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云享会商城生鲜馆店铺商品发布规则
(2023年11月24日生效)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
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促进盒马云享会商城商家更好、更规范地在盒马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保护商家及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此规范。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盒马云享会商城入驻的生鲜馆(店铺类型)店铺内发布的商品。当普通产品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与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相关法规冲突时,此规范不适用。
第二章 商品发布要求
2.1 商品命名
在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海鲜水产类目下发布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命名规则为:
产区名称 + 性状/认证/等级/其它 + 品种 + 净含量(规格)
在食用油/南北干货/大米杂粮/面粉及面制品/坚果炒货/果脯蜜饯/饼干/风味小食/派糕点/糖果果冻/膨化食品/巧克力/冷冻肉禽/冷冻水产/冷冻加工品/冷藏/冰品/冷藏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半成品菜/成品菜肴/方便速食/米面乳制品/水饮料/冲调饮品/酒/传统滋补类目下发布的加工商品、特产商品,命名规则为:
产区名称 + (品牌) + 背标商品名称 + (口味)+ 净含量(规格)

a. 形状/性状等描述禁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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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禽:土鸡蛋、信鸽、野生/野外/非家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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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农家、新鲜、现采/现摘/现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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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端、皇家、贡品等
b. 形状/性状描述限定用词
●
高山、高原、高海拔(养殖/采摘地有相关文件,可证明性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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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养XX年/天、养足XX天、年份(可提供养殖等记录可证明养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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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需满足海平面以下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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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有机(需有相关认证证书)
c. 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
若商品为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应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要求。
属于初级农产品的商品,标示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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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X粒 (单果XXXg+)
●
水产:表达单只重量大小,一般情况下虾类规格以XX-XX只表示;蟹类规格以XX-XXg/只表示;鱼类规格以XX-XXg/条表示;贝类规格以XX-XX头/500g表示,单只超过250g的以XX-XXg/只表示
●
其他:以克重表达,若不足一千克,则使用XXg,如500g、800g;如超过1kg,则使用X.XXkg,如2kg、1.25kg
2.2 商品属性
商品基本属性中产地商品产地应填写市级行政区;
1.
商品基本属性中产地商品产地应填写市级行政区;
发布商品时填写的产地应与商品的实际生产地一致,同时与生鲜馆的店铺产地保持一致;
例如,某商品填写的城市为上海市,则商品标签中标识的产地应为上海市、且店铺名应为上海某生鲜馆。
当店铺产区为地理区域(以山区、湖区命名的店铺)时,商品的实际生产地应为与该地理区域相邻的市级行政区。
例如,店铺名称为江苏某太湖生鲜馆,则商品的产地信息应为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无锡市。
2.3 商品详情页
1.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清真食品、无抗食品、富硒食品须提交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并将证书置于详情页面;
2.
“不催熟、不打蜡、无激素、无药残”等宣传内容须提供一年内经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并将检测报告置于详情页面;
3.
无污染、散养需提供相关证明;
2.4 禁止发布的信息
1.
未取得经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营业范围的商家不可发布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如松茸;
2.
普通产品禁止宣传为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须提交地标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地理标志产品登记证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核准公告、商标授权等;
3.
进口生鲜商品、野生或非法捕捞获得的江鲜、活体家禽或牲畜、违公益或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动物及其制品(如猫狗肉、鱼翅、熊胆等);
4.
牛排宣传原切牛排须提供有且仅有牛肉的配料表;调理牛排(静腌调理、整切调理、加工调理)不得使用“原切”、“原肉”、“原肉整切”、“整切原肉”等易产生歧义的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非原切”等蹭词;
第三章 违规管理
3.1 【违规处理评估】
盒马平台基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用户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主动排查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及方式对对生鲜馆店铺发布商品进行排查。
3.1 【违规行为的认定】
对于店铺内大量发布非约定商品、或多次违规的行为,将判定为“扰乱市场秩序”处以严重处罚。
3.3【违规处理】
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盒马平台针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先进行纠正,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盒马可采取如下管理/处理措施:
(一)公示警告;
(二)扣除违约金;
(三)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
(四)经营权限管控;
(五)关联影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