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买菜团长平台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24年3月31日


 

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淘宝买菜团长端服务进行商品/服务推广和/或履约的法律实体(下称“甲方”或“您”、“团长”)、上海轩盒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上海涓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共同缔结。

 

本协议中三方合称协议方,乙方、丙方可单独或合称“我们”。我们向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等(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本服务”),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由乙方向您提供,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由丙方向您提供。

 

一、定义

 

(一)“淘宝买菜团长端”指名为“淘宝买菜团长”的移动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及后续根据淘宝买菜实际情况将开放的其他多种新技术、新渠道,亦可称为“团长端”。

 

(二)“淘宝买菜账户”指团长入驻团长端所使用的账户。

 

(三)“团长”指接受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另外约定除外),使用团长端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为特定商品/服务提供具体市场推广、网络营销、履约、其他服务等中某一项或多项服务(可简称“提供服务”)的组织或自然人,在不同场景下根据提供服务不同,亦分别称“团长”、“站长“。

 

(四)“提货点”指承担履约职能的团长为推广商品提供存储、保管、分发及自提等服务的场所(下称“提货点”或“服务站”)。

 

(五)“淘宝买菜平台卖家”指于淘宝买菜平台经营商品(含服务),并委托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为其商品/服务进行推广的法律实体。


(六)“第三方卖家”指自建渠道或使用其他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并委托丙方及/或其关联公司为其商品提供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的法律实体。淘宝买菜平台卖家与第三方卖家可合称“卖家”或“商家”。

 

(七)“买家”指于淘宝买菜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购物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亦可根据不同场景,称为“消费者”或“客户”。

 

(八)“淘宝买菜规则”指包括在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等内容。

 

(九)“服务”是指由乙方、丙方通过团长端向团长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团长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十)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团长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团长提供的支付相关服务。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我们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团长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所有我们公布的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们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并将通过法定程序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我们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我们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团长端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团长端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我们任何基于提升消费者及团长体验、升级平台服务等目的所采取的扩大服务范围或增强软件功能的行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均表示您已同意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点击确认之日起成立,自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入驻要求,并经我们审核通过为您开通权限后生效。

 

三、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一)账户获取

 

您授权淘宝买菜获取您的微信账户信息(昵称、头像、地区、性别及手机号),以便更好地向消费者展示您的推广活动和/或履约服务。您同意向淘宝买菜提供您的真实手机号码并授权我方以此匹配您的淘宝账号信息(昵称),用于为您开通淘宝买菜团长端服务。您同意本服务开通前您须完成淘宝会员的注册或登录,并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以确定您的主体身份信息及享受后续的权益。如上述信息发生更新,您同意淘宝买菜可从淘宝处获得更新后的上述信息。

 

因团长端依托于您的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我方将您提供/授权获得的手机号所对应的淘宝账号及该淘宝账号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与您的团长身份绑定(视为获得“团长账户”),当您在团长端进行登录、推广、履约、领取服务费、参与互动活动时,您同意我方自动识别您的淘宝账号身份且对您的相关行为、信息进行记录,并通过团长端为您提供集中信息展示。您应自行确保上述账户及其密码的安全,除我方存在过错外,您对使用上述账户及其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负完全责任。通过您的服务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的充分授权。

 

淘宝买菜只允许您注册一个账户,若同一用户/用户注册多个账户或以非本协议目的向其他第三方共享您的账户,淘宝买菜有权对该用户身份的真实性、获取账户的合理动机等产生质疑;除用户可以对前述操作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为保护广大真实用户的真实消费需求与权益,淘宝买菜会拒绝或直接注销您所有重复注册或共享给其他第三方的账户,同时终止对这些账户提供淘宝买菜服务。

 

您了解并同意,如基于法律法规要求或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服务的目的,我们要求您填写或提供相关信息的,您有义务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有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您同意我们可对您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您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您了解并认可我们仅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对您的信息、证明文件及权限开通申请进行审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对您因信赖审查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如您的账户被淘宝买菜平台中的任一渠道判定为异常账户(定义见下文)的,您将无法登陆并接受淘宝买菜平台中所有渠道的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团长管理及服务规范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您的行为违反团长管理及服务规范、本协议其他规定、淘宝买菜规则的,您的团长资格和账户可能被注销、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情形)。您重新申请注册经淘宝买菜评估后,如确认与前述用户为同一用户的,淘宝买菜有权对该账户注册申请不予通过:

 

a.  采用技术手段注册账户或利用多个账户或其他作弊手段获取优惠或其他干扰淘宝买菜平台正常运行或用户使用淘宝买菜服务的;

 

b. 基于非真实消费需求领取优惠、购买特价商品后转让、转售的;

 

c. 发布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性规定,或包含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欺诈、诽谤(含商业诽谤)、恶意竞争、恐吓、骚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d.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不实信息、无价值重复评论淘宝买菜平台或其他第三方的;

 

e. 利用技术手段编译、破译、破解、破坏淘宝买菜平台相关的软件或系统,未经淘宝买菜同意,将淘宝买菜平台信息复制、转发或采用其他手段用于淘宝买菜平台以外的用途或目的。

 

(二)账户使用

 

除我们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等)负责。通过您的淘宝买菜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的充分授权。

 

因账户关联您及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的商业信息并可能涉及消费者利益,未经我们同意,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否则我们可终止对您的账户提供服务。

 

如您发现您的账户存在被他人使用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淘宝买菜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淘宝买菜在收到您的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将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损失扩大;淘宝买菜会立即同步排查造成您账户被他人使用的风险是否为淘宝买菜的责任所致。请您理解淘宝买菜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对于并非淘宝买菜责任所导致的账户风险与损失,淘宝买菜不承担赔偿责任。

 

异常账户:当您的账户存在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或依据您与淘宝买菜之间的相关协议/规则等存在不真实/不诚信行为等违反本协议及淘宝买菜平台团长相关规则的、或依据淘宝协议存在“滥用用户权利”的行为,您的账户会被淘宝买菜判定为异常账户。基于公平公正提供服务及保障淘宝买菜用户权益的考虑,淘宝买菜有权采取拒绝为异常账户提供服务、中止账户继续访问、回收异常账户已享受优惠、获益、注销账户等方式管理异常账户。

 

(三)账户注销

 

您可自行按照页面操作提示注销账户,提交账户注销申请前,请务必确认该账户无未完结订单及未消费资产等权益,否则淘宝买菜将视为您对该权益作出放弃处分,账户内未消费礼品卡、余额、优惠券等将做清零处理,同时,因您的账户为通过其他账户如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授权登陆的,您授权登录的对应账户可能将一并注销,具体注销后果以注销页面提示的为准。

 

若您注销账户后使用相同手机号再次注册,淘宝买菜将不再判定您为新用户,故无法享受相应新用户权益。

 

四、团长管理及服务规范

 

(一)团长入驻资质

 

如您为自然人,您须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您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等向我们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包括进行实名/实人认证、提供联系方式等。为了您能正常使用团长端功能,为买家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您须进行身份认证、实名认证等与您提供的服务相关的身份和资质认证,以核实您的身份和资质。在身份和资质认证环节,您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身份证件照片。

 

如您为单位,您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正常存续的经营实体,并合法拥有从事推广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证照、资质,年度纳税信用评级在B级及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如我们对您使用团长端内的部分功能有额外要求的,您在符合相应要求后方可使用该些功能。您认可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我们的评估判断为准。

 

(二)团长服务类型

 

您入驻淘宝买菜平台成为团长时,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成为“推广团”团长或“服务站”团长或“自购团”团长,申请通过后,我们将在平台内以显著方式进行身份标识:

 

如您选择成为“推广团”团长的,您将承担推广职能如下:

1、您申请提供推广服务并通过的,即意味着您接受与丙方合作的第三方公司(下称“委托方”)的委托,并可根据推广任务内容及相应的商品/服务,生成推广内容,并通过您管理的推广渠道(指团长自行管理的,可用于发布团长端的推广链接、文字、图片等信息,实现特定商品/服务推广并引导交易成交的线上/线下渠道)进行推广。

2、您可按照实际情况推荐其他非团长端用户成为团长,委托方将依据相应活动规则给予您一定的服务费(如有)。

3、其他任务。

 

如您选择成为“服务站”团长的,您将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推广职能、履约职能、其他服务职能中的一项或多项,您承担的履约职能如下:

1、您申请提供履约服务并通过的,即意味着您接受与丙方合作的第三方公司(下称“委托方”)的委托,提供商品存储、分拣、保管服务,为买家提供自提服务或送货上门服务(如有),提供商品的售前、售后咨询服务等。

2、为提供商品存储、分拣、保管等服务,您应提供提货点并承诺对该提货点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有权在提货点内为商品提供存储、分拣、保管及自提等服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您的原因导致买家、卖家、我们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您须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他任务。


 如您选择成为“自购团”团长的,您将:

1、可以满足自身采购需求,在自己的自购团团点下单,其他买家无法在该处下单的团点;

2、因自购团仅满足其自身采购需求,不对其他消费者开放下单功能,因此不享有佣金、冲单奖励等。


上述委托方可能有多家,您可接受一家或多家的委托,为其进行商品/服务推广和/或履约服务,您须与相应的委托方签署有关《服务承揽协议》(下称“承揽协议”)。如承揽协议的签署时间晚于您的服务行为的,承揽协议的签署时间将追溯至您首次服务的日期;有关与委托方的合作事项,均不适用于自购团。

 

您理解并确认,您以独立第三方身份提供推广和/或履约服务,与我们无雇佣、代理、合伙、授权等任何形式的特殊关系;您应向买家在内的第三方表明独立身份,并自行承担就服务提供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或索赔、任何行政部门的调查、处罚等全部法律或约定责任。

 

您理解并确认,您在推广和/或履约服务过程中须遵守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我们或我们受您的委托方委托,将通过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规则或者通过本协议进行更新。

 

(三)推广信息发布、展示及管理

 

1、团长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推广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推广、交易的正常秩序。

 

2、团长承诺拥有合法权利和资格进行有关商品/服务的推广、发布,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构成侵害。否则,淘宝买菜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3、团长承诺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公序良俗及本协议约定、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规则。团长在任何社交平台或互联网页面发布的信息违反前述规定、约定的须立即删除。如因您的推广行为导致买家、卖家、我们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且卖家的商品信息本身不存在过错的,您须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同意我们可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标准,判断您是否应当对买家、卖家、我们或者第三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在判定您应对买家、卖家、我们或者其他第三方承担违约、侵权等责任的情况下,您同意我们有权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买家、卖家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支付,同时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您进行追偿;但您知悉我们并无此义务。

 

4、基于互联网相关特性,团长理解并知晓其在互联网平台上推广的商品/服务可以被位于全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买家所浏览或购买。团长须谨慎注意相关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发布相关商品的推广信息,不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构成侵害。

 

5、提货点作为发布推广信息、提供履约服务的场所,“服务站”团长对其提货点负有管理义务,对其提货点发布的信息,同样应遵循上述展示及管理义务。

 

6、团长可在团长端中选择卖家待推广的具体商品/服务, 并对选取的商品/服务详情信息的特定内容(具体以团长端提供的模块为准)进行编辑、修改;除上述之外,团长不可通过任何方式编辑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亦不可自行发布新的商品。团长应对您所发布的素材(指您可编辑、修改的提货点介绍、商品信息及其他可编辑修改的信息(如有))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等独立承担责任。

 

 

(四)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等

 

1、团长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团长在推广和/或履约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我们、团长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团长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平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除团长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团长同意不对团长端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

 

2、团长向我们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团长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团长承诺向我们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自然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为团长本人的信息,并同意授权我们依据本协议约定合理使用。

 

您在此授权,我们出于为团长提供培训等服务、为团长提供团长端不时推出的各项营销活动信息、为了便于团长与团长端合作伙伴或第三方签约及结算、为向您提供相应服务或完成认证以完成身份资质认证、为了协助解决团长与其他用户之间的纠纷等目的,可以使用团长注册时使用或绑定的手机号与您进行联络并发送相关信息或将您的手机号、支付宝账户、推广、成交信息等必要信息共享第三方服务商以便委托方与您进行签约及结算。

 

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淘宝买菜平台及淘宝买菜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同意免费授予淘宝买菜获得许可使用权利。您同意淘宝买菜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针对“服务站”团长,为了您能正常使用平台服务功能,我们将收集您在申请时提供的提货点名称、照片、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展示在淘宝买菜平台,以便您能向买家提供自提服务、提供商品的售前售后服务等。为推广您的提货点或某款商品,我们可在您参加我们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对外公示您提货点的活动总推广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推广额,我们亦可将上述信息作我们的宣传推广使用。

 

3、淘宝买菜尊重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您使用淘宝买菜服务,淘宝买菜将按照《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来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淘宝买菜希望通过隐私条款向您清晰地介绍淘宝买菜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淘宝买菜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条款,以帮助您了解维护自己隐私的方式。如果您不同意本隐私政策中的任何内容或不同意授权淘宝买菜收集或使用您的这些信息,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买菜团长端及淘宝买菜服务。

 

4、我们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我们的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团长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团长。

 

五、费用与结算

 

(一)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且不违反本协议进行推广活动、提供履约服务时,您有权获得委托方向您支付的服务费。服务费计算方式以《淘宝买菜团长服务费结算规范》为准。为了便于委托方向您支付服务费,您须开通支付宝服务并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以收取您可能会获得的服务费。

 

(二)您理解并同意,服务费的计算,以团长端系统记录的相关交易记录、金额、时间等数据为准,并对此不持异议;同时,相关费用支付后,委托方仍有权就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并有权自行自您的未结算款项中退还或扣除差额部分。

 

(三)您可通过团长端查看您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预期收益数据是平台综合被推广商品的价格、推广任务、退款情况等情况进行的预估且未扣除您应缴纳的税款(如有), 实际收益可能因被推广商品的价格调整、团长存在违规情形等因素发生调整,您的最终收益数据以委托您提供服务的委托方向您支付的款项为准。

 

(四)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五)您知晓并同意,您就委托方向您支付的服务费负有纳税义务,委托方负有相应的代扣代缴或代为申报义务。

 

(六)针对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及您在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上开展的活动,我们暂不向您收费或收取保证金,后续如有变动,将通过淘宝买菜平台及团长端规则或者通过本协议进行更新。

 

六、保密

 

本协议所称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秘密信息的或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七、有限责任

 

(一)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服务前已充分了解团长端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我们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您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二)因团长端须向数量庞大的团长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认可我们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

 

(三)使用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四)我们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我们并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五)团长端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我们成为您为卖家的商品/服务提供具体推广和/或履约服务的参与者或您通过团长端购买商品/服务的交易参与者,我们不对您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六)鉴于平台内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我们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各项服务的提供者,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八、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您签署的《用户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二)通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三)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1、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2、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团长端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3、您丧失主体资格。

 

(四)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您的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您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2、协议终止后,除非相关法律有相反规定,否则我们有权保留您的注册数据及推广、交易相关行为记录。如您在本协议终止前在团长端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我们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协议终止前,您已发布的推广商品/服务信息尚未达成交易的,我们可在本协议终止时删除相关信息。

 

4、您如对我们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

 

(一)您了解并同意,除非我们另行声明,本协议项下服务包含的来源于我们的所有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以及服务相关标识、徽记、名称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所有。未经我们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二)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任何未公开信息。未经我们同意,您不得将我们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该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十、违约责任

 

(一)团长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卖家、买家、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团长应根据本协议向我们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团长须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1、我们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我们商誉损失、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如消费者的流失、支出减少、消费频次降低及店铺经营者收入减少等),具体金额可以第三方独立合理分析、我们根据大数据合理分析及其他合理计算收益和损失的方法所得出的相关估算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3、我们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二)协议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我们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团长利益受损时,我们对团长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以团长直接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十一、有效通知

 

(一)有效联系方式

 

您应当根据我们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您登录或绑定的手机号码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之一),若有发生变更的,您须及时更新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我们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二)通知的送达

 

我们通过您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的方式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如在团长端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户发送系统消息等)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他

 

我们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我们的关联公司,我们承诺此变更不会影响团长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或加重团长的义务。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可被分离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我们于团长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团长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纸质版本仅供参考,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不一致的,以团长入驻流程中的电子版本为准,入驻流程中的电子版与团长端公示的最新版协议不一致的,以团长端公示的最新版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