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立约背景
2.1鉴于,甲方为阿里拍卖平台精准获客产品服务(本协议中简称为“精准获客产品”或“产品”)的技术支持和业务运营主体,为优化阿里拍卖平台资产处置及司法拍卖交易环境,更好地提升平台的资产处置效能及效率,拟通过构建合作服务机构网络,挖掘各地的拥有精准获客产品服务需求的申请执行人及资产处置机构,并利用综合性服务措施和大数据针对标的特征匹配精准的意向竞买人的相关软件技术等服务,以提升资产处置成功率和溢价率。为更好地在司法拍卖及资产处置领域进行深入合作,规范合作服务机构的行为,有序开展资产处置或司法拍卖标的精准获客合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三条: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 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淘宝另行书面签署即于您和淘宝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的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精准获客产品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3.2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阿里拍卖平台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丙方的各类规则,所有阿里拍卖平台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淘宝可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上述协议及规则,如有任何变更,淘宝将在阿里拍卖平台上以公示形式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以书面通知淘宝,淘宝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规则变更一经生效将自动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在相关变更生效后继续与淘宝进行合作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条款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合作内容
4.1甲方有权根据精准获客产品业务开展情况,在指定城市区域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服务机构开展精准获客产品推广工作。
4.2 乙方作为甲方合作的服务机构,应当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
(1)依据甲方相关要求进行精准获客产品的拓展;
(2)考察、推荐符合甲方要求的申请执行人或资产处置机构等主体使用甲方精准获客产品服务,并按照甲方服务标准及要求,为相应主体提供精准获客产品方面的咨询、培训等服务;
(3)推荐申请执行人或资产处置机构等主体使用甲方提供的精准获客产品服务,并协助甲方负责对其推荐的主体所应缴纳的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相关费用进行催缴;
(4)协助甲方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等规则对资产处置机构等推荐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5)配合甲方在指定合作区域举办精准获客产品相关线上、线下活动;
(6)甲方交办的其他服务业务。
第五条:服务机构入驻
5.1乙方应当符合阿里拍卖平台相关服务机构(包括资产处置授权服务机构或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等)的准入条件,按照入驻流程申请入驻。
5.2甲方对乙方在入驻环节填写或提交的入驻材料、入驻信息进行备案,但甲方保留抽查、要求乙方补充提交、及时更新入驻材料及入驻信息的权利;如甲方发现乙方入驻资质造假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负责向用户提供精准获客产品服务,包括利用其数据分析模型等软件技术分析对比标的信息,并利用综合性服务措施和大数据针对标的特征匹配精准的意向竞买人的相关软件技术等服务。
6.2甲方负责制定服务机构的准入、运营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及清退标准,并负责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
6.3甲方负责制定精准获客产品使用相关条件及标准,并负责对乙方推荐的机构申请进行审核与日常运营管理。甲方对乙方推荐机构的精准获客产品使用申请有最终决定权。
6.4乙方应遵守《阿里拍卖平台——资产处置频道授权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合作协议》(以乙方实际签署的为准)及/或阿里拍卖平台服务机构相关规则,包括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标准等。
6.5乙方应当严格审查拟推荐机构的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认证进行机构核验,切实把关,确保提交的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6乙方应积极拓展推荐申请执行人或资产处置机构等主体使用甲方提供的精准获客产品服务,引导上述主体委托标的使用精准获客产品服务。
6.7如乙方推荐的申请执行人或资产处置机构等主体未如期向甲方缴纳足额精准获客产品相关费用的,乙方应负责对相应主体进行催缴。
6.8乙方开展精准获客产品推广工作的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与推荐的申请执行人、资产处置机构串通交易虚假标的;
(2)泄露推荐的申请执行人、资产处置机构信息;
(3)利用合作服务机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4)从事损害阿里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资产处置频道、阿里拍卖平台形象及信誉行为;
(5)向推荐的申请执行人、资产处置机构作任何获利保证或承诺共担风险;
(6)以阿里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资产处置频道、阿里拍卖平台或以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名义向推荐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7)违反本协议、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阿里拍卖平台对合作服务机构(授权服务机构等)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规定及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6.9 为充分保障精准获客产品服务项下相关标的权利人、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标的物在多个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可能引发的争议,保障交易稳定性,同时为发挥双方资源的协同效应、叠加效应,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在合作期间,乙方同意专注于与甲方开展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相关的合作,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乙方在担任甲方合作服务机构期间不再与其他互联网平台开展与本协议项下约定服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作。合作期内,乙方如拟自行或合作任何第三方开展与本协议项下约定服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合作的,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经双方沟通决定持续合作的,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否则任何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项目合作,并停止本项目合作中约定的资源投入,任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强迫与对方的合作。
6.10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名义发布信息,对外开展任何商业活动,宣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使用“淘宝”、“阿里拍卖”、“阿里拍卖—司法拍卖”“阿里拍卖—资产处置频道”、“阿里巴巴”等的名称、商号、商标等。
第七条:服务费用
7.1 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精准获客产品推广服务的对价,针对经乙方推荐后实际使用甲方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的标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推广服务费标准以阿里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标准(《阿里拍卖平台精准获客产品合作服务机构合作费用规则》)规定为准。
7.2支付与结算安排: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按自然季度为单位统一核算,每个自然季度内对应的服务费经双方核算无误,且符合第7.3款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于该自然季度结束1个自然月后,通过系统指示方式操作并向平台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后提取至其自身账户。(举例: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服务费,乙方可以于2019年1月31日后提取。)
7.3支付条件:
(1)由乙方推荐后实际使用甲方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的主体不存在欠缴甲方服务费的情形;
(2)乙方开具合格发票并经甲方验证通过。
第八条:保证金
8.1 保证金的缴纳与补足
(1)乙方承诺缴纳人民币十(10)万元作为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专项保证金(保证金锁定于乙方支付宝账户内);如作为阿里拍卖其他服务机构已经缴纳有十(10)万元保证金的,不再另行缴纳,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中十(10)万元也同时作为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如作为阿里拍卖其他服务机构已经缴纳保证金但不足十(10)万元的,需要在首次缴纳期限内进行补足,补足后的十(10)万元保证金同时作为本协议项下保证金;
(2)首次缴纳:于本协议签署后五(5)日内向乙方入驻账号绑定的支付宝充值;
(3)差额补足:于产生差额的3日内补足;
(4)如乙方未能及时缴纳或补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决定对暂停与乙方的合作,如乙方超过7日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甲方有权决定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8.2 保证金的性质
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缴纳的该笔保证金专款专用,系乙方用以担保履约的金钱质押,在合作期内,甲方享有一定的处置权。在乙方解散、清算、破产时,甲方享有对保证金的优先受偿权。
8.3 保证金的使用
(1)甲方根据《阿里拍卖平台—资产处置频道授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阿里拍卖平台在其网站中公示并生效的最新版本为准)等阿里拍卖平台服务机构相关协议、规则管理乙方的服务行为,并在必要时对乙方保证金进行划扣;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乙方行为对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时用于偿付相应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在乙方推荐机构基于在平台上的经营行为未能及时履行赔付义务时使用该笔保证金用于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3)甲方在划扣乙方保证金时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乙方,说明划扣原因及划扣金额;
(4)乙方承诺在甲方对乙方保证金进行划扣或支付后,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补足保证金。
8.4 保证金的返还
乙方同意甲方在下述条件均成就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1)本协议已终止;
(2)已结清其在阿里拍卖平台的全部债权与债务;
(3)已退还与甲方给予的合作服务机构工作站牌等资料;
(4) 完成阿里拍卖平台规定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执行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取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数据或商业秘密等进行严格保密。特别的,鉴于精准获客产品服务的特殊性,乙方应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资产处置频道合作商家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向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因涉及司法、行政管理事项而被要求披露的除外;及双方聘用专业服务机构(法律、财务)合理要求的除外,但当事方有义务应要求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承担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若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技术信息、数据、合作商家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反商业贿赂
10.1乙方在此承诺和保证遵守下述反贿赂反腐败合规要求:
(1)乙方遵守中国以及适用的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反贿赂反腐败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以下合称“反贿赂反腐败法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反贿赂反腐败法律和法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以及英国《反贿赂法案》;
(2)乙方未曾且将来不会以任何可能违反反贿赂反腐败法律的方式提供、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任何金钱或任何有价值之物给任何政府实体或政府官员(包括公司及公司关联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全部或部分该等金钱或有价值的事物将被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予(无论直接间接)任何政府官员),为以下之目的:
1)影响政府官员权限内的任何行为或决定;
2)引诱政府官员违反法定职责进行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3)获取任何不当优势;
4)引诱政府官员影响或干涉任何政府实体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或
5)协助公司获得或保持业务或向公司介绍业务。
“政府官员”指(1)在任何级别(比如:县市级、省级或中央级)的政府分支机构(比如:立法、行政、司法、军事或公共教育部门)及其任何下属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内,担任公职的官员、员工以及他人员(不论资深程度);(2)政党官员以及政治职位候选人;(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营企业内的董事、管理人员以及员工;(4)代表任何国际公共组织,例如,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行使官方职能的官员、职员和其他人员(不论资深程度);或(5)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关系密切的朋友和商业伙伴。
(3)乙方未曾且将来不会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或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获取商业机会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向已有的或潜在的商业合作伙伴提出给付或者给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达到对商业伙伴施加不当影响或获得不当商业优势之目。商业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团体或者前述实体的所有者、董事、经理或者其他员工。
(4)乙方已经具有且将继续保持符合反贿赂反腐败法律和公认会计准则的、完整和准确的财务账簿和记录。关于与履行主合同相关的费用收支以及其他事项,乙方均保留真实、完整、准确且合理详细的账簿、记录与其他支持文件。
10.2乙方如获知发生或怀疑发生违反上述合规承诺与保证事项时,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10.3甲方有权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及主合同终止之后的五年内,对乙方与主合同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调查或审计,以确认其遵守上述合规承诺与保证。该等调查或审计的范围、方法、性质以及持续时间,均由甲方自行决定,调查或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尽合理努力配合该等调查或审计。如调查或审计的结果表明乙方违反上述合规承诺与保证,乙方应承担甲
方为调查或审计支付的全部费用。
10.4在合作过程中,如乙方有任何违反上述约定之一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之间所有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乙方应按(a)本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b)乙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甲方赔偿。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利益受到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对由于违约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11.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品牌美誉度或经济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3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履行或不及时、适当、充分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若守约方发出关于其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11.4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一方追究另外一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另外一方赔偿损失。
11.5就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违约而需向甲方或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的情况(含本协议第6.8、6.9款约定情形),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指示支付宝公司自乙方缴纳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和/或赔偿款。
11.6不可抗力(地震、战争、天灾、黑客攻击、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技术故障等)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一切补救措施,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持续满15日,则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双方无需就不可抗力原因的合作解除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
12.1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
(1)合作双方协商终止;
(2)乙方出现本协议6.8、6.9、6.10款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可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主动申请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当提前60天通知甲方,并满足本协议及管理规则约定的退出条件。
(5)依据本协议4.1款约定,甲方选择终止。
12.2 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合作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相关的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有效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3.2 协议各方若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或争议,应本着诚信愉快合作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
14.1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或优先权之行使。
14.2 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甲方关联公司,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但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协议为协议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协议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14.3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相关规则、《阿里拍卖平台——资产处置频道授权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合作协议》(以乙方实际签署的为准)、《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阿里拍卖平台-资产处置频道授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平台基础协议、规则和其他与服务机构业务相关的管理文件。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上述协议及规则,如有任何变更,甲方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或以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生效将自动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乙方如继续与甲方进行合作的,则视为乙方对修改后的条款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第十五条:附件清单
附件一:授权书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服务商特以此函通知贵公司,本服务机构不可撤销地合作贵公司按本公司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淘宝”)签署的《阿里拍卖平台精准获客产品合作服务机构合作协议》的约定,依淘宝指令直接对本服务机构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款项止付锁定和划扣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