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欢迎您成为淘宝光合创意平台认证的内容服务商合作机构,在使用光合创意平台提供的机构后台等相关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阿里巴巴责任的条款、对服务商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阿里巴巴客服渠道进行询问,阿里巴巴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巴巴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阿里巴巴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淘宝光合创意平台内容服务商合作协议

(版本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一、立约背景

1.1、光合创意平台(https://creator.guanghe.taobao.com/CreativeServices)是一个主要以服务商服务为交易对象的网上服务市场,阿里巴巴为服务商提供服务发布、在线交易相关的网络服务及技术支持,并结合阿里巴巴网上交易系统为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提供便利和网络服务。

1.2、为了规范服务商通过光合创意平台发布服务、进行销售等各项行为,明确服务商的权利义务,营造规范、有序的光合创意平台交易秩序,保障服务商及用户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光合创意平台管理规范》等内容,拟定本协议。

 

二、签约主体

2.1、本协议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杭州淘宝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可单独或合称为“阿里巴巴”)与服务商(以下简称“您”)签署。

 

三、协议生效、变更和适用范围

3.1、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使用了光合创意平台的服务,即表示您与阿里巴巴已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使用光合创意平台服务的行为发生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3.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阿里巴巴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以下同)、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包括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光合创意平台管理规范》。所有附件、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阿里巴巴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本协议、附件和/或各类规则,如有任何变更,阿里巴巴将以网站提前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生效即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光合创意平台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光合创意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认可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并同意遵守。

 

四、 定义

4.1、光合创意平台:指阿里巴巴推出的服务及应用自助平台和管理系统(其URL为https://creator.guanghe.taobao.com/CreativeServices,或依阿里巴巴根据业务需要修改的URL)

4.2、服务商:在光合创意平台接受服务委托,并依照委托列明的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服务内容,经用户验收通过后可依据相关约定获得报酬的自然人或法人。

4.3、用户:指在光合创意平台发起任务委托,获取由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4.5、支付宝公司:指提供支付宝服务的主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6、网商银行:指提供融易收服务的主体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光合创意平台服务和收费

5.1、光合创意平台为有服务需求的用户与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并为服务交易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技术、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商业推广以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软件服务。

5.1.1用户与服务商通过对光合创意平台的系统页面展示的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信息的确认实现合同的订立。阿里巴巴为用户与服务商(本协议中亦可合称为“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提供平台网络空间、软件服务和支持,但阿里巴巴并不是交易中的任何一方,所有交易仅存在于交易双方之间,使用光合创意平台服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阿里巴巴无义务介入交易双方之间的任何纠纷或用户与其他第三方就光合创意平台服务使用产生的纠纷。

5.1.2、达成服务交易前,用户与服务商应针对服务及交付内容进行详细的沟通,通过系统描述页面对报价方案、详细需求、验收标准等进行约定,并通过光合创意平台提供的产品功能完成交易。如交易双方无法通过系统功能完成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交易双方还应根据服务需要自行订立书面合同。

5.1.3、交易约定生效:服务商在光合创意平台发布的服务信息性质为“要约”,用户通过系统页面“购买”服务并付款(即作出承诺),即代表交易双方就该该任务交易达成一致约定,交易双方关于任务交易的约定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如用户未在限定时间内付款,则交易不成立。

5.2、服务商同意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支付使用光合创意平台相关服务的费用(平台服务费)。甲方暂时不收取平台服务费,但保留今后进行收费的权利,具体的收费规则和比例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5.3、款项支付与结算:

5.3.1、款项支付:光合创意平台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及网商银行融易收(具体以平台实际接入的支付服务为准),用户在确认交易约定条件后应及时完成款项支付,以便顺利达成交易。

5.3.2、确认付款:自服务商交付之日起60日内,用户应进行验收并确认付款。

5.3.3、超时自动确认付款:服务商交付任务后,如用户未在任务交付后的60日内确认付款或申请退款的,交易状态自动变更为交易成功,系统将自动确认付款。交易如涉及超时问题的,遵循《淘宝网超时说明》规则。

5.3.4、未交付自动退款:在约定的交付日期截止前服务商如未按约定进行交付,系统将自动向用户全额退款。

5.3.5、用户申请退款:在确认付款前或超时自动确认付款前,用户仅可以通过光合创意平台发起在线退款申请,退款申请发起后由交易双方先行协商退款,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光合创意平台争议调处服务。

5.3.6、确认付款后的争议处理:确认付款(含超时自动确认付款)后,用户将不能在线发起任务的退款申请,如需维权或退款,需交易双方自行选择其他方式处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光合创意平台不再介入纠纷处理。

5.4、结算的其他约定:

5.4.1为保障交易安全,用户支付的服务费将直接与服务商进行结算。用户支付费用后如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应由用户自行向服务商提出申请并由服务商负责开具。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应由用户和服务商自行承担。

 

六、光合创意平台使用规范

6.1、服务商应同时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及其他支付服务协议、《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以及上述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尽管在上述协议中已有相关约定,为使服务商更好地开展业务和为用户提供服务,阿里巴巴在此强调如下规范:

6.1.1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有效的服务,因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阿里巴巴免责或全额弥补阿里巴巴的损失。

6.1.2服务商开展收费服务必须合法规范,在用户付款之前必须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误导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6.1.3任何含有赌博、色情、诽谤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服务是绝对禁止的。法律禁止或您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服务资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其他与内容服务无关或不适合在光合创意平台上发布或提供的服务您均不得通过光合创意平台发布或提供。

6.1.4服务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和解决用户纠纷。

6.1.5服务商不得利用阿里巴巴提供的收付款渠道开展洗钱、贿赂、欺诈、陷害等非法用途。

6.1.6服务商不得将其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接口和权限获取的用户数据或其他开放平台数据用于交易、披露、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6.1.7未经阿里巴巴另行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使用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天猫、或其他阿里巴巴关联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徽标或其他标识等相同或类似字样销售或宣传服务。

6.2、除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以外,服务商通过光合创意平台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用户收取费用,不得在界面或代码中内嵌或设置收费接口诱导、欺骗用户付费。

6.3用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阿里巴巴不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但为了维护用户权益,服务商授权阿里巴巴协助服务商解决用户纠纷。阿里巴巴在用户与服务商产生纠纷时将努力进行协调,服务商也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便利,但阿里巴巴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阿里巴巴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判断服务商是否为用户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和产品;在有用户向阿里巴巴投诉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存有问题之时,为了维护用户权益和合作方的长期利益,阿里巴巴有权采取向用户退款等措施;对此服务商均认可并同意。

6.4、在某项服务已经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情况下,服务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依照阿里巴巴的要求进行退出结算和开展善后工作。服务商应当本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原则,对已经购买且在有效期内的用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如果服务商不能提供合理补偿或与用户达成善后处置方案的,则阿里巴巴有权为用户提供补偿,此时补偿费用应由服务商承担。

6.5、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接受“支付宝服务”或“融易收服务”或其他平台接入的交易服务工具作为其通过光合创意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6.6服务商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基于对卖家光合创意平台管理的需求对类目进行调整和限制,可能会将服务商已发布的服务做服务下架处理。

 

七、违约责任

7.1您在光合创意平台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光合创意平台上实施但对光合创意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阿里巴巴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限制或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阿里巴巴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7.2您明确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的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阿里巴巴根据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后,不免除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3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阿里巴巴遭受任何损失、受到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阿里巴巴、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7.4如果您的行为使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7.5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债务、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处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指示支付宝公司/网商银行自您的支付宝账户/网商银行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阿里巴巴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阿里巴巴的全部损失。

7.6您同意阿里巴巴指示支付宝公司/网商银行自您的支付宝账户/网商银行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支付宝账户/网商银行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其他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八、禁止商业贿赂

如您向阿里巴巴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阿里巴巴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阿里巴巴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九、免责和有限责任

9.1阿里巴巴对于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他人不正当使用服务及其服务,他人非法使用服务以及服务商信息。

9.2服务商明确理解和同意,光合创意平台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巴巴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阿里巴巴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阿里巴巴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包括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阿里巴巴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9.2.1系统停机维护;

9.2.2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9.2.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9.2.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9.3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成为用户在光合创意平台上与服务商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阿里巴巴仅提供软件服务,不对服务商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9.4在阿里巴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阿里巴巴向服务商承担的最大的总体责任和赔偿不超过阿里巴巴在截止违约之时基于该服务商单款服务提供的光合创意平台服务而获得的本协议下相应服务期内软件服务费用收入的总额,该等软件服务费用收入也仅限于以货币方式收取的实际收入而不包括其他利益。前述“相应服务期内”特指从2021年10月26日或该服务商单款服务享受光合创意平台服务之日(以时间在后者为准)起算,至阿里巴巴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为止。

9.5其他阿里巴巴对“光合创意平台”服务有限责任的约定,依照《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有关阿里巴巴责任限制和免责的条款执行。

 

十、知识产权

10.1、光合创意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阿里巴巴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阿里巴巴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10.2、光合创意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阿里巴巴。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任何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服务商服务的付费数据、使用数据等。未经阿里巴巴事先书面同意,服务商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10.2.1、为方便用户在交易达成前评估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服务方还同意阿里巴巴通过软件技术服务对上述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形成数据趋势、数据统计结果、内容浏览者画像(包括但不限于浏览者的消费层级占比、地域、年龄阶段占比、性别占比等)等结果并披露给用户。

 

10.2.2、为便于用户在服务完成后直观地了解服务完成质量及效果,服务商同意阿里巴巴将其完成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服务效果数据信息披露给该用户,上述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浏览人次、引导人次、流量来源等。

 

十一、协议终止与转让

11.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1.1.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或其他支付服务协议、《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1.1.2通知解除:阿里巴巴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1.3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阿里巴巴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惩罚:

(1)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2)您违反淘宝平台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淘宝平台终止提供服务的;

(3)您被阿里巴巴清退出光合创意平台的。

11.1.4本协议规定的其它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法律规定的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阿里巴巴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服务。

11.3阿里巴巴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阿里巴巴的关联公司,而无须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届时阿里巴巴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十二、通知送达

12.1、阿里巴巴对于服务商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机构后台的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2、服务商对于阿里巴巴的通知应当通过阿里巴巴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三、 其他约定

13.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阿里巴巴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阿里巴巴和您均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3.2、特别说明:本协议项下的光合创意平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甲方向您提供,相关信息审查服务(如有)由丁方向您提供,软件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由乙方、丙方向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