的赔偿,不予退还,处置机构有权针对该标的物重新组织网络竞价。因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标的物不能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或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淘宝不承担相关责任。
6.8、凡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如遇标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竞买人承诺自行与处置机构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处置。
6.9、优先购买权应当经处置机构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七条:费用规定
7.1、除协议方另有约定或阿里资产平台公示的相关资费标准另有规定外,作为竞价成功者即买受人使用淘宝提供的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买受人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7.1.1、如您参与竞价并竞价成功(以系统成交为准,包括系统成交后发生竞价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资产平台过错导致的除外)的,您同意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阿里资产平台资产处置频道相关收费规则(点击查看)的规定为准。
7.1.2、标的物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线完成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具体金额以平台系统生成的待支付软件服务费订单为准。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全额支付后,竞价保证金预缴款将转为标的物货款转移至处置机构的支付宝账户。
7.1.3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通过线上入口缴纳软件服务费,在买受人未向淘宝完成全额软件服务费支付前,您同意并了解,除《竞价保证金规则》等另有规定外,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将被继续冻结直至软件服务费支付完毕,而在此期间处置机构有权不对标的物进行交割。如买受人未及时缴纳平台软件服务费导致保证金延迟转移至处置机构的,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及责任(包括处置机构延迟交割标的物、买受人未在与处置机构约定的尾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全款缴纳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使淘宝及处置机构免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您了解并同意,如买受人对淘宝存在逾期未全额缴纳软件服务费情形的,淘宝可限制竞买人参与竞价。同时淘宝可采取以下方式向买受人启动欠款及损失追缴(包括软件服务费、律师费等):
1)要求支付宝公司自买受人支付宝账户余额下划扣相应款项支付给淘宝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
2)如淘宝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淘宝可终止向竞买人提供服务(包括淘宝网服务等),并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要求买家偿还欠款,包括依法委托债务催讨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7.3、淘宝承诺如平台收费规则拟进行调整,将在阿里资产平台相关页面进行提前公示,以确保您拥有充分的选择权。如您不同意上述规则调整,则您有权书面通知淘宝终止本协议,但协议终止前已经成交的项目,您应当依照本协议继续履行。
7.4、淘宝按照协议约定要求您缴存竞价保证金预缴款、软件服务费的行为并不意味着淘宝对您的竞价资格、资质、交易或您自行上传的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淘宝成为您与处置机构之间就项目竞价、交易的参与方,因您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成交款金额、流拍、交易成功、订单关闭、退款成功等情况以淘宝系统记录显示的数据及淘宝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合理判断为准。如出现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等情形的,均不影响淘宝已经收取的软件服务费。
7.6、除非您与淘宝另有约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支付期限、发票开具等相关事项,均依据前述标准(及/或阿里资产平台另行公示生效的执行细则)执行。
第八条:委托支付
8.1、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出具相应授权书(详见附件),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淘宝指令对买受人(含买受人及买受人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一卡通、已经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或其他支付宝实际支持的扣款渠道进行相应操作,包括:执行或解除余额止付、划扣余额、划扣余额宝等用于执行本协议约定的追缴划扣或赔偿淘宝的损失;以上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您应同时确保您指定的支付宝用户对此做出同等授权,以确保上述安排的实现。
8.2、竞买人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竞买人的授权进行操作的相应风险由竞买人和竞买人指定的支付宝用户承担。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也不得在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争议解决中向支付宝公司主张权利,该等争议应由竞买人与淘宝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免责及有限责任
9.1、本协议项下的网络竞价平台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技术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淘宝如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有权先行暂缓竞价,淘宝在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时已经积极采取暂缓竞价、排除故障等补救措施的,淘宝就该等暂缓竞价处理的执行免责。对此竞买人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淘宝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
9.1.1、因您的浏览器不兼容、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
9.1.2、系统停机维护;
9.1.3、通讯终端或电信网络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9.1.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9.1.5、由于黑客攻击、病毒木马程序、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2、淘宝仅向您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与处置机构之间达成标的物相关的交易,淘宝并非交易的参与方,不对处置机构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及标的物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标的物交易产生纠纷的,均由处置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9.3、为了方便竞买人快速了解标的关键信息,我们会通过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服务或者人工标注的方式,生成标的信息摘要、标签以供竞买人参考。因现阶段科学技术、人工标注的局限性,您理解并同意,我们会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但仍无法保证标的信息摘要和标签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本服务生成的内容仅作为您的参考,标的具体信息以处置机构发布在标的详情页面中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相关资料为准。请您在竞买前详细、完整阅读标的详情页面相关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等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处置机构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2、因淘宝与竞买人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淘宝和竞买人同意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附件: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人(含本公司,以下同)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本人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淘宝”)共同缔结的《阿里资产——资产处置平台网络竞价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的约定,根据淘宝的指示直接对本人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止付锁定、释放、支付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