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条款:
您在申请开通淘宝直播平台服务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淘宝平台客服咨询。
当您按照开通淘宝直播平台服务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申请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淘宝达成一致,成为淘宝直播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
若您为淘宝网、天猫、飞猪、点淘以及天猫国际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入驻卖家或商家的(统称为“卖家/商家”),您应特别注意阅读本协议的补充协议《直播内容平台-卖家/商家合作协议》(可点击查看),您点击同意本协议或按照开通淘宝直播平台服务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申请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包括补充协议在内的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
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协议
版本更新时间:2024年3月31日
一、协议范围
1.1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用户”、“甲方”或“您”)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丙方”)、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丁方”)共同缔结,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站空间(乙方和丙方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淘宝”)。乙方、丙方可委托丁方实际提供相关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1.2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淘宝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淘宝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所有淘宝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公告、通知等(以下合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规则、《淘宝直播平台公约》、《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3协议的变更
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将相关内容公布于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服务开通、使用及收费规定
2.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申请开通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2 使用说明
作为淘宝直播平台经营者,为使您更好地使用淘宝直播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淘宝可要求您按支付宝公司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实人认证。
2.3 淘宝向您提供淘宝直播业务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使您开通淘宝直播帐号后在淘宝直播平台通过开设直播间进行直播,为用户提供直播内容。但淘宝直播平台(包括您的直播间等)归淘宝所有,淘宝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淘宝直播平台(包括您的直播间等)展示其他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推广内容)。
2.4 淘宝为提供与直播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付出了大量成本,为此淘宝有权就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的服务内容、费用标准、收费范围等,以平台现有或未来依法公示生效的平台规则或公告为准。
其中,若您为淘宝网、天猫、飞猪、点淘以及天猫国际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入驻卖家或商家的(统称为“卖家/商家”),就您通过店铺直播间自播挂链或合作达人直播间代播挂链等因平台提供的购物车挂链相关软件技术服务而引导并达成店铺及相关商品/服务交易订单的,相应软件技术服务提供方即丁方须按照《直播内容平台-卖家/商家合作协议》及公示的《直播软件服务费规则》(可点击查看)等平台规则(包括现在有效或未来平台依据法定流程公示生效的适用的规则、公告、通知等)向卖家/商家收取直播软件服务费。《直播内容平台-卖家/商家合作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卖家/商家点击同意本协议即包括对《直播内容平台-卖家/商家合作协议》的同意。
2.5 您在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的同时,可能还将使用淘宝向您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创作平台、阿里V任务平台、热浪引擎平台提供的服务,相关服务应遵守对应的平台服务协议及规则约束。您确认在使用淘宝直播相关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应尽的税收缴纳义务。您在向个人支付时亦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三、 用户义务及行为规范
3.1 您了解并认可,淘宝直播仅为您提供与直播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您应当为自身及持有帐号实施的行为负责,就您通过淘宝直播平台向其他用户提供在线直播内容,淘宝不进行也无法进行事前审核,也不会主动进行任何编辑、整理、修改、加工。
3.2 您了解并认可,您通过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发布的任何内容、信息无法反映或代表淘宝的观点、立场及政策,未经淘宝书面许可,您不得以淘宝名义发布信息、发表任何言论。
3.3 您不得冒充他人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或传播任何信息,不得恶意使用注册帐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不得将您的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淘宝有权就您不当使用他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有权据此停止向您提供淘宝直播平台服务、收回您与淘宝直播平台服务相关的账户权限。
3.4 您声明并保证,您作为直播内容提供方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淘宝有权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并有权依照管理规范等规则进行处理。
3.5 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4)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12)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13)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淘宝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淘宝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14)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淘宝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淘宝平台上发布的。
3.6 您可以自定义昵称。您设置的昵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业务或平台卖家品牌冲突,否则淘宝可回收您的昵称。
3.7 您在淘宝直播平台发布的直播内容,您同意授权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录制并使用,同时允许淘宝转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同意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使用您发布的全部或部分信息制作其他派生作品,并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3.8 您因同意或履行本协议,或因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技术服务而获得的有关淘宝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或信息均为淘宝的保密信息,为淘宝的专有财产。您在此承诺对淘宝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用于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技术服务之目的,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款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淘宝直播平台技术服务的中止或终止而终止。
四、淘宝直播商业标识信息
淘宝直播平台服务中所涉及的淘宝直播图形、文字或其组成,以及其他淘宝直播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淘宝直播之商业标识(以下简称“淘宝直播标识”)。未经淘宝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淘宝直播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淘宝直播标识的行为。用户由于非法使用淘宝直播标识给淘宝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及免责
5.1 您明确理解并同意,如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约定,尤其是您发布的直播内容或推广内容侵权而导致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收到权利人或相关人的任何形式的追诉或索赔,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时,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使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免责。若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先行向第三方支付了赔偿或承担了其他法律责任,或向政府部门支付了相关罚款,您应对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淘宝或/及其关联公司因此支出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支出等)进行赔偿。您并在此授权淘宝自您的淘宝账户、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径行划扣这部分款项。
5.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如因淘宝自身原因造成您的损失,淘宝向您承担的最大总体责任和赔偿限额不应超过您在本协议项下实际经济损失。
5.3 本协议项下的淘宝直播平台服务将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淘宝直播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5.4 在任何情况下,淘宝均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淘宝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5.5 本协议的签署、淘宝提供服务等行为并不意味着淘宝对您履约能力及您自行上传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淘宝成为您与其他用户之间关系的参与方,因您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6 其他淘宝对其服务有限责任的约定,您同意依照《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有关责任限制和免责的条款执行。
六、协议的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时,淘宝可依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淘宝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淘宝依据淘宝直播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淘宝直播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淘宝依据淘宝直播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的账户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被回收的;
(五)您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或《淘宝服务协议》及/或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淘宝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它按照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或淘宝规定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淘宝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淘宝直播平台服务。
七、通知
您同意淘宝以以下合理的方式向您送达各类通知:
(一)公示的文案;
(二)站内信、旺旺弹出消息、客户端推送的消息;
(三)根据您预留于淘宝平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
八、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您因使用淘宝直播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直播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附:补充协议《直播内容平台-卖家/商家合作协议》
https://terms.alicdn.com/legal-agreement/terms/b_platform_service_agreement/20240311160205306/20240311160205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