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入驻鲸芽平台!

为明确您在使用鲸芽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保证金、计费相关条款及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您可通过鲸芽平台客服渠道进行咨询。

当您在线点击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鲸芽平台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鲸芽平台跨境供货商入驻协议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22年8月14日

 

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约定使用鲸芽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供货商”或“您”)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我们”或“平台”)共同签署,协议签署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我们通过鲸芽平台向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本服务”)。

一、定义

(一)“鲸芽平台”指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为跨境供货商和其商品和/或服务的推广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平台(域名是:jingya.taobao.com),本协议中可简称为“我们”或“平台”。

(二)“跨境供货商”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于鲸芽平台经营商品的法律实体。以下可简称“供货商”。

(三)“供货商账号”指供货商通过鲸芽供货商工作台(域名是:jingya.taobao.com)入驻鲸芽平台所使用的淘宝账号,账号命名规则以《鲸芽业务管理规范》为准。

(四)“推广者”指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软件技术服务,为供货商的商品提供具体推广服务的单位/个人。供货商作为推广者进行推广服务的委托人。

(五)“规则”指淘宝规则、《鲸芽业务管理规范》、论坛、帮助中心等板块内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六)“准入标准”指跨境供货商入驻鲸芽平台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如注册资本、商标注册情况等要求,具体以《鲸芽业务管理规范》等对外公示的相关规则、标准为准。

(七)“服务”是指由我们通过鲸芽平台向跨境供货商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跨境供货商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八)“互联网信息服务”指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于鲸芽平台为供货商提供的发布、展示商品/服务信息的服务。

(九)“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指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跨境供货商提供的与信息展示、互联网交易相关的软件服务。

(十)“其他服务”指我们向跨境供货商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以本协议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十一)“服务开通”指跨境供货商登录鲸芽平台并完成信息提交、协议签署、费用缴纳后,经我们审查通过,我们允许跨境供货商于鲸芽平台开设网络店铺或发布商品信息、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对跨境供货商进行通知的过程。

(十二)“境内担保人”指接受跨境供货商委托为跨境供货商在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下的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并交纳保证金、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鲸芽平台监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十三)“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 (HK) Limited或其关联公司(下合称“支付宝公司”)向供跨境货商及其境内担保人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跨境供货商及其境内担保人提供的代收代付款项的服务。

(十四)物流服务商:是指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为跨境供货商提供物流服务的实体。

(十五)第三方服务商:是指为跨境供货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提前回款等服务的实体。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所有我们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供货商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规则、《鲸芽业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供货商可于淘宝规则频道(域名是:rule.taobao.com)查看,相同规则的内容如有不同,以淘宝规则频道显示为准)。所有我们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跨境供货商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我们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对于影响供货商权利义务的变更我们将提前至少7天在鲸芽平台或淘宝规则频道公示。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通知我们,我们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解约。如您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鲸芽平台任何基于提升消费者及供货商体验、平台服务升级等目的所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于您和我们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三、账号使用及信息提交

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须使用供货商账号及自设密码登录平台,您应自行妥善保管供货商账号及密码信息。因账户关联您及平台的商业信息并可能涉及消费者利益您不得向他人转让您的账号,否则我们可终止对该供货商账号提供服务;如需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账号,请向我们提供授权证明(包含第三方信息),经我们登记并确认后,您方可向第三方(被授权方)提供您的账号及密码,否则我们可终止对您的账号提供服务。

除我们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等)负责。通过您的账号完成的所有行为(包含被授权方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充分授权。

如您需要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根据《鲸芽业务管理规范》、鲸芽平台页面提示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有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您同意我们可对您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您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您了解并认可我们仅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对供货商信息、证明文件及经营权限开通申请等进行形式审查,您应对您提供的信息、证明文件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上述您提供的相关证明或资质的效力瑕疵而对平台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赔偿责任。如您存在资质造假,则您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需依平台规则支付违约金,您同意可从您或您的境内担保人的保证金中扣罚。

四、境内担保人及保证金

(一)境内担保人

您需委托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作为境内担保人,为您在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下的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并交纳保证金、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鲸芽平台监管。您需确保您的境内担保人为您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所适用的金融和外汇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二)保证金的性质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系指您的境内担保人同意通过其支付宝主动缴纳或授权扣款的方式,将止付于其支付宝账户内的一定金额作为金钱质押,依据本协议专款专用,用以您自主担保及对消费者的保障(此时,保证金属于消保保证金),最终保障您对本协议履行和遵守的担保方式。

(三)保证金的额度及缴存

缴存数额依照鲸芽业务管理规范确认,缴存方式为支付宝主动缴纳或授权扣款。缴存方式如有调整,我们将至少提前7日通过平台公示或其他方式通知您。

(四)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除止付保证金、缴纳/授权扣款至支付宝账户外,您同意我们还可按以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1.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对买家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买家权益受损,或依本协议约定应向买家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您同意我们可按相关规则及流程进行责任判定并基于上述判定通知支付宝公司划扣保证金以代您向买家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

2.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致使我们、推广者或者其他第三方权益受损(包括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商誉受损等),或依本协议应向我们、推广者或者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或您对我们、推广者或第三方存在应付或逾期未付款项(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的,您同意我们可通知支付宝公司划扣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至我们、推广者或第三方的账户 

3. 如您违反与我们的关联公司的约定造成该关联公司经济损失或应向其支付违约金、或您违反与我们的关联公司的约定欠付任何应付款项的,您授权我们可应关联公司要求通知支付宝公司止付保证金的相应金额或直接划扣至关联公司支付宝账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就上述指令承担责任,相关纠纷由您与前述关联公司自行解决。

我们如根据本协议指令支付宝公司划扣保证金,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您并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4. 支付宝公司根据我们的指令对上述保证金进行划扣或止付后,您同意我们可通知支付宝公司依据本协议自您或您的境内担保人支付宝余额中划扣/止付相应金额以补足保证金。如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您或您的境内担保人应在我们通知您后的3日内另行缴存保证金,否则,您可能会被依据规则处以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监管供货商账号等处罚。

5. 发生下述情形,导致我们对外支付或赔偿的款项超过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该等支付或赔偿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则您同意我们可要求支付宝公司将您或您的境内担保人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止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支付给我们以补偿我们所遭受的损失

1)您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2您因在鲸芽平台的经营行为而须对外承担远高于保证金余额的债务

3)有证据表明您的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存在财产转移、套取保证金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解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若您满足本协议终止后的连续三个月内没有未完结的交易且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任何投诉、处罚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我们、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争议或纠纷)时,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支付宝公司解除对上述保证金的止付。

五、跨境供货商管理及服务规范

 (一)准入及经营范围

您须符合鲸芽业务管理规范中关于跨境供货商的准入标准,具备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我们的相关服务,且您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及准入标准等向我们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品牌授权、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纳税相关信息等。您保证:

1. 所有商品均属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直采,是境外原装正品;

2. 您的注册地为中国大陆地区以外;

3. 向买家提供当地指定退货地点及正规退货渠道,即商品销往中国大陆的商家需提供中国大陆的指定退货地点;

4. 委托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作为境内担保人,为您在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下的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并交纳保证金、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我们的监管。

我们仅在您符合条件(经审查通过)的商品品牌、类目等经营范围内向您提供服务。同时,如我们对您使用鲸芽平台内的部分功能有额外要求的,您在符合相应要求后方可使用该些功能。您认可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我们评估判断为准。

为提升消费者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您认可我们可制定或修改准入标准,相关准入标准的新增及变更我们将提前至少7天在淘宝规则频道(域名:rule.taobao.com)/鲸芽平台公示。针对在准入标准变更生效前您已开通服务的,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以便您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前确保满足当前的平台准入标准。如合理期限届满时您仍无法满足的,我们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信息发布展示及交易管理

1. 您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符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并对您发布的所有信息负有管理义务,对您所发布的所有信息中出现的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信息须立即删除。

2. 您承诺拥有合法权利和资格发布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构成侵害。

3. 您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 您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如明示或暗示用户、推广者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可通过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平台提供的支付服务收取交易金额。

5. 您应对在鲸芽平台的经营行为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6. 您理解并确认,的店铺及商品无法直接被搜索或直接通过输入url方式进行浏览,仅能通过推广者在其淘宝店铺发布信息的方式被买家所浏览并购买。

(三)买家保障

1. 您了解并同意您是买家保障的责任主体。您根据本协议约定通过平台展示并向买家出售商品时应履行鲸芽业务管理规范中规定的义务。

2. 您应保证上传于鲸芽平台的商品信息与实物相符,并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负有举证责任。如实描述义务应涵盖以下内容: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直接查看的商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情页面里的文字描述及商品图片,您使用阿里旺旺与买家/推广者沟通的关于商品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详情、运输条款、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没有误导成份。

3. 您须对商品生产标准、原产地、产品名称、成份、适用人群、使用注意事项、入境要求、交易限制等其他消费者购买前需要知道的信息在相关页面做出明确的中文说明。

4. 您在鲸芽平台展示或者销售的商品均应采购自非中国大陆地区并且并非为中国大陆地区流通所生产的,消费者下单后,商品从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出或从符合法律规定保税区仓库发出,且有物流公司提供的从供货商发货地到消费者目的地之间完整物流状态信息。当(i)买家有理由相信您违反本条的规定,买家或买家通过推广者与您协商未果,买家或买家通过推广者向鲸芽平台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且(ii)鲸芽平台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您同意在平台发出判定结果7日内向买家(1)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及其他与本次交易和纠纷相关的费用;并(2)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三倍,并(3)承担商品购买和退货的物流费用。

5. 您应为您在鲸芽平台展示或者销售的商品提供正品保证:当(i)买家购买您在鲸芽平台出售的商品,在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冒或者侵权商品或假冒材质成份商品,且(ii)买家或买家通过推广者与您协商未果,买家或买家通过推广者向鲸芽平台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且(iii)我们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您同意向买家在七个自然日内(1)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及其他与本次交易和纠纷相关的费用,(2)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三倍,并(3)承担商品购买和退货的物流费用。对买家寄送我们进行判定而被我们判定为假货或者侵权的商品,我们可以销毁或者处置。

6. 您需提供一个在本协议期限内一直有效的中国大陆境内的退货地址供买家退还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

7.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您同意在买家选择您所发布的相关商品并在推广者店铺提交订单并付款成功后,您与买家之间的合同即成立。您不得擅自撤销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 您应当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规定,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当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及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告知鲸芽平台及向海关等监管部门报告。

9. 您同意当我们受理买家提出的买家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您应积极配合,在我们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您同意我们可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判定您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退款或赔付义务。

(四)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等

1. 您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您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买家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您与买家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买家其他授权的情况下,您应将买家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淘宝网隐私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买家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买家明确同意或超出买家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买家个人信息等。您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买家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您向我们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等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其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您保证您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2. 除您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您同意不对平台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我们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3. 为推广您的商品,您同意,我们可在您参加鲸芽平台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对外公示您商品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等相关数据,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4.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推广者可能需要在其店铺发布您的商品时在商品详情页等位置展示作为商品销售者的您的营业执照和各类资质证照信息,您同意应当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推广者的要求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或者各类资质证照的电子件或者扫描件、复印件并用于上述目的。

5. 为了更好地推广您的商品,推广者需在其店铺内或其他页面展示您发布在鲸芽平台的各类信息(即您自行发布的所有商品/服务及相关信息,包括供货商/商品商标、logo、文字、图片等)您了解并同意,为达到更好的展示效果,推广者可能就各类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主要指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格式微调、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等)、翻译等您了解并确认,您自行发布的所有商品及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归属于您,您应自行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推广者在您发布的相关信息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增加了独立内容,推广者就增加的部分享有相关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6. 如您选择使用由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提前回款等服务,为客观、准确评估您的资信情况和服务资格,并在您符合服务资格的情况下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向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相关必要数据。

7. 我们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平台公告的形式通知您。

六、服务与费用

(一)推广服务费

本协议有效期内,入驻鲸芽平台的推广者在鲸芽平台将您的商品铺货至其店铺中后,您即与推广者建立委托推广关系。

您通过平台发布商品/服务及相关信息时,需自行为所销售的每一件商品/服务设定供货价格,并设置推广者可在其推广者店铺内面向消费者展示的商品销售价格区间,您知悉并确认推广者仅可在您设置的商品销售价格区间内设置最终的商品销售价格,并作为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最终价格。每件商品的销售价格与供货价格的差额作为您委托推广者进行推广而需支付给推广者的推广服务费,推广服务费由系统自动划扣至推广者账户,具体以鲸芽系统数据为准。

(二)软件服务费

您了解并知悉,平台为您提供了包括信息撮合在内的软件服务,平台提供软件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且由于跨境业务不断发展,针对跨境业务的特色软件服务内容逐渐增加,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相关保税仓储系统对接和跨境物流相关软件服务等,平台成本不断提升,因此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时,需向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对应的软件服务费。

该软件服务费将于用户确认收货后收取。鉴于平台已提供了软件服务,软件服务费一经收取,平台不支持向您退还。

软件服务费的结算比率及具体金额以软件服务费结算页面及平台标准展现的为准。如未来本平台调整相应软件服务费结算比率的,本平台将提前至少7天在平台进行公示。

您授权平台可通知淘宝及/或支付宝公司自买家支付的货款或您的支付宝账户中划扣软件服务费。

七、服务的开通和期限

(一)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开通:

1. 您符合当前的准入标准,向我们提交相关文件或信息后经我们审查通过;

2. 您与我们以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协议;

3. 您或您的境内担保人的保证金已被成功止付;

4. 您已与支付宝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署《支付宝服务协议》及其配套协议并开通支付宝服务;

5. 您已与菜鸟或我们认可的其他跨境物流服务公司签署如《保税中心仓物流服务协议》或其他相关物流服务协议,并开通保税中心仓物流服务或其他跨境物流服务(如有);

6. 我们已向您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二)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至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终止事由发生之日终止。

(三)如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或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情形,则我们可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服务未开通本协议即被终止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八、保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九、反商业贿赂

如您或您的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向我们或我们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若我们依据第三方举报、供货商店铺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平台可对您采取商品下架等限制性措施;您的商业贿赂行为一经确认,我们有权立即解除与您的所有合作关系(包括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等)及向您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额,赔偿额以我们因该贿赂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为计算依据。

十、有限责任

(一)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服务前已充分了解鲸芽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

(二)因我们须向数量庞大的供货商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认可我们仅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

(三)我们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我们并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四)鲸芽平台仅作为您与推广者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我们成为您在鲸芽平台上与推广者进行交易的参与者,不对您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十一、协议的终止

(一)通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2.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且符合本平台终止条件的。

(二)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我们有权终止本协议:

1. 您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则的情形,并依据本协议、规则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2. 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我们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3. 您或您境内担保人保证金不足额,且未能自行补齐,经我们催缴后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足;

4. 您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5. 您或您(法律实体)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业务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您继续使用我们的任何服务(包括关闭您于平台开设的所有店铺等),我们及我们的各个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您的任何合作关系并不再开展任何商业合作:

(1)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我们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2)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我们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3)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我们商业声誉的行为。

(三)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您的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亦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您的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您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2、协议终止后,平台有权保留您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记录。如您在本协议终止前在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我们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协议终止前,您已上传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的,我们可在本协议终止时删除相关商品信息;您已与买家就某商品达成交易的,平台不会撤销该交易,但可将协议终止情况通知买方。

4、您的店铺将在我们确认终止本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您在进入退出流程30天内可且仅可使用您的淘宝账号处理交易纠纷及与我们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四)本协议终止后,您同意我们可通知支付宝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将您支付宝账户余额止付30天,用于解决本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第三方的维权进行赔付。

(五)您如对我们解除协议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本协议约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

(一)您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买家、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您应根据本协议向我们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您须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1. 我们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 我们商誉损失、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如消费者的流失、支出减少、消费频次降低及店铺经营者收入减少等),具体金额可以第三方独立合理分析、我们根据大数据合理分析及其他合理计算收益和损失的方法所得出的相关估算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3. 我们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二)您对我们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应自逾期之日起向我们支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协议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我们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您利益受损时,我们对您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以您直接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五)如我们确有证据证明您及您的合作方通过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销售任何禁限售、不合格、不合规商品或不符合鲸芽平台规则的商品等,或您及您的合作方存在申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与实际的交易不符、进行或配合二次销售等其他违规情形的,一经发现,我们有权要求您承担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且我们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此外,我们将应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保留或提交我们掌握的您的违规证据。

十三、有效通知

(一)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入驻平台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若有发生变更的,您须及时更新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在注册成为供货商时生成的用于登录鲸芽平台接收、发送站内信、系统消息和阿里旺旺即时信息的供货商账号(含子账号,如有)也可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平台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二)通知的送达

本协议下您对平台的通知请发送至鲸芽平台客服电子邮箱:jingyamz@list.alibaba-inc.com。

我们通过您向我们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的方式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如在鲸芽平台公告、淘宝网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等)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对于因在平台上的经营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阿里旺旺等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阿里旺旺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入驻、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成为供货商时生成阿里旺旺账号,司法机关以前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您认可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采取多种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其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且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您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有变更,您应及时告知我们和/或司法机关变更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或未及时送达,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任何与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冲突的规则或原则不适用于本协议。由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可被分离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我们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对您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 (HK)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

本供货商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供货商授权贵司按本供货商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可单独或合称“鲸芽”)共同缔结的《鲸芽平台跨境供货商入驻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直接对本供货商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进行款项止付和支付。


 

附件二:

诚信经营承诺书

致: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供货商特向广大网民及平台承诺如下:
  一、不参与、不加入、不组建任何交易信用炒作组织(该交易信用包括商品销量、评价、DSR评分等);
  二、不进行任何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保证每一笔交易内容、交易信用均为真实、可信,绝无虚构、炒作行为。
  三、不发布、不传播、不推广任何有关交易信用炒作的违规信息,并积极举报此类违规信息;
  四、积极接受广大网民及鲸芽平台的监督,严格遵守、积极维护平台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
  五、若本供货商违反平台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本供货商愿意接受平台的相应处理措施,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本供货商郑重承诺:本供货商将始终恪守上述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的相关规定,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