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MCN、平台三方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4日

生效日期:2023年6月21日

版本号:2023V1.0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MCN机构、优酷号创作者与优酷号平台运营方所订立的三方协议(创作者和MCN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您”),本协议于您在优酷号相关平台点击或勾选同意时签订生效。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

 

一、定义

1.1 【创作者】是指提交有效申请并认证成功后,在优酷号平台登录、上传、发布等以各种形式传播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MCN】是指有能力和资源将多个优酷号创作者联合起来,并经过优酷号创作者授权后为其提供专业化的账号运营、渠道宣传、代收款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优酷号MCN平台的合作伙伴,MCN可获得优酷号相关平台提供的流量、变现、任务承接和分发、子账号管理、数据查看等权益支持,帮助优酷号创作者成长和提升变现能力。

1.3  【作品】即优酷号创作者拥有完整权利或经合法授权取得的,以一定有形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美术、音频、视频、漫画、直播视频等各种形式。

1.4  【创作者账号】是指创作者在优酷号平台中注册审核通过的,并可自主上传及发布作品的账户。

1.5  【MCN账号】是指MCN在优酷号相关平台注册审核通过的账户,通过该账户MCN可自主运营管理优酷号创作者账号并管理优酷号创作者账号内作品的上传及发布。

1.6  【我方(“我们”】即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是指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关联公司。本协议项下,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优酷号相关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优酷号相关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

1.7 【我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优酷网(域名为youku.com)、优酷APP、小小优酷、IKU及/或其他任何由我方直接所有或运营的任何网页平台及软硬件客户端平台,适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电视、机顶盒、可穿戴设备等。

1.8  【优酷号相关平台】包括优酷号平台、优酷号MCN平台(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我方确定为准,最终名称如有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优酷号相关带货功能的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为注册用户提供优酷号创作者账号运营、带货等相关服务。

1.9  【关联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http://www.alibabagroup.com/cn/ir/secfilings】披露的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及未来出现的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关联公司。

二、协议范围

2.1  【签约主体】本协议由创作者、MCN与我方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三方均具有合同效力。

2.2  【补充协议】由于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创作者、MCN与我方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三方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优酷号相关平台公示的相关声明及政策、优酷号相关平台规则和协议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2.3【协议修改】优酷号平台可能会以包括但不限于在页面更新、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站内信、通知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修改后的协议以及本服务的各种规则、提示等,您可随时查询最新内容。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对本服务协议的修改,将导致我方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产品和服务,您可以不接受,并停止使用优酷号平台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优酷号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修改后协议及各种规则、通知的内容。

三、创作者权利与义务

3.1  【创作者权利担保】创作者应保证对在优酷号相关平台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若您发布的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您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2  【优酷号协议】创作者还应遵守签署的《优酷号平台服务协议》和《优酷号账号运营授权协议》

3.3  【创作者接受MCN账号的管理】创作者同意要向创作者账号所关联的MCN母账号开放相关创作者优酷号项下的收入数据、流量数据、运营数据的查看权限,创作者同意由创作者所关联的MCN母账号进行创作者账号的。创作者同意接受相关优酷号平台的相关要求和平台规则。创作者与MCN母账号之间的争议除与我方有特殊约定的,由创作者和MCN母账号之间自行处理和解决。

四、MCN机构权利与义务

4.1  【MCN平台相关功能】在MCN机构通过认证并登录优酷号相关平台后,可根据创作者授权提供“成员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功能”“运营功能”、“账号创收功能”、“收益管理功能”、“收入提现功能”、“权益功能”等相关功能及服务,具体以产品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4.2  【MCN机构权利担保】MCN机构确保运营的优酷号创作者账号在优酷号平台上传、发布、展示、传播的所有作品享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专利权、相关人物的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有权在优酷号平台上进行传播,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3  【MCN母账号关闭的处理】若授权MCN机构的优酷号创作者账号被暂停使用、关闭、注销等被处理账号达到一定比例,优酷号相关平台有权解除协议,同时,创作者的产生的全部收益中未发放的收益将不再发放、已发放的收益将禁止提现,优酷号相关平台将有权清空。MCN机构向创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4.4  【MCN母账号项下所有子账号的其他商业合作】若您需要对运营的优酷号创作者账号在优酷号平台上传、发布的作品进行除本协议约定外的或者优酷号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商业合作的,请您提前通知我方且得到我方同意后,签署书面三方合作协议。

4.5  【优酷号-MCN平台协议】MCN机构遵守《优酷号MCN平台服务协议》。

 

五、我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MCN和创作者争议】除优酷号相关规则或与我方签订的协议有特殊约定外,MCN与优酷号创作者之间的具体合作事项及纠纷与我方无关,但MCN机构与优酷创作者需就其违约行为向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5.2     【商标品牌使用】我方有权在合作过程中使用您的作品名称、所涉及的商标标识以及您的名称、品牌、LOGO等。

5.3     【平台通知】优酷号相关平台有权提前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或站内信件传送等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告知您优酷号相关平台将增加、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任何平台服务、规则及与您账号相关的处理结果等,届时我方无需向您承担除法律以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5.4     【停止使用优酷号服务】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优酷号相关平台将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您已上传视频的处理请参见《优酷号平台服务协议》和《优酷号MCN平台服务协议

六、知识产权

6.1  【优酷自有知识产权】优酷号相关平台在本协议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乐、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属于我方所有,且我方在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我方所有。

6.2  【权利授权】除另有约定外,您知悉、理解并且同意,为了使您使用优酷号相关服务平台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提高其传播价值及影响力和/或持续改善优酷号相关平台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您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即代表了您有权且同意授予我方及我方关联方、关联公司如下权利:

(1)  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对您账号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下载、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优酷系产品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我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与上述内容、我方及我方关联方平台和/或我方品牌有关的任何宣传、推广、广告、营销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开发内容(全部或部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权利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广资产、物料、素材等的权利和许可;

(2)  将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中的权利;

(3)  将您运营的优酷号创作者账号上传、发布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在我方平台、我方关联方平台和/或合作平台进行传播、展示;

(4)  允许我方平台其他用户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改编、剪辑、编辑、创作衍生作品等二次加工、创作;

(5)  对您上传、发布的内容进行其他商业开发的权利;

(6)  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向计算机终端、移动通讯终端(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通讯设备如手机和只能平板电脑等)、手持数字影音播放设备、电视接收设备(模拟信号接收设备、数字信号接收设备、数字电视、IPTV、电视机机顶盒、视频投影仪、车辆/航空器/轮船等交通工具播放设备、互联网电视/OTT终端、智能电视、智能投影仪等带互联网接入功能的播放设备等)等各类电子终端提供信息的缓存、下载、直播、点播、数据传输、移动视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SMS、MMS、WAP、IVR、Streaming、3G、4G、手机视频等无线服务)及其相关宣传和推广等服务的权利;

(7)  以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含多层次)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权利;

(8)  通过优酷在我方关联方平台上注册的MCN母账号在我方关联方的平台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其他授权范围内的使用。

七、隐私权政策

7.1 【数据收集、使用】在您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我方将按照在优酷号相关平台上单独公布的《优酷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此单独公示的《优酷隐私政策》中将明确向您告知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

7.2 【个人信息】《优酷隐私政策》中所指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7.3 【数据、个人信息处理】我方希望通过向您清楚地介绍我方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我方建议您完整地阅读《优酷隐私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7.4 【隐私政策不同意的后果】如果您不同意《优酷隐私政策》的任何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当您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提供的任一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同意我们按照优酷号相关平台的《优酷隐私政策》来合法收集、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5     如您对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对您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投诉,您可以通过优酷号相关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八、法律责任

8.1 【优酷号平台的处罚权】您理解并认可,优酷号相关平台对优酷号创作者账号及MCN账号注册、使用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删除相关内容、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 、账号封禁甚至注销等,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产生的全部收益中未发放的收益不再发放,已经发放的权益禁止提现,已经提现的收益有权追回。并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公告处理结果。

8.2 【风险责任承担】您理解并认可,优酷号相关平台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您在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时,请您对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除法律或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我方无法且不会对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

8.3 【赔偿责任】如您运营的优酷号创作者账号上传的作品或作品中的图片、原始素材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相关的责任应当由您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承担并对我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因此遭受的罚款、律师费、取证费、和解费用以及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8.4 【违规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我方将依法律规定及上述规则等加以合理判断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8.5 【技术故障修理】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力影响到服务正常运行的,我方及其合作单位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您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相应损失,我方及其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

9.1 【协议修订】为维护优酷号相关平台良好的网络秩序,优酷号相关平台可不断完善本协议并以更新本协议或在网页上发出公告等合理方式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则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您同意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您可以继续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如果您不接受则应停止使用优酷号相关平台提供的服务。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条款为准。

9.2 【协议签订地】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9.3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9.4  争议解决若您和优酷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9.5  【协议条款标题】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