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预售业务协议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预售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预售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淘宝规则》、《淘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协议规范适用于所有淘宝预售用户。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淘宝预售模式,指卖家提供一个商品或者服务方案,通过淘宝预售产品工具聚集买家订单,按照事先约定将商品和(或)服务提供给买家的一种销售模式。

第四条 淘宝预售产品工具,是指淘宝为支持卖家进行淘宝预售模式销售,而提供的系统产品工具。该产品工具支持实现一阶预售。

一阶预售是指,淘宝预售商品以固定的价格进行售卖,不因购买人数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交易支付由“立即付定金”和“预售结束后付尾款”两部分组成。

第五条 淘宝预售商品,指淘宝卖家使用淘宝预售产品工具发布的商品。

淘宝预售商品的宝贝详情页面显示商品预售价和其中所含定金金额,交易支付由“立即付定金”和“预售结束后付尾款”两部分组成,并显示商品发货时间;

仅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标示预售字样,而未使用淘宝预售产品工具的商品,不属于淘宝预售商品。

第六条 淘宝预售用户, 是指特定卖家和特定买家。

特定卖家,是指按照淘宝预售模式使用淘宝预售产品工具销售淘宝预售商品的淘宝卖家;

特定买家,是指购买淘宝预售商品的买家。

第七条 淘宝预售商品价格,是指淘宝预售商品的售卖价格。淘宝预售商品价格由定金和尾款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 定金,是指买家在购买淘宝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主要用作购买淘宝预售商品的担保和确定购买名额,买家需在拍下商品后30分钟内支付成功;

第九条 尾款,是指淘宝预售商品价格减去定金后买家还需支付的对应数额的金钱。

 

第三章 交易

第十条【定金】

(一)定金金额:

淘宝预售商品的价格、定金金额在宝贝详情页面及/或下单页面展示,具体以展示内容为准。

(二)定金支付流程:

买家拍下商品后必须在30分钟内成功支付定金,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该订单,取消该交易。如果买家在定金下单截止前30分钟内拍下商品但未成功支付定金,定金下单截至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该订单,取消该交易。其余环节的交易超时遵循《淘宝网超时说明》关于交易超时的相关规定。

(三)定金规则:

1. 买家支付定金后应自觉遵守与定金相关的法律规定。支付定金后,因买家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的,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判定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退还。

2. 支付定金后,因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卖家应退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3. 买家支付定金后卖家取消或调整承诺优惠导致尾款价格上涨,若买家如期支付了尾款的,卖家须依据承诺履行优惠,否则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及相关规则处理。

4. 买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因卖家延迟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除须返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外,还需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及相关规则处理。

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4.1在买家发起退款、投诉时,卖家还未将商品寄出的;
4.2买家以延迟发货为由,申请退款、退货退款,且最终订单状态为交易关闭的。

5. 买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交易已履行完毕但卖家存在延迟发货的,则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及相关规则处理。

第十一条【尾款】

(一)尾款展示方式说明:

淘宝预售商品的尾款金额是固定的,淘宝预售商品的价格、定金金额、尾款金额在宝贝详情页面及/或下单页面展示,具体以展示内容为准。

(二)尾款支付方式说明:

尾款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发货】发货时间,以淘宝预售商品宝贝详情页面“发货时间”的描述为准。

第十三条【退换货说明】淘宝预售商品中的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其他商品适用《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淘宝预售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十五条 本规则中的“月”,以三十天计算,非自然月。

第十六条 本协议规范于2020年12月1日首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