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开发者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9日

 

在使用开发者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短趣责任的条款、对开发者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我们的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们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我们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第一条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遵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开发者服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开发者”或“您”)与杭州短趣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短趣”或“我们”)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您点击接受本协议,或使用开发者服务中的任何一项,即意味着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并遵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开发者服务。未来我们会以本协议为宪章,继续丰富开发者服务相关的条款与规则,并依法定程序公布生效。所有短趣公布的规则(以下统称“开发者服务运营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作为淘宝开放平台开发者 ,在不与本协议条款冲突前提下,您应同时遵守《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等涉及淘宝开放平台服务的协议与规则。你需理解,开发者服务能够对接的开放接口和技术服务可能会来自不同主体,您须同时遵守相关接口的使用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服务条款。您一旦接受或使用相关接口和服务,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使用规范与服务条款的约束。

如您入驻商家应用开发者平台后将您的应用发布至淘宝、天猫、支付宝等其他平台及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放平台”),在遵守本协议基础上,您应同时遵守该平台及客户端的相关协议与规则,如《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隐私权政策》《软件许可使用协议》淘宝平台相关规则等(以下简称“投放平台基础协议”)及可能的投放功能服务协议

如您将您的应用发布至阿里巴巴服务市场等平台的,在遵守本协议基础上,您应同时遵守对应平台的相关协议与规则,如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服务市场规则等。

除此之外,您应当已经阅读、同意过包括但不限于《Apple Developer Program 许可协议》、《App Store 审核指南》 等终端设备系统、应用程序商店、市场等的协议规范。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短趣,短趣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您解约。如相关变更生效后,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开发者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合同。除另行明确声明或另行签署合同外,任何扩大的服务范围、软件功能的增强或服务名称调整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三条 定义

开发者:指入驻开发者平台,以自身名义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业务主体。

开发者服务:是指短趣向开发者及其应用提供的中立技术支持与服务的总称。

淘宝开发平台:是指短趣设立并维护的为开发者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环境总称,以下或称为“开发者平台”。

应用:是指甲方使用短趣提供的开发者服务自建的移动化应用程序。

用户:是指应用的使用者。

用户信息处理:是指对用户信息进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如:访问、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复制、更改、销毁、删除等。


第四条 开发者服务内容及规范

4.1技术服务内容

短趣是开发者平台的运营者,仅提供中立的技术平台服务,包括:远程接口调用、前端框架开发、服务连接渠道、数据加密传输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应用技术等服务。短趣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模块、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短趣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短趣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将会得到相应且合理的变更通知。在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短趣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对因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向您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您应按本协议及开发者运营服务规则要求,自行负责应用的创建、涉及、开发、提交、编辑、修改、测试、运营、维护、升级、推广及客服等,并承担相应成本。如您授权指定第三方(以下简称“指定方”)以您的名义开展上述工作的全部或部分的,您应就指定方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您或经您授权的指定方在使用您的账户及/或权限过程中,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给用户、短趣、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您需作为授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您在完成实名认证后才能入驻开发者平台。为保障安全、稳定及良好的用户体验,短趣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信息核对、安全测试、UI测试、随机测试、动态测试、安全测试等方式,对该应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用户体验等各方面,进行审查、甄别、试验与评估,以确认是否为之提供通讯链接及后续服务。审核通过前,应用无法发布,即不会向用户进行展示,也无法被搜索、添加或进行其他处理。

为保护用户的权益,您应向用户清晰、准确表明开发者的真实身份并及时更新。为保障用户知情权,我们将在应用“关于”页面或其他页面,以技术所能及的方式,公开披露应用主体信息。您应对提交资料与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应用主体信息与实际页面中通过协议或文案所展示的主体是一致的。如您开发或提交的应用,须取得法定资质或完成相关备案的,您应在入驻时提供明确说明,并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或文件。如果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我们在合法权限和能力范围内,发现您应取得法定资质或完成相关备案的,我们有权要求您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供相应证明或文件。如您违反前述约定的,我们将拒绝、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由此给用户、第三方以及短趣造成损害的,您需承担法律责任。

您理解并认可,短趣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在审核环节提交的注册信息、使用范围、声明承诺、开发文档、使用说明等资料进行表面识别,且短趣保留抽查、要求您补充提交、及时更新信息的权利。短趣将在合法权限和能力范围内以合理、谨慎的形式综合作出评估。但短趣无法实质审查您的实际经营、运营以及推广等行为,并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您应仔细阅读有关引用发布的各项协议、规范和规则,我们也尽可能为您提供各项常见拒绝情形,但由于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产品规范和用户体验需求等的不断变化,您的应用被拒绝的理由未必包含在已公布的条款中,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您独自承担。

为避免疑问,我们特别声明,应用是由您所有并提供服务,我们不因审核与建议行为而被认定为应用及其服务的提供方或共同提供方,也不因审核及建议行为而对应用及其服务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降低、免除您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您需要就应用及服务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服务规范

4.2.1您应当遵守《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中关于“开放平台服务使用规范”的约定。

4.2.2您确认使用本服务及相关接口、技术文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本协议约定以及开发者运营服务规则。除非获得我们授权,您仅能通过自身或授权指定方,以您名义使用本服务相关权限、接口和技术服务,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转让接口或输出、出售本协议项下我们提供的服务。

为了满足行业、技术、用户需求发展,短趣公司及关联公司可以自主调整向您提供的开放接口、技术服务、开发文档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减、更新、升级等。您有义务在收到调整通知或提供的待更新的文档、功能包等内容后及时更新相关功能,并将原有相关功能所有相关资料及文档删除,且保证不再使用及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如因您未及时更新、擅自使用或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相关功能导致的任何损失、争议等,与短趣无关,需要由您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4.2.3 您应具备经营、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各项授权、证照、批准和资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您的应用关联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的,应确保线下实体经营场所是合法、真实、有效存在/存续及经营的;您在应用中提交的场所信息(名称、地址等)应与实际相符。

上述信息如有任何变更,您应立即向我们书面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变更资料未经核实前,我们仍有权依赖变更前的所有信息。如果我们发现,或经第三方通知发现您所提供的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以及无法和您取得联系,我们会视需要立即暂停或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

 

第五条 数据与隐私

5.1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如主体信息、服务说明、联系方式等。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否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为了避免您重复提交信息,您同意我们可以向其他主体合法收集相关信息,以及将相关信息分享给其他可合法收集或使用您信息的主体。

5.2 为了提高开发者服务的安全性,防止用户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同时向您提供信息分析增值服务,提升、完善我们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收集应用的服务、运营等相关信息。除此之外,为使您知晓接受服务的情况,或向您推荐更优质的服务,您同意接收来自我们以及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公告、通知等,并积极配合我们完善功能升级和体验优化。

5.3  当您进行用户信息处理时:

5.3.1 您应遵守本协议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向我们提供必要信息或同意我们主动收集与应用直接相关的信息,以表明您已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我们认为您的行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符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本协议与开发者服务运营规则要求,以及存在可能损害用户体验或利益的情况,我们将暂停或停止提供本服务,要求您以删除相关信息等方式进行整改,不得再以任何相同或类似方式处理用户信息,并视需要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5.3.2 您应制定并遵守隐私权政策,向您的用户明确告知用户信息收集使用的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取得用户明示同意。

5.3.3 未经我们允许,您不得通过第三方工具、插件等方式处理用户信息。除非另行获得了我们书面同意,您仅可为完成相关应用服务,受委托处理必要的用户及其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超出上述目的范围或以任何其他目的收集、处理、存储、抓取、获得或要求用户提供任何用户及其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短趣及/或投放平台上含有的信息,也不得在相关应用之外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数据。

5.3.4 对通过应用正当获取的各种信息,您应当采取符合我们要求的必要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一旦发现或者可能发生任何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用户及其最终用户信息的安全事件,您应及时通知我们,同时根据适用的法律向相关监管机构上报处置情况。为确定安全管控水平,您应接受我们提出的安全检测、漏洞扫描以及不时提出的数据安全建议,配合整改或技术完善等措施。

5.3.5 就短趣及/或投放平台所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您仅可根据其所提供的书面指示,受托使用该等数据。如果短趣及/或投放平台要求删除该等数据,您应尽合理努力删除该等数据。

5.3.6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通过应用获取的任何个人信息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以外的任何其它国家和地区,或传送给任何其它个人或组织,且任何该等转移或传送均仅可在适用的数据和隐私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5.3.7 未经我们同意,您不得将任何就应用、短趣及/或投放平台而获得的数据公开或私下用于任何促销、营销或广告活动。

5.4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开发者平台数据(包括任何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开发者应用的使用数据等)的全部权利,均归属短趣。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将前述数据用于本协议所载目的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

5.5 出于风险防控需要,我们可在任何时间合理限制或阻止您获取用户信息以及在指定方、短趣及其关联公司处存储或处理的其他任何信息。您一旦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或我们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您应立即删除从各接口中获得的各种信息以及各种备份等,包括但不限于头像、昵称、日志信息、设备信息等用户信息,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使用,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留或获得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可合法保留的除外。

5.6 如我们认为您的行为,存在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以及可能损害用户体验或利益的情况,我们有权立即暂停或停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根据开发者服务运营规则直接删除或者要求您删除相关信息,不得再以任何相同或类似方式处理用户及其最终用户的信息,并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保存有关记录,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5.7 为了便于您更好地服务用户,我们可能会整合我们的关联公司的技术能力,向您提供基于用户群体的统计分析及营销内容投放工具或插件。您可以在许可范围内查看相关统计分析数据,也可以通过投放工具或插件的设置功能,选择并决定营销内容投放策略。为了维护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及关联公司可能会审核您的投放策略及投放内容,您需要按照我们的建议进行调整。但是,我们的审核或建议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您在本协议项下行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也不能替代您应履行的所有义务或程序,也并不构成我们对您在本协议项下行为的任何连带责任,您需对自身的行为独立负责。同时,您通过使用统计分析及营销内容投放工具或插件服务所获取的任何数据仅限用于您自身服务运营。未经我们及关联公司的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其它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用于公关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得侵害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不得试图与特定用户的行为或其他信息进行关联、还原和分析;不得与其他渠道的类似数据进行对比。

 

第六条 费用

本协议项下开发者服务目前由短趣免费向您提供。如未来短趣向您收取合理费用,我们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本协议第十条约定方式通知您,确保开发者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您需了解并同意,如您的应用向用户进行收费,为保证交易安全,需遵守开发者运营服务规则以及我们所认可的支付渠道。您可与用户自行约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但应保证合理性,且不违背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

如您选择的投放平台、服务市场就应用投放或发布订购约定收费,您应自行与之约定收费标准,遵守投放平台收费规则并保证不影响用户权益。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可以在推广本服务时合理使用您的名称、标识、LOGO、图片以及运行界面等相关素材。

7.2 开发者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短趣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短趣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网站程序或内容。

7.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短趣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短趣或其关联公司所有。

7.3 您确认您对您的应用以及您适配本服务的功能、接口、方案、文档等内容,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授权,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您确认对由您发布、确认、上传或者以其他方式在您的应用展示的资料、信息或文件享有合法权利,未侵犯也不会侵犯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也不存在有违反互联网内容管理规定的信息。如因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协议其他承诺而引起任何争议,或导致我们及关联公司涉及任何处罚、纠纷、诉讼,您应负责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化解纠纷、承担处罚、应对诉讼以及负担相应费用开支。

 

第八条 法律责任及免责

8.1 你应遵守《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中关于“免责和有限责任”的约定,除非该等约定与本协议存在冲突。

8.2 您清楚知悉并理解,短趣及/或投放平台在本条款项下仅向您提供中立技术服务,短趣及/或投放平台不会、也不可能参与应用的开发、运营等活动;或对您的应用进行修改、编辑或整理。本协议的签署或确认,不代表短趣或投放平台成为开发者与用户间交易关系的参与者。

8.3 因你的应用及相关服务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开发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开发者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短趣及/或投放平台无关。如侵害到短趣或他人权益的,开发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8.4 您理解和同意,本服务依赖于网络通讯、电信设备等设施,我们不保证能够不中断地或无故障地提供本服务,因下列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您理解我们免于承担责任:

(1)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所依赖的电信设备、通信线路、供电线路等进行检修、维护或出现故障等;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雷电、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

(4)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5)因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吱声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认可的方式使用服务的;

(6)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调整;

(7)其他不可归因于短趣及其关联公司的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我们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转让

9.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9.1.1 自然终止: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您所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或《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9.1.2 通知解除:短趣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9.1.3 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短趣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9.2.1 服务终止后,短趣没有义务为开发者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开发者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2.2 不论短趣与开发者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短趣仍有权:

(1)保存或不保存该开发者的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对于开发者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开发者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短趣有追索权;

(3)要求开发者立即删除其从开发者平台中获得的全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应用运营数据;且短趣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相关数据的处理措施。

9.2.3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短趣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服务。

9.3 为了本协议项下服务能够得到保障,并维护用户的权益,我们在经通告后,可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对此您予以理解并配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0.1 短趣对于开发者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开发者平台站内信、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开发者对于短趣的通知应当通过短趣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1.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1.2 因短趣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短趣和您均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