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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审慎阅读】以下协议为报名百亿补贴消费券特别加补营销活动的商家所适用且必须签署的合作协议,在您点击确认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协议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加粗字体及下划线显示,您应重点阅读。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确认后,即表示您及您所使用的淘宝会员账号,应当承诺已取得账号所对应的天猫/天猫国际/淘宝店铺的授权、有权代表该店铺及经营该店铺的公司及法律实体(以下称“您”或“甲方”或“商家”)签署本协议。您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及您使用的淘宝账号所对应的经营天猫/天猫国际/淘宝店铺的公司及法律实体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如您未取得授权,或您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不理解,或您不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请您随时停止阅读本协议,切勿进入下一步的环节。点击同意本协议并进入下一步的,表示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同意遵守该协议的所有约定。
百亿补贴消费券特别加补营销活动合作协议
【常规版】
鉴于:
您自愿报名参加百亿补贴消费券特别加补营销活动(下称“加补活动”或“营销活动”,该加补活动为消费券联合营销计划的一部分),在您通过平台的招商审核后可通过商品直降的方式让利消费者,即您支持消费者有权在您店铺内针对特定的商品以商品直降后的优惠价格完成购买。为进一步提升您的店铺的销量和知名度,同时提升“百亿补贴”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双方就合作事宜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四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称“百亿补贴”或“乙方”或“平台”)共同缔结。
一、定义
1.1权益商品:是指您店铺中报名参加百亿补贴营销活动,通过商品直降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让利优惠,并经百亿补贴审核通过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真实成交商品。
1.2特别加补营销活动:是指百亿补贴营销平台针对促进商品销售、满足用户购物需求而举办的阶段性营销活动。
1.3活动期间:加补活动的时间周期以系统和活动页面显示为准。
1.4有效订单:是指加补活动期间,用户通过抢购权益商品在商家店铺下单、完成支付并确认收货的真实实物并经快递发货的订单(包括子订单)。但不包括:经百亿补贴认定为虚假交易、存疑交易、关联交易、以恶意串通或以任何不真实、不诚信的方式获取合作费用的订单或其他违规订单。
1.5结算订单:是指加补活动期间,满足了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力考核要求及优惠投入要求等条件的有效订单。
1.6支付机构:是指向商家提供支付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银行支付机构。
1.7支付账户:是指商家在支付机构开通的用于接受支付服务的账户。
二、合作内容
您了解并同意,您将按照以下方式与乙方就百亿补贴营销活动开展合作:
2.1您应当是依据中国/其他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状况良好的企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等合作符合中国法律、其章程和经营范围之规定或约定。活动期间内,您应符合并自愿遵守《营销平台基础规则》《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天猫国际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百亿补贴招商规则》等基础规则及乙方不定时更新发布地具体活动要求或规则(如有),并保持店铺经营的稳定性。
2.2在活动商品报名并经过审核通过后,为了切实让利消费者,提升百亿补贴营销活动的超高性价比商品平台的消费者心智,您同意向消费者提供一定数量的特定商品作为权益商品,按照商品优惠后的价格销售给活动用户,故若您符合乙方的价格力考核要求及优惠投入要求等合作条件的,则乙方将会向您支付合作费用。
2.2.1价格力考核要求:活动商品须保持价格竞争力,商家应确保活动商品相较于本店以及淘内、外同款商品,在标价或/及券后价上保持竞争力,即保证活动商品价格不虚高或变相在平台涨价。
2.2.2优惠投入要求:为切实保障用户在促销活动期间享受到真实有效的优惠,活动期间商家应向用户提供相较于日销价格或同款商品的市场价格等更具竞争力的商品价格。同时,商家应持续保持或加大自身优惠力度,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或/及撤销店铺及商品优惠进而削弱、抵消百亿补贴发放的合作费用的叠加效果,或以任何形式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或用户的到手价格,以确保前述优惠福利及原商家让利能够完整、有效共同传递至真实用户。
2.2.3活动期间每款权益商品您可获得的合作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合作费用=合作费用单价×活动期间结算订单对应的权益商品总数量。其中,合作费用单价是指,该款权益商品在对应的特别营销活动期间由百亿补贴实际出资所对应的商品直降的金额(针对特殊类目关于合作费用有特别约定的,以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2.2.4尽管您提报的权益商品的活动价格通过百亿补贴的初步审核,您仍应当确保在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持续满足上述价格力考核要求及优惠投入要求等。如您的商品在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未能持续满足考核要求和本协议项下其他约定的,则百亿补贴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与您的合作,不予支付相应合作费用。
2.3如消费者对您提供的权益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发起咨询、投诉或退款申请,您应给予其平等于您的店铺普通消费者的公平待遇,配合处理消费者问题,并承担由于订单退款/退货造成的商品损耗(如有)。
2.4为配合活动宣传,活动期间百亿补贴将在百亿补贴频道内或天猫平台提供一定的展示资源(合作专用、概不售卖),具体展示时间由百亿补贴视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并通知您,您对此不持异议。
2.5活动过程中,平台有权根据商家或/及商品的整体表现(如商家优惠投入要求、价格力考核要求、商品竞争力等)调整合作费用的投入,具体能否获得平台合作费用的投入,请以商家后台页面展示或/及平台另行通知为准。
2.6平台可根据本活动开展需要,对前述考核条件进行调整或补充,具体请以平台另行公告或通知的内容为准。如您继续参与营销活动的,您应保证始终符合平台所规定的全部合作条件。
三、费用支付和结算
3.1平台将依据用户的有效订单,为您实时垫付活动商品订单的优惠让利额度。您了解并同意,平台有权在活动有效订单确认收货后通知支付机构按照平台此前垫付的优惠让利额度实时划扣等额的垫资款项。
3.2如平台垫付出资的有效订单发生退款(包括售中退款及售后退款、部分退款及全额退款)的,平台不就此部分订单与您进行垫付出资部分的结算。但如果您的账户已收到平台的垫资款项,您仍需就此部分订单与平台进行垫付出资部分的结算。
3.3平台仅对活动期间内用户下单支付且在活动期结束后的90天内完成确认收货的结算订单进行合作费用的结算。平台将于特别营销活动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价格力考核及优惠投入度考核并确认结算订单明细并在账房中心向商家出具合作费用账单,商家有义务在账单出具后向平台开具等额、合法、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平台将在收到前述发票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您支付商品直降形式对应的合作费用。
3.4乙方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税号:91330100563015652A
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5719065938108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7室
电话:0571-85022088
3.5合作费用的支付及划扣将通过您的店铺所绑定的支付账户进行。
四、权利与义务
4.1百亿补贴负责营销活动的整体安排,双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以及后续商定方案执行各自负责的合作事项。百亿补贴有权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指令、网站调整、用户投诉等原因)暂时中止、结束或调整活动相关细节。
4.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未经百亿补贴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天猫、淘宝、淘宝网、阿里巴巴、聚划算、百亿补贴的名义发布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商业合作关系,或使用其名称、商号、商标等。
4.3您知晓并确认,除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合作费用外,消费者或百亿补贴均无需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4.4有效订单、结算订单、实际成交权益商品数量等数据均以乙方判定为准。
4.5甲方知晓并确认,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乙方同意,并符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规定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条件及流程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店铺经营主体的变更。本协议下合作费用的结算、开票等权利义务,应由交易订单发生时的与百亿补贴发生合作关系的店铺主体承担;除此之外,其他店铺主体应向乙方、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应按店铺主体变更时签署的协议及规则进行权利与义务的转移。若因主体变更导致乙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产生损失的,由变更前后的店铺经营主体共同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4.6您知晓并确认,无论您与百亿补贴开展何种类型的合作,若涉及您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百亿补贴开具发票的,您均有法定义务向百亿补贴开具合规等额发票。本条款效期不以本协议有效期为限,您与百亿补贴事实开展的合作均受本条款约束。
4.7您不得与其关联利益体(是指与您存在利害关系或者与您有从属、股权等经济关系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与您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等)形成交易订单,不得进行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您与买家在登录信息、收货信息、注册认证信息,如手机、邮箱、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公司信息、注册IP等方面有关联,或同机登录,或批量的存疑/不真实订单等),不得恶意串通或以任何不真实、不诚信的方式(以下合称“违规交易”)获取合作费用,乙方有权根据营销活动安全交易审查标准及流程判定以上违规交易事实,若有发现,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不支付本协议下全部合作费用,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有权追回,包括但不限于指令支付机构冻结或划扣您支付账户余额及待结算资金、保证金中相应的合作费用金额;2)终止本协议,要求您按照违规交易相关的合作费用的5倍以现金形式向百亿补贴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百亿补贴因此遭受的损失。
4.8您理解并同意,乙方并非权益商品的实际提供方,甲方作为权益商品的承诺提供主体,完全有义务确保向消费者作出承诺(包括权益商品质量、权益商品实际提供等)并应自主对该等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9您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百亿补贴最终审核确定的规则,按时向消费者真实提供全部权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您理解并同意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权益商品十分关键和重要,否则将极大损害乙方平台和百亿补贴营销活动整体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也将影响您的商业信用。为此,如果您未能依照或充分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您的承诺或根据百亿补贴的要求提供相关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承诺,或者乙方有权自行向用户进行补救,届时您应当承担乙方因补救行为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补偿费用、乙方为挽回企业声誉和形象支出的宣传费用等。
4.10您保证您通过百亿补贴营销活动展示的内容和销售的商品均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内容真实、合法、健康、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因此(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诽谤、损害名誉、违反保密义务、虚假或欺骗性广告或销售方式和/或用户通过广告可以链接的您的材料)受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和成本),您应向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4.1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或规则有任何变更,百亿补贴将按照规定提前在营销中心规则中心等页面上向商家进行公示并以合理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百亿补贴,百亿补贴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您解约。如相关变更生效后,您继续登录商家后台系统或者报名百亿补贴活动,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或规则。
4.12您不得向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您同意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您按(a)人民币十万元;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乙方赔偿。
4.13如遇到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指令、网站调整、用户投诉、负面报道等原因),遇到情况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采取措施,未经证实或未经确认的信息内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五、保证金(如有)
5.1 保证金:是指您同意缴存一定的金额作为金钱质押(以下称为“保证金”),用于担保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和遵守。具体保证金的缴存金额、缴存方式以及使用场景以《百亿补贴保证金实施细则》(如有)的规定为准。保证金以专户形式缴存/止付,在缴存期内其支配、使用权均归属于百亿补贴,保证金专款专用,系卖家用以担保履约的金钱质押,在卖家解散、清算、破产时,百亿补贴享有对保证金的优先受偿权。
六、免责和有限责任
6.1本协议项下及协议履行可能涉及的的软件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百亿补贴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乙方亦不对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额外让利、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乙方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6.2基于收益与赔偿相一致及公平合理的原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软件不正常中断或软件服务不可用,您所可能获得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您应向乙方收取(如有)的相关合作费用总额。
七、知识产权条款
7.1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依据本协议的明确规定或对方事先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名称、品牌、商号、标记或标识等。经对方许可使用对方的名称、品牌、商号、标记或标识的,被许可方也应当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对方许可的期限内使用、在对方指定的时间停止使用,不得滥用,不得以变形、变色等方式仿冒制作近似作品,不得存在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即构成违约。
7.2素材提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素材及素材链接页面所呈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logo、明星肖像、证书资质或其他商业影像)真实、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7.3乙方享有本次合作所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乙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您不得将相关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保留因此可能产生的投诉、索赔、诉讼等权利。
八、保密条款
8.1双方互负保密义务,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和财务状况、客户资料、商品信息、价格信息、合作费用数据、商家活动系统后台数据、业务规划和其他对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或文件、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进行使用、复制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本保密义务及于双方员工。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均有效。
九、违约责任及终止
9.1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该项损失。如一方违约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如您违反本协议,因此导致乙方遭遇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声誉损失、第三方诉讼等情形的,应承担赔偿由此所产生的乙方及/或消费者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责任,如给乙方造成负面舆论影响的,您应以乙方指定的方式进行澄清并消除影响,费用由您承担。
9.3乙方有权指令支付机构对您的淘宝/天猫店铺的店铺保证金和/或商家保证金、货款冻结保证金或支付账户余额等进行冻结、划扣等用于退款部分对应的合作费用的退回、违约金和/或赔偿款支付,对于乙方的上述权利救济途径您予以确认且不持任何疑义(详见附件《授权确认书》)。如您支付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百亿补贴可直接抵减您在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9.4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解除,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终止前双方基于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义务:
a)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或《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平台协议终止或解除的;
b)商家失去本活动的活动商家资格(不论是主动退出、违规清退还是其他原因);
c)一方存在违反本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程度的;
d)一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对方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e)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协议终止/解除的情形。
十、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于您和乙方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10.2本协议已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按照您已签署的《淘宝天猫消费券联合营销计划合作协议》执行。
10.3本协议项下活动的线上报名流程相关信息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合作期间,您不得无故暂停、中止、终止本合作,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责任。
10.6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0.7本协议项下各条款具有可分割性,任何条款根据所适用的法律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附件:授权确认书
致:各支付机构(以下简称“贵司”)
本商户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商户授权贵司按本商户与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四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合称“乙方”)共同缔结的《百亿补贴消费券特别加补营销活动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及附件的规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依照乙方指令直接对本商户在贵司处的支付账户余额及前述账户关联的资金渠道进行款项止付和划扣。本商户认可乙方可委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代为向各支付机构发出前述指令。
本商户理解并同意,支付机构只是指示的执行方,除非支付机构执行指令错误,否则支付机构不对执行指令可能造成的损失与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将由本商户与乙方协商解决。
支付宝按照如下协议的约定提供划扣服务:https://render.alipay.com/p/f/fd-ivm9bi5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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