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协议的变更
11.1我们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需要,对本协议、补充协议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通知方式通知您。
11.2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我们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我们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我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十二、有效通知
12.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申请成为本平台用户,并接受我们服务时,您应该向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有效联系的状态。
您在成为本平台用户时使用的钉钉账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我们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入驻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您感兴趣的产品/服务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我们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2.2通知的送达
12.2.1我们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户发送钉钉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2.2.2对于在本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钉钉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钉钉账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本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本平台用户时使用的钉钉账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协议终止
13.1协议终止的情形
13.1.1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本平台要求的退出标准的情况下您可在蜂耘农商平台上操作退出本平台,或您自行向钉钉公司申请钉钉账户的注销;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且符合本平台要求的终止条件的。
13.1.2出现以下情况时,我们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的实名认证及企业认证身份无效、不再合法存续或无法有效核实;
(二)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我们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三)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欺诈、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牟利等行为,我们依据本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关闭的;
(四)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本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我们将您清退出本平台或通知钉钉公司对您的账户进行相应处理;
(五)您与钉钉公司签署的《钉钉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
(六)您在支付宝或阿里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七)本平台基于合理理由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平台及本平台用户等相关方发生严重损害或产生法律责任;
(八)其他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3.2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3.2.1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我们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13.2.2本协议终止后,我们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本平台的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所列的各类信息和数据;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我们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13.2.3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我们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四、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4.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4.2您与我们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14.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您同意我们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并采取合理途径提前通过法定程序以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您。
14.4因本协议或本平台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我们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我们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我们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授权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用户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本用户授权贵司按本用户与上海集祥盒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集祥盒意”)共同缔结的《蜂耘农商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在该协议有效期内依集祥盒意的指示直接对本用户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止付、款项支付或取消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