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直送服务协议

                                                                                                                                                                                        最近版本生效日:2021年11月19日


导言

欢迎您使用天猫直送服务!

为使用天猫直送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天猫直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天猫对您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粗体下划线格式提示您注意。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天猫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猫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天猫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第一条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遵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天猫直送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户”、“甲方”或“您”)与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天猫”)共同缔结。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及效力

  为更好的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为甲方提供更为安全便捷系统化的服务体系及体验,您同意《天猫商户服务协议》、《隐私权政策》以及《支付服务协议》(以下合称“天猫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天猫向您提供服务时会同时受到天猫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内容包括合同正文、附件及所有天猫已经公布的各类规则;未来天猫会以本协议为宪章,继续丰富相关的服务条款与规则,并依法定程序公布生效。所有天猫公布的规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天猫,天猫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甲方解约。如相关变更生效后,甲方继续使用天猫直送服务将表示甲方接受修订后的合同。除另行明确声明或另行签署合同外,任何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经甲方点击确认即于甲方和天猫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如商户已开通本年度天猫直送服务且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服务协议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天猫另行通知的其他时间)。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天猫直送服务的续签主体,本协议构成合同方之间就使用天猫直送服务所达成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第三条 定义

天猫直送:是天猫倡导的“好货好服务”品牌,定义为“天猫保障的配送服务”,该服务由天猫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物流方”)提供。

“天猫直送”服务标识:是天猫对使用天猫直送服务的商户商品的区分及认证方式。商户按照天猫直送标准(附件一:天猫直送服务标准)向消费者作出服务承诺,并选择天猫指定的物流服务商提供优质物流服务的,相应的商品将在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透出“天猫直送”标识。(以下简称“直送标”)

配送时效服务标识:是指,商户按照天猫直送标准(附件一:天猫直送服务标准)向消费者作出服务承诺,并选择天猫指定的物流服务商提供优质物流服务的,相应的商品将在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透出“次日达”等配送时效标识。(以下简称“时效标”,“时效标”与“直送标”合称为“服务标识”)

天猫直送规则:是指与天猫直送相关的,在淘宝、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帮派、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飞单:指已按本协议约定透出直送标的商品,实际交易中,物流服务并未由天猫指定物流服务商执行。

推单不及时:指商户未在天猫指定物流服务商的相关系统所显示的应推单时间内将订单推送至该服务商。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在您满足本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天猫将为您提供下列服务:

4.1“天猫直送”服务标识(含直送标及时效标)透出服务

4.1.1服务标识覆盖范围,仅限于服务期限内您在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运营的店铺中符合天猫直送规则的商品。

4.1.2直送标展示示例为:1570612048444_33864.png ,时效标展示示例为:1605691250849_94142.png,具体展现形式以产品显示实际为准。

4.1.3服务标识的展现位置可能包括天猫及淘宝搜索页面、天猫及淘宝商品详情页面及其他可触达消费者的渠道。您同意,基于天猫直送品牌策略,服务标识在无线端的具体位置、展示逻辑由天猫安排。

4.1.4服务标识的透出条件本协议第5.3条约定为准。

4.2 个性化资源推荐

服务期限内,天猫在淘宝、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内为您提供一定的资源(合作专用、概不售卖)展示,可能包括榜单、清单、个性化会场等,资源展示方式及具体资源位由天猫通过本协议第十二条与您共同确定,具体资源使用时间,由天猫视指定平台实际资源排期情况另行安排并通知您。

4.3 店铺经营优化建议

服务期限内,天猫将为您提供店铺经营优化建议,包括前端销售建议及供应链优化方案,如销售预测、促销信息同步等,协助您提高备货效率,优化仓储资源利用效率。

4.4 其他服务

除前款约定通用服务项目外,天猫为满足特殊行业要求的商户提供特色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以附件二约定为准。

4.5 天猫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天猫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服务、功能的提供,除非天猫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天猫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将会得到相应且合理的变更通知。甲方在此同意: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天猫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对因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您承诺遵守本协议、天猫协议、以及天猫直送规则。

5.2 为向消费者提供更精准、更高品质的物流体验,您理解并同意,在开通天猫直送服务前,您应按照天猫要求,与天猫指定物流服务商另行签署物流服务协议(名称暂定,以实际签约为准),约定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委托该服务商为您提供供应链服务。

 5.3 您与天猫指定物流商的合作内容以您与该服务商签署的物流服务协议约定为准。但为确保天猫直送服务的一致性,并考虑到不同行业在实际物流操作上的个性化要求,你理解并同意:

(1) 您应将商品发往由该服务商指定的仓库,或依照您与该服务商约定的物流服务方式,将商品配送至消费者;

(2) 您已知悉天猫为主要行业提供的物流建议(附件二),并愿意遵从附件中您所在行业的相应要求。

(3)对本协议5.3条及附件内容的违背均可能导致您无法享受天猫直送服务。

5.4您保证按时向天猫支付服务费(如有)。您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的,天猫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费用

天猫向甲方提供的天猫直送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在试运营期间,除本协议明示的收费业务外,天猫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目前是暂不收费的。如未来天猫向甲方收取合理费用,天猫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确保甲方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 商户使用天猫直送服务期间,应与天猫指定物流服务商积极合作,共同提升消费者物流体验。如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天猫有权立即停止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

(1) 商户30个自然日内推单不及时率超过3%(含);

(2) 商户未满足附件二中对所在行业的相应要求。

7.2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权利(部分或全部)转售、转让或转移。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则天猫有权终止本协议,且天猫无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及/或承诺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该项损失。如其中一方违约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4服务有效期内,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决定不再继续合作,或由于服务效果、协作不当等原因提前终止合作的,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评论,上述公开场合包括并不限于电视台、论坛、商务会谈、微博、微信等。

7.5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发现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按(a)人民币十万元;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发现方赔偿。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依据本协议的明确约定或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名称、品牌、商号、标记或标识等。

8.2天猫享有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所有数据的所有权,未经天猫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获悉的与合作相关的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对方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发布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商业合作关系等。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双方互负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状况、客户资料和其他对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进行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本保密义务及于双方任何可能接触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的员工。

9.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保密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或者其他情形。

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通知发出后7日内提供相关的证明。

10.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5天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1.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1.1.1自然终止:

a)   如甲方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天猫商户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b)   本《天猫直送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届满,且双方未另行签署其他服务合同。

11.1.2通知解除:天猫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1.3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天猫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甲方进行处理。

11.1.4本协议规定的其它合同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合同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甲方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合同终止后,天猫无需继续向甲方提供天猫直送服务。

11.3天猫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变更后的合同(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

11.4如甲方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甲方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天猫直送服务,变更事项对甲方不产生效力;如甲方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天猫直送服务,则视为甲方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第十二条 通知

甲方同意天猫以以下合理的方式向甲方送达各类通知:

(一)公示的文案;

(二)站内信、旺旺弹出消息、客户端推送的消息;

(三)根据甲方预留于天猫平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包括甲方入驻天猫直送过程中填写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甲方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天猫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

13.2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生效后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本合作达成的任何口头及/或书面的陈述、承诺、合同等。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附件一:天猫直送服务标准及打标服务规则(通用)

附件二:天猫直送服务特别说明(行业特殊约定 · 消费电子行业

 

附件一:天猫直送服务标准及打标服务规则(通用)

 

一、天猫直送服务标准

是天猫倡导的“好货好服务”品牌,定义为“天猫保障的配送服务”,该服务由天猫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物流方”)提供。,当买家通过您在淘宝、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运营的店铺购买带有以下标识或对应文字的商品时,若买家的购买行为符合服务履行标准,您承诺将按照以下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物流服务:

1.1、基础服务标准

序号

服务名称

基础服务标识

卖家承诺

1

天猫直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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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品按约定模式并由天猫指定的物流服务商提供配送服务

2

当日达服务

 当日达

 

在下单当日23:59:59前送达该商品

3

次日达服务

 次日达

 

在下单次日23:59:59前送达该商品

4

预约配送服务

 预约配送

在买家下单过程中选择的预约配送日期当天23:59:59前送达

5

隔日达服务

隔日达

在下单隔日23:59:59前送达该商品

1.2、附加服务标准:

点击任一基础服务标识进入的服务说明页面带有以下附加服务标识的,若买家的购买行为符合服务履行标准,您承诺将按照以下附加服务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物流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标识

卖家承诺

1

送货上门服务

 送货上门

 

将该货品送达至买家下单时填写的详细地址

2

开箱验货服务

 开箱验货 

将货品送达至买家下单时填写的详细收货地址后,由买家打开物流包装进行验货

1.3、具体服务履行标准及服务内容以淘宝、天猫、天猫国际等平台公示的天猫直送等规则为准。按照各平台天猫直送规则,您需要向买家承担服务未完成的赔偿义务的,您授权天猫按各平台公示并生效的相应规则代您向买家支付赔偿金。

 

       附件二:天猫直送服务特别说明(行业特殊约定 · 消费电子行业

考虑到消费电子行业在仓储及配送等环节的特殊性,为向您及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物流体验,您理解并同意:

1.1天猫指定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作为物流服务供应商向您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

1.2您应当确保您或您的供货商与菜鸟签署《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且您已加入天猫统仓统配项目,签署《天猫统仓统配合作协议》。

1.3天猫针对统仓统配项目下的特定商品开放供应链优化管理服务,您店铺内所有统仓统配前台商品,满足本特别说明约定条件的,可在天猫平台透出“天猫直送”标识。

1.4您应当切实履行《天猫统仓统配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审慎配置您店铺内统仓统配前端商品和统仓统配后端货品关联关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不得错误关联,并保障店铺内所有统仓统配前台商品的销售订单自动流转到菜鸟,由菜鸟进行订单配送。如您错误关联前后端商品或在30个自然日内发生飞单,天猫有权立即停止主协议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约定的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并依据《天猫统仓统配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1.5除已经明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发生以下情形的,则您与天猫之间的《天猫直送服务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您/供应商签署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或《天猫统仓统配合作协议》终止;

(2)如您/供应商违反本特别说明条款的相关约定,导致天猫、菜鸟因无法向您继续提供供应链优化管理服务,从而无法实现天猫直送服务目的的;

(3)如您(当您不是供货商时)未能与供货商就上述服务内容达成一致或取得供货商的签约授权,给天猫、供货商及/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构成根本违约的。

1.6本特别说明条款作为《天猫直送服务协议》、《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及《天猫统仓统配合作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该等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特别说明条款约定为准;本特别说明条款未约定的,以上述协议约定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